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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門果經》注疏選▪P15

  ..續本文上一頁時用它來接受芝麻、米或蜜果則是爲了果腹。

   這是取用八種資具者的資具界限。但是對于取用九種資具者,當他住在寢室裏時,裏面的床單或鑰匙是許可的;對于取用十種資具者,椅子或獸皮是許可的;對于取用十一種資具者,拐杖或油瓶是許可的;對于取用十二種資具者,陽傘或一雙涼鞋也是許可的。

   但是不應該說在這些比丘之中只有取用八種資具者才知足,其他比丘則不知足、多欲、難護持。因爲他們也知足、少欲、易護持、生活簡樸。然而,世尊並非依據那些比丘來說這部經,而是依據取用八種資具者來解釋。因爲此人用濾水器包住他的小刀和針,再把該濾水器放進他的缽裏,然後把缽挂在肩膀上,穿上叁衣,戴上腰帶,愉快地去他想要去的地方。沒有什麼東西需要他倒回頭來拿。如此顯示這種比丘的簡樸生活。世尊說:“比丘滿足于保護身體的袈裟與果腹的缽食……”

  無論去到哪裏,他都隨身只攜帶著【資具】

   注:離開時他只把所有八種資具帶在身上。他不會執著“我的寺院,我的房間,我的侍者”。他就像從弓釋放出去的箭,或像因爲生活刻板而舍離象群之象。他獨立獨坐地住在任何他喜歡的住所:森林、樹下、山腰的森林。在一切姿勢裏,他都獨自一人,沒有夥伴。如此,他的行爲就像是(《經集·犀牛角經》)解釋的犀牛行爲:

   四方世界作爲家,

   心中不含嗔恨念,

   一切所得皆知足,

   面對諸難不沮喪。

   應當獨行如犀牛。

  就像鳥兒一樣,無論飛到哪裏,都只以兩翼爲它的唯一負擔

   注:佛陀接著以鳥的譬喻來顯示這一點。這是它的簡要含義:聽到某某地方有一棵樹長滿了成熟的果實,衆鳥從各方到來吃那些果實,用爪,翼、喙拾取與撕裂它們。它們不曾想:“這是今天的食物,那是明天的食物。”果實被吃完之後,它們既不在該樹四周保護它,也不在該處留下羽毛、爪印或喙印。反之,它們不再留戀該樹,每一只鳥都隨意飛向其他地方,飛走時都只以兩翼爲唯一負擔。同樣的,該比丘隨意去他所要到之處,沒有執著,沒有留戀。所以說:“他隨身只攜帶【自己的資具】離去。”

  棄除五蓋(niivara。nappahaana)

   67.具足了此聖潔的戒蘊、聖潔的諸根律儀、聖潔的正念與正知及聖潔的知足之後,他前往寂靜的住處

   注:佛陀以此顯示了什麼?他顯示了獲得住在森林裏的先決條件。因爲缺少這四種先決條件(戒蘊、根律儀/守護根門、正念與正知、知足)的人不能成功地住在森林裏,只能歸納爲與動物或森立流浪人同類。住在森林李的衆神會想:“如此邪惡的比丘住在森林裏有什麼用?”它們將會製造有害的聲響,用手擊打他的頭,使得他逃走。他也惡名昭彰,有【如此】關于他的傳聞:“某某比丘進入森林之後做了這樣或那樣的壞事。”

   然而,已經獲得這四種先決條件的人則能成就其森林生活。省察自己的戒行,他不見有任何染汙只瑕疵,因而激起了喜悅。觀照喜悅的生滅,他證入聖者之界。住在該森林裏的衆神感到滿意,而且贊歎他。他美名遠播,猶如掉進水中的一滴油。

   其中,“寂靜”是指空蕩,也就是安靜、無噪音。《分別論》即是針對這一點而說:““寂靜”:即使是在近處的住所,如果沒有擠滿在家衆或比丘衆,那麼它就是寂靜。”一個住處(senaasana,直譯爲“床及椅子”)是人躺臥與坐下之處,它是床及椅子的名稱。所以說:““住處”:床是住處;椅子是住處;坐墊、枕頭、住所、斜頂屋、尖頂屋、平頂屋、天然山洞、多層華宅、圓屋、石洞、竹林、樹下及會堂也都是住處。或者,比丘會回去的任何地方就是住處。”(《分別論》)

   再者,住處有四種,如下:住所、斜頂屋、尖頂屋、平頂屋及天然山洞稱爲“住所住處”;床、椅子、坐墊及枕頭稱爲“床椅住處”;小地毯、獸皮、草席及葉席稱爲“席子住處”;“或者,比丘會回去的任何地方”稱爲“生活空間住處”。這一切都包括在“住處”一詞之內。

   然而,佛陀在此指出的是適合像鳥一樣四海爲家的比丘的住處。所以他說:“他前往寂靜的住處。”其中,“森林”對于比丘尼來說是作爲村莊界標的柱子以外的地方。但對于在此所提到的比丘,他的森林住處必須最少離開村莊五百弓遠才適合。其特征在《清淨道論》的“頭陀支論”中有解釋。

   “樹下”是任何寂靜處的蔭涼樹下;“山丘”是石頭山丘。在石池裏洗澡及喝水之後,若人坐在蔭涼的樹下,涼風陣陣地輕拂在身上,四處可見,心就會變得專注。

   “幽谷”是被水分隔的山區。有人說那是河水奔騰怒吼之處。因爲該處的沙好像銀箔,頭上方的樹林好像鑲嵌著寶石的華蓋,水流則好像一堆的珠寶。進入這樣的幽谷,喝了水,清涼肢體,堆積一個沙堆,以糞掃衣准備好座位之後,若人坐下來實行沙門的任務,心就會變得專注。

   “山洞”是兩座山之間的大隙縫,或是在單一座山裏,像隧道般的大隙縫。“墳場”的特征在《清淨道論》裏有解釋。“叢林”是村莊郊外之外、沒人到訪、沒人耕種的地方。所以說:““叢林”:這是偏僻住處的名稱。”“空地”:沒有蓋的地方,想要住的人可以搭帳篷住在這裏。“草堆”:一堆稻草。從一大堆稻草拿取一堆稻草之後,他們搭建了一個好像山洞一般的住所。他們也把稻草丟在草叢、矮樹叢等之上,然後坐在它的下面,實行沙門的任務。

  他盤腿而坐,保持身體正直,建立正念在自己面前

   注:“他盤腿”:他交叉雙腳,使雙腿完全固定。“他保持身體正直”:他保持上半身正直,十八節脊椎骨節節平正地相接。對于這麼坐的人,皮膚、肌肉、與腱不會向前彎,所以因爲它們向前彎而生起的陣痛就不會産生。由于那些【痛苦的】感受沒有産生,心變得專注,禅修業處也不會退失,反之達到成長、成就與成熟。

   “建立正念在自己面前”:他運用正念于自己的禅修業處。或者他安立正念于嘴巴那一帶。所以《分別論》說:“此念被建立、妥善地被建立在鼻尖或口相。”

   新疏:“口相”(mukhanimitta)是上唇的中部(人中),空氣出入鼻孔時摩擦之處。

  68.舍棄對世間的貪欲之後……

   注:在此,五取蘊是世間(loka),因爲它毀壞(lujjana)與分解(palujjana)。所以在此意思是:舍棄對五取蘊的貪欲、鎮伏貪欲之後。

   “他以無貪的心來安住”:以透過鎮伏貪欲而無貪之心,並非好像眼識【自然地無貪】。

   “他使心從貪欲中淨化出來”:他使心從貪欲中解脫出來。他舍棄貪欲且不再執取它而行事。

   新疏:淨化【心】是指當下釋放它。而且未來不再拾起它行事。就好像其心透過遍作修習淨化而無貪一般。同樣的,它也變得無嗔恨、無昏沈睡眠、無掉舉追悔、無懷疑。

   注:“惡意”:心因它而患了病,猶如惡臭的粥舍棄了本質。“嗔恨”:人【因它】變得畸形而被汙染。或者該人汙染及毀壞其他人。此二詞(惡意與嗔恨)是怒氣的名稱。“昏沈”是心的疾病,“睡眠”則是心所的疾病,它們合稱爲“昏沈與睡眠”。“覺知光明”:他具備清淨無蓋之想,無論白晝或黑夜都能覺知之前所見到的光明。“正念與正知”:他具備正念與智慧,提及這兩者是因爲它們皆有助于覺知光明。他已經“超越懷疑”是說他已經跨越及超出了懷疑而過活。他“對善法毫無疑惑”,因爲關于無可責備之法,他沒有懷疑:“這些是善的嗎?這些怎麼是善的呢?”這是簡短的解釋。關于五蓋必須說的--詞源分析、相等等--這一切都已經在《清淨道論·第4品》裏說了。

  74.當比丘見到自己內心的五蓋還未棄除時,他將視之爲負債、患病、被監禁、身爲奴隸、荒野的道路

   注:在此,世尊指出未棄除的貪欲蓋就像是負債,其余諸蓋就像是患病等等。其類似性如下。

   對于向別人貸款之後把它揮霍掉的人,當他們(債主)叫他還債,對他粗言惡語、綁他及打他時,他都無法保衛自己,必須忍受這一切,而其債務即是他必須忍受他們的原因。同樣的,若人對他人生起了欲念,以【那人】爲貪相應心的目標,當那人對他粗言惡語、綁他及打他時,他都必須忍受這一切,而其貪欲即是他必須忍受他們的原因。其中的一個例子即是被一家之主【她們的家公家婆】打的女人【,而她們的貪欲即是她們必須忍受它的原因】。如是,當視貪欲爲債務。

   對于患了膽汁病的人,如果給他蜜糖或糖等東西,他會由于自己的膽汁病而不能品嘗它們的美味。他會以爲它們是苦的,而把它們吐出來。同樣的,對于充滿嗔恨的人,即使他那慈悲的戒師或導師只是輕微地訓誡他,他也無法接受訓誡。他會排斥它,說道:“你太過壓迫我了!”然後離去【,不是四處遊蕩,就是還俗】。就好像患上膽汁病的人不能品嘗蜜糖或糖的美味一般,受到嗔恨征服的人無法品嘗佛陀教法之味,即禅那之樂等等。如是,當視嗔恨爲疾病。

   在節日時被關在監牢裏的人不能見到慶典的初、中、後。如果他于隔天被釋放出牢後聽到“啊,昨天的慶典多麼快樂!啊,有這麼美妙的舞蹈和歌曲!”時,他無法回答。爲什麼呢?因爲他自己並沒有享受到該慶典。同樣的,對于被昏沈與睡眠征服的比丘,當佛法開示正以各種方式進行著時,他無法明白它們的初、中、後。于開示結束之後,當他聽到別人稱贊“啊,多麼好的佛法開示!有這麼好的辯論及譬喻!”時,他無法回答。爲什麼呢?因爲他受到昏沈與睡眠的征服,而無法從該佛法開示中獲益。如是,當視昏沈與睡眠爲受囚于監牢之內。

   對于一個奴隸,即使在節日慶典時玩樂,也可能被告知:“有某件緊急的任務要你去做。趕快去辦!如果你不去,我將斬掉你的雙手、雙腳、雙耳或鼻子!”因此他必須趕快去辦【那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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