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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果经》注疏选▪P14

  ..续本文上一页。然而,在这部《沙门果经》里,所有四种正知都受到重视,所以应当依照以上解释的四种正知来理解正知。

   新疏:摩诃尸婆长老解释的“以正知而行”是观照之前的姿势里的名色法在该处即坏灭,因此应当依照记载于《大念处经》中的不痴正知,也就是修行观禅来理解【他所解释的“以正知而行”】,而不是依照四种正知来理解。因此他的解释是针对那里(《大念处经》),而不是针对这里(《沙门果经》)。由于此教法的主要目的是指出沙门行的殊胜成果,在此四种正知都受到重视。因此这是这里(《沙门果经》)的含义。

   注:【经文中】说到“他以正知而行”时,应当理解在一切词句里都是指与正念相应的正知而已。因为这段经文是“他具备正念与正知”这一片语的详细解释。再者,《分别论》(vibha^nga)如此分析这些片语:“他保持正念与正知地前进;他保持正念与正知地返回……”

   新疏:“与正念相应的正知”:论师以这点指出,就好像透过正知的作用来了解正知的重要性,对于正念也是如此。但这不只是指出正念与正知相伴而生的情况而已,因为智不会没有正念地生起。

   为了解释为何应当透过与正念相应的正知来理解其含义,论师说:“因为这段经文是“他具备正念与正知”这一片语的详细解释。”如是,由于该经文阐明提及【正念与正知】两者的片语,因此可以接受该义释(niddesa)跟总说(uddesa)一样同等地注重正念与正知两者。(总说是“该比丘具备正念与正知”这一片语;义释则是详细解释“他以正知而行”的方式的经文)

   为了再以《分别论》的教法来证明这一点,论师说:“再者,《分别论》……”《分别论》分析了“这些片语”--义释的片语。例如“向前行时,他以正知而行”等等。这也就是说在一切情况里,它们都受到个别的分析,没有把正念归纳到正知之内。

   然而,中部诵者与阿毗达摩论师们说:“行走时,有比丘思惟某个东西地行走,却又想着另一个东西,另一位比丘则不弃禅修业处地行走。同样的,站立、坐着与躺卧时,有比丘思惟某个东西地躺卧,却又想着另一个东西,另一位比丘则不弃禅修业处地躺卧。”但是【他们说】到这个程度行处正知还不明显。它们以在经行道【修习行禅】的例子来阐明他们的看法。

   有位比丘在走进经行道之后,站在经行道的一端,然后观照:“存在经行道东端的名色法就在东端坏灭,不会到西端来;存在经行道西端的名色法就在西端坏灭,不会到东端来;存在经行道中央的名色法就在中央坏灭,不会到两端来;来回行走时的名色法就在行走时坏灭,不会到站立时来;站立时的名色法就在站立时坏灭,不会到坐着时来;坐着时的名色法就在坐着时坏灭,不会到躺卧时来。”躺卧时如此一再地观照,他睡着了,醒来后他立即专注于禅修业处。这样的比丘就是行走等时以正知而行的人。

   入睡时,业处会变得不清楚,但不应让业处变得不清楚。因此,在经行时、站立时、坐着时(修禅)之后,比丘尽力在躺卧时如此观照:“身体没有知觉,床也没有知觉。身体不会知道:“我躺在床上。”床也不会知道:“身体躺在我上面。”只是没有知觉的身体躺在没有知觉的床上。”如此一再地观照,他的心就进入有分。醒来之后他立刻专注于业处。这就是有正知地入睡的人。

   一个比丘如此观照:“速行,或所有透过六门产生之法,是具有活动的特点的过程,因为它的特点是它产生的身表等等。也因为它由转向的活动产生。当这存在时,苏醒就发生。”他(这种比丘)就是醒来时以正知而行的人。再者,把一昼夜分成六个阶段,然后在其中五个阶段保持醒觉的人也称为醒来时以正知而行的人。

   有人开示佛法,因为它是解脱的基础,而且舍弃了三十六种废话(tiracchaanakathaa,见第52节),只说十种适宜的课题(少欲论、知足论、离群论、独处论、精进事论、持戒论、定力论、智慧论、解脱论、解脱知见论。见《中部·第32经·牛角林大经》、《中部·第122经·空大经》)。这种人是说话时以正知而行的人。

   有人把专注力导向他自己喜欢的三十八种业处之一,而证得了第二禅,这种人是沉默时以正知而行的人。第二禅特别被称为“沉默”,因为它没有思考活动。

  大王,比丘如此具足正念与正知

   注:它的意思是:“如此,透过与正念相应的正知来实行向前行等【动作】,他具备了正念与正知。”

  

  知足(santosa)

   66.大王,比丘如何知足呢?在此,大王,比丘满足于保护身体的袈裟与果腹的钵食

   注:他知足于任何资具。此知足有十二种,关于袈裟有三种知足:依自己所得而知足(yathaalaabhasantosa);依自己的力量而知足(yathaabalasantosa)及依适宜而知足(yathaasaaruppasantosa)。相同的三种分类也适用于钵食及其他【两种】资具【住所与药物】。接下来是详细解释。

   (a)袈裟:在此,有比丘获得一件袈裟。【无论】该袈裟的品质高等或下等,他就只穿着该袈裟,没有欲求获得其他袈裟。这就是他依自己所得的袈裟而知足。

   另一位比丘体弱,或患了病,或已年老,因此穿着重的袈裟时感到疲累。于是他与一位亲切的比丘交换袈裟,知足于穿轻的袈裟。这就是他依自己的力量而对袈裟知足。

   另一位比丘获得上等品质的资具。获得贵重的钵或袈裟,或获得许多钵与袈裟时,他把它们拿去布施,心想:“这适合出家多年的长老们;这适合那些饱学者;这个应当给生病的比丘们;这个应当给那些只获得少许【资具】者。”他自己则取用他们的旧袈裟,或去垃圾堆拾取破布来做袈裟,而且知足于穿着它。这就是他依适宜的而对袈裟知足。

   (b)钵食:在此,有比丘获得粗劣或殊胜的饮食。他即以该钵食维生,不欲求其他任何食物。即使获得其他东西,他也不接受。这就是他依自己所得的钵食而知足。

   另一位比丘获得不适合他的身体或健康的饮食,以致如果吃了他就会生病。因此,他把该食物给予一位亲切的比丘,在吃了后者给他的食物之后,他满足于实行沙门的任务。这就是他依自己的力量而对钵食知足。

   另一位比丘获得极其殊胜的钵食。跟袈裟的情况一样,他把该食物给予出家多年的长老、饱学者、少得者及病患,而他则知足于食用它们剩余的食物。或者,托钵过后,他知足于食用【他钵中】掺杂在一起的各种食物。这就是他依适宜的而对钵食知足。

   (c)住所:在此,有比丘获得令人愉悦或不愉悦的住所。他不会因此而感到快乐或忧郁,而满足于所获得的任何住所,即使那只是一张草席。这就是他依自己所得的住所而知足。

   另一位比丘获得不适合他的身体或健康的住所,以致如果住在那里他就会生病。因此,他把该住所让给一位亲切的比丘,而知足地住在属于后者的适宜住所。这就是他依自己的力量而对住所知足。

   另一位比丘有大福报,获得极其殊胜的住所:山洞、殿堂、尖顶屋等。跟袈裟的情况一样,他把该住所让给出家多年的长老、饱学者、少得者、及病患,而他则知足于住在任何住所。这就是他依适宜的而对住所知足。

   再者,有比丘可能会思惟:“殊胜的住所是放逸的根本。坐在里面会昏沉与睡眠。昏沉入睡后醒来时,欲念就会生起。”如此思惟,他不接受任何这类的住所,即使是特别给他的。他拒绝它,而知足于住在空地或树下等等。这也是他依适宜的而对住所知足。

   (d)药物(gilaanapaccaya,这一词所包括的除了真正的药物之外,还有在中午以后许可服用的糖、蜂蜜、油等等):在此,有比丘获得粗劣或殊胜的药物。他知足于所获得的【药物】,不欲求其他任何【药物】。即使获得其他东西,他也不接受。这就是他依自己所得的药物而知足。

   另一位需要油的比丘获得糖浆。因此,他把它给予一位亲切的比丘,在从后者或其他地方获得油之后,他知足于取用它为药。这就是他依自己的力量而对药物知足。

   另一位比丘有大福报,获得许多极其殊胜的药物:油、蜂蜜、糖浆等等。跟袈裟的情形一样,他把它给予出家多年的长老、饱学者、少得者及病患,而他自己则知足于他们给他的任何药物。如果他们把橄榄果与牛尿放在一个罐子里,以及把四种糖放在另一个罐子里,然后向他说道:“尊者,请随意拿取你所要的。”假如这两者都能够治愈他的病,他就会想:“橄榄果与牛尿这种药是诸佛所赞叹的。”因此,他拒绝接受四种糖,而极其知足地取用橄榄果与牛尿作为药。这就是他依适宜的而对药物知足。

   具备这十二种“知足于任何资具”的比丘可以取用八种资具:三衣、一钵、一把用来削牙签的刀、一支针、一条腰带及一个滤水器。

   所有这些资具都具有“保护身体”与“果腹”的目的。如何?四处游方时,若人穿着三衣,他就是维持与保护身体,如是这些【袈裟】是为了保护身体;喝水时,若人先用袈裟的一角来过滤水,或用袈裟来接受要吃的水果,他就是维持与保护身体,如是这些【袈裟】是为了果腹。

   若人用钵来取水洗澡或调和粘土来修理其僧舍是为了保护身体;若在用餐时用钵来接受食物则是为了果腹。

   若人用刀来削牙签或修平其床脚与床面、椅脚与椅面、或帐篷的柱子是为了保护身体;若用来切甘蔗或开椰子等等则是为了果腹。

   若人用针来缝制袈裟是为了保护身体;若在用餐时用它来挑起水果或糕点则是为了果腹。

   若人在外出之前戴上腰带是为了保护身体;若用来绑甘蔗等则是为了果腹。

   若人在洗澡或为自己的住所涂上粘土时用滤水器来过滤水是为了保护身体;若用它来过滤食水或在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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