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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達磨文獻導論▪P6

  ..續本文上一頁於“大菩提寺”,屬於無畏山派。其於此學習巴利叁藏,但因有許多地方不解,因此到錫蘭修學。據說在印度時造《法集論注》以注釋《法集論》,很顯然他學過無畏山派的綱目書《解脫道論》。到達錫蘭之後,他看出大寺派學識方面的優越,其論注也正統。上座部學者爲要考驗其才識,要求他解釋尼柯耶的一段經文,因此佛音寫了《清淨道論》,將大寺派的教理系統化,大寺派學者識其才華,供給他各種資料,請他注釋叁藏。他深信大寺派思想屬正統,因此在他的注釋書中明白表現其代表大寺派思想,也符合佛陀正統教義。他的有關阿毗達磨的著作有《清淨道論》,是佛音到達錫蘭之後的第一部著作。南傳佛教中,此論解釋阿毗達磨教義最爲詳盡。佛音寫本論似仿照無畏山派《解脫道論》的系統方法。佛音方法與有部的世親一樣,世親著《俱舍論》時,亦參考法救的《雜阿毗昙心論》。解脫道論的巴利原著已失傳,有中譯本叫《解脫道論》。其作者優婆底沙所造且屬於無畏山派。下面是《解脫道論》和《清淨道論》內容安排之比較:

  解脫道論

  vimokSamArga-sAstra(12品)

  1。nidAnaM(因緣品)

  2。sIlapariccheda(分別戒品)

  3。dhutanga(頭陀品)

  4。kalyanamitta-sevana(分別定品)

  5。bhavana-paricchedo(覓善知識品)

  6。kammatthana(分別行品)

  7。kammaTThAna(分別行處品)

  8。panna-saMskAra(行門品)

  9。pa ̄ca-abhij ̄nA(五通品)

  10。Pa ̄n ̄nA-pariccheda(分別慧品)

  11。pa ̄nca-upAya(五方便品)

  12。sacca-pariccheda(分別谛品)

  清淨道論

  visuddhimagga(23品)

  1。nidanakatha序品,sila說戒品

  2。dhutanga(說頭陀支品)

  3。kammaTThAna-gahana(說取業處品)

  4。pathavi-kasina(說地遍品)

  5。sesa-kasina(說余遍品)

  6。asubhA-kammaTThAna(說不淨業處品)

  7。cha-anussati(說六隨念品)

  8。anussati-kammaTThAna(說隨念業處品)

  9。brahma-vihAra(說梵住品)

  10。aruppa(說無色品)

  11。samAdhi(說定品)

  12。iddhi-vidha(說神變品)

  13。abhi ̄n ̄nA(說神通品)

  14。khandha(說蘊品)

  15。ayatana-dhatu(說處界品)

  16。indriya-sacca(說根谛品)

  17。pa ̄n ̄na-bhumi(說慧地品)

  18。ditthi-visuddhi(說見清淨品)

  19。kankha-vitarana-visuddhi(說度疑清淨品)

  20。maggamagga-nanadassana-visuddhi(說道非道智見清淨品)

  21。patipada-nanadassana-visuddhi(說行道智見清淨品)

  22。nanadassana-visuddhi(說智見清淨品)

  23。pannabhavananisamsa(說修慧的功德品)

  此比較顯示二論以戒定慧次序說明解脫之道。在綱目排列上此二論相符合,但《清淨道論》則更爲詳盡。其教理大體亦一致,但細節上小有不同。

  下列叁論亦爲佛音所造:(一)《法集論注》,注解《法集論》。佛音往錫蘭前所造。原著與現存本有不同,可能它是在印度本上寫成,後來加以修訂。不過在內容和文體上還有受無畏山派影響的迹象。本論有些教義的注解是別的論中所沒有的,因此本論是研究阿毗達磨不可或缺的參與書。

  (二)《除癡論》sammohauinsdani:注解《分別論》,其內容與《清淨道論》相同。(叁)pancappakarana-atthakatha(五論之注釋):其余五論之注釋合成一集,使人對教義有具體了解。

  佛音在其所造注釋書中,他不用自己意見而以錫蘭論書做資料,以此而言他不像《俱舍論》的世親,而像《大毗婆沙論》的作者。

  四、其他綱目書。佛音之著作卷帙繁多,對初學者過於難懂。因此有綱目書或縮簡本的需要。佛音後五、六百年之間爲符合需要有許多綱目書的出現。下列九論在緬甸被視爲阿毗達磨綱目書的代表:《入阿毗達磨論》,《色非色分別論》,《谛要略論》,《斷癡論》,《名色抄論》,《攝阿毗達磨義論》,《第一義決定論》,《名色差別論》,《名行燈論》。

  前二論是佛音同時代的佛授所造。他依佛音的論著作了幾本阿毗達磨和律的綱目書。其態度不像佛音的保守,他很自由地發表自己意見。《入阿毗達磨論》是《清淨道論》的縮本,以頌偈爲文體。在《攝阿毗達磨義論》出現前,廣被研究。散文體裁的《色非色分別論》適合初學者研究。佛授的這二論將現實(reality)分成“心”、“心所”、“色”和“涅槃”,解釋和分類所謂“施設”,又將“色”和“心所”再分析。這個理論和分類甚至佛音的論裏亦沒有,是種革新。《谛要略論》爲“護法”所造。爲與佛音以後的最偉大論師“大護法”區別,稱他爲“小護法”。此論卷帙少,初沒有包括新的教理發展和特點,適合初學者。“大護法”除了寫了幾部《小尼柯耶》的注釋外,據說也造了《清淨道論注》以注解佛音的《清淨道論》,和paramattappakasini。他的著作對於希望詳細研究《清淨道論》的人很有幫助。

  《斷癡論》的作者是錫蘭人迦葉。《名色抄論》或叫khema-padarana,其作者年代不詳,也許與大護法同一時代。這都是適合初學的小部作品,無創意。

  《攝阿毗達磨義論》、《第一義決定論》和《名色差別論》的作者是阿那律Anuruddha。其寫作時期亦不詳。論文文字含有梵文音的巴利文,而其注釋書完成於十二世紀後半葉,從這些事實可推斷此叁論完成於十一世紀或十二紀初,這個時期梵文開始影響巴利文。《攝阿毗達磨義論》是此叁論的最具權威的。本論精簡大寺派的教義,由於其過於精簡,沒有特殊研究的人不易了解,有很多它的注解書。全論連貫有系統,完成了對“心所”、“色”、“施設”等的分類解釋。可說本論代表阿毗達磨教義的發展之最高峰。與有部的《俱舍論》同等地位。本論最有名的注釋書是十一或十二世紀samangala造的《阿毗達磨義廣明》。《第一義決定論》《名色差別論》適合初學者,但評價不如《攝阿毗達磨義論》高。

  《名行燈論》是緬甸僧人saddhamma-jotipala(又名ghapada)所造。於十二世紀末至錫蘭留學出家,將錫蘭佛教傳入緬甸。當時爲大寺派之教理研究和教會活動發展之最盛時期。ghapda於錫蘭停留十年後,攜回緬甸大量錫蘭佛教教典,因而奠定緬甸研究阿毗達磨之基礎。除《名行燈論》外,ghapda並著visuddhimagganthipada,解釋《清淨道論》中之難字。從此,阿毗達磨研究之風從錫蘭傳到緬甸,延續至今。

  (恒清譯自Eneyclopaedia ofBuddhism第一冊“Abhidharma Literature”條,本文原作者爲Kogen Mizuno,即日本學者水野弘元)

  

  

《阿毗達磨文獻導論》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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