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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達摩·清淨道論 22· 說智見清淨品▪P3

  ..續本文上一頁。貪、癡、慢、惛沈、掉舉、無慚、無愧是第四智所斷。

  在“邪性”中:邪見、妄語、邪業、邪命是初智所斷。邪思惟、兩舌、惡口是第叁智所斷。當知這裏是說思爲語。绮語、邪精進、(邪)念、(邪)定、(邪)解脫、(邪)智是第四智所斷。

  在“世間法”中:嗔恚是第叁智所斷。隨貪是第四智所斷。有人說:對于名譽和稱贊的隨貪是第四智所斷。

  “悭”,唯是初智所斷。

  在“顛倒”中:以無常爲常以無我爲我的想、心、見的顛倒,及以苦爲樂以不淨爲淨的見顛倒,是初智所斷。以不淨爲淨的想與心的顛倒,是第叁智所斷。以苦爲樂的想與心的顛倒,是第四智所斷。

  在“系”中:戒禁取及此是谛住著身系,是初智所斷。嗔恚身系是第叁智所斷,其余的(貪欲身系)是第四智所斷。

  “不應行”唯是初智所斷。

  “在“漏”中:見漏是初智所斷。欲漏是第叁智所斷。其余的(有漏,無明漏)是第四智所斷。在“暴流及轭”中亦同于此。

  在“蓋”中:疑蓋是初智所斷。貪欲、嗔恚、惡作(後悔)的叁種是第叁智所斷。“惛沈、睡眠、掉舉是第四智所斷。

  “執取”唯是初智所斷。

  于“取”中:因爲一切世間法,以基礎欲而說則都是欲,故色、無色貪亦攝入欲取,所以此欲取是第四智所斷。其余的(叁種)是初智所斷。

  在“隨眠”中:見與疑隨眠是初智所斷。欲貪與嗔恚隨眠是第叁智所斷。慢、有貪及無明隨眠是第四智所斷。

  于“垢”中:嗔垢是第叁智所斷。其余的(貪、癡)是第四智所斷。

  于“不善業道”中: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邪見是初智所斷。兩舌、惡口、嗔恚的叁種是第叁智所斷。绮語、貪欲是第四智所斷。

  于“不善心生起”:四種與見相應的及與疑相應的五(心)是初智所斷。二種與嗔相應的是第叁智所斷。其余的(五種)是第四智

  所斷。而任何法是由彼智所斷的,即是由那智所應斷的。所以說:

  “此等四道智如理而斷彼等的結等的諸法”。

  然而此等(四智)是斷此等諸法的過去與未來呢?還是現在呢?在這裏,如果說是(斷)過去與未來的,則精進成爲無果的了。

  何以故?因無可斷之法的緣故。若斷現在的,(則同樣的精進)亦成爲無果的了,因爲當斷之法與精進共同存在,而道的修習亦成爲雜染了,或者成爲(道的修習)與煩惱不相應的了,實無現在的煩惱與心不相應的。此非特殊的責難。這曾在聖典中說:“斷煩惱者,斷過去的煩惱;斷未來的煩惱,斷現在的煩惱”。又說:“若斷過去的煩惱,則爲盡其已盡,滅其已滅,離其已離,沒其已沒;即是說斷其過去不存在的”,所以否定了說:“他不斷過去的煩惱”。同樣的:“若斷未來的煩惱,則爲斷其未生的,斷其未來的,斷其未起的,斷其未曾現前的;即是說斷其未來不存在的”,所以也否定了說:“他不斷未來的煩惱”。同樣的,“若斷現在的煩惱,那麼,則貪染者斷貪,嗔怒者斷嗔,愚癡者斷癡,慢者斷慢,執取者斷邪見,散亂者斷掉舉,疑者斷疑,(煩惱的)強有力者斷隨眠,即是說黑白的諸法雙雙結合而起,而道的修習亦成爲雜染了”。所以否定了一切說:“他不斷過去的煩惱,不斷未來的煩惱,不斷現在的煩惱”。但在問題的終結說:“然而這樣則無修道、無證果、無斷煩惱、無現觀法了”。可是認爲“不然,是有修道……乃至有現觀法的”。“象什麼呢”?即這樣說:“譬如未結果的嫩樹。如果有人砍斷了(此樹的)根,則此樹的未曾所生的果,未生者便不生,未發者便不發,未起者便不起,未現前者便不現前。如是生起爲生煩惱的因,生起爲(生煩惱的)緣。既見生起的過患,而心入不生起(的涅槃)。因爲他的心入于不生起,故彼以生起爲緣而生的煩惱,未生者便不生……乃至未現前者便不現前。如是因滅故苦滅。轉起爲因……相爲因……造作爲因……乃至因爲他的心入于無作,故彼以造作爲緣而生的煩惱,未生者……乃至未現前者便不現前。如是因滅故果滅。所以說有修道證,有證果,有斷煩惱,有現觀法”。

  此說是指什麼而說的呢?這是指斷得地的煩惱而說的。然而得地的(煩惱)是過去,是未來,還是現在的呢?它們是得地而生起的。因爲“生起”有現在、生已離去、作機會、得地等的許多種類。此中:(一)稱爲一切具有生、老、壞者,爲“現在生”。(二)已嘗所緣之味而後滅,稱爲嘗已而離去的善、不善、及彼已達生(老壞)等叁而後滅,稱爲已生而離去的其他的有爲法,爲“生已離去生”。(叁)即如所說由他于過去所行的任何業,此業雖是過去,因爲已拒絕了其他的(業的)異熟(報),造作了自己的異熟的(生起的)機會,並且這已造作了機會的異熟雖未生起,但如是作了機會之時是必然會生起的,所以名爲“作機會生”。(四)于諸地中未曾絕根的不善,名爲“得地生”。

  這裏當知地與得地的差別。“地”——是爲觀所緣的(欲、色、無色的)叁地爲五蘊。“得地”——是值得于此等諸蘊之中生起的一種煩惱。因爲彼此(煩惱)所得之地,故名“得地”。然而此“地”不是所緣的意思;因爲依所緣的意思,是緣于一切過去未來的(諸蘊)及緣于業已遍知的漏盡者的諸蘊而生起煩惱,正如輸羅耶長者的緣于大迦旃延及難陀學童的緣于蓮華色(比丘尼)等。如果說彼(依所緣而起的煩惱)爲得地,因爲那(所緣)是不能斷的,那麼便沒有人能斷有的根本了。當知得地是依基地(煩惱的生處)的意思而說的。即任何未曾爲觀所遍知的諸蘊生起,自從彼等諸蘊生起以來,便即眠于彼等(諸蘊)之中而爲輪轉之根的一種煩惱,以未斷于彼(種煩惱)之義名爲“得地”。

  此中:于任何人的諸蘊之中而依未斷之義的隨眠煩惱,他們只是以他(自己)的諸蘊爲他的煩惱之基,不是屬于別人的諸蘊(爲他的煩惱之基)。過去的諸蘊,是過去的諸蘊中未斷的隨眠煩惱之基,不是其他(的未來現在的諸蘊爲基)。同樣的,欲界的諸蘊,是欲界諸蘊中未斷的隨眠煩惱之基,不是其他(的色無色界的諸蘊爲基)。于色、無色界也是一樣。其次于須陀洹等(的聖者之)中,在任何聖者的諸蘊中而爲輪轉的根本的煩惱種,已由此等之道斷掉了,此等聖者的諸蘊,因爲不是已斷的輪轉的根本的此等煩惱之基,所以不得稱爲地。于諸凡夫,因爲未斷一切的輪轉的根本煩惱,故作善或不善之業;如是由于他的業、煩惱之緣而輾轉輪回。然而不能說“他的輪轉的根本(煩惱)只在色蘊而不在受蘊等,或只在識蘊而不在色蘊等”。何以故?因爲是隨眠于無差別的五蘊之中   的緣故。怎樣的呢?

  正如在樹內的地味等。譬如大樹,長于地面,依地味及水味之緣,而使根、幹、大枝、小枝、嫩芽、葉、花、果得以繁榮,招展于虛空,直至劫末,由于種子的展轉而樹種相續之時,決不能說那地味等只在根部不在幹等……乃至只在果而不在根等。何以故?因爲(地味等)是無差別的行于一切根等之故。又如有人厭惡某樹的花果等,用一種叫做曼陀伽刺(一種魚的刺)的毒刺,刺進此樹的四方,此樹因被那毒所觸,被侵奪了地味和水味,當然不能生育及繼續生長了。

  如是厭惡于諸蘊轉起的善男子于自己的相續中而開始修習四道,正如那人加毒于樹的四方。此蘊的相續被四道的毒觸所觸之時,因被剝奪了一切輪轉根本的煩惱,至身業等一切種類的業成爲唯作的狀態,到達了不再生于未來的有,則自然不能發生于他有(來世)的相續了。只由最後識之滅,如無薪之火,于無取而般涅槃。如是當知地與得地之差別。

  其次有(一)現行,(二)固執所緣,(叁)未鎮伏,(四)未絕根的四種生起。

  此中:(一)“現行生起”便是現在生起。(二)當所緣來入于眼等之門,于前分雖未生起的煩惱種,因爲固執所緣,于後分必然生起(煩惱種)所以稱爲“固執所緣生起”,猶如在迦爾耶那村乞食的大帝須長老,因見異性的姿色而起煩惱種一樣。(叁)未以任何止觀而鎮伏的煩惱種,亦未入于心的相續,因爲缺乏生起的遮止之因,故名“未鎮伏生起”。(四)雖已以止觀而鎮伏,但因未以聖道而絕(煩惱種之)根,仍未超脫生起的可能性,故名“未絕根生起”。正如獲得了八等至的長老,飛行于虛空之時,因爲聽到了于開花的樹林中采花的婦女的美妙歌聲,而起煩惱種一樣。這固執所緣,未鎮伏及未絕根生起的叁種,當知都包攝于得地中。在上面所說的種種生起中,那稱爲現在、存已離去、作機會及現行的四種生起,因爲那不是由于道所斷的,所以不得由任何(道)智而斷。其次稱爲得地、固執所緣、未鎮伏及未絕根的(四種)生起,因爲生起彼等世間出世間之智而滅此等的生起狀態,所以此等一切(的生起)是當(以此智)斷的。如是于此(智見清淨)中,應知“以此(智)斷那應斷的諸法”。

  (4)(作用)

  于現觀之時所說的遍知等的作用,

  此等一切都應依它們的自性而知”。

  即是說于谛現觀之時,在此等(須陀洹道等的)四智的一一刹那所說的遍知、舍斷、作證、修習等的各各四種作用,而此等(作用)都應依他們的自性而知。古師說:譬如燈火,在非前非後的同一刹那而行四種作用——燃燒燈芯,破除黑暗,發光,消油,如是道智亦于非前非後的同一刹那而現觀四谛。即以遍知現觀而現觀苦,以舍斷現觀而現觀集,以修習現觀而現觀道,以作證現觀而現觀滅。這是怎麼說的呢?因爲是以滅爲所緣而得成就觀見及通達于四谛的。即所謂:“諸比丘,見苦者,亦見苦之集,見苦之滅,以及見苦滅之道”。又說:“具道者之智,亦即是苦的智,亦即是苦之集的智,亦即是苦之滅的智,亦即是苦滅之道的智”。

  這裏:譬如燈火的燃燒燈芯,是道智的遍知于苦。如(燈火的)破除黑暗,是(道智的)舍斷于集。如(燈火的)發光,是(道智)由于俱生等的緣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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