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鏡錄略講下冊 (第四十二章)
南懷瑾教授講述
第四十二章 刹海繁興孤零裏
接下來,所要講的比較麻煩,它牽涉到“智辯”智慧的論辯這個嚴重的問題,也就是你修證佛法的見地是否徹底。以唯識的道理,比如四分法裏的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來講,相分包括了物理世界、精神世界的一切法,有物質可指的,或沒有物質可指而只是一種概念、理念之名,這些都屬于相分。比如我們說“悟道”,道是個什麼東西?怎麼悟法?有這樣一個名詞的概念,卻不像物質世界如茶杯有一個具體的東西,如此一個“悟”的觀念或“道”的道理,這已變成大家在思想領域裏頭非常確實的一件事物,這也屬于相分。
物理世界、精神世界從佛法來看,往往使人産生誤解幻覺,這些誤解幻覺都是屬于名相部分的學問。它們是虛幻、暫時不實在的。可是其虛幻、暫時不實在的東西,當它似乎存在的那一刹那,你也不能認爲它沒有,它的確也能夠影響我們的身心,起各種的變化。所以名相的作用,雖然是世俗的凡夫境界,但是我們要曉得叁界以內,皆是名相所引起的業力現象,因此從佛法的見地去認識它,也是非常非常地重要。經上說諸佛菩薩的智慧神通之力不可思議,同樣地,衆生的業力也不可思議,轉化了衆生的業力,那就成佛了。換句話說,佛的神通智慧你悟不到,就變成衆生不可思議的業力!這兩個力幾乎是同等的。這些是屬名相之相分部分。
再者,我們修禅人動辄想要明心見性,能夠見名相空,還不算數;能夠空中起妙有,還不算數;乃至于見即空即有、非空非有,見了中道理,這些都屬于“見道分”。所謂明心見性的這個見,不是眼睛看見的見,而是心地上真實的體悟。更進一步說,這心地上的體悟也牽涉到生理的活動狀況。見道分也屬于見分,而見分並非究竟。見道在佛法上並非究竟的果,還只是在因位。逐漸地見道以後修道,這才向證分上求證道。
譬如,我們學佛的都曉得講“四大皆空”,但是生病的時候,神經痛、肌肉痛、頭痛,渾身不對驅勁,四大一點都空不了。明知道“四大皆空”,病時苦還是苦,病還是病,那個理論抵不住一個事實。所以,雖然你懂得理論,沒有修證到四大皆空的真實境界,那些理論反有妄語之嫌,愈修得多,妄語往往愈大。這不是真正的修證,而是非常錯誤的墮落。因此說,必須要證到以達到證分,這就是自證分。真正清淨到所謂空,是怎麼樣空法?所謂真空生妙有,妙有又是怎麼樣有?譬如唯物思想以爲物質決定了一切,人的生命死了就完了,不需要考慮後面,“人死如燈滅”,像蠟燭燒了一樣就沒有了。什麼唯識、靈魂的存在,根本沒有這回事。至于佛法的“唯識思想”絕對不承認物質可以決定一切,比如醫藥是屬于物質的範圍,我們經常同醫生們說笑話:“不管中醫西醫,醫藥再如何發達,醫生盡管醫術如何高明,但是有一個病你醫不了——要死的病。”醫藥盡管再發達,人們照樣地死去,可見“唯物”求不了“唯心”的這一面,這有很多的理由可以說明,不過不是現在我們的專題。
唯心、唯物之間,後來産生心物一元的說法,但是心物一元在科學上講要拿證據出來,現在假設病了,我的心識不病,馬上我的心要把這個病弄離開身體,是不是做得到?假設做不到,那麼你這“心物一元”的理論便有問題。在叁、四十年前某個大學心理系主任同大家論辯佛學上的問題,他把桌上的東西都拿開說:“好,一切唯心造,我承認,現在桌上什麼東西都沒有,你幫我造一只金雞出來,而且這個金雞每天生一個金蛋。”你心裏想這不可能嘛!既然不可能,“一切唯心造”便是理論上的說法,事實上做不到。科學的時代一切講求證據,但是我們轉過來說,佛法正是講究求證。所以你理論懂了,相分知道了,見分合理,也就是見地到了,理論到了,你修持的功夫求證到什麼程度,這即是“自證分”了。
自證要合于公道
再來“證自證分”。你所證到的對不對?譬如有些人打打坐,眼睛也看到什麼東西了,自謂獲得眼通,實際上“神通”和“神經”兩個是兄弟啊!有時候把弟弟神經當成哥哥神通,那就糟了。你證到的智慧神通境界,究竟是真還是假,有沒有偏差。有證也要有求證,印證所證是真實或虛妄,這不可以馬虎,是屬于“證自證分”,你若把理解上偶然在心理上、意識上的一種文學境界的領悟,當成了悟道,這便完全錯誤,這點需要特別注意。
“證自證分”,求證到你自己所證到的這一部分的東西其真實程度到哪裏,這不能馬虎的。佛法不像一般自然科學,它求證的物件是我們自己的身心,因此永明壽禅師講到《宗鏡錄》的一半提出來唯識這一部分的重要。但是唯識的重要往往與般若的修法有很大的相關,你見道體會到空以後,返轉回來,還要研究彌勒菩薩學系的唯識學的系統。
以上是對前文再做一個提綱挈領,現在我們再看原文:
今欲總別雙辯,理事具陳,不達事而理非圓,不了理而事奚立。
他說,現在我們開始要“總”的概括性的;“別”——特別地、分別地、有條理地把它分析出來講。一個“總”,一個“別”,這兩個觀念,“總”是籠統性的。譬如,我們說般若講“空”,唯識講“有”,般若說真空、畢竟空,唯識說妙有、勝義有,這是“總”的說法。什麼是有?什麼是空?空是怎麼樣空,有是怎麼樣有,這就不是“總”的說法,而是“特別”的說法,說得特別的清楚。所以研究學問了解事物,千萬別只看“概論”,而不看原典。好多年以前,我在大學、研究所上課,我就特別鼓勵同學們一切的學問要研究原典。研究外文的東西要看它的原著,不要只看翻譯;讀中國文化的東西,我們可以故意“放狂”一點地要求自己非兩千年以上的原典不看,不要都只看些二手貨,乃至轉了好幾手的。
七、八十年以前,當舊的文化被推翻掉以後,新的學校成立,那時北京大學剛剛開始變成現代學府,那些學生大都是秀才、舉人的水准,學問都很好,老師學問更好,老師講到哪裏,學生肚子裏那些書都背過的。因此在當時的大學上課並不需要一條一條逐一講解,哪像現在,現在我們到大學、研究所授課好像在給小學生、幼稚園上課一樣。那時候老師們手裏頭沒有帶本子,兩只手負在背後,帶一支粉筆最多了,粉筆也不用帶,黑板架上有,學生們書也不用帶的,穿著長袍或西裝褲,天氣冷,圍巾一圍,煙這樣一抽,修哉遊哉,椅子斜坐,兩只眼睛斜著看,看你這個老師有多少學問,講得好不好。因此,老師們提出一個問題“概論”,大概地討論,滔滔不絕地講下去,學生每個人手裏不停地記錄,等老師講完,一本筆記也出來了。譬如說政治學概論、西洋哲學概論、中國哲學概論,大概論點就出來了。幾十年以後大家的學問愈愈差啦!只好看看那些概論。再以後啊當老師的就把前輩老師的概論一把剪刀和一盒漿糊,剪一段,自己加一段,然後再過了幾十年,我們青年學生讀的全是概論的概論了。你們若這樣一直下去,那學問就糟了。“總”“別”這兩個字,我們費了那麼多精神說明,這目的是要求諸位同學對文字的內涵、訓诂、它的解釋,不要馬虎,要好學而深思。
他說我們爲了“總別雙辯”,這概括的觀念方面和詳細分析方面,二者都要把它論辯清楚。爲什麼要論辯清楚?佛學不是哲學,論辯清楚是爲了求證,爲了自己修持證果,爲了自己修持成佛。所以論辯清楚是爲了下面四個字:“理事具陳”。理事是“道理”和“事實”,事實就是功夫,禅宗、般若的功夫證到了就是“事”,而禅定、般若的功夫證到,必須要把如何修持的理論搞清楚。譬如我現在修持這個定,整個對不對?念佛,這個念佛的理路對不對?爲什麼我們念幾十年佛,“阿彌陀佛、阿彌陀佛,討厭、討厭,你們那麼討厭,妄念一直打擾我。”兩個心聲,不能統一,爲什麼?不是說念阿彌陀佛這句佛號不對,也不是念法不對,爲什麼不能達到一心不亂?它的“理”與“事實”你們能不能配合起來?不能配合就是“理事不能具陳”。“具”是同時,“陳”是擺在那兒,“理事具陳”,理事同時擺在那兒。你說妄念本空,我們兩腿一盤坐,眼睛一閉,坐在那兒就是空不了啊!你不是說本空嗎?又說人生“如夢如幻”,你怎麼夢幻不起來?
爲什麼我們不能到達這個境界?那是我們沒有把佛學的“理”弄清楚。所以說要“總別雙辯,理事具陳”。下面申訴理由——“不達事而理非圓”,所謂“事”是指功夫。你說禅定很簡單,這是佛法的共法,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功夫,打坐得定,外道也可以做得到!你說外道那個定是外道,你是內道,你修的是佛法,了不起!佛法能通一切法,不但自己能夠成就,外道的法他通通懂,“法門無量誓願學”,外道都能做到得定,你怎麼不能得定?這下理論上你就垮了嘛!對不對?如果你說外道能的,我都能;我所能的外道不能,那是佛法、不共法。所以這是一個事實,不是空的理論,不是吹牛。事實上求證,“不達事而理非圓”,你不通達、不求證到這個功夫的境界,你那些佛學的道理不算圓滿,是偏見,甚至于是誤解。同樣的,“不了理而事奚立”,我們要達到禅定,甚至證到道,必須要曉得如何修持才合于真正的佛法。所以我經常說佛法真正是科學,先把理論清楚了,依據這個理論來求證它。“理”都不清楚、不透徹,“事”也就是“功夫”,怎麼做得到?
故雲理隨事現,一多緣起之無邊。事得理融,千差涉入而無礙。
這是《華嚴經》說的道理,清涼國師和密宗大師他們的言語。這兩句文字都是十分優美的四六體。他說“理隨事現”,道理隨著你求證到的事實而呈現。我們常常喜歡研究禅宗,有事沒事就說什麼忽然言下頓悟、打破一個茶杯開悟的公案,你不要光看茶杯破了,你要看他那兩條腿受的罪,已經坐了幾十年一直悟不了,後來正在酸、麻、痛的時候,茶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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