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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戒相經箋要集注(廣化法師)▪P10

  ..續本文上一頁罪之重輕?若法師爲人講,聽者慎勿露齒笑,若有笑者驅出。何以故?佛憐憫衆生,金口所說,汝等應當生慚愧心而聽,何以笑!

   【注】 犯罪要件:

   一、淫心。

   二、是道。

   叁、事遂。

   【補】境想:

  【補】開緣:

   一、爲怨家所執,如熱鐵入身等,惟苦無樂。

   二、熟睡不覺知。

   叁、狂亂壞心。

   【注】若五戒弟子被人強逼或在睡眠時被奸,而完全無有淫樂,且有苦之感覺,或無知,不犯。如《善見律》卷八雲:“優缽羅花比丘尼,從外乞食還,開戶入戶,暗故不覺男子在內,便脫衣而眠。此婆羅門從床下出,犯比丘尼。犯者壞比丘尼,此比丘尼愛盡無欲,如熱鐵入身,是故不犯。此男子行欲竟去,此地能載須彌山王,而不載七尺惡人,是故地爲之開,即入阿鼻地獄,火如羅網。世尊語諸比丘:“此比丘尼不樂故,故名無罪。””又比丘尼在于寂靜蘭若中獨住,或獨在樹下坐,易爲強徒所侵,是故世尊製諸尼不得住蘭若,亦不得在曠野林中之樹下坐。

   【注】若女衆被人強奸時,須有方便,不令犯戒,如《戒學淺談》雲:萬一你們被強暴時,絕對不能有任何一絲快樂的感覺,只要有一點快樂的感覺,就算犯戒了,這是因爲起了染汙心。但是,要怎樣才能不受樂呢?有的書上教人咬手指頭,咬到它痛,痛了就不會有快樂的感覺。假如你的手被抓住,咬不到手指頭,怎麼辦?續明法師在靈隱寺講戒的時候,有談及這件事情,他教人咬自己的舌頭,或咬自己的嘴唇,一定要咬到它痛,才不會有快樂的感覺。我所以要特別提到這一點,是希望你們時時警惕自己,只要一個念頭受樂,就算犯戒。上天堂或是下地獄,就在一念之差,你們應當好自爲之。

   【注】雲何是顛狂散亂病壞人之相?《十誦》卷五七謂:一、癡狂,二、散亂,叁、病壞心。

   一、癡狂者,有五相名狂人,即癡狂、顛狂也:

   (一)親裏死盡故狂。

   (二)財物失盡故狂。

   (叁)田業人民失盡故狂。

   (四)四大錯亂故狂(一切發熱病致狂,一切細菌傳染所致狂,一切物理性之刺激如過冷、過熱、電激、聲音激、打、壓、跌等所致狂)。

   (五)先世業報故狂。若有如是狂病,自知我是某甲,作淫欲,犯根本罪。

   二、散亂。有五種因緣令心散亂:

   (一)非人所打故心散亂。

   (二)非人令心散亂。

   (叁)非人食心精氣故散亂。

   (四)四大錯亂故心散亂。

   (五)先世業報故心散亂。雖有如是散亂,自知己是某甲,作淫欲,犯根本罪。

   叁、病壞心。有五種病壞心:

   (一)風發故病壞心。

   (二)發熱病故病壞心。

   (叁)冷發故病壞心。

   (四)有以上叁種俱發故病壞心。

   (五)時節氣發故病壞心。雖有如此等病壞心,若自覺己是某甲,作淫欲,犯根本罪;不知己是某甲,不犯。病壞即痛惱所纏。此開緣是四重同開,即四根本罪的共同開緣。

   此處要注意的是:雖有如此狂病,若尚有意識知道我是某甲,作淫欲(五戒則改爲邪淫),犯重。此即開中有製,製中有開,有病可開,病好則製。

   【注】爲令讀者便于觀想,附印不淨觀照片叁張于書後,作修觀增上緣。

  ④ 妄語戒

   佛告諸此丘,吾以種種诃妄語,贊歎不妄語者,乃至戲笑尚不應妄語,何況故妄語。是中犯者,若優婆塞不知不見過人聖法,自言我是羅漢(【箋】:斷叁界煩惱盡)、向羅漢者(【箋】:斷無色界思惑將盡),犯不可悔。若言我是阿那含(【箋】:斷欲界煩惱盡)、斯陀含(【箋】:斷欲界六品惑),若須陀洹(【箋】:斷見惑盡),乃至向須陀洹(【箋】:世第一後心,具足八忍,智少一分);若得初禅(【箋】:離生喜樂五支功德相應)、第二禅(【箋】:定生喜樂四支功德相應)、第叁禅(【箋】:離喜妙樂五支功德相應)、第四禅(【箋】:舍念清淨四支功德相應);若得慈悲喜舍無量心,若得(【箋】:四)無色定(【箋】:所謂)虛空定、識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若得不淨觀、阿那般那念(【箋】:此雲遣來遣去,即入息出息也。此二觀乃佛法二甘露門,但應修習,不應雲得);諸天來到我所,諸龍、夜叉(【箋】:捷疾鬼)、薜荔(【箋】:亦雲閉麗多,此翻祖父鬼)、毗舍阇(【箋】:啖精氣鬼)、鸠盤荼(【箋】:甕形厭魅鬼)、羅刹(【箋】:可畏鬼)來到我所,彼問我,我答彼;我問彼,彼答我,皆犯不可悔。

   【箋】此大妄語以五緣成不可悔:

   一、所向人;

   二、是人想;

   叁、有欺诳心;

   四、說重具,即羅漢乃至羅刹來到我所等;

   五、前人領解。若向聾人、癡人、不解語人說,及向非人、畜生等說,並屬中可悔罪也。

   【注】此句中,向不解語畜生說證果,依大律及經文後之表解,應屬下可悔。

   【注】過人聖法:如叁十七道品等。向阿羅漢:將證阿羅漢而未證者。若說自己得不淨觀,犯妄語;只可說:我修不淨觀。祖父鬼:餓鬼壽命甚長,有很多相貌年老者,故翻爲祖父鬼。毗舍阇:啖人精氣之鬼。人睡前若能念佛、持咒,則有龍天護持,可免諸惡鬼神侵擾。甕形厭魅鬼:甕形表其肚子甚大,晚上人們睡眠時會壓人的一種鬼神。

   【注】《五戒表解》雲:妄語罪有逆罪、大妄語罪、小妄語罪之分:

   一、法說非法,非法說法,爲逆罪。

   二、妄言證聲聞、菩薩果位,犯大妄語中重罪。

   叁、妄言見神、見鬼、持戒清淨、能習禅定、善通叁藏、證世間四禅八定,犯大妄語中輕罪。以上叁種淆亂正信,害正法眼故爲大妄語。

   四、見言不見,不見言見;聞言不聞,不聞言聞;覺言不覺,不覺言覺;知言不知,不知言知;實有言無,無言實有,皆犯小妄語。

   若本欲言羅漢誤言阿那含者,犯中可悔;余亦如是犯(【箋】:未遂本心故也)。

   若優婆塞,人問言:“汝得道耶?”若默然、若以相示者,皆犯中可悔(【箋】:未了了故)。

   【注】《四分律》雲:“若比丘對檀越言:“數受汝食者是阿羅漢。”檀越問之便默然,不了了犯中罪。若有檀越問比丘言:“大德是阿羅漢者脫僧伽梨衣。”比丘即脫,現相不語,犯中罪。若謂言:是阿羅漢請著衣、或請坐,或言請起、請上閣、請下等等語言,彼比丘現相不語者,一切犯中罪。”

   【注】《戒疏》雲:“妄語一戒,本希名利,非言不成;亦有身現,無疑成重。大妄語者,自說成重;教人稱聖,名利擁彼,于我無潤,故不同犯。”(卍續藏經,六二,二叁九下)

   【注】《十誦》卷五二雲:“若問:“汝得果否?”行者爾時手中有庵婆羅果、瞻婆果、婆羅頭果……行者而示以果,得中品罪。”

   乃至言旋風土鬼來至我所者,犯中可悔(【箋】:准《十誦律》,未得外凡,別總相念,妄言已得;戒未清淨,妄言持戒清淨;未曾讀誦經典,妄言讀誦等,並犯中可悔罪)。

   【注】旋風土鬼:一般的孤魂野鬼等,來時有一陣旋風,次于羅刹等鬼,故結罪較低。

   外凡:聲聞乘修道階位,在初果前有七加行位,前叁位稱爲外凡,即五停心、別相念住、續相念住,後四位稱爲內凡,即暖、頂、忍、世第一法。

   若優婆塞,實聞而言不聞,實見而言不見,疑有而言無,無而言有,如是等妄語皆犯可悔(【箋】:更有兩舌、惡口、绮語,並皆犯罪,但不失戒,故雲可悔,非謂無性罪也)。若發心欲妄語,未言者,犯下可悔(【箋】:遠方便也);言而不盡意者,犯中可悔(【箋】:或誤說,或說不了了,僅名近方便罪也);若向人自言得道者,便犯不可悔。

   【注】誤說:如欲說證四果誤說成證叁果。說不了了:自己說話不清楚,或說了對方不了解。

   若狂、若心亂、不覺語者,無犯。

   【注】《楞嚴經》卷六雲:“若大妄語,即叁摩地,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所謂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或求世間尊勝第一,謂前人言:我今已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諸位菩薩;求彼禮忏,貪其供養,是一顛迦(極惡、畢竟無涅槃性),消滅佛種,如人以刀,斷多羅木,佛記是人,永隕善根,無複知見,沈叁苦海,不成叁昧。我滅度後,敕諸菩薩及阿羅漢,應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種種形,度諸輪轉。或作沙門、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淫女寡婦,奸偷屠販,與其同事,稱贊佛乘,令其身心,入叁摩地,終不自言:我真菩薩、真阿羅漢,泄佛密因,輕言末學;唯除命終,陰有遺付。雲何是人,惑亂衆生,成大妄語?汝教世人,修叁摩地,後複斷除諸大妄語,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四決定清淨明誨。是故阿難!若不斷其大妄語者,如刻人糞爲栴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我教比丘,直心道場,于四威儀一切行中,尚無虛假,雲何自稱得上人法?譬如窮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況複法王,如何妄竊?因地不真,果招纡曲,求佛菩提,如噬臍人,欲誰成就?若諸比丘,心如直弦,一切真實,入叁摩地,永無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薩無上知覺。如我所說,名爲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注】《楞嚴經》卷六雲:“若大妄語,即叁摩地,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所謂未得謂得,未證言證……佛記此人,永隕善根,無複知見,沈叁苦海,不成叁昧。”今時有人爲貪名利,自言:我是某佛再來,或言某菩薩再來,或言我是大迦葉……等,薄地凡夫,妄稱尊聖,佛記是人,永隕善根,沈叁苦海。

   經文又雲:“我滅度後,敕諸菩薩及阿羅漢,應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種種形,度諸輪轉。”以各種不同身份,或人王宰官,乃至奸偷屠販,與其同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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