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麼*輪功,李洪志,邪教了。當時也是迷惑了很多人,據說有幾千萬人,這個就很糟糕。一開始他跑出來,說他那個是氣功師。後面再跑出來,他說他是阿羅漢,然後又是菩薩,然後又是佛陀,然後比釋迦牟尼佛還要高明,這個就很糟糕了。當時還有極少數,極少數的佛弟子,都沒有正知、正見,放棄學佛法修正法,跑去學什麼*輪功,這個就是非常愚癡,沒有智慧。
還有比方說美國的那個盧勝彥,也是附佛外道了。
原來臺灣一個比丘尼,叫做青海無,自稱爲青海無上師。本來是個越南比丘尼,在臺灣到農禅寺,跑去農禅寺跟聖嚴法師也學過禅法,也沒有什麼成就。後面自己就跑到喜馬拉雅山那個附近,一個小國家,一個錫克國,學那個錫克教。學錫克教以後的話,她又說見到光,又聽到聲音,然後又跑回臺灣來騙人。到處寫那個書,什麼即刻開悟的鑰匙,很能夠迷惑人。哎呀,你看,她說即刻開悟了。這個就很糟糕,而且她確實有一點邪法,是什麼呢?她給你印心。你要跟她坐在一起,她跟你面對面印心,她的眼睛看到你的眼睛,然後她這個魔力,就透過你的眼睛,就進入到你的心裏面。從此以後,你就被她迷惑了,你沒有正知、正見了,這個很糟糕了。我所知道大陸都有人,修她那個什麼青海無上師的法了,很多,很糟糕。
臺灣有個什麼宋七力,就是這個樣子的。也是個在家人,也是打大妄語,根本上他就不懂佛法,亂說。然後,另外找一個跟他差不多相像的人,兩個人演雙簧戲,跟外面的自吹自擂,他有分身法,其實是分身個鬼。後面警方把兩個人都抓起來,就知道原來是兩個人演雙簧戲,這個都很糟糕了,破壞佛法了。
這一類還比較容易識破,但是教內這個就很難搞,很難識破了。
還有一個臺灣的一個什麼叫蕭平實,這個我們已經破斥過多次了,也是附佛外道。
還有印度有一個叫做奧修的人,那個人也是有一點小聰明,是印度那個大學裏面的教授,他什麼都會一點,然後亂說。也說佛法,也說道教,然後也說印度教,什麼都說。這一類呢,法說非法,非法說法,都是犯了這個大妄語的逆罪,他過失是最重最重。
大妄語重罪
說過人法 然後犯大妄語的第二類,是說過人法,也就是說上人法,大妄語的重罪。《十誦律》上面說,“比丘未得道,自說言得道。”比丘本來沒有得道,沒有得成就聖果,沒有成就聖賢果位,自己自吹自擂說我成就了。“天人中大賊,極惡破戒人,是癡人身壞,當墮地獄中。”極惡破戒人,破這個不妄語戒,這個是未證言證。
還有一些情況是說,雖然沒有說自己,但是就好像那個製戒因緣一樣,互相標榜,互相吹捧。幾個人在一起,故意互相來吹捧。明明知道都是假的,甲就說乙已經證得聖果了,已經證得果位了,是初果、二果、叁果,乃至于四果了。乙又說甲是聖人,然後爲了是求得第叁方,求得那些信衆,或者其他人的恭敬供養,實際上都不是聖賢,這個也是犯大妄語的重罪。
大妄語輕罪
欺世盜名 第叁類是欺世盜名,這是大妄語的輕罪。因爲沽名釣譽的緣故,而去欺世盜名,這屬于大妄語的輕罪。比方說,初學佛的人,他稍微有一點進步,自己就覺得自己了不起了。有噢,他在一個虛榮心的一個驅使之下呢,見人他就誇耀。哎呀,我持戒很清淨,我已經能夠得禅定了,我已經是通達叁藏了,我念佛就見到阿彌陀佛了,我看到佛放光了,我已經到達一心不亂了。實際上,都沒有做到,他自己沽名釣譽的緣故,這樣子來說。自我就開始膨脹起來,一分就誇大作十分,誇大自己的進步,故意故作神秘,裝模作樣,裝腔作勢,裝神弄鬼,這樣子的呢,都是沒有正知、正見。
所以這個叁類,無論是犯了這個破壞正法的大妄語逆罪;還是犯了說過人法,說上人法的這個大妄語的重罪。說過人法就是說上人法,說過人法就是超過普通人能力的這些聖法,聖賢法。有一些律上面是說上人法。“上”就是斷除的意思。“人”就是凡夫。“法”就是欲界的五蓋:掉悔、昏沈,掉悔蓋、昏沈蓋就障定,障定學,因爲掉悔、因爲昏沈,不能得禅定;因爲貪蓋、嗔恚蓋就障礙戒學,讓他持戒不能清淨;因爲疑法的蓋,蓋覆,障礙慧學,不能開發智慧。所以這些自己說自己已經斷除了凡夫的五蓋,已經成就聖賢果位,所以這個是說上人法。乃至于犯了那個欺世盜名的大妄語的輕罪。
無論是大妄語逆罪、重罪,還是輕罪,罪業都是比較重。但是逆罪是最重,爲什麼?因爲這個叁類,對衆生的危害性就是非常大。危害性可以分爲叁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是導致衆生對佛法的功用,産生錯誤的知見。我們知道佛法的功用是什麼?佛法的功用,最根本的不是那些神通,放光動地,而是什麼?而是讓我們顯發本有的智慧。有智慧就沒有煩惱,有慈悲就沒有冤家。用佛法的智慧,來轉化內心深處的煩惱,讓自己歡喜自在地,生活在這個世間,如優波羅花,世出世間都很圓滿。在世間不會造惡業,在出世間能夠得解脫,這樣子的呢,是要運用佛法的智慧。所以這個就可見怎麼樣?要學智慧,這個是最關鍵的,不是爲了去求一個什麼什麼外在的東西,或者去求一個什麼神通。所以可見,修行方法可以從師父那裏面學得來,但是路呢,解脫的路,還是要自己一步一步地走。
但是那些打大妄語的人,他就利用有一些人的那種貪欲心,急功近利的心,投機取巧,想走捷徑的心,然後故意以妄語來引誘他,來誘惑他說,我有什麼超人的能力,我能夠幫你幹什麼幹什麼,讓人家神魂顛倒,讓人家迷惑。這樣子的呢,就擾亂了社會秩序,可以說是禍國殃民。並且來說的話,會讓人家退失對叁寶的信心,所以這樣子過失很大。
還一種呢,還一種過失是因爲怎麼樣?曲解佛法,就造成世間人對佛法的誤解。他根本就不懂佛法,他坐上去亂說一氣,然後那些沒有正知正見的人,就給他騙住掉了。正如一個高明的醫生,開出藥方來,吃下去就能夠醫好病一樣。同樣的,我們真正地學習正法,能夠治我們的煩惱病,能夠得解脫。但是,如果你遇到的是那些庸醫,他根本上都不學無術,根本上不懂,他給你亂開藥方,就會傷害衆生的生命。
同樣的,有一些人他不懂佛法,篡改佛法,法說非法,非法說法,惑亂真理。就會讓聽的那些人,如果沒有正知正見的話,就得不到正確的修行方法,他們所聽到的不是純正的佛法,而是影子佛法,影子一樣,沒有真實義,而是他自己改頭換面的假佛法。這樣子呢,就很糟糕,是嚴重的障礙了衆生得解脫的路,斷送了很多衆生的這個法身慧命,讓他們的法身慧命顯發不出來。
第叁個危害就是,那些打大妄語的人,被揭穿以後,自己身敗名裂,身敗名裂這個不在話下了。更嚴重的是那些被欺騙的人,他們知道真相以後,大多數都會産生一種心態,就是一朝遭蛇咬,十年怕草繩。産生這樣子一種心態。所以從此以後,就會遠離正法,甚至于誹謗正法,斷人的法身慧命,直接威脅到正法久住。所以說是禍患無窮,是過失極重,是苦報無邊。
那麼犯緣呢,怎麼樣子是犯這些大妄語呢?犯的緣,有共同的五通緣,還有不共同的四種別緣。四種別緣,也就是我們前面所說的,基、發心、加行、究竟。
基,就是可以分爲所緣境和所說義。
所緣境就是你打這個大妄語,你是對什麼人說的,說給什麼人聽的。那麼是犯根本罪的話,有叁個條件。
第一個條件是明五聚,明五聚就是:
第一個,你說的對象是人,是男人,是女人。那麼對境,是人的話,其他條件都備的話,就可能會犯根本罪。如果對境是非人,天龍,鬼神,旁生,這樣子的話得支分罪。
第二個,人,口還能言,能夠正常的有說話的能力。如果對方,你跟他說,但是對方是個啞巴,或者是個嬰兒,生下沒多久,這樣子的話是得支分罪。
第叁個,是知所說義,對方聽了你說以後,明白你在說什麼,能夠領會你的意思,這樣子的話,是犯根本。如果你說你已經成就什麼四禅八定,你已經是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人家都不知道你說什麼,從來沒有接觸過佛法,那樣子的話,是得支分罪。
第四個,是神智正常。那也就是說,對方他頭腦很清醒,並不是迷亂的。這樣子的話,你會成爲犯根本罪的緣之一。如果你所說的對象,他是一個不正常的,或者是因爲癡狂而心亂的,那麼你跟他說呢,是得支分罪。
第五個,還有一類是非黃門。黃門就是男根已經損壞的人,不是黃門。《四分律》裏面就沒有列入這一類。但是《戒律根本論》就指出,那些黃門心態是不穩定的,如果你要對他說的話,是造支分罪。
這個是明五聚,第一個條件。
第二個條件是爲凡夫身。就是普通的凡夫的身體,你跟他說,聽聞的人是人,是凡人,凡夫的身體。如果你聽聞的是那些,身體隱而不現的,或者就是非人的化身。比方說一個龍王,他變化作一個人的身體,你跟他說,你跟這個化身來說,那麼得的是支分罪。
第叁個條件是他人,也就是說是另外的人,不是自己自言自語,是對他人說的。如果是在空曠無人的地上說上人法呢,在空曠無人的地方去說上人法,因爲他所說的是沒有意義的绮語了,所以是得支分罪。
這個是所緣境。
還有所說義,所說的意思,就是所說的是聖賢法,是遣除五蓋,得到世出世間的功德,這一些法。
這裏面的話,第一類是講所斷的方面,已經斷了五蓋,斷貪欲蓋,斷嗔恚蓋,斷掉舉蓋,斷昏沈蓋,斷疑法蓋。這些蓋,蓋障,五蓋都斷了。你自吹自擂說你已經斷了。或者你說你已經斷煩惱障,斷所知障,並且斷了二障的習氣,這樣子所說的話。
第二類是說自己修證體性方面的。比方說是自己成就四禅了,成就了離生喜樂地定,定生喜樂地定,離喜妙樂地定和舍念清淨地定,這些四禅你都成就了。這個四禅也包括了,有漏的色界的四禅和聖者的無漏的四禅;還有你說自己得到了四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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