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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上士道修心次第 第四節 廣說菩薩行▪P10

  ..續本文上一頁足六度者,自住慧已,安他于慧,是爲慧施。余者如前。

  那麼,智慧又是怎樣生起的呢?

   “生起之法,應思惟慧生不生之功德及過患。”智慧的生起之法,還是應當思惟,具足智慧有哪些功德,沒有智慧有那些過患。

   “初者,《般若百頌》雲:見不見功德,慧是其根本,由修此二故,當攝持智慧。”關于具足智慧的利益,《般若百頌》說:無論看得見還是看不見的功德,根本都在于智慧。所謂見,即當下可以看到的利益;所謂不見,即未來的長遠利益。我們要修習現在和未來的利益,就要依靠智慧指引。接著,從修習六度說明智慧的重要性。如果離開智慧,前五度只能成爲普通的世間善行。

   “菩薩于乞者,雖施身肉,如取之于藥樹,無慢怯等之分別者,蓋以智慧現證真實之故也。”菩薩對于前來乞求的人,即使布施自身的血肉,也像從一棵長滿藥物的藥樹取藥一樣,沒有絲毫我慢、怯弱等分別念。這是因爲他們能以智慧徹底通達無我,通達色身的如幻如化。而凡夫的布施則不然,或是落入我慢,覺得自己很了不起;或是落入怯弱,感到害怕而想退卻;或是心生分別,對有些人願意布施,而對有些人不願布施。

   “又以見叁有、涅槃衰損之慧,爲利他而修戒,令戒清淨。”叁有,即叁界,爲衆生所居。涅槃,爲二乘人所居。因爲菩薩具備智慧,所以看到住于叁有和住于涅槃(指聲聞的有余依涅槃)都是衰損的,才會爲了利他受持戒律。而要令持戒真正清淨,也離不開智慧的抉擇。

   “以慧通達不忍及忍之損益,令心調伏,不爲邪行苦楚所奪。又以慧善知精進之事,于彼精進,趣道甚速。又安住真實義靜慮之殊勝喜樂,以依道理之慧而成辦,故能清淨施等五度者,由般若而得自在也。”菩薩以智慧了知不忍的過患和忍辱的功德,不論面對衆生傷害還是惡劣環境時,都能安然接受,不被外境帶來的痛苦所幹擾。又因爲具足智慧,而能真正了知如何精進之事,善用其心,如法精進,這樣才能事半功倍,在修行路上迅速前進。而當般若的明覺作用生起後,才有能力安住于空性定中。所以說,唯有在般若智慧指引下,才能使布施等五度修得清淨,修得圓滿。

   “顯現相違之二事,以具慧故,成不違者。”接著,分別以一些例子說明般若慧是如何調和兩種對立的境界,使彼此變得不沖突、不矛盾。

   “如菩薩若爲四洲之轉輪聖王,而不爲增上欲塵所轉者,是具足慧忍之力。”比如菩薩爲了度化衆生,會示現轉輪聖王等各種身份,但不會被五欲塵勞所左右,因爲他具足了慧和忍的力量。

   “如是雖見悅意有情,慈心猛利,然不致摻合少許之貪著。”雖然看到喜歡的衆生,立刻生起猛利的慈心,但不會因此生起貪著。如果帶著貪著,心就會有粘性,就會粘到境界上。而菩薩在對衆生生起慈悲的同時,因爲具有般若智慧,又能保持心無所得,毫無染著。

   “雖于有情之苦有猛利恒常不忍之悲憫,然無憂逼,致起爲善不勇之懈怠。”雖然對于有情之苦生起深深的悲憫和同情,但不會因此陷入悲傷而無法自拔,不會因此對行善生起懈怠。

   “雖具歡喜無量,然心于所緣無散亂之躍動。”雖然菩薩對那些值得高興的事感到歡喜,但不會因此對所緣境散亂掉舉,浮想聯翩。這種歡喜依然是平靜的,依然是安住在空性中。

   “雖常具平等大舍,然于衆生義利刹那亦不棄舍者,以具慧使然也。”雖然菩薩要利益所有衆生,自己的一切都可以布施出去。但爲了幫助衆生獲得利益,乃至很小的利益,從來都不會輕易放棄。菩薩所以會有以上這些能力,都是因爲具備了空性智慧,這樣才能將相違的事善巧地調和起來。

   “又于能爲彼等同等力之障礙,亦以慧而滅故。”菩薩在修行過程中,每修一種法,都會出現同等的障礙。比如修慈悲時,障礙就是貪著;修喜心時,障礙就是散亂;修平等舍時,障礙就是冷漠。菩薩因爲具足智慧,就有能力克服這些障礙。

   “如《贊所應贊》雲:不舍于法性,而隨順世俗。”正如《贊所應贊》中所說:菩薩的修行既能安住于空性,同時又能隨順世俗,廣泛利益衆生。平常的人,或是偏空,什麼都不想去做;或是偏有,什麼都做得很執著。而菩薩既要認識到一切了不可得,又要看到因果的無盡相續,積極利他,這都要依智慧進行抉擇。

   “謂諸相縛所執之事,雖微塵許亦不可得,而于得大決定之法性亦不須舍,然與內外因緣出生別別之果,心得決定之俗谛,亦不相違,而且隨順。”菩薩認識到世俗谛的一切有爲相皆無自性,即使微塵都了不可得,但對所證得的空性則不需要舍棄,因爲一切都沒有離開空性。同時菩薩也認識到緣起因果絲毫不爽,方能二谛圓融,不舍于法性,亦隨順于世俗。

   “故于諸無慧力者最極乖違之事,而于具慧者不違且順。”對這些不具智慧者看來極其矛盾的事,可在具備空性慧的菩薩來說,不但沒有任何沖突,而且是相順的。事實上,這些本來就不沖突,只是因爲衆生的錯覺才造成沖突。

   “又如彼論雲:開許及遮止,佛語或一定,或時則不定,彼此亦無違。”《贊所應贊》中還說:在不同經論中,對于同一件事的開許或遮止,佛陀有時會這麼說,有時會那麼說,其實這些並不矛盾,而是佛陀針對不同根機者施設的教法。

   “謂大小乘及顯密二中開遮不同,有其多種,彼等以一補特伽羅受持二種,尋求無量經教之密意,無慧力者雖成相違,然于善巧則不相違,亦是以慧而爲之也。”在菩薩乘和解脫乘的經論中,或在顯宗和密宗的經論中,開許和遮止都有很多不同規範。有些人同時受了兩種戒律,或修學兩種法門,希望尋求佛陀所說一切經教的密意。對于缺乏智慧的人來說,這樣做難免會遇到矛盾。而對于善巧通達佛法奧義的人來說,這些是不相違背的。之所以能夠這樣,也是般若慧的作用。

   “次、慧不生之過患者。若離智慧,則施等五度及見不成清淨。”其次,說明沒有智慧的過患。如果離開般若智慧,布施等五度乃至聞思的見就無法清淨,無法圓滿。

   “《攝度論》雲:若無智慧而求果,布施自性不成淨,利他舍施說爲勝,余是增財之加行。”《攝度論》說:如果沒有智慧而希求果報,布施的體就不能清淨。最殊勝的布施就是以無我利他之心而行布施,而要圓滿無我利他布施,離不開智慧。如果離開空性慧,布施難免著相,最終只是培植福田而已,只能感得增加財富的結果。

   “又雲:不以明慧而除暗,彼不能具清淨戒,多以無慧諸戒等,以染慧成煩惱濁。”又說:如果沒有智慧觀照,就不能清淨地持戒。沒有智慧觀照的持戒,或是開遮不明,或是持得執著,這樣的持戒反而會增長煩惱。

   “又雲:由邪慧過擾其心,不信解住忍功德,分別美惡持不善,如無功德王名稱。”論中又說:因爲被錯誤知見及過失幹擾其心,不能認識和相信安住于忍辱的功德,這樣就會善惡不辨,就像無道的國君一樣。

   “又雲:于諸智者勝贊歎,較彼深細更無余,以欲過失不能障,意正無慧不可成。”這一偈頌是對甚深空性的說明。論中說到:空性爲一切智者所贊歎,沒有比它更爲甚深和微細的。而且這是欲塵所不能障蔽的,如果缺乏智慧,就無法通達空性。

   “又雲:于慧無勤心若執,彼見不成遍清淨。”一個人如果不能精進修習聞慧、思慧、修慧,他的見就不能清淨。以上這些偈頌,是對照其他譯本來說明的。

   “其中王名稱者,謂無功德之王,雖偶一次而起名聞,隨即失也。”以上所說的王名稱,是指沒有功德的國王,雖然偶爾一次得到名聲,但隨即又失去了。

   “以是之故,須生智慧,彼因亦于清淨之經典,與心之能力相稱而爲聽聞。”正因爲沒有智慧會帶來這麼多過失,所以我們要修習智慧。怎樣才能增長智慧呢?首先就要根據自己的水平和程度,從適合自身根機的經教開始聞思。

   “《攝度論》雲:寡聞盲漢不知修,無聞彼當何所思,故當勤聞從彼因,如思以修廣生慧。”《攝度論》說:那些沒有聽聞經教和什麼都不懂的人,是不會知道怎麼修行的。如果沒有聽聞佛法的基礎,怎麼會有正思惟呢?想來想去都是建立在妄想的基礎上。所以,應該精進聞法,如理思惟,依法修行,這樣才能獲得正見,開發智慧。

   “至尊慈氏亦雲:叁輪諸分別,許彼所知障。悭等諸分別,許彼煩惱障。遠離彼諸障,除慧更無余。勝慧聞爲本,是故聞爲勝。”叁輪,指布施的施者、受者和施物。至尊彌勒菩薩也說:布施時對施者、受者和所施物生起分別執著,認爲這是實在的,是屬于所知障的範疇。而對財物悭貪吝啬,不願布施,則屬于煩惱障的範疇。如果要遠離所知障和煩惱障,必須依靠空性慧,除此別無他法。空性慧的成就是以聞思爲基礎,所以,聞法是修行中的重要內容。

   “《集學論》亦雲:應忍當求聞,次應住林薮,當精進等引。”林薮,山野隱居處。《集學論》也說:在修學過程中應該忍耐各種痛苦,首先應該多聞,然後到山林中思惟所聞法義,最後就可精進于禅修。這樣才是常規的次第,如果沒有多聞的基礎就直接禅修,是很容易出問題的。

   “前賢亦雲:須先聞諸法而銘于心,數數思惟、籌量、分別。若將法忘已,純一執心,則于修學無有助伴。故上修者由聞上,中修者聞亦中耳。有幾許修習,須如爾許了知法而漸次增大也。”過去的大德也開示說:必須聞思之後,將法銘記在心,反複思惟並抉擇法義。如果把法義都忘記了,一心只想禅修,那麼對修學是沒有任何幫助的。所以說,上等的修行必須有上等的聞思,中等的修行必須有中等的聞思。總之,處于什麼程度的修行,就應該有相應的聞思作爲基礎,逐漸增廣。

   “若如是思惟決定了知堅固者,于惡友說一切善不善意樂皆是分別,悉應斷棄者,則念法中未如是說,善知識亦不如是認許,便不隨彼口而轉矣。若無般若,僅有些微信心,見哭而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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