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誤入歧途。阿底峽尊者的傳記中記載:當年,尊者聽聞金洲大師盛名而生起信心,不顧海行艱難前去依止,途中曆時13月之久。到達後,卻未立即拜見大師,而是在當地“請問金洲大師之傳記,心中所許之次第,根據何教,受持幾許經論,爲若幹教理教授之主,修行證有幾許功德及分齊等”,對即將依止的師長作最後確認。這種爲法忘軀而又審慎抉擇的態度,正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二、能依弟子之相
《四百頌》雲:“質直、具慧、求法義,是則名爲聽法器。不將說法師功德執爲過謬,聽亦然。”謂能依者相,具斯叁德,可稱法器。則不但不將說者功德執爲過失,亦不將聽者功德執爲過謬。器相若缺,則師雖極清淨,以弟子自身有過故,必至見爲過失,或將說者之過失複執爲功德焉。
教和學是相互的。作爲師長,固然需要具備相應德行方能攝受弟子,但作爲受法弟子,也應具足相應條件才堪爲法器,堪能承載師長的法乳。
“《四百頌》雲:質直、具慧、求法義,是則名爲聽法器。不將說法師功德執爲過謬,聽亦然。”質直,即沒有偏見。具慧,具備判斷是非的能力。求法義,真正希求佛法。法器,能夠承載法乳的器皿。《四百頌》說:沒有偏見、明辨是非、希求法義,才是合格的聞法者,才不會將說法者的功德視爲過失,也不會將聽者的功德執爲過失。
“謂能依者相,具斯叁德,可稱法器。則不但不將說者功德執爲過失,亦不將聽者功德執爲過謬。”這是說明作爲依止弟子的標准。若能具備以上所說的質直、具慧、求法義叁項條件,才能稱爲合格的法器。對于這樣的弟子來說,非但不會將說法者的功德視爲過失,對于聽者是否爲合格法器,也能正確理解。
“器相若缺,則師雖極清淨,以弟子自身有過故,必至見爲過失,或將說者之過失複執爲功德焉。”如果缺乏作爲弟子應當具備的條件,即使所依止的師長清淨有德,但因爲弟子本身的過錯,也可能將善知識的功德誤解爲過失,或者是將說法者的過失誤以爲功德。總之是顛倒黑白,這樣的學習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下面,分別論述作爲弟子應當具備的叁項標准。
1.質 直
言質直者,謂不墮黨類。若爲墮類所蔽,則不能察見功德,亦不能獲善說之義。
如《中觀心論》雲:“以墮類故心熱惱,終無通達寂滅時。”墮類,謂分派別,貪愛于自之一類一派,及嗔惱于他人之一類一派。當觀自心,有則改之。
佛教法門衆多,宗宗皆有妙谛,皆爲接引學人之舟楫。但凡夫因爲見識短淺,容易先入爲主,以偏概全。一旦有了偏見,就往往依主觀意見行事,而不是從法義本身進行思考,這就會影響到我們對佛法的正解。就像手中拿著一把尺,比尺子長了,就認爲是多余;比尺子短了,又以爲不足。問題是,這把尺是我們自己設定的,是我們的想當然。如果衡量標准錯了,判斷結果可能正確嗎?
“言質直者,謂不墮黨類。”黨類,即門戶、宗派之見。所謂質直,即不帶任何偏見,以清淨無染之心聽聞佛法。
“若爲墮類所蔽,則不能察見功德,亦不能獲善說之義。”如果心存偏見,那我們就看不到師長功德,也不能從他演說的法義中獲得利益。
“如《中觀心論》雲:以墮類故心熱惱,終無通達寂滅時。”墮類,指心落入某種偏見和執著。熱惱,因痛苦而身熱心惱。寂滅,是息滅熱惱而獲得的寂靜。《中觀心論》說:如果我們的心落入某種片面的執著,就會因爲這種偏執帶來的熱惱,使我們永無通達空性、證得涅槃之時。道不遠人,真理本是現成而無所不在的,只因妄執障蔽,我們才不能通達。佛法的一切修行,無非是幫助我們將遮蔽空性的障礙徹底去除。這些障礙中,不僅有世俗的錯誤觀念,也有對佛法的顛倒認識。
“墮類,謂分派別,貪愛于自之一類一派,及嗔惱于他人之一類一派。當觀自心,有則改之。”宗大師就《中觀心論》所言繼續解釋道:墮類,就是搞幫派。偏執自己所學的宗派及法門,排斥其他人所學的宗派及法門。我們在學法時,應當認真審察自身心行,看看是否存在這些問題。如果有的話,必須立刻改正。
黨見的問題,在當今教界非常普遍,學教和修禅者相互排斥,學顯和修密者彼此攻擊。在各個佛教論壇上,到處是所謂的宗派之爭,但這種爭論多半是出于情緒和偏見,很少是對法義的探討抉擇。我覺得,佛教各語系、各宗派都有不同長處。作爲個人修學,當然要有一個立足點,然後就可以廣泛地取長補短。不論漢傳各宗,還是藏傳、南傳佛教,有長處就吸收。如果帶著偏見,以爲自己所學、所修才是唯一真理,將會障礙多聞。如果再以這種偏見去攻擊其他宗派,就是造作口業,甚至是謗法重罪了。
2.具 慧
雖能住質直,若無分別善說正道、惡說似道之慧力者,猶非其器。故又須具有了解彼二之慧也。
佛教認爲,六道中唯有人道才能修習佛法,成就解脫。原因就在于,人具有理性,具有抽象思惟的能力。有了這種能力,才能明辨是非,簡別內外。
“雖能住質直,若無分別善說正道、惡說似道之慧力者,猶非其器。故又須具有了解彼二之慧也。”雖然具備質直之心,但如果沒有區分佛法正見和相似佛法(邪見)的智慧,也不是堪能聞法的法器。所以,作爲弟子還需要具有辨析正法與邪說的能力。
當然,這個條件可深可淺。最基本的,是具有一定的思惟和判斷能力。隨著對佛法的深入了解,才有能力作進一步的抉擇。比如對*輪功等打著佛教旗號的附佛外道,只要具備一些基本的教理常識,就能作出分辨。但對某些相似法,如果沒有相當的教理基礎,是很難辨別真相的。這一點,也從側面說明了善知識的重要性。
3.求法義
又雖有住質直、具慧二相,然不能如教而修,仍非其器。故須具求法意樂也。
釋中又加入敬法及師、善攝心聽二事,爲五。實則求法義利、善攝心聽、敬法及師、取舍善惡說之四種也。以第四之取善說即具慧,舍惡說即住質直也。
有人說,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對學佛來說,同樣需要有求法的意樂。有了意樂,我們才會主動聞思,精進修學。
“又雖有住質直、具慧二相,然不能如教而修,仍非其器。故須具求法意樂也。”如果只有質直、具慧兩個條件,而不能依佛陀言教信受奉行,如法起修,只將佛法當做知識來學,同樣不是合格的法器,所以還要具備正確的求法意樂。所謂正確,就是建立在出離心和菩提心的基礎上,是爲了出離輪回、救度衆生而發心聞法。
“釋中又加入敬法及師、善攝心聽二事,爲五。”在月稱論師所造的《四百頌》注釋中,于質直、具慧、求法義叁點之外,又加上恭敬法及說法師、善于聽聞兩個條件,合爲五項。善攝心聽,即專心聽聞。佛經中,佛陀時常教導弟子“谛聽、谛聽”。在本論說聽軌則部分,也提出聞法應離覆器、垢器、漏器叁過,否則法水便不能流入心田。此外,所聞法義能否在我們的心行産生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也取決于我們對法及說法師的恭敬程度,有一分恭敬,才能得一分佛法受益。
“實則求法義利、善攝心聽、敬法及師、取舍善惡之四種也。以第四之取善說即具慧,舍惡說即住質直也。”事實上,這五點又可合爲四項:一、求法義利,對聞法生起強烈渴求。二、善攝心聽,專心聽聞佛法。叁、敬法及師,對法和法師生起恭敬。四、取舍善惡,其中,取善說就是接受正法,是爲具慧;舍惡說就是舍棄邪說,是爲質直。
自審可受師長引導能依之諸相爲全與不全,若全,則歡喜進修。若不全,後當徐于求全之因加功努力焉。
“自審可受師長引導能依之諸相爲全與不全,若全,則歡喜進修。”能依之諸相,即之前所說的質直、具慧、求法義叁項,和月稱論師列出的五項條件。我們應當審察一下,看看自己是否具足堪能接受師長引導的弟子之相,如果已經完全具備了,就應以歡喜心繼續努力。
“若不全,後當徐于求全之因加功努力焉。”徐,逐步。如果其中還有一些尚未具備,或是沒有完全做到,就應該逐步在因上繼續改進,以彌補完整,成爲具格弟子。
如果將說法比做播種的話,那麼,弟子就是種子生長的土壤。如果土壤貧瘠、遍布瓦礫,即使播下再多種子,也可能顆粒無收,這就需要改良土壤,爲種子提供適合的生長空間。作爲弟子,同樣需要耕耘心田,使自己成爲合格的法器。
叁、依止之法
依止法如何者,如是具能依相堪爲法器者,當觀其師于上說之相具足與否。若具相者,可受法乳。其依止法有二:一、意樂依止法,二、加行依止法。
這一段,宗大師爲我們闡述了依止善知識的具體方法。
“依止法如何者,如是具能依相堪爲法器者,當觀其師于上說之相具足與否。若具相者,可受法乳。”依止法應該怎樣的呢?那些具足各項條件,有資格成爲法器的弟子們,應當觀察所依善知識是否具備相應德行(如前面所說的十德或五德)。如果具備上述條件,我們才能依止他修學佛法。
“其依止法有二:一、意樂依止法,二、加行依止法。”依止法又包括兩部分,一是意樂依止法,即弟子對于師長在思想上的依止;二是加行依止法,即作爲弟子如何親近並侍奉師長。
1.意樂依止
依止善知識,首先通過對所依善知識德行的憶念,建立信仰及依歸,也就是意樂依止。其中,又包括淨信爲本、念恩生敬兩項內容。淨信爲本,是對師長生起清淨無染的信心;念恩生敬,則是通過憶念師長恩德,油然而生恭敬之心。
① 淨信爲本
《寶炬陀羅尼經》雲:“信爲前導有如母,出生長養諸功德。”謂以信故,能令功德未生者生,已生者安住,輾轉向上增長也。
《十法經》雲:“以何到佛地?信爲殊勝乘。是故具慧者,當隨淨信修。于諸不信人,不能生白法,如火燒種子,…
《第一章 依止善知識爲入道根本 第一節 選擇善知識與修習依止法》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