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中對病與死的規定
濟 群
病與死是人生的兩件大事,誰也無法避免。尤其是出家人,遠離了家庭和眷屬,倘若道業未成,煩惱尚在,一旦疾病纏身,更顯得孤苦零丁。這時就需要大衆的關心,需要集體的幫助。可是,當前僧團對有關事宜處理得很不如法。筆者住過幾處叢林,也參訪過一些寺院,看到有些老和尚患病後未能得到較好治療,且生活無人照料,臨命終時煩惱重重,顛倒散亂,以致一生修行付之東流,實在可悲。感慨之余,特撰寫本文,將佛製看病送終的規定敘述于下,供諸位大德參考。
一、病
1.爲什麼要照顧病人
四大假合的色身難免有疾病,倘若病時不能及時治療或無人照顧,就不易恢複健康,乃至有死亡的危險。人們在強健時,或能彼此親愛,一旦病魔纏身,就會遭人厭惡,乃至舍棄不顧。有鑒于此,世尊以身作則,親自照顧病人,以此告誡比丘:“應看病比丘,不應不看。應作瞻病人,不應不作瞻病人。若有欲供養我者,當供養病人1。”《僧祇律》記載:有兩位比丘結伴看望佛陀,其中一人生病,另一人沒有看護,便來見佛。當他說出還有同伴病在途中時,佛陀就呵責他,令他速去照顧病人2。
若能悉心看護病人,給他以精神安慰,可使病人早日恢複健康,從而獲得新生命,這一功德是很大的。
2.由什麼人照顧病人
在僧團中,如果有人患病,應該由什麼人來照料呢?《四分律》說:
(若有病者)聽彼比丘、和尚,若同和尚。阿阇黎,若同阿阇黎。若弟子,應瞻視。若都無有人看,衆僧應與瞻病人。若不肯者,應次第差。若次第差不肯,如法治。若無比丘,比丘尼隨行可作應作,不應觸比丘。若無比丘尼,式叉摩那隨所可作應作,不應觸比丘。若無式叉摩那,沙彌應作。若無沙彌,沙彌尼隨所可作應作,不應觸比丘。若無沙彌尼,優婆塞應作。若無優婆塞,優婆夷隨所可作應作,不應觸比丘3。
僧伽藍內若有比丘患病,該比丘的徒屬應給予照顧。若沒有徒屬,則由僧團派人照顧。若沒有男衆,也可由女衆照料。在僧伽藍外遇到病比丘,同樣要照料看護。《僧祇律》說:
道逢病比丘,應求車乘,馱載令歸。若病笃,無所分別,不問牸牛草馬。若無者,當留人看。無人看,作庵舍,取薪火,留藥食。語言:汝好安意,我走向聚落,求車乘迎汝。便舍去,至聚落時,不得繞塔問訊和尚等。告雲:曠野有病比丘,共迎去來。諸比丘雲:此多虎狼處,恐食盡。雖聞,不得不往,應到彼。若死供養屍骸,若活將還,遣聚落中比丘供養。無比丘者,告檀越令看,及共迎病人,亦如上4。
遇到比丘等五衆病在途中,應設法將他送到寺院,而僧團必須派人照料。如果病人不幸死亡,應爲他進行火化,料理喪事。
3.怎樣照顧病人
如何照顧病人,直接關系到病人能否早日恢複健康。戒律中對于這個問題的規定,可謂曲盡情理。《佛說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經》說:
問:病比丘無人看,比丘得與作食不?答:山野無人處,日中不得往還,得作七日。先淨薪米,受取得作5。
當時原始僧團實行的是乞食製度,比丘不得親自煮飯,僧團事務多由淨人辦理,以保證僧人的專心修道。可如果爲了照顧病人,比丘也可以親自煮飯。而病人的飲食也應特殊辦理。《十誦律》說:
當隨病人所須,問病因緣,覓師求藥。日到僧廚,問有病人食否?若無,取僧所供給庫中物。無者,當爲外求,應從善好名聞福德比丘索6。
廚房應爲病人製作特別的飯菜,若庫房內沒有合適的原料,應向居士化緣。《五分律》也說:
行粥時應問:別有病人粥否?若無,應先與病人7。
到吃粥時,要先分給病人,然後再分給大衆,這是在飲食方面給予關心。同時,在經濟方面也應給予照顧。《僧祇律》說:
若病人衣缽外有醫藥直者,應取還供給;若無者,衆僧應與;若僧無者,彼有重價衣缽,應轉貿輕者供給病人;……若複無者,應乞與8。
如果病人自己擁有財産,醫療費用應當自付。如果病人無力支付醫療費用,僧團大衆應給予幫助。如果大衆也沒有能力承擔,則應替他化緣。《善見律》說:
若比丘疾病無湯藥,以華果及余飲食饷人,求易湯藥,不犯9。
僧食本不能隨便供給俗人,但爲了病人得到湯藥,也是可以開許的。對于照料病人的態度,經律中也有一定的要求。《四分律》說:
有五法應與看病人衣物,何等五?一知病人可食不可食,可食能與。二者不惡賤病人大小便唾吐。叁者有慈憫心,不爲衣食。四者能經理湯藥乃至差若死。五者能爲病人說法,令病者歡喜,己身于善法增益10。
具足這五個條件,才能使病人及早恢複健康,才是合格的瞻病者。《增一阿含經》說:
若瞻病人成就五法,不得時差,恒在床褥,雲何爲五?于是瞻病之人不別良藥,懈怠無勇猛心,常喜瞋恚亦好睡眠,但貪食故瞻視病人,不以法供養故,亦不與病人語談往返11。
不能爲病人說法談心,又不能耐心照料,甚至是爲了貪食而去看望病人,使病人得不到應有的安慰和治療,這種瞻病者是不合格的。
4.安置病人的地方
在印度的寺院,于西北角日光沒處設無常院,病人即安置其中。堂內供一尊金像,面向西方,右手舉起,左手系五彩幡,幡垂曳地。安病者在像後,左手執幡,作往生淨土意。照顧病人者應隨時清理房內的尿屎吐唾,燒香散花,乃至爲病者隨機說法12。
無常院的“無常”二字,是取《涅槃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爲樂”之意。之所以要將病人安置在無常院,是避免病人對本房的衣缽衆具貪戀不舍,以致墮落。《佛說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經》說:
昔有一比丘,貪著一銅铙。死後作餓鬼,衆分物竟,便來現其身,絕大黤黮如純黑雲。諸比丘驚怪:此是何物?衆中有得道者言:是死比丘,貪著铙故墮餓鬼中,今故貪惜,來欲索之。諸比丘即以铙還,既得便捉,舌舐放地而去。諸比丘還取之,而絕臭不可近。複使人更鑄作器,猶臭不可用。以此驗之,知貪爲大患。比丘貪著衣服,乃有自焚之酷。昔有一比丘喜作衣,晝夜染著。得病困笃,自知當死,便舉頭視衣,內起毒想言:我死後誰敢著我此服者。不久便命終,作化生蛇13。
凡夫總是心隨境轉,見境生情,一旦對熟悉的環境和衣物有了貪著,就容易墮落。因此,要設立特別之處以安置病人。
5.如何給病人說法
僧伽藍中的上座法師們,應經常到病人前爲他講說佛法,並幫助他啓發正念,因爲臨終時的心念往往決定來生去處。《四分律行事鈔》說:
從生作善,臨終惡念,便生惡道;從生造惡,臨終善念,而生天上14。
充分說明臨終說法的重要性。
對于臨終之人,怎麼說法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呢?可從以下叁方面來說:
(1)去其愛戀之情。《行事鈔》說:
《四分》:當問病者,持何等衣?……當見告示,爲取著之,現在未來,爲佛所贊。若見貪物心無大志者,告雲:此衣物等,並是幻有,大德儲積來久,爲之疲勞。及至病苦,眼看不救,乃至脫死,亦無一隨。大德生從胎出,亦不將一財來。脫至後世,亦不將去。經雲:往昔國王,爲寶所诳。及至臨終,無一隨己,可不實乎。不須憂念幻假錢財,但須存勝業耳。亦不須付囑余人,此則妄行顔面,終非送大德死法。但用佛語,普召十方凡聖大衆,羯磨分之,如法受用,令大德乘此功力,必生善處15。
這是向其說明衣物錢財都是幻有而虛妄不實的,勸導病人舍去貪戀,與大衆結緣。
(2)稱揚病者一生功德及所修法門。當依病人一生所行善事,投其所好,給予贊歎,使他內心喜歡,不爲前途憂懼,便得正念不亂,生到理想去處。
(3)示經像。照顧病人者手執經卷,將經名告訴病者,又將佛像對著病者眼睛,令他觀視,向他演說佛法善語,不可談日常閑事。《華嚴經》說:
又放光明名見佛,彼光覺悟命終者。
念佛叁昧必見佛,命終之後生佛前。
見彼臨終勸念佛,又示尊像令瞻敬。
又複勸令皈依佛,因是得成見佛光16。
若病者臨終時念佛、觀像,一心向往,命終後定能生到佛國。
二、死
1.告別遺體有四事
(1)安設遺體。將遺體從佛像前擡到廊舍下,四周圍上幛缦,裏面以布棺覆屍,以粗衣覆屍上。和尚及阇黎鋪床在外幔坐,接待前來吊慰的客人,同學及弟子等小輩站在旁邊,平輩可以坐著。
(2)啼泣可否。親人死亡,難免會哭哭啼啼。在僧團中,師父也就相當于父母,是弟子的依止處,一旦死亡,難免感到悲傷。《佛說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經》說:
問:師徒父母兄弟死,得哭不?答:不得,一舉聲犯舍墮,可小小泣涕而已17。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雖已出家,未證道前多少會有世俗之情,在這悲傷的時刻,可以低聲哭泣。《四分律》則說:
尼椎胸啼哭泣淚,一一墮,比丘吉羅18。
如果嚎啕痛哭,忘乎所以,不但于修行無益,更會影響威儀,應予以禁止。
(3)吊慰客人的安排。外來吊慰的客人,小于亡者的,到遺體前具儀設禮,握亡者弟子手慰問之,然後依法吊慰。爲奔喪來者,可直接到遺體處,禮拜以展哀情。如果是大德上座來了,應隨其方便,或站或坐皆可。
(4)覆屍殡送。亡者應穿什麼衣服才合適呢?《五分律》說:
佛言:不應仰露,應以衣覆,犯者突吉羅19。
又《佛說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經》說:
與泥洹僧、僧祇支自覆20。
泥洹僧,漢譯內衣,即裙子。僧祇支,漢譯掩腋衣,披于左肩以襯袈裟。是說亡者只能穿裙子和…
《戒律中對病與死的規定(濟群法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