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實施的未來展望
濟 群
此次臺灣之行,除了參加“兩岸禅學研討會”,惠空法師又在我們參訪各道場時,安排了許多座談題目。“戒律實施的未來展望”是律宗道場“正覺精舍”座談會的主題。應主持人之邀,我就這一主題談了幾點意見。在此基礎上,回來又作了些思考,現形之于文,供大衆參考。
一、端正對戒律的態度
當前佛教界對戒律普遍缺乏正確態度。有人認爲戒律是佛製的,只有佛陀才有資格決定取舍,其他人只有遵守的份,不可有任何個人意見。也有人認爲戒律早已過時,不再適用于當代,學習和弘揚戒律已沒有什麼實際意義。這兩種看法都嚴重阻礙了對戒律的繼承和弘揚。
戒律是佛製的,但並不是佛陀創立僧團之初就製定好的。事實上,初期僧團並沒有戒律條文,直到僧團成立五年後,因爲有比丘行不淨行,佛陀才開始製定第一條戒律。隨著僧團隊伍的龐大,名聞利養的豐厚,不如法的現象越來越多,戒律也隨之一條條地製定出來。每條戒律的産生都有其特定因緣,不是憑空製定的。佛經說:毗尼是因緣所顯。既然是因緣所顯,就有它的局限性。任何一種因緣,都只能在特定時空中存在,涉及文化傳統、政治背景、風俗習慣等種種因素。因爲如此,我們就不能機械地繼承它。
而“戒律過時論”也是錯誤的。佛陀製戒是針對凡夫的煩惱習氣,衆生雖有古今中外的不同,但人類社會存在的問題往往有其共性。在任何一個社會,都存在戰爭、謀殺、偷盜、搶劫、邪淫、詐騙等不法行爲。我們想一想,又有哪個時代不曾出現過這些罪行?哪個國家不曾發生過這種現象?原因是什麼?正是因爲凡夫的習性所致,只要有貪嗔癡煩惱存在,就會有殺盜淫妄的行爲出現。
佛教的戒律分止持和作持兩部分。止持即“此不應作”,以殺盜淫妄爲核心,由此製止身口之惡,如五篇七聚之戒法,及在家居士的五戒、八戒等。作持即“此應作”,如布薩、安居、自恣等善行,既可維護僧團和諧,又能輔助止持以達到防非止惡的效果。同時,對于衣食住等安立受持、說淨的規定,破除僧人對于物質環境的貪著。凡夫最大的特點是貪著,修行最大的障礙也是貪著,這一問題古今中外都是同樣,怎麼能說戒律沒有存在價值呢?
正確對待戒律,是一分爲二地認識它。既要認識它的局限性,又要認識它的普遍性。了解其局限性,就懂得如何繼承,而不是機械地接受、生硬地實行,導致戒律在實踐中的艱難。了解其普遍性,就不會認爲戒律是過時、不適用的。所以,我們要根據佛陀製戒的根本精神和開遮持犯的原理來繼承戒律、弘揚戒律,使之在現實僧團中發揮積極作用。
二、律學典籍的現代化
佛陀說法,是以契理契機爲原則。而佛教在任何時代、任何地區的弘揚,都必須遵循這一原則。正因爲如此,一味平等的佛法,才展現出不同面貌。也就是說,佛教在任何時代或地區的弘揚,都有其特定方式。如西藏的密教,南傳的聲聞乘教法,中國魏晉南北朝的格義佛教,隋唐的宗派佛教,無不是契機的産物。所謂契機,大體包括兩方面:一是思想的契合,一是形式的契合。思想的契合,即契合某個特定時空的文化背景、風俗習慣及時代需求;形式的契合,即以當時人們最容易接受的方式進行弘揚。縱觀佛法在古今中外的流傳,莫不如此。
我們今天要弘揚戒律,自然也應重視契理契機的原則,也就是戒律的現代化工作。當前,教界對戒律普遍存在陌生感和畏懼感,原因何在?主要就是對戒律的無知。造成無知的因素很多,律典深奧難讀便是主要原因之一。戒律是僧伽的生活方式和行爲規範,本應非常簡單、實用。生活在早期僧團中,若不想達到律師的水平,無須多長時間,就能對戒律有大致了解。因爲戒律在當時只是一種日常生活,和穿衣吃飯一樣,構成了僧伽生活的全部,有誰會不熟悉穿衣吃飯呢?
但現在情形不同了,戒律不是在生活中,而是在書本上。對戒律的了解無法從生活中獲得,而要從書本中了解。所以,弘揚戒律首先必須進行的,就是律學典籍的現代化工作。使用現代人習慣的語言,依據現代人容易接受的方式,運用現代人整理文獻的學術規範,對律學典籍進行全面的編輯、整理和注釋,使大家都有能力閱讀它、了解它、掌握它。
叁、傳戒必須結合學戒
弘揚戒律,必須將戒律落實到行爲中,鼓勵佛弟子受戒、持戒。但受持戒律只是個人行爲,想要使戒律得到充分弘揚,還須從傳戒著手。傳戒是僧團最隆重的羯磨儀式,是出家、在家七衆弟子取得相應資格的必要手續。只有如法傳戒,受戒者才能納受戒體。有了戒體,才具有防非止惡的功能。所以說,如法傳戒是如法持戒的保障。
目前佛教界的傳戒,大多不是很如法,這多少影響到戒律的實踐。在《四分律·受戒犍度》和《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受戒緣集篇》中,都對受戒的條件和程序作了詳細說明。其中最基本的要求,如戒和尚要懂得戒律、持戒清淨;戒子們有強烈渴求得戒之心;戒子與和尚作羯磨時,必須達到心理上的默契等等。
再看看當今教界,雖然每年多處寺院傳戒,但其中的情形又是如何?傳戒和尚未必精通戒律,至于戒體是否清淨,更難知其詳。而整個羯磨儀式,外行看去堪稱莊嚴,但按戒律標准來衡量,恐怕還是有諸多問題。漢傳佛教自明末以來,傳戒依據的典籍是《傳戒正範》。《傳戒正範》是在南山律失傳的情況下編寫的,參照大乘佛教許多修行儀軌的內容,又將沙彌戒、比丘戒、菩薩戒合在一起授受。雖然整個儀式異常隆重,但如果作法者事先不曾將主次交待清楚,一場法會下來,受戒者往往不得要領。
受戒是比丘資格的取得,但不是比丘身份的完成。戒律規定,比丘受戒之後,必須“五年學戒,不離依止”,以此造就自己的僧格,這一過程對每個僧伽都是必須的。律中甚至規定,沒有學習戒律,便不可學習經論,進一步明確了受戒後必須學戒的原則。可在當今教界,有些戒和尚或剃度和尚自己都不懂得戒律,就開始傳戒、剃度了,哪有能力教授弟子們學戒,幫助弟子們培養僧格?
佛學院的教學,也多以教授佛學知識爲主。在佛學院開設的課程中,主要以大乘經論居多,如《金剛經》、《六祖壇經》、《維摩經》、《解深密經》、《楞嚴經》、《法華經》,及《大乘起信論》、《唯識叁十頌》、《攝大乘論》、《中論》等。戒律的學習只占課程一小部分,且重于知識傳授,而非實踐運用。
有些人受戒後,以爲一切都完成了,從不曾考慮學戒、誦戒乃至持戒。因爲現在的僧團沒有這種氛圍,也很少有人教導他如何去做。還有些人受戒之後,想學修戒律,過一種嚴格持戒的生活,但很難找到合適的環境。這兩種情況目前比較普遍,並對戒律的弘揚有很大影響。所以我認爲,作爲傳戒的道場,必須把傳戒與學戒結合起來。
首先,傳戒應該由律宗道場承擔,戒和尚必須精通戒律,並能指導戒子們學習戒律。每一次傳戒,參加人數不宜太多。其次,在傳戒的同時,要附帶講授戒律。戒子受戒後,對戒律能否引起重視,關鍵就看授戒期間給戒子留下什麼印象,是否有如法的持戒氛圍,能否對戒律有全面了解等。傳戒結合學戒,戒期恐怕要長一些,至少要兩至叁個月。一方面合理安排學習戒律的課程,以期在短時間內,使戒子們對戒律有大概了解;一方面營造良好的戒律生活氛圍,使戒子們在受戒期間對戒律生活有切身體驗。倘能給戒子留下深刻印象,他們將來才可能認真持戒,或發心弘揚戒律。
我覺得,這才是振興戒律的根本。因爲學戒、持戒和弘揚戒律,關鍵都在于人。大家都有戒律意識,一切才會走上正軌。假如大家缺乏戒律意識,說得再多也是枉然。
四、建立律學的模範道場
時下有些從律學道場出來的僧尼,在教界感覺生存困難。原因就在于,教界普遍缺乏持律的氛圍。持律僧尼來到一些道場後,往往不爲大衆所理解,甚至被視爲標新立異、與衆不同的怪人。這主要是由于有些人對戒律的無知造成的,他們或者根本沒學過戒律,或者不懂持戒意義何在。念佛者會說,一句阿彌陀佛念好就行了;參禅者會說,一句話頭抓緊就夠了。至于學教者,大道理懂得多了,也不屑于持律。而在從事寺院行政管理的人中,也不乏追逐名利聲色者,假如他們自己都不持律,持律者還能在這個道場住得安穩嗎?
戒律有止持與作持兩個部分。止持的內容,主要是個人防非止惡的行持;而作持的內容,主要是團體的共同生活。僧團所在的道場,首先要結界,也就是給僧團劃定一個共同活動的範圍。僧團的許多重要活動,如結界、布薩等,必須所有大衆都參加。倘若有人缺席,這一活動就是不如法的。而其他許多行事,也都不能離開大衆。即使是止持這部分內容,真正想要如法實行,同樣不能離開大衆。在持戒過程中,難免會犯戒,這就必須忏悔,所謂“忏悔則清淨,忏悔則安樂”。戒律所說的忏悔,主要是作法忏,必須通過大衆力量進行忏除。有些罪行需要四位比丘作法忏除,有些罪行則需要二十位比丘才能如法忏除。如果所在的道場,大家都不懂得戒律,犯了戒又該如何是好?
佛陀建立的僧團是以戒攝僧,以戒律保證它的如法、清淨、和諧。在此基礎上,才談得上修定、弘法及學術研究、慈善事業。可漢傳佛教自宋元以來,分禅、淨、律、密、教五類,學修戒律似乎成了律宗道場的專利,這也是戒律逐漸與修學脫節的主要原因。
在這樣的曆史背景下,若要振興戒律,僅靠某級組織頒布一道文件,或某個大德登高一呼,恐怕不會有太大作用。近幾年來,佛教界從中央到地方,雖時有文件傳達,也時有大德呼籲,但效果總是不盡人意。所以,我覺得振興戒律必須從建立律宗模範道場著手。就像革命必須建立根據地一樣,弘揚戒律也應先有持律道場。目前,國內雖有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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