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百法明門論》(第十四講)
【原文】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二所現影故,叁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
言所顯示者,此第五無爲之法,乃有六種,謂此無爲體性甚深,若不約事以明,無由彰顯,故藉前四斷染成淨之所顯示,前四有爲,此即無爲,先有後無,所以最後明也。
甲一、經文簡釋
這句話要談的是無爲法,無爲法是從心法、心所法、色法、心不相應行法這四(種法)所顯示(出來的),四所顯示。心法、心所法、色法、心不相應行法,名爲有爲法,有爲法有生、有住、有滅,因緣所生法就是有爲法。因緣所生法的本體、本性,無爲法,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不來不去,不是對待法,是無分別法,有爲法是差別法。
甲二、結合現行分析開演
乙一、從五蘊來分析人無我
對于我們個人來講,每一個人都有身體,我的身體,身體是色;我的感受,受法,受蘊;我的想法,想蘊;我的行爲,行蘊;我的思想,我的觀念,識蘊。色受想行識,五蘊都是有爲法,我們人的本身也是有爲法。所以要人無我,人無我才能夠到達法無我,首先要通達人無我,進一步才能夠通達法無我。人無我,我們自己對自己還沒有搞清楚,自己認識不清自己,就是無明了,有我,就不能解脫,有我,就是無明。
釋迦牟尼佛發現了無我的道理,他怎麼發現的呢?他就通達“我”的不實在性,“我”的虛幻性,“我”的種種的假相。
◇色蘊我們人的身體,也是會變化的;
◇受蘊受蘊無我,我們的感受也是會變化的,有時候感受痛苦,有時候感受快樂,有時候感受到冷,有時候感受熱,等等,種種的感受都不是實在的。有時候感受別人對我好,有時候感受別人對我不怎麼好,所以受蘊也是無常的。
◇想蘊想蘊也是無常的。我們心裏種種的想法,今天這麼想,明天那麼想;現在這麼想,過會兒又是那麼想,就是一直都是在反反複複,種種不切合實際的想法,不切合實際就是與因緣所生法不符順的,與佛法不符順的想法。因緣所生法的相,它就是有爲法。我們的心裏面的種種的想法本身,也是有爲法,是生滅法,是差別法。
◇識蘊我的思想觀念,更是錯亂顛倒、不實在。
所以釋迦牟尼佛告訴我們五蘊無我,人無我。
乙二、執五蘊爲實産生的種種邪知邪見
丙一、總示問題根源
如果我們對自己五蘊當中任何一蘊,誤以爲說是實在的、是正確的、是對的,本身就發生了問題,就是一種無明,一種執著,一種顛倒。有我,就無法對事物産生客觀的、正確的、全面的了解和認識。不能客觀認識、了解,那你的認識和了解就會有偏頗,有偏差,有片面,乃至會有錯誤,我們就會對客觀生活當中的人、事、物,所有的一切,産生誤判,産生誤解,産生誤會,産生種種的問題,種種的毛病,對自己、對別人,對事情的判斷,要麼就高估,要麼就低估。
丙二、分別解說錯誤現行
【錯誤現行一:面對境界,反應有問題,不能正確評判自己和他人。】
我們人常常就是高估自己低估別人,覺得別人沒有什麼呀,自己很了不起,內心不平衡。要麼低估自己,高估別人。低估自己,這個事情我做不了,某某人會做,某某人會發心,那麼就讓他去做,認爲自己做不到,沒什麼辦法,實際上面我們不想去做了,你拜佛啊,念經啊,掃地啊,都能做。我們自己,沒有很正確地對自己進行估計,說到底我們能不能做得到,往往我們自己能做得到但是沒有想去做,或者說我們做得到,但是我們會以爲說這事情不值得我自己去做,我們應該自己可以做更大的事,更重要的事情。一件大事是由無數件小事組成,事情的本身也是有爲法,其實各種人事物,種種事相的組合,一塊磚,一塊瓦,一塊木頭,一塊石頭,一包水泥,慢慢累積成一堵牆,一個房間,一個樓層,一座樓。你只是想說我要做一個大樓,沒有從基礎開始做起——測量地怎麼樣,勘查地基,挖,這些一步一步做,才能做得起來——如果我們只是說我要做一座大樓,這些具體的、實際的、基礎的工作不做,不用功,最後大樓怎麼能夠做起來?肯定做不起來。
我們修行也是如此,都是在內心面對種種境界的時候,自己怎麼來反應,怎麼來認識、了解、判斷?我們的反應有問題,不僅我們內心不能轉變外在的境界,反過來說,我們的內心因爲通過我們的根門,受到外在境界不好的影響。就起反作用。
【錯誤現行二:以自我爲中心。】
在日常生活當中,常常,我們自己會認爲說,自己對待別人怎麼樣,別人也應該對待自己怎麼樣。比如說,你喜歡說話,你硬要找他說話,對方不喜歡說話,(你)可能就不高興:“我來找你說話,(你怎麼不理我)?”另外一個人,對方,他就不喜歡說話,說“我本身不喜歡說話,你硬要跟我說話”,他也不高興。
實際上我們的一切都是以自我爲中心的,喜歡說話的人總是希望說說話,不喜歡說話的人總是希望不要找我說話。自己需要別人同自己說話的時候,“現在想找一個人說說話,誰都不理我。”自己用功的時候,“不要找我說話,我在看書用功,不要打擾!”人都是這樣的毛病,每個人都是以自我爲中心,他都認爲是正確的。他就認爲自己在這裏看書,搞衛生,不要找我說話,別打擾我。站在你的理由上面,肯定是對的,你說,我在用功啊,念經啊,做事啊,不能來打擾;從對方來講,這個人剛好沒有事做,他就要找一個人來說話,他看不到人,“這個人對我不錯,找他說說話,反正掃地也不是很重要的”,他可能這樣子作意。
【錯誤現行叁:不接納他人的建議,反而認爲別人背叛自己,保護自我。】
這些都是我們的習慣、習氣、無明、自我在作怪,自己發現不了,都是煩惱,都是毛病,察覺不出來。察覺不出來,我們就會常常認爲別人對自己不好,就會覺得同行道友、同學好像背叛自己一樣,或者說,“我們自己怎麼跟大家合不攏?自己的心怎麼跟大家格格不入?”這些都我們內在的無明的煩惱。因爲我們的心不聽、沒有能力聽、聽不進去同行善友的建議,這樣的話,我執、我慢不斷在增長,不聽法師、善知識們的教授、教誡,我們的行爲不能得到改正。所以我們每一個人,不是說被誰背叛、被誰遺棄,什麼人不管自己,實際上我們每個人被背叛,都是被自己的無明煩惱所背叛。我們常常認爲說,我們都是被同行道友、周邊的人背叛,慢慢慢慢,不僅我們的心態、心念不會很正常,對自己煩惱的一種防護的心,保護的心就會越來越強烈。
保護自我,就是保護自己的煩惱,把自己的煩惱關在心裏。把自己的煩惱關到心裏,就如把一個賊關在自己的家裏,早晚有一天偷你的東西,把你的功德都偷走,肯定的。
【以喻說明我們起煩惱是因爲不會用無我來看待問題。】
這就是佛法和世間法認識問題不同的地方。比如我們到這裏來吃飯,這個菜很可口。菜很可口,因緣所生法;這個菜不好吃,也是因緣所生法。這個菜很可口(的因緣):有人去買;菜幹淨、有機;他炒菜的時候,技術很好;他打菜的時候給你打得非常的合適,不多也不少。如果這個菜好吃,你本來能吃一勺,給你打一大碗,看你煩惱不煩惱,一下你就起煩惱;這個菜本來很好吃,(又如)吃餃子一樣,本來能吃十個,行堂只給你打二個,也起煩惱,你說別人都是十個我只有二個;你說是不是因緣所生法?因緣所生法,你總是認爲說你有十個,我有十個,他也有十個,多了也起煩惱,少了也起煩惱。(吃飯的心情與這些因緣)都是有關系的。
【錯誤現行四:追求別人的關注、肯定。】
我們常常覺得需要別人對自己的關心,別人對自己的照顧,別人能夠很在意自己,自己做的事情能夠得到別人的承認、肯定、贊歎、隨喜。你一方面認爲說,我這個本來就是善業,都是善法,(你應該承認、肯定、贊歎我)。但是實際上面另外一個問題是,我們自己的所作所爲要得到別人的隨喜、贊歎、肯定、關心,那麼還是把 “我”放在首位,是不是?自己所做的一切需要得到別人的肯定,還是把“我”放在首位,還是在增強我執、法執。如果我們內心裏面感覺到說,我做這麼多事情,對方,某某人,或者那麼多人怎麼不理解自己?我做這麼多事情,別人怎麼不知道?這麼忙,這麼辛苦,怎麼沒人來關心我呢?
師父直斥:這都是毛病!什麼毛病呢?你的感受有問題,你的受蘊有問題。
如理的做法:我們應該要去關心別人,要去照顧別人。慈悲就是如此,關心別人、照顧別人、服務別人、幫助別人、利益別人。
如果我們需要別人對自己如何如何,就說明說我們內心有很大的缺陷。有很大的缺陷,就需要得到別人的關心、理解和幫助,當我們自己感覺不到別人對自己的關心、幫助的時候,就會覺得很委屈,認爲我們在團體當中這麼努力,別人還委屈自己,你的煩惱就越來越厲害。煩惱越來越厲害,再往下去就會有很多埋怨,很多憂愁,很多悲傷,很多痛苦,很多孤獨,(這些負面情緒)都會出來,寂寞,等等,一系列的問題。
丙叁、總攝
這些都是我們內心錯誤的感覺、錯誤的觀念。錯誤的感覺、錯誤的觀念,是因爲你錯誤的行爲造成的,因爲你的行爲無法和別人相融,自己的行爲無法和大衆融在一起形成的。
乙叁、如何用法來解決身心問題
丙一、爲斷煩惱故必須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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