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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戒爲師進趣菩提▪P19

  ..續本文上一頁品罪 (求忏者對忏悔主長跪,彼此合掌,作如是言)

    求忏者:大德一心念!我某甲優婆塞犯故飲酒、方便欲盜人重物(隨所犯而說)……等中品罪,最先不發露,犯覆藏下品罪;此罪識知,故不發露,經宿犯經夜覆 藏下品罪,不憶數;經第二宿以去,複犯隨夜展轉覆藏下品罪,不憶數。我今忏悔,不敢覆藏。忏悔則安樂,不忏悔不安樂;憶念犯,發露,知而不覆藏。我今自 責,心生厭離!(一遍)

  忏悔主:善!

  求忏者:爾!(一拜)

  [4]次忏根本下品罪(求忏者對忏悔主長跪,彼此合掌,作如是言)

  求忏者:大德一心念!我某甲優婆塞犯故飲酒、方便欲盜人重物(隨所犯而說)……等中品罪,最先不發露,犯下品罪。我今忏悔,不敢覆藏。忏悔則安樂,不忏悔不安樂;憶念犯,發露,知而不覆藏。我今自責,心生厭離!(一遍)

  忏悔主:善!

  求忏者:爾!(一拜)

  [5]正忏原本犯戒罪(拜後,仍然長跪,彼此合掌,至誠舍罪)

  求忏者:大德一心念!我某甲優婆塞犯故飲酒、方便欲盜人重物(隨所犯而說)……等中品罪,以故作故,複犯非威儀下品罪。今向大德發露忏悔,更不敢作。願大德憶我!(一遍)

  忏悔主:自責汝心,生厭離!

  求忏者:爾!(一拜問訊)

  根本說一切有部(薩婆多部)律的忏罪儀軌相對簡單一些,略加改造,作爲居士的忏罪儀軌,如下:(凡所犯罪,皆有方便罪,說罪時應一起說之。求忏者對受忏者先作禮敬,然後長跪合掌而說)

    求忏者:大德(對比丘尼則稱:大姊)一心念!我某甲優婆塞(女居士自稱:優婆夷),犯有故飲酒、方便欲盜人重物(隨所犯而說)……,犯一(或衆多)中品 可悔罪,及此方便罪,並不向人發露而覆藏罪。此所犯罪,我今于大德(大姊)前,從清淨來,並皆發露,不作覆藏,由發露已,便得安樂。(說叁遍)

  受忏者:汝見罪否?

  求忏者:我見!

  受忏者:將來諸戒能善護不?

  求忏者:能護!

  受忏者:善!

  求忏者:爾!(禮謝而起)

  (3)犯上品重罪後的做法

    如果犯了上品重罪,就喪失戒體,不可再受戒,但不應該自暴自棄,還應找出家人發露悔過,並依化教忏法痛切忏悔,則來生可以不墮落。如《藥師琉璃光如來本 願功德經》說:“若有淨信善男子、善女人等,乃至盡形不事余天,惟當一心歸佛法僧,受持禁戒,若五戒、十戒、菩薩四百戒、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五百戒, 于所受中,或有毀犯,怖墮惡趣,若能專念彼佛名號,恭敬供養者,必定不受叁惡趣生。”

  依大乘律,淨除罪業後,還可再受戒,如《大乘義章•叁聚 戒》說:“《地持》說:小乘法中,犯重禁已,遇緣舍戒,後若重受,終不得戒,邊罪難故。菩薩不爾,犯重禁已,舍菩薩戒,後若重受,還複得戒。何故如是?菩 薩法中有二緣故,重受得戒。一、多身求果,微善亦去,所以得戒,故《地持》中:若有善心構牛乳頃,亦得受戒;二、菩提心是廣大意,能滅重罪,是以得戒。 ”(卷第十)《梵網經菩薩戒本》說:“若有犯十戒(十重戒,含五戒的四重戒)者,應教忏悔。在佛菩薩形像前,日夜六時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苦到禮叁世千 佛,得見好相。若一七日、二叁七日乃至一年,要見好相。好相者,佛來摩頂、見光、見花種種異相,便得滅罪。若無好相,雖忏無益,是人現身亦不得戒,而得增 受戒。”

  如果知道自己可能會犯到根本重罪,如自衛反擊時,最好能在犯戒之前舍戒。舍戒只要對能理解意思的人,包括犯戒的對象,說一遍就可以, 如《薩婆多毗尼毗婆沙》說:“若舍戒時,都無出家人,若得白衣,不問佛弟子、非佛弟子,但使言音相聞,解人情去就,亦得舍戒。舍戒一說便舍,不須叁說。 ”(卷第二)例如說:“我舍不殺生戒(隨所舍戒條而說,或通說舍五戒、舍八戒)。”這樣沒有犯戒罪,只有業道罪,忏悔容易一些。如果不是殺父母等逆罪,那 麼即使沒有忏悔清淨,也還可以重受戒。當然,這樣的業道罪要盡量避免,道心強的人甯死不造惡業。

  所有的忏悔關鍵要有慚愧心和懇切心。另外,如 果發起了真實的菩提心,那麼忏罪的力量更大,如《優婆塞戒經》說:“有智之人發菩提心已,即能破壞惡業等果如須彌山。”(卷第一)《菩提行經》說:“已作 暴惡衆罪業,依菩提心剎那脫……譬如劫盡時大火,剎那焚燒罪業薪。”(卷第一)

  (叁)解行並重趣菩提

  以上引述的是四根本戒的概要,是兼顧明理和實用,摘取在現代可能比較契機的部分,用以指導常規的行持,更詳細的內容可研閱相關的戒律典籍。

  戒律是從佛的慈悲門、般若慧中流演出來的,又密切結合現實生活,如果好好研學和行持,就會體會到皈依、業果、出離心、慈悲心、菩提心、般若慧等衆多內涵,如《四分僧戒本》說:“戒如海無涯,如寶求無厭。”因此戒律的學修不應厭繁,不應得少爲足。

    雖然律典浩瀚,但是核心還是要落實到行持上,用佛法戒律的智慧改變自己的觀念,改變自己的習慣,改變自己的行爲,改變自己的起心動念,這些都是很重要 的。而不是隨便看一看、聽一聽、了解了解理論知識就夠的,否則這只能說是種種善根、結結緣而已,沒有真正得到佛法的功德。如果真正得到佛法功德的話,內心 裏就會有佛法的作用,無量功德就有無量的作用,內心裏的動力是很強的。道宣律師《淨心誡觀法》說:“直讀之,少時即遍;依誡起行,一生不徹。貴在快行,不 在快讀。手執眼看,宜應垂淚,生難遭想,如見世尊。何以故?宣揚勸發順聖道故,教汝淨心趣菩提故。”(卷下)

  另一方面,戒律理論的學習和思維 也是很重要的,因爲佛法的根本是修心,如果對戒律義理的認識和理解不夠,那麼雖然不犯戒條,但是內心不能跟戒律深廣的內涵和意趣相應,就不能算是圓滿的持 戒,得到的功德也比較有限。就像一個故事講,一個旅行者到一個地方,看到很多人在鑿石頭,就問他們是幹什麼,一個人說:“我們要鑿平這些石頭。”一個人 說:“我們要蓋一座房子。”一個人說;“我們要蓋一座大廈!”叁個人的認識和心態不一樣,內心的力量和行爲的效果也就可能不一樣。《羯磨疏濟緣記•釋集法 緣成篇》說:“【疏】戒具解昏,雖行等夢。製取余者,意在明人應僧圓教耳,豈唯孤行辄濟其神乎?【記】僧取知法,解行兼備方能被事,故雲圓教。無解之行,謂之孤行,雖複秉持,不資神用。”(卷一之五)

  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是通達教理,而又行持無缺,也就是解行兼備,便能更好地穩生定慧、速成菩 提,如《行事鈔資持記•釋釋相篇》說:“依之修行,善識其種相者,便發生定慧,克剪煩惱。若暗于所緣,隨流染惑,豈能反流生死,方更沈淪苦趣。所以依教出 相,具顯持犯。必准此行之,庶無禍害焉。【記】“依”下二句明順教,上句是行,下句即解,行解兩具,戒學功成。“便”下,顯勝益。……“必”下勸修。庶,望也。禍害即上“苦趣”,謂叁途也。此且舉損以勸,須知奉戒不唯免害,發生定慧必由此爾。”(卷中一上)《大寶積經》說:“心解行無染,不久證菩提。 ”(卷第八十六)

  總之,我們學佛行善,乃至受了戒,不管是在家、出家,都應該以戒爲師,學戒持戒,解行並重,依循佛陀的慈悲和智慧來安身立命、待人處事,從而自利利他、弘護善法、莊嚴國土、利樂有情,不斷增長福德智慧,增進自他生命境界,穩速趣向無上菩提!

  來源:《法音》2008年第9期

  

  

《以戒爲師進趣菩提》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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