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表解
李炳南老居士著
壹、講前小言
┌東晉道安法師製,與西土暗合。
┌通┤
文分叁科┤ └首序分,次正宗分,終流通分。
│ ┌此經傳世者七種,今現者不計,四譯同上例。
└別┼今采者爲玄奘法師譯,最流通。
└奘師譯本,簡擇精要,略去序與流通。
貳、經題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表解)
┌華言智慧┐ ┌實相(真空之體)
般若┤ ├叁種┼觀照(實相之用)
│ └五不繙一┘ └文字(铨釋言教)
│
└→別名—(真性實相)—(一實谛)—(自性清淨心)—(如來藏)—(如如)—
(實際)—(一乘)—(法性)—(首楞嚴)—(中道)—(畢竟空)等
(智度論)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隨諸衆生類,爲之立名字。
┌上二字譯彼岸┐┌生死喻此岸┐
波羅蜜多┤ ├┼煩惱喻中流┼修習┐
└下二字譯曰到┘└涅槃喻彼岸┘ │
┌──────────────────┘
│ ┌叁賢曆一僧祇,道力微,被煩惱伏,名遠波羅蜜。
└階段┼一至七地曆一僧祇,道力增,伏煩惱,名近波羅蜜。
└八至十地曆一僧祇,道力盛,盡伏煩惱,名大波羅蜜。
┌此系華語,釋此者甚多,以爲六百卷之精要者圓。
心┤
└喻人心髒,爲百體之要,義合乎中。
┌梵語修多羅,譯義甚繁。
經┤
└簡舉“貫、攝、常、法”。
參、開義
(表解)
┌釋名—即前之題。
├顯體—即一經指歸。本經以中道實相爲體。
五玄┼明宗—即修持之法。此經以一心叁觀爲宗。
├辨用—即其功用。以此法自他兩度。
└判教—即五時教相。本經在第四時。
肆、人題
唐叁藏法師玄奘譯
(表解)
┌偃師陳氏名 ,十叁歲出家洛陽淨土寺。
├貞觀叁年西行至印,曆百二十八國。
奘師 ┼留學中印摩竭陀國那爛陀寺,受業于戒賢論師,及勝軍居士。
略介 ├貞觀十九年歸長安。
├繙經十九年,成七十叁部,千叁百叁十卷。
└世壽六十五歲。
伍、經文(附表解)
綱甲 示菩薩法空人我執
┌實相┐ ┌破我執┐
節一 般若起用┤ ├蘊相空性┤ ├度苦厄
└觀照┘ └顯我空┘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表解)
┌梵語數種翻來 ┐ ┌納音爲聞
“觀自在”┤ ├即觀世音菩薩┤
└華譯有觀自在、觀世音┘ └達理爲觀
┌人空般若┐┌但見于空,不見不空。
┌淺┴破除我執┴┴叁乘同修,名共般若。
“行深般若”┤
└深┬法空般若┬┬不但見空,又見不空。
└更破法執┘└異叁乘,名不共般若。
┌空觀深,斷見思惑,顯一切智,見真谛。
“照見”—爲叁智用┼假觀深,斷塵沙惑,顯道種智,見俗谛。
└中觀深,斷無明惑,顯一切種智,見中谛。
┌一羊毛上塵,七分之爲兔毛塵,再七分爲水塵。
├水塵七分爲金塵,再七分爲實極微,再七分爲色聚微。
┌(喻)┼色聚微七分名極微之微,不可更分。
│ ├實極微名最極微,天眼可見。
┌身─色(衆微聚)┐ └色聚微及極微之微,名假極微,天眼亦不可見。
五蘊┤ ┌受(前五識)│
└心┼想(意 識)├從因緣生,本無實性。
├行(末 那)│
└識(阿賴耶)┘
┌空無義,因緣所生,自體不實。
┌各經舉釋各有異┐ ├虛空義,無粗相身,有微妙色。
“空”┼有一至二十之數├約有四義┤
└爲契時機語有異┘ ├心空義,心不著物,一切俱舍。
└法空義,空爲諸法之實相。
┌谛觀身心┐ ┌煩惱障滅
├但見五蘊┴我執空┴度分段生死
“度一切苦厄”┤
├蘊從緣生┬法執空┬所知障滅
└都無自體┘ └度變易生死
┌蘊色┐┌從假入空
節二 闡明色空┤ ├┼從空出假
└我空┘└空假相即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複如是。
(表解)
┌幻有因緣,原無自性┐
├此色無此,色性曰空│ (隨緣不變)
“色不異空”┤ ├從假入空,照了實性
├濕波喻色,濕水喻空│
└波濕水幻,波豈非水┘
┌空幻四大,造作色法┐
├空不見形,形從空幻│ (不變隨緣)
“空不異色”┤ ├從空出假,照了因緣
├濕水幻波,水豈離波│
└水波濕同,水不異波┘
┌真如有隨緣德
├故真如即萬法
┌諸法無性,緣生有相┐ ┌萬法真如┼真如有不變性
├無性真空,緣生幻色│ │ └故萬法即真如
“色即是空 ├體相不離,空色不二│ │
空即是色”┤ ├─中道一義,照了分別
├幻外無真,故曰真空│ │
├真外無幻,故曰幻色│ │ ┌真空能成幻有
└如波即水,水即是波┘ └真空幻有┼幻有必覆真空
├真空顯幻有滅
└幻有不礙真空
┌造
┌色┤
│ └受
│ ┌外—(苦樂)
├受┤
│ └內—(憂喜)
“受想行識 │ ┌有相
亦複如是”┬┼想┤
││ └無相
││ ┌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
│├行┤
││ └煩惱二十六—不定四
││ ┌前五—眼、耳、鼻、舌、身
│└識┤
│ └六意—七末那—八阿賴耶
└前釋蘊假體,茲補釋假用
┌昧于因果┐
┌凡夫┤ ├執著妄有─┐
│ └執有身心┘ │ ┌立有諸法
│ ┌不了緣生┐ │ ├方便斷空
(附)├二乘┤ │ │ ├次及人空
契機 │ └執有五蘊┼法有人空 └方便契機┼進而法空
說法 │ ┌雖了緣生│ ├後說中道
├中乘┤ │ └利鈍不次
│ └不達無性┘
│ ┌照了諸法┐
└菩薩┤ ├色空中道
└緣生無性┘
┌諸法——蘊處
節叁 顯示實相,廣引蘊處┤ ┌實相六不
└實相┤
└本無妄相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表解)
┌蘊處等。
“諸法空相”┤
└真空實相無相狀,況強名實相。
┌從俗谛觀事相,因緣有此六者。
“不生 ┌事理設喻├從真谛觀理性,法空無此六者。
不滅 │ ├金瓶喻,金性瓶相,瓶壞爲金沙,沙是金,爲瓶之金。
不垢 ┤ └性相色空,仍歸中道。
不淨 │ ┌色從緣起,真空不生;色從緣謝,真空不滅。
不增 └采古注一┼隨流不垢,出障非淨;德滿不增,障盡非減。
不減” └此生滅等是有爲法相,反此以顯真空之相。
│
└─────近人語:“能力不滅”,近言性;“物質不滅”,近言色。
節四 分示蘊處—名相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真空不變無爲之理
┌(色) ┐┌陰覆義─妄相煩惱蓋覆本性
“蘊”┤ ├┤ ┌由此五法積聚成身
└(受想行識)┘└積聚義┤
└由此積聚塵勞煩惱
┌(根)┐
“處”┤ ↓↑ ├(識)所生之十二處
└(塵)┘
┌(根)—眼┐ 耳┐ 鼻┐ 舌┐ 身┐ 意┐
“界”┼(塵)—色┤ 聲┤ 香┤ 味┤ 觸┤ 法┼諸法性別,各有界限
└(識)—看┘ 聽┘ 嗅┘ 嘗┘ 感┘ 念┘
┌根┐
┌色┤ ├爲迷色重者說
(附)蘊處界分合說┤ └塵┘
└心—識—爲迷心重者說
綱乙 示緣聲法空法我執
┌無十二因緣流轉┐
節一 權巧立法┼無十二因緣還滅┼皆無實性
└無四谛世出世法┘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
(表解)
無明┐ 流 ┐
行 ↙ 轉↖ │
識 ↙ 生↖ │ ┌苦┬身心酬業┬(世間果)┐
名色↙ 死↖ 還 │ │ └患累逼惱┘ │
六入↙ 門↖ 滅 │ ├集┬起惑造業┬(世間因)│聲
觸 ↙ 苦↖ 涅 ├緣覺乘 四谛┤ └招集來苦┘ ├聞
受 ↙ 集↖ 槃 │ ├滅┬結業已盡┬(出世果)│乘
愛 ↙ 二↖ 門 │ │ └無生死累┘ │
取 ↙ 谛↖ 滅 │ └道┬正助雙修┬(出世因)┘
有 ↙ ↖ 道 │ └能至涅槃┘
生 ↙ ↖ 二 │
老死↙ ↖ 谛 ┘
└───┘
綱丙 無證果相
┌智慧本具非可增
節一 自性涅槃┤
└非從外來何雲得
無智亦無得。
(表解)
┌成所作智┐
┌一切智 ├妙觀察智│
┌智┼道種智 ┌┼平等性智├繁至七十余名
“智得”┤ └一切種智┘└大圓鏡智┘
└得—于一切法造作成就之謂
┌智即“能觀”之知,得即“所證”之理。無智則“能觀知”
“無智得”┤空,無得則“所空境”空。無智方爲真智,無得方是真得。
├一切法自相皆空。能取、所取,不可得故。
└本爲有病,借空以除;有病既除,空亦不存。
┌菩薩依除叁障顯叁德
節二 般若之德┤
└諸佛依證無上正等正覺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挂礙,無挂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叁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表解)
(苦)┌“我執”起煩惱障障涅槃,名曰挂┐┌展轉生死
“挂礙”┤ ├┤
└“法執”起所知障障菩提,名曰礙┘└輪回六道
(業)┌貪求名利患得患失
“恐怖”┼叁業相應叁界果報
└“華嚴”列有十八種(不活、惡名、死、惡道、大衆等)
(惑)
“顛倒”——反于真理,迷真逐妄(如四顛倒等)。
┌寤時妄想,寐時幻夢。晝心不散,夜神不昏。
“夢想”┤
└醒時作得主,還要夢時作得主。
┌譯曰圓寂。障盡曰寂,德備曰圓┐
“究竟涅槃”┤ ├菩薩依般若而因圓
└此言大涅槃,又謂必至此際 ┘
“阿”———譯“ 無 ”┐
“耨多羅”—譯“ 上 ”┤
“叁藐”——譯“正等”┼諸佛依般若而果滿
“叁菩提”—譯“正覺”┘
綱丁 尊重贊歎
┌贊法至上
節一 結贊┤
└贊修功德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表解)
┌陀羅尼名(複有明、密語、真言等謂)。
├陀羅尼有四(法、義、咒、忍)此言咒。
“咒”┤
├陀羅尼義爲總持無量義,及善不失、惡不生。
└明謂淨障,密謂不知,真謂實相不虛。
“大神”─具大神力,陰陽不測,除障不虛。
“大明”─破衆生闇,鑒照無昧。
“無上”─最勝窮理盡性,無法出上。
“無等等”─一切諸法,無能與等。
┌喻咒贊功除苦歎果
“除苦不虛”┤
└總結而映前起度苦不虛
綱戊 結顯開密
節一 說咒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谛揭谛,波羅揭谛,波羅僧揭谛,菩提薩婆诃。
(按)經語有五種不翻,唐代玄奘法師所立,咒語即其一也。秘者深奧難言之義,密爲隱密不易示人。又顯法誦持,往往尋文思義,不得專一;秘法誦持,不起分別,易成叁昧。聞密宗大德雲:咒文不盡梵語,通乎各趣,即天竺人,亦每有所不解。但求信心薰習,淨心感應,故文例不許翻,語例不強解,謹遵之。然各經多有顯說密說,不獨本經。顯說者義詳,密說者義簡,詳簡皆說一事;知其顯,可會其秘密矣。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表解終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表解》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