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證。
若作聖解,則有憶魔入其心腑,旦夕撮心,懸在一處,失于正受,當從淪墜。】
【注釋】
“前無新證”:“前“,向前。”新證“,新的證境。向前沒有新的證境,亦即:沒有再往前進步。
“歸失故居”:“歸”,退也。“故居”,原居住之所,指色陰。因色陰已破,故退則無處可歸,因此進退兩難。
“智力衰微”:“智力”,系與定力相對而言,因此時定力強,而慧力弱。
“入中隳地”:“中”,中間,指介于色陰破與受陰破之間。“隳”,壞,指進退二念俱壞、俱不能成。此謂,入于色陰盡與受陰盡之間、進與退皆不成的兩難之境地。
“迥無所見”;“迥”,原義爲遠,引申爲大,全,都。此謂全無所見也。
“生大枯渴”:“枯”,如草木枯而待雨。“渴”,如人畜渴之待水。此謂,雖有正定,但無慧相資,故如枯如渴。
“沈憶不散”:“沈”,沈靜。“憶”,憶念。謂沈靜其心,憶念此中隳之境,不敢散亂;亦即時時刻刻執取、住著于中隳之境,不敢舍離,深恐雖先前色陰已滅,但往後則受陰未破,既不能進、亦不能退,若再失此中隳之境,則不知伊于胡底,于是對當前此境界,牢牢執住不放。
“將此以爲勤精進相”:“將”,以,把。把這牢執中隳之境,時刻不敢放松的情況,當作是勤勇精進之相。其實這是錯解自心。
“此名修心無慧自失”:“修心”,修定。“心”,爲增上心學,即定學之別稱。這是由于偏修定心,而沒有慧力相資助,故有此過失。“失”,錯誤也。
“旦夕撮心”:“撮”,以指取也,摘取、或抓取也。此謂憶魔日夜都在摘取他的心。
“懸在一處”:“一處”,指中隳之處。謂魔順其意,故意將其心懸挂在中隳之處,令其沈憶不散,彼人便更加進退不得,無法自解矣。
【義貫】
“又彼”進修禅“定中”之“諸善男子,見色陰” 已“消”泯,且“受陰”已“明白”顯露了;當此之際,向“前”以受陰尚不能破故,“無新證”之境,若欲退“歸”則已“失故居”之所(色陰已盡),因此進退兩難。此時由于定強慧弱故,“智力衰微”,因無智慧相資故,彼人“入”于色受之“中”間與進退二念俱“隳”的兩難之境“地”,因而“迥無所見” (全無所見),此時“心中忽然生大枯渴” 之感,如枯待雨,如渴待水,“于一切時,沈” 靜其心“憶”念中隳之境,“不”敢“散”亂,不舍不放,彼人卻“將此”執取中隳之心“以爲勤”勇“精進”之“相”。
“此名”偏“修”定“心,無慧” 相資,“自失”方便。彼人倘能“悟”知而調令定慧均等,“則無”過“咎,非爲聖”人實“證”境界。
然則“若作”已得“聖”證之“解,則有憶魔”便得其方便,乘虛而入,“入其心腑”,拘其神識,“旦夕撮”取(摘取)其“心”,而把它“懸”挂“在”某“一”中隳(兩難)之“處”,更加令他無法自解,最終遂以無慧自濟故,而“失于”叁昧“正受”,反成邪受,來世“當從”憶魔而“淪墜”惡道。
⑷慧偏多狂——知足魔入心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慧力過定,失于猛利,以諸勝性懷于心中,自心已疑是盧舍那,得少爲足。
此名用心忘失恒審,溺于知見,悟則無咎,非爲聖證。
若作聖解,則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見人自言:“我得無上第一義谛”,失于正受,當從淪墜。】
【注釋】
“慧力過定”:智慧之力強過于定力。
“以諸勝性懷于心中”:“勝性”,殊勝性之法,如自心本來是佛、或心佛一如,心佛平等、心即是佛等。常將此等無上法懷于心中,而自以爲已證此法,因而太尊重自己。
“自心已疑是盧舍那”:自己常常懷疑自己本身就是盧舍那佛,不假修成。
“得少爲足”:“得”,證得。“足”,滿足。少少證得便已滿足。此證得指導破色陰。(按:然而時下許多人,並沒有絲毫證得,便已自滿,可說是“行少爲足”,實爲可愍。)
“忘失恒審”:忘失恒常審察。
“溺于知見”:“溺”,汩溺。“知見”,自己的虛妄知見。謂沈溺于自己的虛妄知見,以爲自己是佛。
【義貫】
“又彼”進修禅“定中”之“諸善男子,見色陰” 已“消,受陰明白”顯露;以智“慧力”強“過”于“定”力,然其慧卻“失于”過“猛”、過“利”;同時又“以諸”殊“勝性”之法,(如自心本來是佛、心佛一如等)“懷”納“于心中”,便自以爲已證得這些法,“自心已”暗“疑”已身本來即“是盧舍那”佛,不假修成,因此“得少爲足” (以今色陰消,受陰顯現,見了受陰,便自以爲已證得佛真法身。)
“此名用心”偏頗,致今慧強定弱,而“忘失恒”常“審”察自己真正的身份地位(正如老百姓而自稱國王),因而汩“溺”沈沒“于”自己的虛妄“知見”,以爲自身即是佛身。若能覺“悟”,舍此知見,還修本定,“則無”甚過“咎,非爲聖” 人實“證”。
但“若作”已得“聖”證之妄“解,則有下劣” 之“易知足魔入其心腑”,攝其神識,令其“見人”則“自言:我”已證“得無上”菩提“第一義谛”之理;以此過失,從而“失于”叁昧“正受”,反成邪受,“當從”易知足魔而“淪墜”惡道。
⑸曆險生憂——憂魔入心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所證未獲,故心已亡,曆覽二際,自生艱險,于心忽然生無盡憂,如坐鐵床,如飲毒藥,心不欲活,常求于人令害其命,早取解脫。
此名修行失于方便,悟則無咎,非爲聖證。
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常憂愁魔入其心腑,手執刀劍,自割其肉,欣其舍壽;或常憂愁,走入山林,不耐見人。失于正受,當從淪墜。】
【注釋】
“所證未獲”:所欲新證者(即破受陰),尚未證得。
“故心已亡”:“故心”,指色陰。“已亡”,已銷。
“曆覽二際,自生艱險”:“二際”,前際與後際。“曆”,遍。“覽”,見。謂遍見前後二際,一片茫茫,不知所之,故油然于其心中生起“前途艱險不可知”之感。
“如坐鐵床”:指睡不安穩。
“如飲毒藥”:指食不安心。
“心不欲活”:因爲面對茫茫的前程,憂慮恐懼,睡不安枕,食不甘味,因此不想活:不知這只是暫時的現象。
“則有一分常憂愁魔”:“一分”,一種,一個種類。
“手執刀劍,自割其肉”:這是魔令其如此動作。問:“有一本書叫《淨土聖賢錄》,其中亦有載錄一比丘,念佛精進,一心求生西方,後感無常,欲速往生,即在山中岩石上,以刀自割其肉,施給鳥獸;肉一片片割盡,然後往生。請問這種作法是否適當?”
答:“若照本經文來看,此亦應屬修行的魔相,非是正當的佛法修行,亦不應仿效或提倡。又,若真要以身施衆生,則他若舍壽于山中,無人收殓,鳥獸自然來食,不勞他自割身。再者,須時時記住,佛法是很理性的,且佛深誡無益之苦行,稱爲“戒禁取”,任何反常或驚世駭俗之舉,行者都應很審慎看待,否則不但勞而無功,又違佛戒,且誤導衆生,混淆邪正,懼之。”
【義貫】
“又彼”進修禅“定中”之“諸善男子,見”自己“色陰”已“消”盡,“受陰,明白”顯露;當此之際,“所”欲斷“證”者(破受陰尚)“未獲”得,而“故心”(色陰)“已亡”,因此“曆覽”前後“二際”茫茫無寄,無所適從,油然“自生”前途“艱險”怖畏之感,“于”其“心”中“忽然生”起“無盡”之“憂”愁,眠則“如坐鐵床”(睡不安枕),食則“如飲毒藥”(食不甘味)。既已不樂世間,所求聖道又仍無著落,“心不欲活”,恨不速死爲快,“常求于人令害其命,早取解脫”。
“此名”雖有心“修行”,卻“失于”以正智觀照之“方便”;若及時覺“悟”、改悔、忘憂、“則無”過“咎,非爲聖證”之境界。但“若作”已得“聖”證之“解”,而以舍命爲解脫,“則有一分常憂愁魔”,趁隙而“入其心腑”,攝其神識,增其憂愁,令其“手執刀劍,自割其肉,欣其舍壽” 速死;“或常”懷“憂愁”,而“走入山林”,以厭世故,“不耐”煩“見人”;彼行者即以此等邪念而“失于”叁昧“正受”,反成邪受,來世“當從”其邪見邪受而“淪墜”惡道。
⑹覺安生喜——喜魔入心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處清淨中,心安隱後,忽然自有無限喜生,心中歡悅,不能自止。
此名輕安,無慧自禁,悟則無咎,非爲聖證。
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好喜樂魔入其心腑,見人則笑,于衢路傍自歌自舞,自謂已得無礙解脫,失于正受,當從淪墜。】
【注釋】
“心安隱後”:“安隱”,同“安穩”。
“輕安”:以定心成就,離粗重塵勞,故得輕安之覺受。以離粗重,如釋重負,故頓覺身“輕”。以離塵勞,無有煩惱,故頓覺心“安”。按“輕安”于大乘唯識五位百法中屬于十一“善心所”之一,系行者于得定之後,于定中所發之善法,凡人沒有。因此學佛之人不要輕易地說自己“覺得很輕安”,因爲那是習禅之人得定之後,于定中所起的善法。若與說自己“很輕安”,對內行人而言,等于是向人宣示已得禅定,並且于禅定中證得善法。是故若尚未得禅定,切莫說得“輕安”。其實縱使已得禅定、乃至輕安,也不用到處向人宣揚。何以故,因爲經中說:自修、自證、自知,若多與他人言,即與名利牽扯,希人贊歎、恭敬,尤且引得魔嫉,速招魔事。是故已所證境,不論善惡,要沈得住氣,只對自己的師父或善知識說,以求印證或指教(切不可爲了炫耀而說);對于其他人,則一概不說。更加忌諱:少有所感、所知、所得,乃至少悟,即到處宣揚己能,逢人便說。如是沈不住氣,不當大事,必速招魔怨及一切障難。這點希末世之真修者,謹記、奉行;如是涵養方得冀成大事。
“無慧自禁”:以無智慧來觀察審度,因而不能自禁此喜心;從而由于心…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九》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