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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九▪P39

  ..續本文上一頁,于意雲何,是人以此施佛因緣,得福多不?

  阿難答言:“虛空無盡,珍寶無邊;昔有衆生施佛七錢,舍身猶獲轉輪王位;況複現前虛空既窮,佛土充滿,皆施珍寶,窮劫思議尚不能及,是福雲何更有邊際?”

  佛告阿難:“諸佛如來語無虛妄。若複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羅夷,瞬息即經此方、他方阿鼻地獄,乃至窮盡十方無間,靡不經曆。能以一念,將此法門,于末劫中開示未學,是人罪障應念銷滅,變其所受地獄苦因成安樂國;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萬億倍,如是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阿難,若有衆生能誦此經,能持此咒,如我廣說,窮劫不盡;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無複魔業。”

  佛說此經已,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及諸他方菩薩、二乘、聖仙童子,並初發心大力鬼神,皆大歡喜,作禮而去】

  【注釋】

  “令識虛妄”:“識”,識知。謂令他們皆識得五陰體性乃屬虛妄。

  “深厭自生”:“深厭”,深切的厭離心。“自生”,自然生起。

  “知有涅槃”:確知本有不生不滅的無上大涅槃。

  “不戀叁界”:“叁界”,欲界、色界、無色界。若教人勿迷戀叁界,出離叁界生死苦難的,即是佛菩薩、是善知識;反之,若教人貪戀叁界生死的,即是邪魔、是惡知識。因此,行者若依佛所教而奉行之,則連色界、無色界的長劫天壽、天福,乃至二乘的有余涅槃都不迷惑了,更何況還會去貪戀此雜染多難的欲界人間,而妄計貪著人間有淨土,令人貪戀世間,永受沈淪,墮魔邪網。

  “昔有衆生施佛七錢”:此即無滅尊者,亦即阿那律尊者(見《達磨顯宗論》)

  “諸佛如來語無虛妄”:佛語谛實,決定不虛;佛無妄語。然末世衆生信根微薄,許多人雖研究佛經,但常不信。尤其是依其凡夫心量,以有限的五根、五識,用世間學術、半科學性的(Semi-Scientific)“考據”,而妄言:此是僞經、彼是真經;或依凡夫心量,而說如來所說法,如叁界六道、地獄、餓鬼,都是因爲佛“很聰明”,想出這樣的“比喻”、“象征”、“表法”,來“哄”我們修行,或令我們因害怕而不敢造惡!如是以凡忖聖,自以爲是,其實皆犯了謗佛、謗法、謗經,而不自知!須知佛不妄語;不要說佛不妄語,即使連菩薩、阿羅漢、小乘四雙八輩聖人,甚至好的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佛的在家出家已受戒、雖未入聖位的持戒弟子,也不會輕犯妄語戒,更何況是佛?故爲佛弟子,第一首要之務爲:必須確定“佛不妄語”、“佛語谛實,決定不虛”。又,從理上來看,“妄語”是屬于煩惱之一(在五位百法中,屬于二十隨煩惱中的“诳”心所),此煩惱連小乘聖人都已斷了,更何況是佛?又,佛若自妄語诳人,則佛自犯戒、有煩惱雜染心,不但不能證清淨法身,叁業清淨,便連阿羅漢、或小乘聖人都不如,甚至連受五戒的在家居士也比不上,這如何是佛?是故須知,佛定無妄語。

  又,有人邪妄、不正知,而說:有時候妄語也是一種“方便”。或說:那是“方便妄語”。其實那是錯解了“方便”一詞;須知“方便”即是好方法,梵語爲“漚和俱舍羅”,或簡稱“漚和”,那是大菩薩入地以上,乃至八地菩薩才有的“度生智慧”,故“漚和俱舍羅”又譯爲“方便勝智”,即依于大悲本懷,能以無量好方法、妙法門,引攝衆生入菩提道,教授衆生修行菩提,乃至成正覺,這才叫佛所說的“正方便”;反之即是“邪方便”。所以,須知“方便”並非“隨便”,亦非妄語的同義詞,更非破戒、犯戒的合理化藉口。又,佛經上更無“方便妄語”一詞,那是末世愚人杜撰出來的,作爲毀犯的擋箭牌,如是掩耳盜鈴便以爲無犯。又,末世衆生,道心淺薄,一遇欲境現前,辄說:“方便方便麼!”于是便堂而皇之地毀犯戒律,乃至對于一切毀犯,都稱爲“方便”,如是,從造殺盜淫妄,以至于占蔔、看相、貪求世間名利、權位、威勢、琴棋書畫、詞章考據,貪愛不舍,自作教他,皆雲是“度生方便”(其實應是“墮落方便”);如是實爲壞法誤人之事,正法修行者應知所避忌。

  “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算數譬喻所不能及”:以其所施爲無上法寶,十方如來成佛之真體,能化魔界爲佛界,故所得這福德無量。亦即法施這福遠遠超勝財施,無可計量。

  “能誦此經,能持此咒”:此即如來最後再明白地開示:本經之法門系顯密並修。“誦經”,爲誦持本經,故須含“信解”在內,此爲顯修。“持咒”,此爲密修。如此,顯密並修,得福無量。所言福者,在此則含世間福及出世間福也。對修行人而言,“世間福”就是:得暇滿之身、六根具足、聰慧體健、四事無缺、眷屬各合,能堪修行。“出世福”即是:得遇大善知識及善友,得聞正法、得信解無上正法,依法起修,克服障難,圓成種種斷證,乃至究竟證悟無上甚深義谛;此即修行者出世之大福德也。

  【義貫】

  “汝應將此”五陰“妄想”之“根”本“元”由,一一深究,俾“心得開”悟“通”達,了其同一虛妄,更無端緒可得;自修自悟之後,進而“傳示將來末法之中諸修行者,令” 彼皆“識”知五陰體性“虛妄”,則“深”切“厭”離之志“自”然“生”起,確“知”本“有”不生不滅之無上大“涅槃,不” 更眷“戀叁界”有漏因果境界。

  “阿難,若複有人”于“遍滿十方”世界之“所有虛空”廣袤之體中,將之“盈滿七寶,持以奉上” 供養如“微塵”數之“諸佛”世尊,“承事供養,心無虛度” 者,“于”汝“意雲何?是人以此施佛” 之“因緣”,其所“得”之“福”爲“多不”?

  “阿難答言:虛空”之量已經“無盡”,則遍滿其中之“珍寶”應亦如是無量“無邊”;我曾聞“昔有”一“衆生”(無滅尊者),僅“施佛七錢”,至其“舍”當世報“身”之後,至後世中“猶獲轉輪王位”之報;“況複現前”有人,欲令“虛空既”皆“窮”盡,“佛土充遍,皆施珍寶”,則其珍寶之量,乃“窮劫思議,尚不能及”,如“是福”報“雲何更有邊際?”

  “佛告阿難:諸佛如來語無虛妄。若複有人”其“身具”造“四重”禁(殺盜淫妄)、大乘菩薩之“十波羅夷”重罪(十棄罪),彼人當于壽終之後,墮于此方地獄中受一大劫報盡,“瞬息”之間、無有停息,“即經”由“此方”而轉于“他方”世界之“阿鼻地獄”,又具足受一大劫之罪報,“乃至”展轉“窮盡十方”世界之“無間”地獄,“靡不”(無不)“經曆”。然而如是之人,若“能”但“以一念”頃(極短的時間內),“將此法門于末劫中開示未學”,則“是人”所造的一切“罪障,應” 其弘揚經法之“念”而“銷滅”無遺,並且更轉“變其所”應“受”之“地獄苦因,成安樂國”之因,來世生于佛前,從佛修行菩提。是故其所“得”之“福”乃“超越前之施” 寶之“人百倍、千倍、千萬億倍,如是乃至算數”及“譬喻”皆“所不能及”。

  “阿難,若有衆生能誦”持“此經”,並“能持此咒”,顯密齊修,則其所得之世出世福“如我廣說” 者,即使經于“窮劫”亦“不”能“盡”。如此,汝當“依我教” 敕之“言”傳示末法,“如教”修“行”此自他兩利之“道”,顯密齊修,即得一往“直成”無上“菩提”,于其中間“無複魔業”娆擾等諸留難委曲相。

  “佛說此經已”,衆會之中,所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等八部衆,“及諸他方”世界來之“菩薩、二乘”、內修“聖”道外現“仙”身之“童子”(金剛童子),“並初發心大力鬼神,皆大歡喜,作禮而去”。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終 

  ——佛曆二五四五年(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完稿于美國密西根州·遍照寺 

  二○○六年叁月一日于臺北·大毘盧寺校畢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九》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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