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懸”,高懸,以涅槃高遠,故于發菩提心者,猶如遠大之志向。“示”,宣示。“無上”,無上菩提。“正修行路”,即如上之六十位修證之路,所謂“無上菩提道”即是此六十位,是無上菩提必經之正路,故稱爲“正修行路”;若不由此路,而由岔道、小徑,即非正修行。又,此正修行路上,其間或有值遇殊勝因緣,而得超越或頓超某些階位,然其要者爲須一直堅住于正道之上,無所偏離。故知此六十位正修行路,乃一切諸佛菩薩,自修教他之所共由,只是遲速、頓漸有別,如是而已。
【義貫】:本節從略。
第二節 二顛倒因(先明凡夫境界差別之因)
【佛言:“阿難當知,妙性圓明,離諸名相,本來無有世界、衆生;因妄有生,因生有滅,生滅名妄,滅妄名真,是稱如來無上菩提,及大涅槃,二轉依號。”】
【注釋】
“妙性圓明,離諸名相”:真如之妙性本自圓滿、明徹十方,而且是離一切名相,如六道、十法界、凡與聖、染與淨等,皆是名相,此等名相皆是假名,假名者,非有真體,由于因緣而起,暫時顯現,如天上之霓虹,但是水氣積聚一處折射陽光所現之色,而水氣本身並無衆色。然而若無此等折射之光色,“霓虹”之名,便無從立。水氣本體是真,但霓虹之光色及其名相,皆是因緣所現之假相。此水氣即代表真如;真如之體是真,但從真如體上依因緣所現之六道四生十法界之名與相,皆是因緣如幻之假相,本無如是事,其相雖無體而仍以因緣而現,故言:叁界及六道四生等十法界以及十二類生,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離諸名相,非依名相而有,非依名相而無,全體一真所現故。
“因妄有生,因生有滅”:以一念妄想而令一切法晃若有生。有生必有滅,故言:因生有滅。
“生滅名妄,滅妄名真”:一切生滅之相皆是虛妄,如水結成冰,或化爲氣,然水之本質並無改易,仍然是水,只是因溫度變化的因緣,令其凝結成冰、或化爲氣體、或又凝爲水等,而現有液體、氣體、固體等表象上的差別,其體則仍是二氫一氧。這比如真如本性本來是真,然遇染淨不同之緣,則能化爲凡聖、十法界等各種差異之相,而其本體,實從未有異。故知其表象之變異(生滅),皆非真,皆是虛妄;故言“生滅名妄”。若此等生滅等表象皆去掉(滅妄)之後,則其真體(本來面目)便得顯現,故說“滅妄名真”,以妄滅而真顯故。以無始來,真體被妄相覆蓋,故不得顯,惡性循環,衆生更進而迷真認妄,執妄爲真,是故真性萬劫難複矣。
“二轉依號”:“轉”,有轉舍及轉得二義。“依”,所依。其用爲:
一、 轉舍所依之劣法,轉得所依之勝法。
二、 轉舍所依之染法,轉得所依之淨法。
叁、 轉舍所依之生死,轉得所依之涅槃。
四、 轉舍所依之煩惱,轉得所依之菩提。
簡言之,即是:轉染依淨,轉劣依勝,轉生死依涅槃,轉煩惱依菩提。而“二轉依”,又稱“二轉依果”,即是指“菩提”與“涅槃”二聖果。“號”者,假名也,以菩提涅槃但轉其名、相,而不轉其體也。
【義貫】
“佛言:阿難當知,”真如“妙性圓”遍十方“明”照無二,本來“離諸”因緣所起之“名” 與“相”,真如體中“本來無有世界” 與“衆生”等依正之相(如鏡中相,並無實體可得)。雖然其體清淨不變,然“因”一念“妄”想之因緣而令一切晃如“有生”之相,于是,“因”有“生”故必“有滅”,然此諸“生滅”皆“名”虛“妄”,以本不生故。(其生既非真生,其滅亦非真滅,故其生與滅具妄。)若“滅”此等生滅之 “妄”,即“名”爲“真”,以妄滅則真顯,妄不覆真故(生滅既滅,寂滅現前。)“是”則“稱”爲“如來”之“無上菩提,及大涅槃” 之“二轉依”果之“號”(名)。
【诠論】
如來于此,爲了有系統地宣示六十位修證,故再一次顯現如來密因——如來藏、真如本性,爲一切法之源,作爲修真(得二轉依)之本。以若不依此密因,則一切修證必定迷失而入偏鋒,枉費辛勤,故再一次提出。
【“阿難,汝今欲修真叁摩地,直詣如來大涅槃者,先當識此衆生、世界,二顛倒因;顛倒不生,斯則如來真叁摩地。”】
【注釋】
“汝今欲修真叁摩地”:這意涵阿難已決心改悔過去只求多聞之偏,而確實欲蹑解起行,不只以文字言說知解爲已足,這是頗不容易的。當然,須知這也是阿難的大權示現而已,令末世以解作證者有所警惕。
“直詣如來大涅槃”:這又表示阿難等亦知舍小乘有余依涅槃,而欲求如來無余涅槃,當然亦舍凡外之虛妄涅槃(非涅槃而作涅槃解)。
“先當識此衆生、世界,二顛倒因”:“衆生、世界”,即正報、依報。“二顛倒因”,二種顛倒生起之因。
“顛倒不生,斯則如來真叁摩地”:無倒即正,狂心若歇,歇即菩提;心不顛倒,即得正念、正定,乃至正覺,因此是如來真叁摩地之本源。是故,欲超凡入聖,須先離顛倒心;顛倒者,即妄想也。離一切妄想顛倒,乃得成就如來真叁摩地。
【義貫】
“阿難,汝今” 既發心“欲”蹑解起行,“修”證“真叁摩地”,以“直詣如來”無上“大涅槃者,先當識此衆生”、及“世界”(正報、依報)“二”種“顛倒”生起之“因”;若汝心“顛倒不生”,離于凡外邪小之一切妄想,“斯則如來真叁摩地”之本,以狂心若歇,歇即菩提。
1.衆生顛倒
【“阿難,雲何名爲“衆生顛倒”?阿難,由性明心、性明圓故,因明發性,性妄見生,從畢竟無,成究竟有。此有所有,非因所因,住所住相,了無根本。本此無住,建立世界及諸衆生。”】
【注釋】
“由性明心,性明圓故”:“性”,性覺。“明”,妙,妙明之真心。“明圓”,明徹圓照。此謂,由性覺妙明之真心,其性本自明徹、圓照法界。
“因明發性”:“明”,于本明之上,還妄欲加明、求明,如頭上安頭。“性”,業識之性。此謂,以一念欲求于明,故起“無明業相”,于是轉真如爲阿賴耶,成真妄和合的業識之性;此即能見分。
“性妄見生”:“性妄”,業識之性成妄。“見生”,即見有相生。此謂,業識之性複由無明力,轉本有之智光而妄見有生,此即所見相分。此爲“轉相”。
“從畢竟無成究竟有”:“無”本來無生無滅之無相境界。“有”,有生有滅之有相境界。此爲,由于妄見故,轉不生不滅、本自涅槃之境界,成有生有滅之生死境界。此爲“現相”。至此,“業相、轉相、現相”已具足,于是“叁細”成就。
“此有所有”:“有”,能有,指無明;謂無明妄覺以自己爲能擁有他法。“所有”,指叁細之諸相。全句謂,阿賴耶以顛倒故,計自己爲能擁有,而“業、轉、現”叁細之相則爲其所擁有。
“非因所因,住所住相,了無根本”:“因”,依,即能依,指無明。“非因”,非真能依。謂無明非真能依,以無明無自體故,且以無明但是一念之迷,全體是妄。“所因”,所依。謂無明既非真能依,亦非真所依。“住”,能住之心,指八識。“所住”,所住之法,指無明。此謂,能住之心與所住之無明等,(所住者乃至十二因緣、四大、五蘊、六塵、十八界等相)二者皆虛妄無體,故了無根本。
“本此無住,建立世界及諸衆生”:“本”,動詞,義爲“以……爲本”。謂以此無住之本心本性,而得建立、成就身心世界、依報正報、有情無情二種世間。故語雲:“以無住本,成一切法”。何以故?以若有所住,則一切形成不動不異;若法不動不異,則一切皆不得生起。是故法性如是:以無住故,故得成就一切法,此爲一切法真如性之不變隨緣義。
【義貫】
“阿難,雲何名爲“衆生顛倒”?阿難,由性” 覺妙“明”“之真心”,其“性”本自“明”徹“圓”照法界“故,因”妄加“明”于本明之覺體上,遂“發”起業識之“性”,業識之“性”由無明力,轉本有智光而“妄見”有“生”(見分與相分成就),于是“從畢竟無”生滅、本自寂滅中,由妄見故而轉“成究竟有”生住異滅之有相境界。“此”能“有”之無明與“所有”之業、轉、現叁細諸相,實“非”真能“因”、亦非真“所因”(無明非真能因,以無明無自體故;能因之無明心既妄,所因之叁細更非真。)是故能“住”之心(八識)與“所住”法之“相”(十八界),二皆虛妄,“了無根本”之體,但是一真所現之幻象。是故“本”于“此無住”無起無滅之性,而得“建立世界”山河大地(依報之體)、“及諸”十二類“衆生”(正報之體)。
【“迷本圓明,是生虛妄;妄性無體,非有所依。將欲複真,欲真已非真真如性。非真求複,宛成非相。”】
【注釋】
“迷本圓明,是生虛妄”:“迷”,迷失。“本圓明”,本自圓明之性。謂由于迷失本來是圓明的真如本性;此即“起惑”。“是”,于是,因此。“是生虛妄”,于是生起種種虛妄之相;此即是“造業”。合言之,此即是以一念無明,生叁細之虛妄相,複由叁細更生六粗之妄相。
“妄性無體,非有所依”:“妄性”,惑業之性本妄。“所依”,即所依之體。此謂,一切惑業之性,並無實所依之自體,故妄性本空。
“將欲複真”:此謂,入于虛妄境界之後,亦即久處輪回之後,心生疲累,想要恢複本自清淨、而無奔馳的真性。
“欲真已非真真如性”:“欲真”,想要恢複真性之念。“已非真真如性”,然此念已經不是真正地依于真如不生滅性所發,而是依于久處輪回的六識妄心所發,故實非與真性相應。
“非真求複,宛成非相”:若依于非真的生滅妄心,以求于恢複真性,則其所複者,亦成非真之相(亦即生滅之相)。
【義貫】
由于衆生無始來“迷”于“本圓”本“明”之真性,以“是”(因此)而“生虛妄”之惑業苦。然其“妄性” 本“無”實自“體”,故妄本空,“非有所依” 之體。衆生久處輪回,心生疲厭,“…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七》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