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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第二篇 悟後依體起修▪P3

  ..續本文上一頁示,否則,……。”唉!若是已婚之人也還罷了,教一個未婚年輕女子令其“以淫欲而證佛道”,實在太過分了!又,此女子若從此沈迷,而頻頻爲人之“佛母”,乃至爲衆人之“佛母”,豈不淪爲妓女一般?!

  兩年前,有兩個道場的女衆法師跟我說:有一陣子她們常在夜裏(有時在白天)接到一個自稱修某教雙修法的男衆的電話,那人表示他的同修“道侶“出國半年多了,他快“受不了”了,請她們大發慈悲,與他“共修”。此人常這樣來電話糾纏;但如果接電話的人是男衆,他就不吭一聲即挂上電話。如此曆時約兩叁個月之久。

  由于“行淫證道”這問題,在佛法中是很重大的事,且于末法時期越來越嚴重、普遍,爲欲護持正法,並救護衆生出于邪說、邪法、邪行,免墮大苦,應該讓此事“曝光”,不應讓它再暗地裏、半遮半掩地以冠冕堂皇的合理化藉口害人、並破壞正法。故茲再引《佛光大辭典》中一條,令大衆皆得明了,不再受騙、受苦:

  “荼吉尼”:梵語,意譯空行母。據《大日經疏》卷十載,荼吉尼系大黑神之之眷屬、夜叉鬼之一。(按:大黑神系冢間神,即墳墓之神,故荼吉尼即冢間的小鬼神)……荼吉尼後來成爲印度左道密教“瑜伽行派”所崇信之神祗、該派行“五摩字瑜伽行”,五摩字爲:肉、魚、酒、印、交合,即食肉、食魚、食酒、結手印、雜交以得至樂。(因此五字在梵文中字首都是ma,故稱五摩字)。其後,該教派傳入T地,信徒奉其神爲智荼吉尼……。(按:“雜交以得至樂”之“至樂”,又稱“空樂”。)——《佛光大辭典·荼吉尼條》

  【“汝教世人修叁摩地,先斷心淫。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注釋】

  “修叁摩地,先斷心淫”:想要修叁摩地之人,須先斷心淫,連心都不能有淫意了,更何況“身淫”!起心動念都不能去想淫欲之事,更何況還實際去做它呢?

  “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如來”,指現在佛,這不只是指釋尊而已,而是泛指現在一切諸佛。“先佛世尊”,指過去一切諸佛。“第一”以此“明誨”乃居于菩薩四重禁之首,故稱第一,也是首要之義。“決定”,是確定、不可改易之義。“清淨”,無染之義。“明”,光明,相對于無明、黑暗。“誨”,訓誨,教敕。整句言:這是現在一切諸佛及過去一切諸佛所共說的,第一決定、不可改易的、清淨無染、光明之教誨。

  【義貫】

  “汝教”導“世人”時須說:凡欲“修叁摩地” 者,必須“先斷心”中之意“淫”,更不可身淫。“是名”爲現在十方諸佛“如來”及過去一切“先佛世尊” 所共說的修叁摩地的“第一”項“決定”不可變易、“清淨”無染、光“明”之訓 “誨”。

  【诠論】

  這“第一決定清淨明誨”,要緊在這“決定”二字上,這表示此法決定、確定、不可改易,沒有暧昧、沒有藉口,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做了就是做了,沒做就是沒做:淫就是淫,不淫就是不淫,沒有討價還價、沒有灰色地帶、沒有似是而非的言說戲論,只有如實、確實的依教實踐,否則即是破戒毀犯;破戒毀犯之後更不可拿“淫怒癡即戒定慧”、“煩惱即菩提”、“地獄即天堂”、或“我不分別”等不是自己境界的無上理來搪塞、來當藉口——退一步說:你既已修證那麼高了,既已達到“淫怒癡即戒定慧”了,爲什麼“不淫”你卻做不到?爲什麼你不能“轉淫欲的煩惱爲菩提”?爲什麼你不能滅貪嗔癡,而堅住于戒定慧?爲什麼你還貪取世間愚夫之淫欲、淫行?既然心中仍然汙穢貪淫,爲何還要遮掩、诳騙,假稱清淨?而且還以淫穢爲清淨,如此顛倒是非,究竟是何居心?

  又,此段經文中說“先斷心淫”,有智之人即知:“心淫”即斷,“身淫”更加不會有。但是此惡濁世,偏偏就有這種愚癡或心邪之人,作是顛倒戲論,說:“心不淫就好,身淫無妨!”本人初學佛時,有人問一老居士,關于吃素之事,你可知他怎麼回答?他竟答說:“你心素就好。”意思就是說:心素就好,口吃不吃素無所謂。聽來“蠻有道理的”、“很高”!那問的人當時就因這樣而“不再執著一定要吃素”,你看!“善知識”的一句話,就把一個人的修行給耽誤了,這還不打緊,連知見也給扭曲了!

  又,末法衆生愚癡顛倒,還認爲:所謂“心素”比“口素”高,並且說:“既已心素,口不素亦無妨。”如果真的心素比口素“高”,且心素、口就不用素,那麼,如來一切戒法當壞!因爲,既然“心素比口素高,心素、口不素無妨”,那麼“心不淫就好,身淫無妨”也便可成立。同樣的道理:“心不殺就好”、“心不盜就好”,“心不妄語就好,嘴上妄語無妨”,乃至“心不飲酒就好,口中飲酒無妨”——這些說法實是自欺欺人!再說,既然你已經那麼“高”了,能達到“心素”的境界,且又說心素高于口素,連高的都做到了,爲何低的反而做不到?他會說:“我不是做不到,只是不做而已。”再問:“你爲何不做?難道那是錯的?”可見其說詞若不是邪見,就是企圖以巧言來文過飾非,及遮掩內心的貪愛,以及修行上的“無力感”之藉口而已。

  又,與“心素就好”,無獨有偶的,最近還有人倡言所謂燒“心香”者。有人問某大德:“念經的時候,要不要燒香”,此大德答:“你燒心香就好,燒心香更高”!于是一時傳偏,蔚爲時尚!你看:這“燒心香就好”與“心素就好”,豈不是在異曲同工之妙?作此說者,若不是邪見,就是愚癡;要不然就是悭吝,舍不得買香;或者貪愛,怕把他家的牆壁、家俱熏黑;或者懈怠,懶得燒香;卻來作如是冠冕堂皇的藉口,且自以爲高。總而言之,末世衆生許多愚言愚行、邪見邪行、不如法行,率皆如是:不能如法修行(所謂“法隨法行”),而破法、毀法、壞法,卻自以爲高,以此自傲,這在法相上稱爲“邪慢”。

  【“是故阿難,若不斷淫修禅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只名熱沙;何以故?此非飯本,沙石成故。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縱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輪轉叁途,必不能出;如來涅槃何路修證?”】

  【注釋】

  “若不斷淫修禅定者”:若有人天天很用功打坐修定,,但心中常在想念淫欲之事,或淫欲之樂,試想:這樣象話嗎?

  “如蒸砂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只名熱沙“:“蒸”,比喻以禅定薰修。“沙石”,比喻淫心,相對于不生滅清淨本心。“成飯”,比喻成佛道。謂以禅定薰修淫心,想要令此淫心而證成佛道,即猶如蒸沙,想要把這沙蒸成飯,不論你用多少火、蒸多久,那沙都不可能變成飯;同理,若以淫心修禅,不管你多用功,多有毅力、恒心,精進勤修百千劫,也不會成佛道。又,我佛如來于經中之比喻,在在處處皆是精當奧妙無比。筆者在家時本習文學,予觀古今中外一切文學、哲學作品之中,比喻之妙,莫過于佛經,無有出其右者,好文學者,讀到佛經中的譬喻,每每可眉批而贊歎曰:“妙喻!妙喻!”或“神來之筆!”無怪乎連不信佛、且屢謗佛法的胡適之,都不禁要贊歎《華嚴經》等佛經,實是第一之文學作品,此是馀話,表過不提。

  “此非飯本,沙石成故“:“本”,材料之義。沙石是不能用來當爲作飯的材料的。比喻淫心不能拿來作爲成佛的材料。材料不對,作品怎能對?唯有如來藏清淨本心才是成佛的材料。

  “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縱得妙悟,皆是淫根”:“淫身”,行淫之身,貪淫之身。“從得妙悟”,縱使讓你瞎打誤撞,僥幸獲得少許一時的妙悟。“皆是淫根”。皆是帶著淫念爲根本而發之悟,猶如以發黴的面粉作饅頭。

  “根本成淫”:“根本”,指種子因。因爲那是以淫心爲根本(爲種子),故所成就者(所結的果)是淫業,而不是道業。

  “輪轉叁途”:“叁途”叁惡道。承上句,因爲所成就的是淫業,且又造了重罪,所以便輪轉于叁惡道,連叁善道都無分,更何況是菩提道或解脫道。

  “如來涅槃何路修證”:“涅槃”,涅槃道。“路”,方法、法門。承上,如是,以淫心修禅,連人身尚不可得,更何況是如來的無上大涅槃,憑什麼能修證到呢?意即,實如椽木求魚,邈不可得。

  【義貫】

  “是故阿難。若不斷淫” 心及淫行,而“修禅定者”,猶“如蒸沙石”,而“欲其成飯”,縱使曆“經百千劫” 努力地蒸個不停,也不能稱爲是在煮飯,“只”能“名”爲“熱砂;何以故?” 以“此”沙石作材料“非”是成“飯”之“本”,以其爲“砂石”所“成故”。同理,“汝”若“以”貪欲行“淫”之“身”,欲“求佛”之菩提“妙果,縱” 使令你僥幸忽“得”少許“妙悟”,那點妙悟也“皆是”以“淫”心爲“根”本而發之悟,因爲是以淫念爲“根本”,故其所“成”就者,實爲“淫”業,(而不是道業),因此感得“輪轉叁塗”(叁惡道),“必”定“不能出”脫。如是,帶淫修禅,其果報連人身尚不可得,更何況是“如來”的無上大“涅槃”道,“何路”而可“修證”之?

  【诠論】

  想要正式修禅定的人須知,經上開示修習禅定之道時,在在處處皆說:“離欲得初禅”,這是修定的最基本原理、原則。因爲我們所在處爲欲界,而禅定是屬于色界的境界,是故必須離于欲界的粗重身心,方能與色界的禅定境界相應,接著才能得禅定。因爲欲界的諸欲屬于雜染,會擾亂身心,令身心急劇動亂不安,故以欲界的雜染心無法得定。因此,若要得定,先決條件,即須先發心離欲,不但要離“欲行”、“欲境”,且要離“欲心”、“欲念”。亦即,在正式開始修定之前,心中就不可再對諸欲境界有所留戀、貪愛、回味、憶念,更不能想望、期待諸欲,或于諸欲境作有樂想;相反地,于諸欲境當作苦想,以諸欲境是生死本故。如是觀察了知、發心、決定離欲,或身或心,皆悉遠離諸欲,不近、不想、不念、不緣、不愛、不樂,若如是者,方具備修定的最根本資格,才可開始正式修定,否則即落魔障。

  再者,所謂“離欲得初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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