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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第二篇 悟後依體起修▪P9

  ..續本文上一頁只颔首(點頭)、或微笑、或默然(默認),或瞬目等用以暗示,令對方“領解”作肯定的答複,或有意令對方“誤解”作肯定的答複,皆是于大妄語戒有犯!更進而言之,乃至若于此等問題,不明白地當場加以否認,亦是有犯。甚至即使聽弟子們傳言、議論等事(“聽說我們師父有他心通。”),爲師者在旁聽到此言,若不加以否認、製止如是傳言,即是有犯。

  再者,不但別人疑已證聖,不加否認,即是有犯,甚至也不能隨便說某人已證道證果、或妄下定論說某人爲“大菩薩再來”,或某人是文殊的化身、觀音的化身等等;乃至若聽到這些傳聞,亦不可再去傳與他人,否則即屬妄語!曾經有人在講經時公開宣示他的老師(一位八十多歲的老居士)“已經生死自在了”,而且一定可以活到九十多歲以上。不幸,老先生不久就往生了。爲佛弟子不應隨便宣說他人有任何果證(包括“生死自在”)——即使你是在說別人,也是犯大妄語!你既然能知、能見別人“已生死自在”,這表示甚麼呢?這暗示著:你的修行比他高,或至少你與他一般高,才能知道他修證的境界。所以,當你“贊他”的同時,即是在“自贊”,是故這之中即具有兩重大妄語:一者妄說他人所證,二者暗示自己所證——不可不懼!

  再者,爲何如來教敕即使真是菩薩及阿羅漢等的化身,也不可說?爲什麼?因爲如果說了,便有幾種後果:

  一、衆生都競相來膜拜、供養,于是便于工作與各、利扯上關系。

  二、你若是真菩薩化身,而有人或外道不信或嫉妒,說你是假冒的,乃至說你是魔的化身,豈不令他造大罪?

  叁、若你是真菩薩,而作如是宣說,但別人想作妄語,自稱他也是真菩薩,如何能禁止他說?又如何能分辨真僞?因此,此例一開,便無窮無盡。

  因此,爲杜絕此弊,佛即教敕一律不可泄漏。是故:“泄即不住世,住世即不可泄”。准上而言,即可知此鐵則:“真者不言,言者不真”。依此亦可知某教派肆言其領導人若非文殊、普賢,即彌陀、觀音等之化身;乃至有一派人對外宣稱其缁素二衆皆已成佛,且于其名上冠“佛”字;另有一派宣稱其派下數十人皆已證初地以上菩薩果位。凡此林林總總,依正教而言,都大有問題,智者請詳。

  【“是故阿難,若不斷其大妄語者,如刻人糞爲栴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我教比丘直心道場,于四威儀一切行中尚無虛假,雲何自稱得上人法?譬如窮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況複法王,如何妄竊?因地不真,果招纡曲,求佛菩提,如噬臍人,欲誰成就?若諸比丘心如直弦,一切真實,入叁摩地,永無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薩無上知覺。

  如我所說,名爲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注釋】

  “如刻人糞爲栴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將人的幹糞刻成旃檀的形像;其外表雖是旃檀,但其本質仍是人糞,所以希望在這“具旃檀外表”的糞像,能發出旃檀的香味,那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爲材料不對,故産品也不會對——因不正則果不正。這比喻以大妄語心去修叁昧,而欲其成就圓通,那是不可能的事:以大妄語心去修定,即使表面有幾分形似(如以人糞作旃檀形),也不可能成就真正叁味、圓通。

  “直心道場”:“直”,質直無僞、無谄。《華嚴經》雲:“菩提妙法樹,生于直心地。”《維摩诘經》雲:“直心是菩薩道場。”

  “譬如窮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窮人”,窮露之人。在古代,胡亂說自己是帝王,那是造反、殺頭的罪。不但自己會被殺(誅),甚至會滅族。

  “況複法王,如何妄竊”:連世間的帝王之號都不能隨便說,更何況十法界的法王之聖號,怎能竊取、僭越呢?莫說法王或帝王,即使連世間的學位,如博士、碩士、學士等,若非真有其學曆,怎可妄言自己是博士等呢?世間學問上的學位都不能妄自稱謂,更何況出世間的聖賢修證之位,如何容許妄自竊取以诳人?

  “如噬臍人,欲誰成就”:“噬”咬。譬如有人想要咬自己的肚臍,怎能夠咬得到?(俗語所謂:“噬臍莫及”,誠其然也。)“欲誰成就”,大妄語人,既已銷滅佛種,還能期望誰可以成就無上圓通呢?

  “心如直弦”:比喻無有谄曲虛假。

  “一切真實”:“一切”指叁業。此謂,叁業皆真實無妄。

  “成就菩薩無上知覺”:即成就圓通所需的真正因地之心,亦即無上菩提本。

  【義貫】

  “是故阿難,若不斷其大妄語” 而修定“者”,譬“如”雕“刻人糞”成“爲栴檀”之“形””像,而“欲”于此糞像中“求”得旃檀之“香氣,無有是處”;若人以大妄語心來修定、欲求圓通,亦複如是。“我教”敕諸“比丘”須以“直心”而立“道場”,無有虛妄,“于四威儀一切行中尚無虛假,雲何” 妄言“自稱”證“得上人法”?這“譬如”有“窮”露之“人,妄”自“號”爲“帝王”,只有“自取誅”殺“滅”絕;世間帝王之號尚不可妄自僭取,“況複法王”聖號乃十法界同尊,“如何”凡夫之人而可“妄竊”而居?若于“因地”修行時即“不真”實,其“果”地即“招纡曲”之結局,以此大妄語之惡而欲“求佛菩提”,即“如”欲“噬”已“臍”之“人”,終不可及,行大妄語者“欲誰”能“成就”圓通?

  “若諸比丘”其“心如直弦”,無在谄曲虛假,其叁業“一切真實”無僞,是人則能“入叁摩地永無魔事” 來障;“我印”可“是人”當“成就菩薩”所證“無上知覺”圓通之本。

  “如我”此“所說”者,“名爲佛說”;若“不如此說”,而違于此說,“即”是魔“波旬說”。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第二篇 悟後依體起修》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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