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因为犯此行者,除了本罪(妄语)外,又加上“非法说法”一罪,混淆是非,毁坏正法。正行有智之佛弟子,勿随顺此等愚妄之谬说。
【“所谓未得谓得,未证言证。或求世间尊胜第一,谓前人言:我今已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诸位菩萨;求彼礼忏,贪其供养。
是一颠迦,消(销)灭佛种,如人以刀断多罗木,佛记是人永殒善根,无复知见,沈三苦海,不成三昧。”】
【注释】
“未得谓得”:“谓”,说,自称。此谓,没有得菩提、道果,而自妄称已得。
“未证言证”:没有证到涅槃、禅定、三昧、神通等,而妄言已证。
“或求世间尊胜第一”:有的虽不敢妄自僭取圣位,自称已得菩提或涅槃等佛之果位、修证,但为了求得他人供养,而妄称自己已成为世人中最尊胜的。
“谓前人言”:“前人”,现前之人。此即当面对人说。
“十地、地前诸位菩萨”:或妄称自己是十地中之菩萨,如说:“我是三地菩萨”,或说五地、七地乃至第十地菩萨。“地前”,指十住、十行、十回向的三贤位。如说:“我是三住菩萨”等。
“求彼礼忏”:“求”,要求。要求他人向自己礼拜、忏悔业障。因为要礼忏,则必须准备供养。
“贪其供养”:这些人之所以要大妄语,乃至因此要人向他恭敬、礼拜,其实都是为了取得别人的供养。故大妄语可说只是手段,其目的则是为了得“名”;而得“名”是为了得恭敬;得恭敬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得供养。所以一切的大妄语,说穿了,还是为了名利。故须知,若遇有人向你表明或暗示他是几果圣人、几地菩萨——小心!他是看准你的荷包!(你如果信了,你就心甘情愿地把荷包打开——还觉得自己很幸运哩!)
“一颠迦”:梵文,又译为“一阐提”,义为信不具,断善根之人。
“销灭佛种”:消灭自身之佛种,即永断善根。
“多罗木”:又译为贝多罗树,其叶可用来写经,称为贝叶。
“永殒善根”:“殒”,殒灭。
“无复知见”:“知见”,正知见。不会再有正知见。
“不成三昧”:此辈大妄语人,纵修禅定,偶成少禅智,也只会助成其魔业,不可能成就真正三昧。
【义贯】
大妄语人为贪名利,其所作者,如“所谓未得”菩提而“谓”已“得,未证” 涅槃而“言”已“证”,位等大觉。“或”退而求其次,为“求”供养,而妄称已得“世间尊胜第一”,如“谓”现“前”之“人言,我今已” 证“得须陀洹果”(初果),可称已得“斯陀含果”(二果),或称已得“阿那含果”(三果),或称已得“阿罗汉道”,或称已得“辟支佛乘”(缘觉道),或称已得“十地”中某地、或称已得“地前”三贤位(住、行、向)“诸”正“位菩萨”之果证。因而要“求彼”人向自己“礼”拜“忏”悔业障,凡此诳诈,皆是为了“贪其”财物“供养”。
此种大妄语人乃“是一颠迦”,人(断善根者),其恶业已“消(销)灭” 自身之“佛种,如人以刀” 砍“断多罗木”,此树即不活,(此人亦如是,以大妄语刀,断其佛种,法身慧命永远断灭。)故“佛记是”大妄语“人,永”久“殒”灭一切“善根,无复” 有正“知见”,唯有邪知邪见,“沈”沦“三”途“苦海”,纵修禅智,只助其魔业,决定“不”能“成”就真实“三昧”。
【诠论】
此段中言:“谓前人言:我今已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十多年前,笔者刚出家,时在纽约,有一居士及其同修(配偶),皆是从台湾来的留学生,已得博士学位。彼人于台湾时就读第一流大学,且曾为该大学佛学社之社长。那时他回台省亲,返美后兴冲冲地跟我讲:他找到宝了!——他找到一个大修行的人!他说:彼人现在台湾很轰动,尤其是在大学学府中之一般年轻学佛的人中,非常受拥戴。他说、彼人创立了“××禅”,且说他已证得初果须陀洹,并说,他能在短期内,教导、训练他人,令他开悟、也证得须陀洹(初果);听说他已“印证”了几个“弟子”已得初果(这些人亦是在家众)。当时我听了,就在心中暗自预测:这个“大修行人”大概很快就会升到二果、三果、乃至四果。果然,不幸被我料中,过不多久,就听到此人接连往上升,终于爬到四果。光阴荏苒,十多年后,听到佛教界有位名教授去访问他的时候,问他:“听说你为弟子印证得果——说他们已证得初果、二果、三果、四果等,有没有这回事?”他答说:“我那是因中说果。”好个“因中说果”!其实是狡猾之辞!(“因中说果”之意为:他们目前心中虽只有“因”,不过将来一定会成就那个果;我由于见其因,而知其果,因而提前说出那个果,如是而已。)又问:“听说你自称已得阿罗汉果,有没有这回事?”他回答:“以前的不说,我现在自认是“法眼净菩萨道行者”。”您看!又改变了,现在不敢认了!(为何不敢认?因为访问他的人是内行人,大学名教授,且差不多等于是他在佛学上的老师——他向他学过佛法;因此知道此番矇混不过,故而改口。)
以上所说之例,那还算是好的;更多的情形是:有些人自封为佛、活佛、上师、无上师、法王,甚至说他是那一尊佛或菩萨再来、或某佛、菩萨的化身。而浊世众生常愚痴无目,信受不疑。
【“我灭度后,敕诸菩萨及阿罗汉,应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种种形,度诸轮转:或作沙门、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淫女、寡妇、奸、偷、屠、贩,与其同事,称赞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终不自言:我真菩萨、真阿罗汉;泄佛密因,轻言末学;唯除命终,阴有遗付。云何是人惑乱众生,成大妄语?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复断除诸大妄语,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四决定清净明诲。”】
【注释】
“敕诸菩萨及阿罗汉”:“敕”,令。“阿罗汉”,在此为指“权阿罗汉”,即示现之阿罗汉,非“实法阿罗汉”,以实法阿罗汉无始以来不起大悲,为求自度而取有余涅槃。
“应身生彼末法之中”:“应身”,即应化身。三乘圣人依佛教敕,以应化身而生于末法之世,为了挽救末法、扶持正教,摧破邪宗而救济众生,免受邪师邪法所惑,误入歧途,枉受沉沦。
“作种种形”:现作种种身形,即随类化身。
“度诸轮转”:“轮转”,受轮转生死之众生。
“白衣居士”:“白衣”,俗人之别称,以印度的婆罗门及俗人,多穿鲜白的衣服,而释门弟子则服染衣、缁衣、或坏色衣。
“奸、偷、屠、贩,与其同事”:奸淫(奸即淫之义,非强奸义)、偷盗、屠宰、以及贩夫走卒等,菩萨化身,在表面上与彼示同其事;以示同其事,故得以接近他,获得其信任,且才听得进其劝化之言。
“称赞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这才是菩萨示现与彼同事的真正目的:为了称扬赞叹如来究竟之教:一佛乘,并伺机教授,令其身心离杀盗淫诸恶业,身心清净,因而得入三摩地。因此,请注意,菩萨示现与行恶业或贱业之众生同事,并不是真的要跟着他一起为恶,陪着他一起沉沦、堕落——正巧相反!是为了拉拔他向上,免致堕落、沉沦,更进而拉拔他,令弃恶修善、归敬佛法,乃至修行无上法,见性开悟。末法时期有一些愚痴心邪之人,曲解佛意,以为陪着别人一起造恶、犯戒、破戒、毁如来法,即是在修大菩萨的“同事摄”,因此令自他破戒、破法,而自称大乘、自谓行菩萨道。如是邪妄之人,行于非法,且非法说法,当堕无间地狱。
“终不自言:我真菩萨、真阿罗汉”:这些菩萨等应化身,终不会自己说自己是真正的菩萨、阿罗汉;亦即不会泄露自己真正的身分。
“泄佛密因,轻言末学”:“密因”,密付之因。此谓,泄漏了佛密付于他之因,将佛的密嘱,轻易地告知未学之人。“末学”指未得圣道之人。
“惟除命终,阴有遗付”:“惟”,但,只有。“命终”,示现舍报身。“阴”,暗中。“遗付”,遗言付嘱。唯一的例外是:除了他马上就要舍报身的那一刻,他暗中有遗言交代;是故即使就要舍报了,也不会公开在大众中宣布其真实身份,而是私下有所指点。是故圣人示现世间,若住世时则不泄漏,一旦被泄漏了,即不再住世。
【义贯】
“我灭度”之“后,敕”令“诸菩萨及”权“阿罗汉”,以“应”化“身”而“生”于“彼末法之中”,以护正法、摧邪宗,现“作种种”身“形”,而“度”化“诸”受“轮转”之有情,令出生死。彼等“或”示现“作沙门”、或现作“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 示现为“淫女、寡妇”各种人等,其所作行业甚至是“奸”淫、“偷”盗、“屠”宰、稗“贩”等种种低贱、不正之业,菩萨皆表面上示现“与其同事”,以便亲近、相机度化,“称”扬“赞”叹一“佛乘”究竟之法,“令其”信受正法“身心”远离恶、不净行、三业清净、得“入三摩地”。然此等应化之三乘贤圣,“终不自言” 说:“我”是“真菩萨”、或我是“真阿罗汉”,因而“泄”漏了“佛密”敕之“因”,将如来之密嘱“轻言”于“末学”之人;“唯除”即将“命终”,示现舍报,而“阴有遗”言“付”嘱(暗中留下遗言),亦仍不公开为之。“云何是”等著爱见魔之“人”,未证说证,非圣言圣,“惑乱”末世“众生,”而“成大妄语”?
“汝教世人”,若欲“修”习首楞严“三摩地”,当于断淫、杀、盗之“后复断除诸大妄语,是名” 现在十方“如来”及过去“先佛世尊” 所共教敕修习三摩地前行之“第四”项“决定”不可改易“清净”无垢、智慧光“明”之教“诲”。
【诠论】
由此段经文可知,不但未证说证是大妄语,即使说自己是某某菩萨“化身”、某某佛化身,或“再来”,亦是大妄语。因此在戒经中说:不但不能自说,甚至连他人问说:“法师,听说您已证三果(或已出三界、或已“生死自在”,或已登八地,或有神通),是吗?”等问题,即使没有肯定、明白地回答说:“是的。”而…
《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第二篇 悟后依体起修》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