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而要轉穢爲淨,是須要有大力量的,而這大力量卻只在一念之間;不過這一念之間,去包含了極多的善根及無量劫的修行,方能得此智力,令于一念相應,成就此一念之轉——因爲一切的凡聖、迷悟、生死涅槃,也都是在于“一念之轉”。故須知此一念之轉,實是旋乾轉坤、一百八十度大轉,是非同小可的轉,故勿輕此“一念之轉”,以爲只是“一念”而已,沒什麼了不得。又,前面雖說淫心與智慧皆無自性,但莫聞無自性即說“淫欲即智慧”,那是混淆是非、謗一切法的。因爲只說兩者皆無自性,並未說“淫欲即是智慧”,因爲多淫還是會令人欲火焚身,令人于生時爲迷愚之人,死後墮焚燒地獄;而智慧還是會令人清涼、光明,生時得爲賢聖,當來得證無上菩提。故其間是有絕然的不同的:然其差異,如上所說,只在一念之轉:一個是往外馳逐,另一個是向內凝攝。
“我以火光叁昧力故,成阿羅漢”:謂烏刍瑟摩以火光叁昧之定慧力,斷諸結使,而證入圓通,示成阿羅漢。
“心發大願,諸佛成道,我爲力士,親伏魔怨”:以受佛開示而得修證道果,逮得已利後,發願護佛正法,報佛恩也。“力士”,即金剛力士,又稱金剛密迹或密迹金剛。以其降伏魔怨之力巨大,故稱力士。又以其行迹隱秘,不爲凡夫所知,亦不易爲衆魔所覺知,故稱“密迹”;又以其行迹連魔亦不能覺知,故其欲破魔時,魔便不易遁形。又,金剛者,堅固不壞,而能破壞一切,此指能破壞一切惡業之障。又,火頭金剛之叁昧真火,可焚燒一切衆生諸惡業、煩惱、以及魔業、魔障,故爲佛之金剛護法,最爲稱職。
“我以谛觀身心暖觸,無礙流通”:“暖觸”,即火大暖熱之觸。“無礙”,以身中“火大觀”之觀行成就,故能化淫心爲道心,轉欲火爲智火,此智火反而能夠焚燒身心煩惱,故此智火今于身心中流動,所至之處,惑業焚盡,而令此智火更加盛大,此即密教護摩中所謂之“以煩惱薪投智慧火”,是故此智火所至之處,一切無礙:原來是智慧的,還是智慧,且以叁昧力而智慧益進;原來是雜染、煩惱的,都被叁昧真火一燒,也變成叁昧真火的一部分!“流通”,流貫通達。以此叁昧智火能焚燒一切雜染惡業,故得轉一切業爲純一之智火,此純一智火便得以流貫通達于如來藏性。
“諸漏既銷”:神光智火既通達藏性,故一切諸漏無不銷熔。
“生大寶焰,登無上覺”:智火既達藏性,故現在之智火不但是從五根六識心中出,乃至是從如來藏心中而出,以如來藏之智火,其性純一、不可思議,故得自在化爲衆寶之焰。此時火焰不但轉成衆寶之色,且火焰遍于全身,不只是在頭部有火而已,因此就有如諸佛如來全身發光一般,全身上下皆是叁昧寶焰智火。因此,金剛菩薩即示現成佛,故說“登無上覺”。(附及,依密教而言,烏刍瑟摩明王爲釋迦如來之化身。)
【義貫】
“烏刍瑟摩”金剛“于如來前,合掌頂禮佛之雙足,而白佛言:我常”得以宿命智“先憶久遠劫前,”那時我仍身居凡位,“性多貪”淫“欲。”彼時“有佛出世,名曰空王”佛,佛世尊向我開示“說多淫”欲之“人”,于生時及死後,其身心常“成猛火聚”,佛于是依我之根性,而“教我”普“遍觀”察自身“百骸四肢”之中,欲心未動時之“諸”本來清“冷”之氣,及欲念萌發、起動後之“暖”熱之“氣”。(由此觀察而確實了知淫心如何生起,淫心如何發起暖氣,並如何轉本來清涼之氣爲熱火,乃至如何焚燒全身,成爲一大火聚。)我又依佛所教,收攝心“神”外泄之“光”,轉而向“內凝”聚不動,而得正定,複以正定力“化多淫心”之欲火,轉“成智慧”之“火”,而成就火光叁昧。“從是”之後,“諸佛皆呼召我,名爲火頭”金剛。“我以火光叁昧力故”,斷諸結使,證入圓通,示“成阿羅漢”,當下即“心發大願,諸佛成道”時,“我”願現“爲”金剛“力士,親伏”衆“魔怨”,護佛正法。今“佛問圓通,我以谛觀身心”火大之“暖觸”,了欲火及其暖觸生住異滅之相,以知其性故,從而能轉化欲火爲智火,是故此神光智火于身心中暢行“無礙、流”貫“通”達如來藏性,“諸漏既”爲智火“銷”熔,即于遍身“生”起“大寶”智火之“焰”,以第一義火光叁昧力,轉凡成聖,“登無上覺”地,“斯爲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诠論】
關于“轉欲火爲智火”這件事,還須再稍加參究一下:雖然欲火可轉爲智火,但欲火並非智火,智火也非是欲火;雖然兩者皆是火,此二火大究竟之性雖同,但其相與用則大不相同,這是由于其目的、對象以及作用皆大相迳庭故:欲火是心中有一淫念,欲取外之有情(對象),與之行男女根交接之事(作用),從而于其中産生身觸,六識複攫取此觸以爲受用(目的);而所謂欲火即是在起念、期待、追求、實踐、及正在采取此等身觸而受用之際,全身所生的熱望之火。但是智火卻正好相反,它是用強烈的智慧之力,集聚而成有如火炬一般,去燒熔一切煩惱、雜染(作用),如貪欲、嗔恚、愚癡等(對象),以達離系、平等、真如之境(目的)。故,簡言之,一個是有害的火,一個是有益的火,欲火與智火最大的差別即在于此;因此切莫說“欲火即是智火”。
問:“那麼,“煩惱即是菩提”怎麼說?”答:這道理也是一樣:那是指煩惱與菩提究竟之性皆同,皆是如來藏所現,其究竟之體雖皆同,但其所現的相與用,卻絕然不同;因此,雖十法界皆同一真如,但十法界之六凡四聖、叁界六道,還是萬象森然,絲毫不會相混相濫:愚夫還是輪轉受苦,聖賢還是解脫、受正法樂住。故除非已有定慧之力,能轉煩惱爲菩提,否則,對你而言,煩惱還是煩惱,菩提還是菩提;光說“煩惱即菩提”,而以爲不用修行,而菩提可得,甚或說:“不用修行,煩惱當下即是菩提”,那是閉著眼睛說瞎話,自欺、自慰、自我陶醉,猶如說食不飽,但有言說,都無實義。是故,雖然“煩惱性”究竟而言即“菩提性”,但你還得有那能耐、真正能“轉煩惱爲菩提”,不是空口說白話,就能得菩提之體、乃至起菩提之用。那麼,能轉煩惱爲菩提的“能耐”到底是什麼呢?那就是“定慧力”,而這定慧力是須極勤苦修行才能有的,不是徒托空言、不須修行即能無中生有的。若不如實知見、如法修行,便極易墮到口頭禅、文字禅、野孤禅的境界中去。煩惱與菩提如是,同樣的,欲火與智火亦複如是:除非你能轉欲火爲智火,否則莫說“欲火即是智火”,那樣即成惡取空邪見。又,爲了避免衆生不了,而墮入如是邪見(因此以淫欲爲佛道!)故以慈悲故、爲護如來正法故,即使你真能“轉欲火爲智火”,也不作如是宣說:“欲火即是智火”,以壞因緣法相,誤導衆生故。最後,欲火與智火,雖然都是火,但天下有種種無量之火,不要說“所有的火其體、相、用,皆是相同”,此是愚人虛妄之論。(附及,光是人體內之火,依中醫而言,就有非常多種,其性相皆不同,如肺火、肝火、心火、胃火、腎火、脾火、虛火……。更不論外器界之火了。)
19. 地大圓通 (持地菩薩)
【持地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念往昔普光如來出現于世,我爲比丘,常于一切要路津口,田地險隘,有不如法,妨損車馬,我皆平填,或作橋梁,或負沙土。如是勤苦,經無量佛出現于世。或有衆生于阛阓處,要人擎物,我先爲擎至其所詣(詣yì<動>本義:前往,去到.),放物即行,不取其直。”
毘舍浮佛現在世時,世多饑荒,我爲負人,無問遠近,唯取一錢;或有車牛,被于泥溺,我有神力,爲其推輪,拔其苦惱。時國大王,延佛設齋。我于爾時,平地待佛,毘舍如來摩頂謂我,“當平心地,則世界地一切皆平。”
我即心開,見身微塵與造世界所有微塵,等無差別,微塵自性,不相觸摩,乃至刀兵,亦無所觸。我于法性悟無生忍,成阿羅漢,回心今入菩薩位中。聞諸如來宣妙蓮華,佛知見地,我先證明,而爲上首。
佛問圓通,我以谛觀身、界二塵等無差別,本如來藏,虛妄發塵,塵銷智圓,成無上道,斯爲第一。”】
【注釋】
“持地菩薩”:此菩薩之本修因,爲先平外地,後依佛教,往內平心,達于心地皆平等之境,開明心地,故名持地菩薩。
“普光如來”:此如來以其身光及智光,普照法界,故名普光佛,爲五十叁佛之首。
“要路津口”:“要路”,來往之要道。“津口”,渡口。又,津即要也,水陸交通重要的交會之口,稱爲津口。
“險隘”:危險狹隘之處。
“有不如法”:指不如道路的常法,如坡度、彎度、寬度之大小,路面之高低、起伏,路質軟硬等,皆有常法。
“或負沙土”:“負”,背負。
“阛阓”:“阛”,市垣,即城牆;或作市巷,即市裏的巷道。“阓”,市門,即城門口。又,阛阓合稱,也就是道,或街上之義;亦可當市肆,即街上的商店之義。
“要人擎物”:“擎”,扛、搬。
“至其所詣”:“詣”,往。到達他所要去的地方。
“毘舍浮佛”:過去莊嚴劫千佛之最後一尊佛。
“我爲負人”:“負”,肩負;“負人”即腳夫。
“無問遠近”:“無問”,不論。
“延佛設齋”:“延”,請。
“平地待佛”:以表敬佛之義。此與釋尊往昔布發掩泥之事,具同樣的意義。
“摩頂”:是爲安慰,亦是加持之義。
“當平心地”:義即:欲平大地,當平心地,因爲心地是大地之本:外器界之地,爲內心地之造;亦即,心地爲能造,大地爲所造;大地爲阿賴耶本心上所現之相分,而能現此地相者爲阿賴耶之能見分;然此見相二分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之所顯現。是故欲平大地,當平心地,若心地平,則悟一切地,若內若外,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本自如如,無有不平者矣。是故《維摩诘經》雲:“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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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