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加妄呢?然“則汝”能“了知”之“六受用根,亦複如是”(此六受用根,有知自性虛空中,放置六個器皿;雖參合了六器,然彼自性虛空實未被分割,更無得種種名;是故,無論是有六根互異之用,(如在凡位時),或六根不隔而互通,(如在聖位已證圓通時),然真如本心卻始終是一,從未真正被分隔過,亦無種種異名;是故此心,自無始來,無“同、不同”,或“一、不一”。
4.攬諸塵結六根
【“由明暗等二種相形,于妙圓中黏湛發見。見精映色,結色成根;根元目爲清淨四大,因名眼體,如蒲萄朵,浮根四塵,流逸奔色。
由動、靜等二種相擊,于妙圓中黏湛發聽。聽精映聲,卷聲成根,根元目爲清淨四大。因名耳體,如新卷葉,浮根四塵,流逸奔聲。
由通、塞等二種相發,于妙圓中黏湛發嗅。嗅精映香,納香成根,根元目爲清淨四大。因名鼻體,如雙垂爪,浮根四塵,流逸奔香。”】
【注釋】
“由明、暗等二種相形”:“二種”,二種色塵,因爲明與暗是一切色法之源。“相形”,相對比、相形顯。由于明、暗這兩種色塵互相對比形顯。
“于妙圓中黏湛發見”:“黏”,黏住。“湛”,湛然之真體。“發見”,發爲見精。此謂,于妙覺圓湛性中,黏住湛然之真體,而發爲見精。此即是八識之見分。既有見分,則必然欲有所見;欲見則見,故成相分。
“見精映色”:“映”,照。能見之見精(見分)再反照于相分之妄色。
“結色成根”:見分再結相分之妄色,而令色心和合,結成眼根。
“根元目爲清淨四大”:“根”,此指勝義根。“元”,最初,元本、本源之義。“清淨四大”,亦是指勝義根而言。此謂:而被看作是清淨的四大所成之勝義根。
“因名眼體”:“因”,依也。依勝義根,而成浮塵根,名爲肉眼之體。
“如蒲萄朵”:“蒲萄”,即“葡萄”。“朵”,猶言粒、顆。形狀如同一粒葡萄;指眼球。
“浮根四塵”:“浮根”,即浮塵根,又稱扶塵根。此浮塵根乃四塵所成。四塵爲:色、香、味、觸。
“流逸奔色”:“色”,指色塵之境。此謂,循色流轉,縱逸無度,奔馳于色塵之境,以致爲塵所局,不能超越。
“由動、靜等二種相擊”:“動靜”,指音聲之動塵(有聲之聲)與靜塵(無聲之聲)。此謂,由動、靜等二種聲塵相擊。
“如新卷頁”:形狀如新卷之荷葉。
“又通、塞等二種相發”:由通、塞等二種香塵互相顯發。
“如雙垂爪”:形狀如同下垂之雙爪。
【義貫】
“由明、暗等二種”色塵互“相”對比“形”顯,而“于妙”覺“圓”湛性“中,黏”住“湛”然之真體,而“發”爲“見”精(第八識之見分)。此“見精”對“映”于相分之妄“色”,而“結”此妄“色成”眼之勝義“根”,此勝義“根”即爲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爲”(看作)由“清淨”之“四大”所成,“因”于此勝義根所成之浮塵根即“名”爲肉“眼”之“體”,其形“如葡萄朵”(如一粒葡萄):而此“浮”塵之眼“根”乃色、香、味、觸“四”微“塵”所成,此浮塵根于是循色“流”蕩、縱“逸”無度,“奔”馳于“色”塵之境,而莫知返。
“由動、靜等二種”聲塵“相擊,于妙”覺“圓”湛性“中黏”住“湛”然之體而“發”爲“聽”精。此“聽精”對“映聲”塵,“卷”攝“聽”塵“成”爲耳之勝義“根”,此勝義“根”爲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爲清淨四大”所成。“因”于此勝義根所成之浮塵根,即“名”爲肉“耳”之“體”,其形“如新卷”之荷“葉”,此“浮”塵“根”乃色、香、味、觸“四塵”所成,終日“流逸奔”逐于“聲”塵之境,而莫知返。
“由通、塞等二種”香塵互“相”顯“發,于妙”覺“圓”湛性“中,黏”住“湛”然之體而“發嗅”精。此“嗅精”對“映香”塵,吸“納香”塵而“成”爲鼻之勝義“根”,此勝義“根”爲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爲清淨四大”所成。“因”于勝義根而成之浮塵根即“名”爲肉“鼻”之“體”,其形“如雙垂”之“爪”,此“浮”塵之鼻“根”乃色、香、味、觸“四”微“塵”所成,終日“流逸奔”逐于“香”塵之境,而莫知返。
【“由恬、變等二種相參,于妙圓中黏湛發嘗。嘗精映味,絞味成根,根元目爲清淨四大。因名舌體,如初偃月,浮根四塵,流逸奔味。
由離、合等二種相摩,于妙圓中黏湛發覺。覺精映觸,抟觸成根,根元目爲清淨四大。因名身體,如腰鼓颡,浮根四塵,流逸奔觸。
由生、滅等二種相續,于妙圓中黏湛發知。知精映法,攪法成根,根元目爲清淨四大。因名意思,如幽室見,浮根四塵,流逸奔法。
阿難,如是六根,由彼覺明,有明明覺,失彼精了,黏妄發光。”】
【注釋】
“由恬、變等二種相參”:“恬”,淡,無味之義。“變”,變遷,有味之義。由于恬淡及有味等二種味塵互相顯發。(“田淡無味”也是一種味道。)
“絞味成根”:“絞”,旋取。嘗精旋取諸味而成嘗根。
“如初偃月”:“初”,月初。形狀如每個月初的月亮,即半月形。
“抟觸成根”:“抟”,抟取。覺精抟取觸塵而成身根。
“如腰鼓颡”:“腰鼓”,又名細腰鼓,是一種樂器,大的用陶製,小的用木製,形狀爲頭尾粗、中間細。故細腰鼓的形狀即類似葫蘆一般。(又,西洋的吉他亦即兩頭大、中間細。)“颡sǎng”,鼓腔。
“黏湛發知”:“黏”,黏住。“湛”,湛然之體。“知”,意根之知精。此謂,黏住湛然之真體,而發知精。
“因名意思”:“因”,依于。“意思”,即意根之體,以有思量處即是意根所在,故用“思”字。此言,依于勝義根所成之浮塵根,即稱爲“意思”(意根),此即是肉團心。
“如幽室見”:“幽”,暗。猶如人在暗室中見物——暗室中見物,即表示實非有見,而是妄有所見;意根向內照見法塵,亦即如是。
“如是六根,由彼覺明,有明明覺”:“覺明”,一念妄覺,欲有所明。“有明”,必求有所明。“明覺”,妄明之妄覺。此言,這六根,由于最初一念妄覺而欲有所明,以此必求有所明,遂轉真覺爲妄明之妄覺。
“失彼精了”:“精了”,真精明了之性。此謂,因而失去了真精妙明之性,而變成了第八識精。
“黏妄發光”:“妄”,即第八識精。“黏”,是被黏之義。于是真性便被第八識精黏住,而發出見分之光。
【義貫】
“由恬”淡、“變”遷(無味及有味)“等二種”味塵互“相參”對,“于妙”覺“圓”湛之性“中、黏”住“湛”然之真體而“發”爲“嘗”精。此“嘗精”對“映味”塵,旋“絞味”塵而“成”舌之勝義“根”,此勝義“根”爲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爲清淨”之“四大”所成。“因”于勝義根而成之浮塵根,即“名”爲肉“舌”之“體”,其形“如”月“初”之半圓形“偃月”,此“浮”塵之舌“根”乃由色、香、味、觸“四”微“塵”所成,終日“流逸奔”逐于“味”塵之境,而莫知返。
“由離、合等二種”觸塵“相摩”相交,“于妙”覺“圓”湛之性“中,黏”于“湛”然之真體而“發覺”精。此“覺精”對“映”于“觸”塵,並“抟”取“觸”塵而“成”身之勝義“根”,此勝義“根”爲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爲清淨”之“四大”所成。“因”于勝義身根而成之浮塵根,即“名”爲肉“身”之“體”,其形“如腰鼓颡”,此“浮”塵之身“根”乃由色、香、味、觸“四”微“塵”所成,終日“流逸奔”馳于“觸”塵之境,而莫知返。
“由生、滅等二種”妄塵“相續,于妙”覺“圓”湛性“中,黏”住“湛”然之真體而“發知”精,此“知精”對“映”于“法”塵,“攪”取“法”塵而“成”勝義之意“根”,此勝義“根”爲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爲清淨”之“四大”所成。“因”于勝義根而成之浮塵根,即“名”爲“意思”(意根)之體,猶“如”人在“幽”暗的“室”中“見”物一般,意根內照法塵亦複如是,此“浮”塵“根”乃色、香、味、觸“四”微“塵”所成,終日“流逸奔”逐于“法”塵之境。
“阿難,如是六根,由彼”最初一念妄“覺”欲有所“明”,以此必“有”所“明”,遂轉真覺爲妄“明”與妄“覺”,因而“失彼”真“精”明“了”之性,而變成第八識精,此“黏”于真性之“妄”覺因而“發”出見分之“光”。
5. 離塵無結 【“是以汝今離暗、離明,無有見體;離動、離靜,元無聽質;無通、無塞,嗅性不生;非變、非恬,嘗無所出;不離、不合,覺觸本無;無滅、無生,了知安寄?”】 【注釋】 “離暗、離明,無有見體”:若離于明、暗兩種塵,即無有能見之妄體聚結成根,黏于精明之體。 “元無聽質”:原來亦無能聽之妄質(妄體),聚結成根。 “了知安寄”:能了知之妄體,何所寄托? 【義貫】 “是以汝今”若能“離”于“暗”、又“離”于“明”二種塵,即“無有”能“見”之妄“體”聚結成根,黏于真性;若“離”于“動”、又“離”于“靜”二塵,亦“元無”能“聽”之妄“質”聚結成根,黏于真性;若“無通”又“無塞”二塵,則能“嗅”的妄“性”之體“不”得“生”起;“非”有“變、非”有“恬”二塵,則能“嘗”之妄體“無所”自“出;不離、不合”(無離合二塵)、則能夠妄“覺觸”之體“本無”;“無滅、無生”二塵,則能“了知”之妄覺之體“安寄”(何存)? 【“汝但不循動、靜,合、離,恬、變,通、塞,生、滅,明、暗,如是十二諸有爲相;隨拔一根,脫黏內伏,伏歸元真,發明本耀;耀性發明,諸馀五黏應拔圓脫。 不由前塵所起知、見,明不循根,寄根明發;由是六根互相爲用。”】 【注釋】 “隨拔一根”:“隨”,任,任憑也。“拔”,選拔、選擇。隨你自…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