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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四▪P22

  ..續本文上一頁、爲無”:所以,事實上是:聲塵在你的聞性之中,它自現出有生滅之相,並非你的聞性隨著那聲塵之生或滅,而現有、或現無。亦即,你的聞性並不隨著聲塵而生滅、或有無;聲塵本身自有來去、生滅,能聞之性並不隨之而來去、起滅,故聞性並非生滅無常。

  “汝尚顛倒”:“尚”,猶、仍、還是。

  “惑聲爲聞”:迷惑而把所聞之聲,當作是能聞之性;亦即把所聞當作能聞;所以是顛倒——亦即,“認塵爲心”之倒!(《圓覺經》雲:“妄認六塵緣影爲自心相”,即是此也。)

  “何怪昏迷,以常爲斷”:既然你會認塵爲心,認物作己,那麼你若進而把常住的心性,當作是斷滅的——你若會達到這樣昏暗迷惑的地步的話,那也就沒什麼可怪的了。

  【義貫】

  “阿難”,當“聲”音“銷”亡而且也“無”回“響”時,這明明是無聲,“汝”卻“說”是“無聞”(若無聞,即是沒有聞性);“若實無”有“聞”性,才能稱爲無聞,然“聞性”若實“已滅”去,則汝身即“同于枯木”一般;此後若“鍾聲更擊,汝雲何”能覺“知”之?又,“知有”或“知無”,“自”然“是”由于“聲塵”之“或無、或有”:塵有,即知有;塵無,即知無;“豈”是“彼”能“聞”之“性”能“爲”(任)“汝”想令它“有”,它就現有;或想令它“無”,它就成無?能“聞”之性若“實雲無”存者,則“誰”又是能“知”此聞性之已經“無”存在“者?”(以聞性若不在,則此身便不應再有任何知覺。)

  “是故阿難”,事實上是“聲”塵“于聞”性之“中自”現“有生滅”之相,“非爲汝”之“聞”性隨“聲”而“生”、隨“聲”而“滅”,而“令汝”之“聞性爲”暫“有、爲”暫“無”。

  至今“汝尚顛倒,惑”所聞之“聲爲”能“聞”之性,則“何怪”乎你竟心“昏”智“迷”乃至于“以常”住之性“爲斷”滅者?是故“終不應言:離諸動、靜、閉塞、開通”等諸塵相,“說”能“聞”之性爲“無”體“性”,成爲斷滅;因爲聞性實是常住、不生不滅,不因動、靜、通、塞等塵相之有無,而隨之生滅。

  【“如重睡人眠熟床枕。其家有人于彼睡時擣(同“搗”)練舂米,其人夢中聞舂搗聲,別作他物:或爲聲鼓,或爲撞鍾,即于夢時自怪其鍾爲木石響。于時忽寤,遄知舂音。自告家人,我正夢時,惑此舂音將爲鼓響。”】

  【注釋】

  “重睡人”:沈睡之人。 

  “眠熟床枕”:熟睡于床枕之上。 

  “其人夢中聞舂搗聲”:可見即使于睡夢中,聞性亦不昧。

  “即于夢時自怪其鍾爲木石響”:“木”,舂米的杵;“石”,舂米的?。他就在夢中覺得很奇怪,爲何他家的鍾聲,會變得跟木石撞擊一樣的聲響?這樣的錯誤分別,是夢中的獨頭意識取身外之境、所作的分別,與能聞之性並無關。

  “于時忽寤,遄知舂音”:“于時”,在那時。“寤(wù)”,醒。“遄(chuán)”,速,立即。那時他忽然醒來,醒來後馬上就知道:原來剛才在夢中所聽到的鼓聲,卻是這舂米之音。

  【義貫】 本節從略。

  【“阿難,是夢中人豈憶靜搖、開閉、通塞?其形雖寐,聞性不昏。縱汝形銷,命光遷謝,此性雲何爲汝銷滅?”】

  【注釋】

  “是夢中人豈憶靜搖、開閉、通塞”:“靜搖”,靜止及動搖,亦即聲塵之動靜二相。此謂,這睡夢中的人,他在夢中連自己的身體都忘了,如同死掉一般,怎麼還會去憶念諸塵之動、靜、開通、閉塞等相?亦即,既然連根身都睡忘了!怎還會去憶念諸塵?也就是,于睡夢中實是于內根、外塵都忘了!饒是如此,他還是聽得到!可見于睡夢中,雖然現前根塵並皆暫離,但能聞之性依然清晰覺知——因此可知,能聞之性乃至可以不依諸根!所以佛在上文開示阿那律無目而見、跋難陀龍無耳而聞等,即是此義。故知,即使六根全都壞滅了,聞性仍然不滅。

  “其形雖寐,聞性不昏”:他的形體雖然在睡覺,但他的聞性並不因爲形體的睡寐而昏昧。

  “縱汝形銷”:這是指死後而言。縱使在你死後,你的形骸已經銷散。

  “命光遷謝”:“命”,命根。你的命根之光芒也變遷謝滅了。

  “此性雲何爲汝銷滅”:“性”,能聞之性。這個能聞之性怎麼會隨著你的形體之滅,而一起銷滅呢?

  【義貫】

  “阿難,是”睡“夢中”之“人”沈睡得舉身都忘了,此時他“豈”會去“憶”念諸塵之“靜”止“搖”動、“開閉、通塞”等相呢?(亦即,既連根身都已忘懷,又豈會憶念諸塵?故夢中人在現前法中,實如“根塵皆忘”。)即使根塵兩忘,但他還是可以聽到外界的聲音;可見“其形”體“雖”在睡“寐”之中(于睡寐中根塵並舍)但其“聞性”仍然“不昏”昧。故可知,豈只是人猶活著時在夢中如是,“縱”使于“汝”死後,“形”骸“銷”散,你的“命”根之“光”已變“遷謝”滅了,然“此”能聞之“性雲何爲”隨著“汝”形而俱“銷滅”?

  【诠論】

  佛在此舉睡時聞性不昏、不忘、不離爲例,來表示死時也是一樣,因爲人睡時,除了有識、暖、壽在以外,其他從外表看,就好象死掉一樣。又,通常都認爲人在睡時與死一樣,對外在的現象都毫無知覺,而佛在此提出的例子卻指出,即使在如此的狀況下,聞性對周遭環境還是一樣有知覺!雖然人睡著了,但聞性並不“睡”;人在休息,聞性並無休息;聞性不管人在睡時或醒時,一直都靈靈不昧,一直都在作用著!也一直都沒有消散、或忘失。佛舉此例,即是要我們知道:人死後也是這種情形:睡時根塵偕忘,即是六識不執根塵(只是阿賴耶執持著根身,故即使于長時睡眠中,亦能令根身不散壞);人雖已入睡,但其聞性還是繼續在作用。同樣的,人死時根塵俱舍,而聞性仍是繼續再作用下去(只是化爲中陰身)——永不歇息,永無止境!身有生滅,聞性不滅!

  【“以諸衆生從無始來,循諸色聲,逐念流轉,曾不開悟性淨妙常;不循所常,逐諸生滅,由是生生雜染流轉。

  若棄生滅,守于真常,常光現前,根、塵、識心應時銷落。想相爲塵,識情爲垢,二俱遠離,則汝法眼應時清明,雲何不成無上知覺?”】

  【注釋】

  “不循所常”:不依循所具之淨妙常住。 

  “常光現前”:真常之心光現前。

  “根、塵、識心應時銷落”:“根、塵、識心”即內之六根、外之六塵、中間之六識心。“應時”,立時。“銷落”,銷融脫落而不再黏于湛然之性。這裏的根、塵、識心之十八界,爲粗垢。亦即《楞伽經》所說的心的叁種生滅相:“相生、相住、相滅”。

  “想相爲塵,識情爲垢,二俱遠離”:粗垢銷融之後,心中便剩下純一湛然之想,這湛然之想是一種極微細的心相,稱爲“想相”,是爲“所想”之相。以最究極、純一無雜的真如本心而言,這所想的“一湛之相”,也是一種塵垢,只不過此塵垢極其微細。“識情”即對上面“想相”而言,想相是所想之相,識情即能想之心,但此心又帶情,亦即帶有不舍之情,此即微細法愛。所以綜合來講,不論所想的湛然之相也好,能想此相的識心、以及對此能想、所想的依依不舍之情也好,于精純之真性而言,都是塵、垢。此時以常光所照,一悟此等既爲塵,便得立時遠離。又“想相”即是八識相他,“識相”即是八識見分。又,此“想相”及“識情”,亦即《楞伽經》所說的心之叁種“流注相”,亦即:心之流注生、流注住、流注滅,是爲極其微細的法執。

  “則汝法眼應時清明”:因粗垢、細垢都已盡,垢盡明現,因此你本具的法眼便清淨明耀。

  【義貫】

  “以諸衆生從無始”以“來”,即“循諸色聲”之塵,隨“逐”妄“念”而遷“流”輾“轉”不休,“會不開悟”真“性”本“淨”、本“妙”真“常”;因而“不循所”具淨妙“常”性,反而“逐諸生滅”之塵,“由是”而“生生”世世于六道“雜染”法中遷“流”輾“轉”。

  “若”一念回光,“棄”諸“生滅”無常之相,不緣不取,“首”住“于真常”之性,不令外緣,但令回流,久之,真“常”之心“光”即得“現前”,常光一現前,內六“根”、外六“塵”、中間六“識心”等十八界即“應時”而皆“銷”融脫“落”,不再黏于湛然之性。當即頓悟心中所“想”之湛然之相仍“爲”微細之“塵”,能想之“識”及不舍之“情”亦“爲”微細之“垢”,此二微細塵垢仍會障蔽真性,如是悟了,是故于此“二”細心垢(法執)“俱”速即“遠離”;粗細二種心垢皆盡,垢盡心明,“則汝”本具之“法眼應時”透徹“清”淨“明”耀,若如是者,“雲何不成”如來“無上知覺”?

  【诠論】

  此處經文說:“若棄生滅,守于真常,常光現前。”這“守于真常”的“守”字訣,即是入道的要門,宗門的要道;此亦即五祖弘忍大師所慈悲開示的“守心”法門。五祖在其《最上乘論》中說:“若解此義,但于行知法要,守心第一。此守心者,乃是涅槃之根本,入道之要門,十二部經之宗,叁世諸佛之祖。”可見這“守心”一法多麼重要!五祖又說:“一切衆生清淨之心亦複如是。只爲攀緣妄念,煩惱諸見黑雲所覆,但能凝然守心,妄念不生,涅槃法自然顯現。故知自心本來清淨。”五祖大師又說:“若識心者,守之則到彼岸。迷心者,棄之則墮叁塗。故知叁世諸佛以自心爲本師。故論雲:了然守心,則妄念不起則是無生,故知心是本師。”此“守心”法門好則好矣,但要起修此法門卻有一大困難,即是要先“識自本心”,亦即要先悟了自心本源心地;若不悟本心,即貿然守心,即將守心妙法轉成“空心枯坐”,或沈空滯寂。因此《楞嚴經》下文中說:“悟而後修,不悟複何修”。這也就是說:若是真修(真正起修),則必須是悟了以後才談得上,以悟了本心後,才能在自心地上下工夫,否則連工夫要下在哪裏,都懵然不知哩!

  又,此段經文中“根、塵、識心應時銷落”,宗門中常說的“身心俱脫”就是如是境界。

  又,“想相爲塵”的“想相”,是心中仍有湛然之相的心想。本來未到究竟之前,心中常存湛然之想也是好的,是善念、也是淨念;但到此最後、最上境地時,連這微細的清淨之念也都成爲塵垢了。同樣的,本來對此湛然的能想之情(“識情”),若能念念锲而不舍,也是好的,是“念根”、“念力”的表現;然而到此境地,連此識情也都是微細執,都成障礙,俱須割舍、放下,然後才令真如本心真正地毫無情執、塵垢、一法不立、一絲不挂,湛然之性,才將全體顯露!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四》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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