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爲從初發心,乃至成佛,都引證了;若非有心,即不能爲善,乃至造極重之惡,亦須有此心。在此,阿難說:“乃至遍曆恒沙國土,承事諸佛及善知識”,這是什麼境界!這就是普賢菩薩的境界嘛!他又說:“發大勇猛,行諸一切難行法事”,這豈不是菩薩摩诃薩之所行?是故阿難實是大乘種子,而其所現聲聞乘人者,依《楞伽經》而言,非“實法聲聞”,乃“權聲聞”,故阿難實爲大菩薩之大權示現,由此可知。
複次,阿難說:“離此覺知,更無所有”,阿難不知彼所覺知者,皆是塵影,而能覺知者,即是隨塵影現之六識心,此六識心亦因塵影而有,塵有則有,塵無則無,故《楞伽經》說此爲“依他起性”,依他起性者,全無自體性,其性乃依他而得;易言之,以是“他”性,故無“自”性;以無自性,故實無所有,依他緣幻化而已;是故禅宗二祖大師“覓心了不可得”;又二祖不安之心者,並非其本心(本心無有不安者),而是此緣塵而動之六識心,以緣塵而動,故不安;然以是依他起性,故“了不可得”。若實照見依他無性、無實、了不可得,則破妄識矣。然阿難在此仍執此妄識爲有實體,乃至更執此體爲其本心,今被破斥,是故惶惑(huánɡhuò 疑惑畏懼)之至。
第九節 真心有體
【爾時世尊開示阿難及諸大衆,欲令心入無生法忍。於師子座摩阿難頂,而告之言:“如來常說:諸法所生,唯心所現,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阿難:若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葉縷結,诘其根元,鹹有體性,縱令虛空,亦有名貌,何況清淨、妙淨明心,性一切心,而自無體?”】
【注釋】
“無生法忍”:“忍”,忍可于心而不動。此忍是一種極高之智慧成就之相。小乘修四谛之叁十二緣觀,成就八忍八智(八忍:苦法忍、苦類忍、集法忍、集類忍、滅法忍、滅類忍、道法忍、道類忍;八智:苦法智、苦類智、集法智、集類智、滅法智、滅類智、道法智、道類智)。大乘則有兩種叁忍:一、生忍、法忍、無生法忍;二、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谛察法忍。又有五忍:伏忍、信忍、順忍、無生忍、寂滅忍(《仁王經》);及十忍:音聲忍、順忍、無生忍、如幻忍、如焰忍、如夢忍、如響忍、如影忍、如化忍、如空忍(《華嚴經》)。此中之無生法忍,爲以智證知一切法皆悉不生不滅,而于十法界中如實知見叁界內之六凡法界、及叁界外之四聖法界,不見有少法生,亦不見有少法滅,其一一法,皆當體如如,無有少法可得,如是如實知見,而得成于忍,于是法中安忍不動,稱爲悟入無生法忍。
“師子座”:“師子”,即獅子。這是如來說法之座,此座並非畫或雕刻了獅子之像,也不是以一頭真的獅子爲座,而是譬喻之詞,比喻如來說法無所畏,且如來所說法,一切邪魔外道皆悉恐懼懾伏,猶如獅子,爲百獸之王,獅子一吼,百獸鎮恐驚伏,嚇得腳都軟了,無法動彈。
“摩阿難頂”:如來摩頂有叁義:一、授記;二、安慰;叁、加持。在此屬于後二義。因爲阿難聞妄識非心,以爲自己變成無心之人,嚇壞了,所以如來摩頂安慰他。又,本經亦屬密部所攝,故亦有加持之義。
“諸法所生,唯心所現”:一切諸法之所以生起者,爲唯一真心之所現,非有別物。
“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一切凡聖正報之因與果,依報之大如一佛世界,小如一微塵,皆是因此真如本心,而得成其體性。
“草葉縷結”:“縷”,絲、線。“結”,草木成實(所結果實)。此謂:即使一草、一葉、一絲、一小果實。
“诘其根元”:“诘”,究,深究,推究。“元”,源。推究其根源。
“鹹”:皆。
“縱令虛空,亦有名貌”:“名貌”,名稱及相貌。
“何況清淨、妙淨明心,性一切心,而自無體”:“性一切心”,“性”字在此爲動詞,義爲賦與體性;此言,能令一切法得其體性的心。全句之義爲:更何況本自清淨、妙淨妙明之心,能賦與一切法以體性之真心,自己本身會沒有體性嗎?簡言之,此真心既能賦與他物體性,自己怎會沒有體性?
【義貫】
“爾時世尊”即將“開示阿難及諸”與會“大衆,欲令”其“心”皆悟“入無生法忍。”于是世尊便“于師子座”上“摩阿難”之“頂,而告之言:如來常說:”一切“諸法”之“所”從“生”者,乃由“唯心所現”,依心而起:“一切”凡聖正報之染淨“因果”,以及依報,其大者如一佛“世界”、小如一“微塵”,皆是“因”此真如本“心”而得“成”其“體”性,“阿難,若諸世界”中“一切所有”山河大地等無情器世間,“其中乃至”一“草”一“葉”一“縷”一“結”等森羅之萬象,究“诘其根元,鹹”各“有體性,縱令虛空”,即使空無,“亦有”其“名”稱相“貌”,更“何況”本自“清淨、妙淨”妙“明”之“心,”能將體“性”賦與“一切”萬物之“心”,反“而自”身會“無體”性?
【诠論】
這一段經文顯示“真心有體”,非常重要,尤其是它也廓清了一般很普遍的誤解:以爲心既無形無相,便是什麼都沒有。如來在破斥六識虛妄後,于此開示:“真心是有體的。”很多禅和子,見諸佛祖師開示說:“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無有方圓,青黃赤白”等,便以爲心是“無體”的——對淺智之人,以無智眼,不得親見自心之“本體”,故如來一時之權教曰:“是心無相”。然以本經實法了義之教而言,此心雖“無一般之形相”,然非都無體性,若全無體性者,則便成什麼都沒有,此心豈不斷滅?所以末法時期,不解“真心有體”,而參憚、習教者,往往有墮入斷滅之傾向,以執斷滅故,便空喊“什麼都空”,因此“什麼都無所謂”,因此他便“隨緣度日”,什麼都不愛作,或侈談“以塵勞爲佛事”,而大搞世間法,日日往外馳求,于五欲六塵、世間名利事業中討活計,妄稱大乘,于是落入無因果邪見之行,因此壞法、自壞、壞他。是故須知:“諸法如幻,真心不幻”,又,“六識虛妄,真心不妄”,若得如是信解受持,乃得入于如來無上正真之道。
第十節 妄識無體
【“若汝執恡(吝)分別覺觀所了知性必爲心者,此心即應離諸一切色、香、味、觸諸塵事業,別有全性。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閑,猶爲法塵分別影事。我非敕汝執爲非心,但汝於心微細揣摩,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若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塵非常住,若變滅時,此心則同龜毛兔角;則汝法身同於斷滅——其誰修證無生法忍?”】
【注釋】
“執恡”:“恡”,同吝,吝惜,不肯舍之義。
“分別覺觀所了知性”:“分別”,即六識之作用。“覺”,粗心之緣慮,稱爲覺。“觀”,細心之靜住,稱爲觀。“覺觀”,又譯爲“尋伺”。覺與觀換言之,即是心粗與細的動相(行相)。“所了知性”,所能了別覺知之性。此句言,彼由六識之分別而起之覺觀,所能了別覺知之性。
“此心即應離諸一切色、香、味、觸諸塵事業,別有全性”:“離”,即于根境不和合時,亦即六塵不現前之時。“色香味觸”,以此四塵代表六塵,聲塵與法塵亦包括在其中。“事業”,業即作業、造作之義。諸塵之事業即爲諸塵于心中投射其影像,令心攀緣、執取、分別見聞覺知、而起愛憎等等,皆稱爲此心依于諸塵所造作之事業。“全性”,獨立完全之自性。此句義言,如果此心是真心的話,則此心應該即使在不依于六塵造諸見聞覺知分別愛憎等事業的時候,依然有自己獨立完全的自性,而不是說一定要有六塵現前,它才能顯現其自性,若無六塵現前,它便沒有自性可得,這樣一來,它的自性就完全在于六塵,依六塵的有無而存殁,因此,它的自性便根本就是依塵而起的依他起性,且既是依塵而有無,它的自性也變成是塵性,而非自心本具、昂然獨立之性。
“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閑”:“滅”,離滅(由遠離而息滅),或壓(壓)伏。“見聞覺知”,指前五識及第六識之同時意識,簡言之,即一般之前六識:“見”指眼識,“聞”指耳、鼻二識,“覺”,指身識,“知”,指舌、意二識。“幽閑”,寂靜之相。此言,縱使你因離去或壓伏了六塵于心所起的六識見、聞、覺、知等作用,令不起現行,而達到一種寂靜的境界,于是你便在自心中守著這一片寂靜之境,而以爲你是守著自心的法性。
“猶爲法塵分別影事”:“猶”,仍然。“影事”,塵影之事。承前,這種寂靜之境,仍然不是你的真心之本相,仍然是定中之第六意識依于寂靜的法塵,所作的分別之塵影之事。因爲依佛法,寂靜也是一種塵,稱爲“靜塵”:有聲音的塵叫聲塵,而與之相反,無聲音的也是一種塵,叫靜塵。又,靜塵不只是指沒有“音聲相”,乃至沒有“動相”的也叫靜塵。
“我非敕汝執爲非心”:我並不是要強迫、命令你一定要堅執這不是你的心。
“微細揣摩”:“微細”,詳細。“揣摩”,斟酌的思慮。即是要阿難自己好好地想一想下面這兩件事:
“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此心若離開現前的六塵,而仍有“能分別”的體性,那就許你說那是你的真心;亦即,此心不須依附六塵而存在:能不依附他人,其“自性”才是真的,才是茕然(qiónɡrán.孤單貌)獨立。用這句話就可以檢驗判別所證者究竟是不是“真心”。
“若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如果這個“能分別”(能了別)的性,一旦離了六塵,就沒有自體性可得——塵起則有,塵滅則無——那麼你那“能了別”的性則係(系)依于前塵所作的“分別塵影”之事,並非常住真心。用這種話就能判別什麼是“妄心”。
“塵非常住,若變滅時,此心則同龜毛兔角”:“變滅”,就是四相(生、住、異、滅)中的異相與滅相;因爲一切法要滅時,須先有變化或改變,然後才壞散、滅去。…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一 第一篇 方便示導令悟本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