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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一 第一篇 方便示導令悟本體▪P24

  ..續本文上一頁此言,六塵及其塵影並非常住不變的,如果這六塵變異、壞滅的時候,則依此六塵而生的識心,就會跟著滅去,那麼這個心不就變成跟龜毛兔角一樣有名無實、子虛烏有了嗎?

  “則汝法身同于斷滅”:承前,既然你的心已隨同前塵一起滅去,那麼你的法身不就形同斷滅了嗎?因爲既沒有“心體”,何來“法身”?

  “其誰修證無生法忍”:承前,又,既然心已隨塵而滅,法身也斷滅了;既無心體亦無法身,那麼誰來修證無生法忍,乃至成就佛道、菩薩道、羅漢道?

  【義貫】

  (佛告阿難:)“若汝”堅“執恡(吝)”惜不舍那取塵“分別”而起的粗心之“覺”與細心之“觀所”能“了”別覺“知”之“性”,堅持說此“必爲”汝“心者,”則“此心即應離”于依“諸一切色、”聲、“香、味、觸”、法等“諸塵”而造作的見聞覺知、分別愛憎等種種“事業”(意業),而“別有”獨立完“全”之自“性”才對。“如汝今者”正在“承聽我”說“法,此則因”所聽到的“聲”音“而有分別”之性。離塵畢竟無體,“縱”使你止“滅”了“一切”前六識的“見、聞、覺、知”之作用,不令現行,並以定中獨頭意識于“內”心中“守”著“幽閑”寂靜之境,那片寂靜之境,仍然不是你本心的真相,“猶爲”意識對“法塵”所作的“分別”塵“影”之“事”,故豈可認之爲真?“我”並“非”強“敕”令“汝”一定要“執”此緣塵分別之相“爲非心,但汝”現“於”自“心”中,稍作“微細”之“揣摩”斟酌:此心“若離”于現“前”六“塵”而仍能“有分別”之體“性,即”可說“真”正是“汝心”,而非依他起性;然而,“若”此能“分別”之“性離”于被分別之六“塵”則“無”自“體”可得,“斯則”爲依于現“前”六“塵”所作之“分別”塵“影”之“事”,非是常住真心。然而六“塵”並“非常住”不變的,此被攀緣分別的六塵“若變”異壞“滅時”,則“此心”即與之俱滅,如是此心豈非變成如“同龜毛兔角”,子虛烏有,並無實體?這麼一來,“則汝”之“法身”即“同於斷”盡壞“滅”,如果,既無心體,又無法身,“其誰”來“修證無生法忍”,而入不生不滅之叁乘佛道?

  【诠論】

  這一節就是教我們如何觀我們的“自心相”,亦即是坐禅的“觀心法門”之一。在學如何觀真心本性以前,先要能觀察及判別妄心,妄心就是六識心。而這第六意識有點複雜,它大類可分爲兩種:一、五俱意識,二、獨頭意識。茲列表于後:

  在正常的狀況下,第六意識即是“五俱意識”,意思是:此意識是與前五識同時俱起,亦即五根取五塵境,于心中生起前五識,以作最初級的了別,但此等了別並非加入價值判斷及個人愛憎等,然而就幾乎在前五識生起的第二刹那,意根便生起第六識去取這前五識落謝的影子來分別,並加上價值判斷及個人好惡、愛憎、取舍等,所以第六意識之生起,爲依前五識、緣前五識,而與前五識俱起,故稱爲“五俱意識”。但第六意識之生起時間雖比前五識晚約一刹那,而事實上,以凡夫之智實無法覺察其時序之差別,兩者幾乎是同時生起,故又名爲“同時意識”;又在第六意識生起前,前五識雖能對外塵有所覺知,但對于彼我關系、內外、好醜、是非、高下等相,皆不作如是判別,這些相皆須由第六意識來判別,方能明白,故第六意識又稱爲“明了意識”。這是意識在日常生活、正常的狀況下的情形。

  其次,在某些特殊或特定狀況下,第六意識的運作方式又不一樣了,在這些狀況下,第六意識可以不用依前五識、或緣前五識而起,它可以獨立作業,單獨而起,而不與前五識俱,故稱爲“獨頭意識”:

  一、散位獨頭意識——又稱獨散意識,如人作白日夢、或發呆時,此時獨頭意識系緣自心現所造境,或緣過去記憶之影像,而分別取著,想入非非;此時雖不緣現行前五識,但也能見色、聞聲,乃至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俱全;當然,此時所見之色,所聞之聲,都不是現前所有,也就是說,他此時所見、所聞等事,在外在現實環境中,並沒有這些事物于現前發生或存在,故都不是他人所能共見、共聞者,而唯有此人本身能見、能聞,因爲那些色聲等塵,全都是此人獨頭意識所造境,或緣過去記憶之影像。這便是散位獨頭意識的作用。

  二、夢中獨頭——即人于睡夢時,因前五識暫不起現行,于是獨頭意識便獨自造境,自造境後再自攀緣此等境而生分別,或亦緣取過去記憶之影像而生分別等。

  叁、狂亂獨頭——即人于失心、錯亂、瘋狂時,獨頭意識雖于醒時,亦能依自想象而造出種種塵境,然後再去緣、取、分別此等自所造境。

  四、定中獨頭——即修行禅定之人,于其定中,其前五識雖不緣現前五塵境,但其獨頭意識即依于淨心之觀想而造境,並緣取其所現之五塵境,再加以分別、覺知。如定中所見種種勝相、瑞相、佛菩薩相、乃至淨土相等,皆是定中獨頭意識之作用。這就是爲什麼修行無上禅者,即須離一切見聞覺知,即使是定中所見、所聞之一切,全不得執著,因爲在定中所有的見聞覺知,即使是清淨勝瑞之相,也仍是自心定中獨頭之作用,故《楞伽經》說須“覺自心現量、離心意意識。”故《金剛經》雲:“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了解“獨頭意識”的內涵之後,再來看這段經文,就應會比較明白;經雲:“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閑,猶爲法塵分別影事。”此義爲:即使你在靜坐時、于禅寂中,雖然你能把前六識的現行作用,如見、聞、覺、知等都止息了,而心中只有一片幽閑安靜之相,你切莫認爲這寂靜之相就是你的“清淨心”,或清淨的本性之相——換句話說,這不是你的真心之相,仍然只是你的定中獨頭意識分別心中寂靜的法塵的塵影之事,是故莫認妄爲真!附帶提及,近世有人教人坐禅時說要“觀靜”,須知這是不正確的,因爲如前所說,“靜”也是一種塵,(名爲靜塵),習禅者所應觀者不是“塵境”,而是觀“自心”;若是觀塵,即隨塵而勞動,逐塵生滅,反成塵勞。再說,依此段經文而言,即使得定後,以定中獨頭卻取心中寂靜的法塵來分別,都是錯用心了,更何況還沒得定,而去觀靜,只不過是傾耳聽取外界寂靜之相而已,如是則離自心與正道更遠:因爲此種習禅,雖名爲習禅,實是“往外馳逐”,以往外馳逐,故其心是向外奔逸的,故與禅法實相違背;是故佛道甚深甚難,差之毫厘、謬以千裏。也因此之故,禅宗六祖惠能大師亦開示雲:“汝等慎勿“觀靜”,及“空其心”。此心本淨,無可取舍。”(《六祖壇經·付囑品第十》)

  又,“內守幽閑”其實就是一般“凡夫禅”及“外道禅”的境界,因爲凡夫、外道不了真心,故只能依于六識妄心,乃至雖有心離于愦鬧,息心取靜,但仍看不透自心獨頭意識的作用,而以爲自己已修到了“清淨心”,其實仍在六識妄心的範疇內。因此時下有些人提倡工作之余,靜下來,享受片刻的放松與寂靜,乃至前述的“觀靜”,都是屬“凡夫禅”所攝。至于坐到一片寂靜,而覺“與萬化冥合”,則是獨頭意識遍緣內外寂靜之相的“外道禅”,是故禅者于此須萬般留意,一不小心,即落入凡夫、外道境界!

  複次,此段經文十分重要,除了上面教我們如何判別凡夫禅、外道禅的“內守幽閑”之境界外,又教我們如何分辨“真心”與“妄心”最基本的條件:妄心是依前塵而起滅的;而真心的了了分明之性,則是常住不變,不依塵而有無。所以經文說:“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汝真心”。據此而言,欲親見此離塵而有分別性的真心,還須得先離于六塵虛妄之境,方能“微細揣摩”並深心直接體取。又,判別心之真妄,是一切修行的總根本,是故我們須對此節經文細加玩味、體察,且應用于日常及禅坐中自心之觀察,方是活的佛法。

  【即時阿難與諸大衆,默然自失。】

  【義貫】 略。

  【诠論】

  “默然”,是因爲妄心被破,無言可對,不敢再辯解,故默然。然而,妄心雖破,真心仍未悟,無依無靠,故“自失”。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爲真實。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注釋】

  “九次第定”:叁乘凡聖共修之禅定分爲叁大階次:

  一、 四禅——①“離生喜樂地”得初禅;

  ②“定生喜樂地”得二禅;

  ③“離喜妙樂地”得叁禅;

  ④“舍念清淨地”得四禅。

  二、四定 ——①空無邊處定;

  ②識無邊處定;

  ③無所有處定;

  ④非想非非想處定。

  叁、第九次第定。

  因爲前兩種合稱爲四禅八定,且其中諸定都是由低而高、次第而入,故修到四禅八定後,便可進一步修第九個次第之定。又,四禅八定爲凡夫定,甚至印度某些外道亦修此定,故其果報還是在叁界之內,無法滅煩惱。而第九次第定則是小乘聖位所修,以其能以定力伏滅“受想”二蘊,故又稱爲“滅受想定”。若受想滅,則行蘊亦息,故亦稱“滅盡定”。若得滅盡定,便得斷煩惱,“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而證阿羅漢,得入涅槃。然而,雖稱爲“滅盡定”,其實並不滅盡,以八識還在;若都滅盡,八識亦滅,誰入涅槃?所以阿羅漢所入之涅槃稱爲“有余依涅槃”,而非佛之“無余依”的無上大涅槃。然二乘人以不發度生大願,故如來慈悲,教令入化城止息。又,雖得第九次第定,但不斷煩惱,只是壓伏六識,令不現行,此第九定即稱爲“無心定”,此爲凡夫定,以不斷煩惱,故不能證聖果,入涅槃。

  “阿羅漢”:有應供、殺賊、無生叁義,詳如前釋。二乘之阿羅漢之無生,爲煩惱不再生起,及不再來叁界受生之義;然此非諸佛所證一切法畢竟不生不滅之“無生”。所以如來十號中亦有阿羅诃(應供),此是真不生,爲如來境界;而阿羅漢之不生爲化城之權不生,以其智、願皆不堪遠行,故令止化城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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