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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缽舍那講記 第十叁講▪P2

  ..續本文上一頁到,但是實際上對這一位衆生而言,因爲他內心非常的焦急,甚至他非常緊張的緣故,他能夠看到某一種境界,這種境界對他而言,也可以稱之爲現前。再舉一個例子,比如你時常去思惟叁寶的功德、去憶念叁寶的功德,到最後你可能會親眼看到佛陀的真身,當你看到佛陀的時候,佛陀對你而言,就是一種現前境,因爲你能夠親見看到的緣故。所以這個時候佛陀他的相,或者他的叁十二相八十隨形好,對你而言,就是一種現前境,它也可以稱之現前。

  接下來第二個問題就是問到,昨天仁波切在講經的時候,有談到經部行自續派的論師,比如以清辨論師而言,清辨論師他會認爲五根也是一種外境,但一般會說根與境不同,請問爲何經部行自續師,會認爲五根是外境的一種?昨天我們在講課的時候有講到,經部行自續師也就是清辨論師,他會認爲五根是外境。這邊的問題就是談到,平常我們在談到根、境、識的同時,會認爲「根」跟「境」是不同的東西,爲什麼他會講到「根是外境」的這一點?這邊仁波切他做的回答就是:我們的內心如果要生起根識的話,以經部行自續派的角度而言,他會認爲根識要生起,最基本的要具備有兩種的因緣:第一種是所緣緣的外境,這邊我們先不用外境的這個名字,就是第一種它是必須藉由「所緣緣的境」,然後第二種是必須藉由「增上緣的根」,必須要具備有所緣緣以及增上緣這兩種因緣,根、識才有辦法在心中生起。以經部行自續派的角度而言,他們在安立所緣緣的時候,比如以眼根識而言,它的所緣緣最主要就是以色法爲主。他們在安立色法的當下,他們是認爲,色法就是在它的那個方位之上,透由衆多的無分微塵,然後不斷的積聚之後會成爲個體,他們安立這種成立方式是爲色法,這是所緣緣的安立方式。以增上緣的根爲主的話,根也是相同的道理,它所成立的方式,是透由在它的那個方位之上,透由衆多的無分微塵,慢慢的從細到粗,就是衆多的細分微塵積聚之下,會變成粗分的微塵。粗分的微塵再跟粗分的微塵,互相的觸碰時,這些微塵就會慢慢變大,而會變成所謂的根。爲什麼「根」它能夠稱之爲外境呢?因爲以經部行自續派的角度而言,他們會認爲,所謂的外境,就是透由衆多的微塵所積聚的色法,稱之爲外境。但是實際上,根它本身也是色法,並且它是透由衆多的微塵積聚之後,所形成的個體,所以根它本身也是外境,這邊所謂的外境,並不是我們身體以外的境界,它並不是以這種角度來解釋外境的。所謂的外境就是透由衆多的微塵積聚之後,所形成的色法,他們會安立上這是外境的這種名詞。經部行自續派的論師,他在安立根跟境的同時,應成的論師就是藉由不同的方式來破斥他,甚至也安立了應成它所不共的根跟境的內涵。所以以應成的角度而言,他會認爲根或者是境,它雖然是透由衆多的微塵積聚之後,所形成的個體,但是它能夠成爲根,或者是它能夠成爲境,最主要是透由我們的分別心去安立它的。在安立它的當下,它才有辦法成爲境以及成爲根,所以這跟自續派的論師所談論到的,在它的那個方位,透由無分的微塵,透由衆多的無分微塵積聚之後,能夠成爲根、能夠成爲境的論點,並不相同。

  以自宗的論師而言,可以分爲兩大類,有一類他們是承許有外境的,一類是承許沒有外境的。承許有外境跟沒有外境,最大的差別就是在于,比如以唯識宗而言,它談到了並沒有外境的論點。爲什麼它會談到沒有外境呢?他會認爲我們外在所顯現的這一切,都是透由過去習氣顯現出來的,就是過去的習氣在成熟之後,會顯現出所謂的境界。這些境界就如同是你作夢當中所夢到的夢境一般,所以他們是藉由這種方式來闡釋,外境是不存在的。另一派的人,他們承許有外境就是認爲,我們所看到的這一切,並不是光光藉由習氣而顯現出來的,它會顯現是因爲透由衆多的微塵慢慢的積聚,慢慢的累積之後,這個個體才會形成,所以他們是以這種方式來安立有無外境。無外境的人他們會認爲,所看到的這一切,能夠感受到的這一切,是透由習氣的累積、習氣的成熟之後所呈現出來,它就猶如同是夢境。承許有外境的這些人,他們是認爲一切的境,就是能夠感受到、能夠看得到的這些境界,都是透由微塵不斷的組合之後,而形成的個體,所以他們在這個之上而安立了外境。之前我們有談到所謂的五根,比如以我自己的五根而言,我自己的五根,雖然不是我自身以外的境界,但是對于其它的衆生而言,當他看到我的五根,我的五根對于他,就是他自身以外的境界,所以外境也可以透由這種方式來作解釋。

  接下來第叁個問題,就是昨天在第439頁的第四行,最下面這個地方。《四百論釋論》有一句話,「又即諸根與諸微塵,若即若離皆不得成,故依彼假立爲識所依。」這當中的問題就是問到,「若即若離皆不得成」這幾個字是什麼意思?這邊就有談到,「又即諸根與諸微塵」這一句話就是談到,「根」以應成的角度而言,應成的角度會認爲,五根它的本質是透由衆多的微塵所組合的。「若即若離皆不得成」所以這邊第一句話就談到,「又即諸根與諸微塵」他就是要探討根以及微塵之間,這兩者到底是什麼關系?因爲根它的本質是透由微塵所組合的緣故,所以根跟微塵之間到底有什麼直接的關系呢?「若即若離皆不得成」這當中的「若即若離」你可以分成兩個意思,就是「若即不得成」,以及「若離不得成」這是有兩方面。所謂的「若即不得成」就是講到,五根它本身並不是微塵,也不是微塵所組合的個體;如果它是微塵,或者它是微塵所組合的個體的話,它是沒有辦法成立的,這是以中觀應成的角度來解釋這一句。「若離不得成」它本身雖然不是微塵,但是它離開了微塵之後,也沒有辦法安立五根,「若離」就是離開了微塵之後,也沒有辦法安立五根,但是它本身也不是微塵。所以它本身要是微塵的話,五根沒有辦法安立,要是遠離了微塵之後,五根也沒有辦法安立。五根跟微塵之間,最主要的關系是什麼呢?「故依彼假立爲識所依」以應成的角度而言,他會認爲五根它的本質是透由衆多的微塵所組合的個體,但是衆多的微塵所組合的這個個體,它要能夠成爲五根,是必須透由「心」去安立它的。就是它本身的境界,並沒有存在著五根的本質,而是必須在這個和合體之上,我們去安立「它是五根」,這個時候它才能夠成爲根識的所依處,這是以增上緣的角度,而談到了五根。以所緣緣,就是講到了外境,比如以瓶子而言,瓶子爲什麼會形成出來?相同的「若即若離皆不得成」,瓶子它本身也不是瓶子的支分,也不是瓶子的和合體,「若離」離開了瓶子的支分,以及離開了瓶子的和合體之後,我們也沒有辦法安立瓶子。那瓶子應該是怎麼安立的呢?所謂的瓶子就是在衆多的支分所聚合的個體之上,透由心的力量,你會去安立瓶子的名言,瓶子它才成立出來,它才有辦法去安立的。所以以應成的角度而言,不管是內根,或者是外境,這一切都是透由微塵積聚之後所成的個體,在這個個體之上,透由心的力量,再安立名言上去,境它才會存在。

  接下來這個問題是問到,在第436頁的第二行中間,清辨論師如何破唯識之遍計執相無自性性?請再詳釋。在這個之前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唯識、自續以及應成,這叁宗是如何的來安立依他起、遍計執以及圓成實。以應成的角度,在之前《毗缽舍那》這個部分,有很清楚的把應成所承許的叁法解釋清楚。接下來在這一段,它最主要就是談到了唯識以及自續派。以唯識的角度而言,他在安立依他起、遍計執以及圓成實的同時,必須要先了解到,何謂依他起?實際上依他起,從字面上的意思,就是依著其它的因緣所生起的這一類法,這一類的有爲法,我們稱之爲依他起。遍計執它可以分爲兩大類,第一類是「有」的遍計執,就是它是「存在」的遍計執,第二類是「不存在」的遍計執。何謂存在的遍計執?比如色法它是依他起的,色法是「诠釋色法聲音的境界」的這一點,我們稱之爲是存在的遍計執。比如我們透由聲音能夠來诠釋色法的內涵,實際上它在诠釋色法的當下,色法就是诠釋聲音的境界,所以色法是诠釋色法聲音的境界的這一點,是存在的遍計執。不存在的遍計執,就是色法它是诠釋色法境界的這一點,它要是自性成立的話,它就是不存在的遍計執。因爲我們之前有談到,色法它是诠色聲的境的這一點是遍計執,因此以唯識宗的角度而言,他會認爲遍計執是沒有自相的。如果你安立色法是诠色聲境的這一點,它是有自相的話,雖然它是遍計執,但是它是不存在的。所以遍計執可以分爲存在,以及不存在的這兩大類的遍計執,存在的話,就是我們之前談到的,色法是诠色聲的境,這一點是存在的;色法是诠色聲的境,它要是自相成立的話,是不存在的,所以遍計執可以分這兩大類。圓成實就是講到空性這一類的法,實際上依他起以及遍計執以外的法,都是包含在圓成實當中,就是講到了二谛的勝義谛。因此以唯識宗的角度而言,他在承許依他起、遍計執以及圓成實的時候,他認爲依他起以及圓成實是有自相的,而遍計執是沒有自相的,這是以唯識的角度來闡釋的。

  以自續派的角度而言,他們也安立依他起、遍計執以及圓成實。他們在安立依他起的時候,也認爲一切必須透由因緣所生的有爲法,都是稱之爲依他起,這一點是相同的;並且他們也承許依他起是有自相、有自性。在遍計執安立會有些不同,唯識的角度他會認爲遍計執是沒有自相、沒有自性的,但是以自續的角度而言,他會認爲遍計執是有自相、有自性。他所謂的沒自相、沒有自性,是藉由勝義來作區分的,它是沒有勝義的自相,沒有勝義的自性。圓成實是有自相、而且有自性,這一點是跟唯識是相同的。所謂的有自相,或者是有自性,這是以字面上的意思來解釋,唯識他是承許依他起以及圓成實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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