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根所生的六識,它並不是正量。所以你說生滅要是存在的話,它是否能夠透由正量來證成?如果可以的話,勝義的正量沒有辦法證成,因爲勝義的正量,它所看見的是沒有生滅的。不僅僅勝義的正量沒有辦法證成,世俗的心識也是沒有辦法證成,因爲世俗的這些心識,並不是真正的正量,這一點在《叁摩地王經》當中有談到非常清楚,所以他宗就是透由這部經的內涵,來诠釋他所要表達的部分。
之前我們談到的就是,在《叁摩地王經》裏,有非常清楚的講到,眼識等六識並不是正量的這一點。這一點不僅僅在《叁摩地王經》有講述到,在《入中論》也有談到,入中論雲:「世間皆非量。」也就是世間裏所有一切的世俗心皆非正理,它們都不是正量。所以字面上《叁摩地王經》所要诠釋的內涵,跟《入中論》所要闡釋的是相同的。也就是世間當中,緣著世俗境的這些心,它都不是正量。若雖無量成而許是有,既非自許亦非正理,故亦不成。若無正量來作證成,但是承許爲有的話,實際上你也不會承許這一點。你在作承許的當下,既然是「有」的話,必須透由正理來作證成的。所以如果沒有正量來證成,但還是承許爲「有」的話,實際上這一點你自己也不會承許,而且它也是不合道理的,「故亦不成」。又若許生,非勝義許須世俗許,此亦非理。不僅僅如此,如果你承許「生」的當下,「生」它既不是勝義有;它既不是勝義有時,那你必須承許它爲世俗有,但是要是你承許生滅等法爲世俗有的話,實際上也是不合道理。在《入中論》就有談到,入中論雲:「于實性時由何理,破自他生不應理,即由彼理于名言,非理汝生由何成?」這個偈頌當中談到的就是,此說由于勝義破生正理,于名言中亦能破故。比如在破勝義的當下,《入中論》有透由各式各樣的正理來作證成。破除勝義的這些正理,它在破除勝義的當下,也能夠破除名言,所以也能夠破除世俗有的這一點。因此你在安立生滅等法爲世俗有的這一點,實際上是跟《入中論》有相違的。這個部分只是說,他宗在闡釋他的觀點時,透由經論的內涵來加以闡釋。接下來在後面的部分,宗大師會一方面把這些經論的內容引攝出來,一方面會作詳細的解釋,所以在這個地方,對于經論的內涵,就不再多作解釋。
接下來,又若不許從自他等四句而生,則于勝義觀察四句破除生時應不能破,以除彼等有余生故。在《入中論》也有談到,藉由破除自他等四句,來證成勝義空的內涵,也就是藉由破除自他等四句,來破除勝義有。自他等四句分別就是:由自生、由他生、由自他二因而生,以及由無因而生。《入中論》就是藉由破除了「四生」來破除「勝義」的,實際上字面上是有這樣談述到,但是它所要包含的內涵,是必須加上勝義來作簡別。但是他宗在引用這個論點時,是以字面上的意思來作講述,所以變成生滅等法,它既不是自生,也不是他生,也不是自他二因而生,也不是無因而生。所以這當中「又若不許從自他等四句而生,則于勝義觀察四句,破除生時應不能破,以破彼等有余生故」,如果你所安立的這個「生」,它是不包含在這四者當中的話,那你怎麼能夠藉由破除這四者,來破除「生」它是勝義有的這一點呢?應該是不能夠破除才對,因爲「生」它不包含在這四者當中啊!這是第一個問難。如果生滅等法,它不包含在自生、他生、自他二因而生、無因而生的這四點當中的話,你是沒有辦法藉由破除這四因而生,來破除勝義的這一點。
若從四句隨一而生,如果你承許「生」,它是這四者當中的隨便一者的話,不許余叁應從他生,此不應理。你應該會承許,它是爲他因而生,而不會承許它是自因、或者是自他二因、或者是無因而生。如果你承許它是由他因而生,實際上也是不合理的。爲什麼?今天在《入中論》裏又有談到,入中論雲:「世間亦無從他生。」世間的萬事萬法,沒有一種法則是透由「他因」而産生的。所以你在安立生滅的當下,要是生滅它是這四種其中之一的話,它是必須由他而生,但是在《入中論》裏面,世間的萬事萬法由他而生的這一點,已經破除了。如果生滅它不包含在這四者當中,你怎麼能夠藉由破除這四者,來破除生之上的勝義呢?這也是不行的,所以生滅你沒有辦法安立。故破生時不應更加勝義簡別,其實在破生的當下,是不用加勝義來作簡別的。因爲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在字面上所謂的破生,是要破除勝義之生,並不是破除一般生滅的這個生。所要破除的這個生,是要破除勝義之生,所以是應該要加「勝義」來作簡別才對。但是實際上他宗就有講到,「故破生時不應更加勝義簡別」是不應該,也就是不需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的。明顯句論破加勝義簡別語故。在《明顯句論》當中,就是在破生的當下,它有破除了加上勝義來作簡別的這一點。
此有一類雖于名言亦不許生等,實際上在闡釋中觀正見時,闡釋者可以分爲兩類:有一類「雖于名言亦不許生」,在名言上是不承許有生滅等法。余者則于名言許有,有一類的人,他們是承許在名言之上,是有生滅等法,然彼一切皆作如是暢亮宣說。但不管在名言上它是承許有生滅,或者是不承許有生滅,這兩派的人在闡釋中觀正見時,都會做以下的宣說。由諸正理于諸法上破除自性,是此論師所宗無可疑賴,比如透由種種的正理來破除諸法之上有自性的這一點,是龍樹菩薩所談到最主要的內涵。實際上這一點是無可置疑的,以雙于二谛破自性故。因爲龍樹菩薩在诠釋無自性的當下,不管是勝義谛,或者是世俗谛,它都透由種種不同的正理,來破除二谛之上有自性,而成立了無自性,所以這一點是龍樹菩薩所要闡論的中觀正見當中,最主要的內涵。如是無自性複有何故,這個時候西藏前弘期的這些論師就談到說,要是無自性的話,那怎麼能夠安立它是「有」的呢?如是無自性複有何故,故于所破冠加勝義簡別語者,唯是中觀自續師軌。因此在破生滅的當下,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的這一點,是中觀自續派的這些論師才需要做的。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因爲龍樹菩薩他是承許無自性的,所以諸法應該是不存在的。所以在破除生滅之上,是不需要再加上勝義來作簡別的。所以在破生的同時,要加上勝義作簡別的,是中觀自續派的這些論師。以上就是以很簡單的方式,講到了他宗所提出的論點。
酉二、顯其非理(分二)411
戍一、顯彼破壞中觀不共勝法(分叁)
亥一、明中觀勝法
亥二、彼如何破壞
亥叁、諸中觀師如何答彼
戍二、顯所設難皆非能破
亥一、明中觀勝法
接下來看到第411頁的最後一行。第二「顯其非理」分二:一「顯彼破壞中觀不共勝法」,二「顯所設難皆非能破」。第一個科判「顯彼破壞中觀不共勝法」當中,最主要就是談到了,之前他宗所提出來的論點,會破壞中觀應成的不共宗義。這個科判又分叁:一「明中觀勝法」,既然之前他宗所提出的論點,會破壞中觀應成派的不共宗義的話,那首先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中觀應成派它不共的特別在哪個地方,所以第一「明中觀勝法」,二「彼如何破壞」。了解了中觀應成的不共特別之後,他宗所提出的論點,是如何來破壞?在第二個科判就會講到。接下來第叁個科判「諸中觀師如何答彼」,這個時候,中觀應成派的這些論師,他是如何來回答他宗所提出的問難,這是第叁個科判的內容。
首先看到第一個科判「明中觀勝法」。今初,如六十正理論雲:《六十正理論》是龍樹菩薩所造的中觀理聚六論當中的一本論典。接下來的這個偈頌,是在說法時,時常會引用到的一個偈頌,「此善願衆生,集修福智糧,獲得從福智,所出二殊勝。」由大乘行,令所化機于果位時獲二勝事,謂勝法身及勝色身。這個偈頌最主的內容就是談到,透由修學大乘的佛法,能讓所化機,也就是一切的有情衆生們,在果位時能夠獲得佛陀的法身以及色身,這兩種果報身。此于道時,須如前說方便般若,未單分離積集無量福智資糧。如果想要在果位的同時,獲得佛陀的法色二身的話,在果位之前必須要修學「道」的內涵。而修學「道」的方式就如同之前所談到的,方便以及智慧這兩者要相互的配合,而積集廣大的福德以及智慧資糧。此複觀待至心定解世俗因果,從如此因生如此果,勝利過患信因果系,即于盡所有性獲得定解,這就是講到了根位的這個部分。在果位時如果想要獲得佛陀的法身以及色身,在道位的時候必須要修學方便以及智慧兩種道次第。應該如何來修學方便以及智慧這兩種道次第呢?在根的時候,必須要先對于世俗谛以及勝義谛生起定解。所以這當中就談到「此複觀待至心定解世俗因果」,修道之前,也就是在根位時,必須要藉由了解因果的內涵,比如從如此因、生如此果,今天種下的這個因,將來會感得什麼樣的果報?或者是勝利、過患,某種的行爲會造下什麼樣的後果,我造下了這種行爲,會有什麼樣勝利?會有什麼樣的過患?這個時候我們必須要了解。「信因果系」而對因果生起強大的信心,「即于盡所有性獲得定解」所謂的「盡所有性」就是世俗谛,在根位的時候必須要修學世俗谛,就應該藉由這種方式來修學,所以必須對于世俗谛的因果關系,生起強大的定解。及由至心定解諸法皆無自性如微塵許,即于如所有性獲得定解。
之前是談到對于世俗谛應該要生起定解,接下來也要透由了解諸法它的本質是無自性的道理,就連最細微的微塵也不例外,並且對于「如所有性」也就是勝義谛,生起定解。若無此二,則于雙具方便智慧二分之道,不能至心而修學故。如果在根位的時候,沒有辦法在世俗谛以及勝義谛,這二谛之上獲得定解的話,則沒有辦法完整的修學方便以及智慧之道。如是果位能得二身之因,有賴根本決擇正見,道無錯誤。在果位時,能獲得法色二身最主要的因緣,是有賴于在根位的時候,我們必須要能夠清楚、無誤的決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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