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以及「我所執」等一切的執著,這個就是所謂的真實義。
悟入真實者,如果你想要趣入真實義,應該透由什麼樣的方式來趣入呢?接下來就引了《入中論》的一個偈頌,慧見無余煩惱過,皆從薩迦耶見生,通達我爲此緣境,故瑜伽師當滅我。《入中論》講到中觀的時候,有一個部分會講到「斷我」的特色。所以講到斷我的部分時,就是引了《入中論》的這個偈頌。所以這個偈頌,第一句「慧見無余煩惱過」,透由智慧能夠了解到,一切的煩惱以及過患,「皆從薩迦耶見生」這一切的煩惱過患,皆是從薩迦耶見而産生的。「通達我爲此緣境」既然一切的煩惱以及過患,是從薩迦耶見而産生,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什麼樣的執著稱之爲薩迦耶見?透由什麼樣的方式,才有辦法斷除薩迦耶見?因此「通達我爲此緣境」,我們必須要了解到,薩迦耶見它所緣的這個「我」是名言的「我」。薩迦耶見它所緣的「我」,這個是我們平常就能夠感受到的「我」,這個「我」它是存在的,是一個名言的「我」。「故瑜伽師當滅我」雖然它所緣的這個「我」,是名言的「我」,它是存在的一個「我」,但是我們在執著「我」的當下,會在內心生起一種「我」是真實的感受,但是真實的那個「我」是不存在的。因此薩迦耶見它所緣的這個「我」是存在的,但是在「我」之上所生起的那個真實的感受是不存在的。因此「通達我爲此緣境」當中的這個「我」,是名言的「我」,這個「我」是存在的。「故瑜伽師當滅我」雖然這個名言的「我」是存在的,但是我們的內心當中,在執著這個名言「我」的當下,會有一種真實的感受生起,因此我們所執著的是執著著真實的「我」,但是這個真實的「我」是不存在的緣故。因此「故瑜伽師當滅我」所以對一位瑜伽師而言,他必須要斷除這個真實的「我」,才有辦法斷除薩迦耶見。此等應從入中論求。」對于這部分的內容,《入中論》當中有闡釋得相當清楚。之前我們有談到,月稱菩薩他有造一本論,叫做《明顯句論》。過去印度的大成就者們,他們都有談到,天空當中最顯耀的,不外乎是太陽以及月亮,而在地上最顯耀的兩部經論,就是月稱菩薩所造的顯教的《明顯句論》,以及密教的《明顯義論》,這兩本論著是地上最顯耀、而且最重要的兩部論著。
之前在《入中論》所談到的這個偈頌相當的重要,平常應該多去思惟這個偈頌的內涵,甚至將這個偈頌背起來,對于你們會有絕對性的幫助。接下來看到407頁的第一行下面這個地方,又雲:「修觀行者,若于真實起悟入欲,修觀的行者,就是修《毗缽舍那》的瑜伽行者。如果這一位瑜伽行者,他想要趣入真實義,而欲無余永斷煩惱及諸過失,應如是觀何者爲此生死之本。如果他想要趣入真實義,或者是想要斷除煩惱及其所生的諸多過失的話,剛開始必須要先了解,何者爲生死的根本?彼若如是正觀察已,則見生死以薩迦耶見而爲其本。觀察之後會發現到,其實生死輪回以及煩惱等等的諸多過失,是以薩迦耶見爲根本而産生的。又見我是薩迦耶見所緣境界,既然諸多的過失,是藉由薩迦耶見而産生的話,那薩迦耶見它的所緣爲何?它所執取的境界爲何?在這個當下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因此剛開始的時候,必須要了解到,名言的「我」是薩迦耶見的所緣境,薩迦耶見的所緣境的這個「我」是存在的,因此在破的當下,並不是要破除所緣境之上的「我」。如果破除了所緣境之上的「我」,那「我」就沒有辦法安立了,如果「我」沒有辦法安立,則業以及煩惱也沒辦法安立,因此所要破的「我」,並不是所緣境上的這個「我」。
又見我是薩迦耶見所緣境界,由我不可得故,則能斷除薩迦耶見。因此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名言的「我」是薩迦耶見的所緣境,「由我不可得故」薩迦耶見所執著的這個「我」,是沒有辦法證得的。所以薩迦耶見所緣的「我」,跟他所執著的「我」,這兩者之間並不相同。爲什麼人的內心會生起薩迦耶見?就是因爲對著外境,就是對著某一種境界,或者是緣著我們自己本身的當下,會生起一種真實的感受。我們所要破的,就是破除這種真實的「我」,這種真實的「我」,以專有名辭來說,就是所謂的「所破我」。所以我們要破的是「所破的我」,而不是「名言的我」。「由我不可得故,則能斷除薩迦耶見」,如果你能夠斷除「所破我」,而了解無我的內涵的話,就能夠藉此而斷除薩迦耶見。由斷彼故,永斷煩惱及諸過失。透由斷除了薩迦耶見,就能夠永遠的斷除煩惱以及諸多的過失。故于最初唯應于我谛審觀察,因此剛開始的時候,我們必須要仔細的觀察,「我」的真實內涵爲何?我、名言我、所破的我、真實的我,這之間有什麼樣的差別?我們必須要先認識。何爲我執所緣之境?何等名我?」我執它所執著的「我」,跟一般名言的「我」之間,有什麼樣的差別,我們必須要先能夠了解。如果這兩者之間,沒有辦法做出分別,也就是「所破的我」跟「名言的我」之間,沒有辦法做出分別的話,那在破除其中一者的當下,就會將「我」也斷除掉。因此文殊菩薩在對宗大師作教誡時,特別有強調說:「名言是相當珍貴的」。所以我們必須要能夠在名言之上安立萬事萬法,並且了解萬事萬法並不是如此真實的內涵。
今天宗大師在诠釋《毗缽舍那》,也就是講述空性內涵時,引了許多經文以及論文的內容。因此我們在閱讀《毗缽舍那》的當下,必須要先了解到,宗大師他引用了什麼樣的經文內容?他是如何的來作解釋的?我們必須要先把它分辨出來。如果能夠將所引的論文、經文,以及宗大師所做的解釋分辨出來,在閱讀的過程會有助于我們閱讀的。
接下來看到的是第六行,「又于無量各別之法,佛說無量破除自性之理」,藏文版並沒有講到是「佛」所說的,他只有說,又于無量各別之法,說無量破除自性之理,剛剛仁波切在講釋的時候,他是有講釋到,所謂的「于無量各別之法,說無量破除自性之理者」是龍樹菩薩在《中論》有這樣談到。《中論》總共有二十七品,在二十七品當中,比如以第一品而言,它所探討的內容,就是在「生、滅」之上,而探討有無自性。第二品就是在「來、去」之上,而探討有無自性。因此「又于無量各別之法」,就是有各式各樣不同的法門,在這個地方,龍樹菩薩在《中論》當中說了無量破除自性的道理。然修觀行者悟入之時,應略決擇修習我及我所悉無自性。雖然在《中論》裏面,對于不同的法門,在闡釋它之上的無自性時,透由不同的正理來證成,甚至透由不同的正因來破除所破的當下,對于修學《毗缽舍那》的行者,也就是瑜伽師而言,當他要趣入時,應該以簡略的方式,將諸法無自性的內涵,總攝在「我」以及「我所」之上的無自性而作觀修。因爲在萬事萬法之上,都會有個別的無自性的內涵,如果沒有辦法將它總攝的話,剛開始我們不知道該從何下手。所以我們應該將諸法的無自性的內涵,總攝在我以及我所之上的無自性來作觀修。此是中論第十八品之義,爲什麼要將諸法之上的無自性,總攝在我以及我所之上的無自性來作觀修呢?這是龍樹菩薩在《中論》的第十八品裏面有特別的講述到。
龍樹菩薩所造的《中論》裏,總共有二十七品,除了第十八品以外的二十六品,都有分別的宣說諸法之上無自性的內涵。在第十八品裏面就是將其余二十六品當中所诠釋的內容,融會在我以及我所之上的無自性來作講述。因此此是《中論》第十八品之義,月稱論師依佛護論師所說而建立。月稱論師他本身在闡釋中觀正見時,就是依著佛護論師所說的觀點,而提出了這樣的看法。入中論說補特伽羅無我,亦即廣釋第十八品之義。月稱菩薩他在造《入中論》的當下,有講到補特伽羅無我的觀念。在講述補特伽羅無我時,也有特別的解釋到,龍樹菩薩所造的《中論》,第十八品裏面所闡釋的內涵。
接下來他宗就提出了兩個問難,這邊就有講到,若謂此中,豈非宣說悟入大乘真實之法,故唯滅盡我、我所執,非是所得真實性義,這是第一個問難。第二個問難就是講到,又唯決擇我及我所悉無自性,亦未決擇諸法無我,故名悟入真實之道不應正理,這是第二個問難。第一個問難就是講到,「若謂此中,豈非宣說悟入大乘真實之法」,在這個地方,他就問了自宗,你不是要宣說進入大乘的真實義的善巧方便嗎?「故唯滅盡我、我所執,非是所得真實性義」,但是在解釋的當下,如果說僅僅是要滅除我以及我所執,就能夠進入、就能夠獲得大乘的真實性義的話,這一點他不認同。因爲他覺得,像小乘的聲聞以及緣覺的阿羅漢,也能夠斷除我執以及我所執。因此在講大乘真實義的當下,僅僅講到,滅除了我執以及我所執,就能夠獲得所得真實性義的這一點,他方並不認同。因爲之前,在第406頁的倒數第四行當中有講到,「如是于我、我所無少自性,獲定見已,由修此義而得法身」,也就是能夠斷除我以及我所執的話,就能夠獲得佛陀的法身,也就是無住涅槃。但是實際上聲聞以及緣覺的阿羅漢,他也能夠斷除我以及我所執,但是他並沒有辦法獲得佛陀的法身,所以你闡釋的方式是錯誤的,這是第一個問難。
接下來第二個問難,「又唯決擇我及我所悉無自性」,之前在闡釋法無我的時候有特別的講到,我們必須將《中論》當中,除了第十八品之外的二十六品所诠釋的內容,總攝在第十八品裏面。第十八品當中,就是將諸法之上無自性的內涵,總攝在我以及我所之上的無自性,而宣說了法無我的內涵。但是實際上僅僅只有決擇我以及我所之上的無自性的話,「亦未決擇諸法無我」並沒有辦法真正的闡釋到法無我的內涵,「故名悟入真實之道不應正理」,因此藉由這種方式,來宣說法無我的話,這種宣說的方式是錯誤的,因此你所提出的觀點是不合理的,「故名悟入真實之道不應正理」,這當中有提出兩個問難。
接下來,答曰:無過。這個時候自宗就做了回答,對于第一個問難,自宗的回答就是講到,于一切種永滅我、我所執略有二種:之前我們談述到的,要斷除我執以及我所執的方式,大略上來說有兩種:第一種,一若以煩惱更不生理而永斷者,雖于小乘亦容共有,如果這邊所謂的斷除我執以及我所執的方式,是斷除了煩惱而不讓煩惱再一次的産生的話,雖然是住于小乘道的行者,他也有辦法達到這種境界。如果以這個角度來作解釋的話,你所提出的觀點,我是認同的,這個時候自宗就做了回答。然由永斷內外諸法戲論之相,皆無可得,即是法身。但是我在闡述斷除我執以及我所執之後,能夠獲得佛陀的法身的這一點,並不是僅僅說讓煩惱能夠不再次的産生。如果不讓煩惱再次的産生的這一點,是永斷煩惱的話,這一點小乘的行者他是有辦法達到,而且我也認同。但是我在闡釋,斷除我執以及我所執之後,能夠獲得佛陀的佛身,它不僅僅要斷除我執以及我所執,而且要斷除這兩者所留下來的習氣。如果沒有辦法斷除這個習氣的話,「內外諸法戲論之相」就會在我們的內心産生。這當中所謂的「戲論之相」就是講到了,諸法之上谛實的影像。因此在斷除我執以及我所執時,我所要強調的內容,是希望能夠斷除我執以及我所執,以及這兩種執著所留下來的煩惱。所以這當中就會講到,「然由永斷內外諸法戲論之相,皆無可得」,我們必須要了知到,內外的諸法,它並沒有谛實的影像,甚至要斷除內心這種谛實的影像;如果斷除了谛實的影像,就能夠獲得佛陀的法身。所以在講述的當下,我是以第二種角度來作講釋的,跟你所提出來的問難,是沒有相違的。
接下來,又若通達我無自性,于彼支分諸蘊亦能滅除有自性執,譬如燒車則亦燒毀輪等支分。之前第二個問難有講到,在诠釋法無我的當下,要是你僅僅只決擇我以及我所之上的無自性的內涵的話,是沒有辦法藉此而清楚的闡釋法無我的內容。因爲我以及我所之上的無自性,僅僅是補特伽羅無我罷了,它並不是真正的法無我。所以你不能說我透由宣說我以及我所之上的無自性,來闡釋法無我的內容,因爲它根本就不是法無我啊!這時候問難它是這樣問的。所以答的時候就回答說,「又若通達無我自性,于彼支分諸蘊亦能滅除」,在通達我之上的無自性時,「諸蘊亦能滅除有自性執」我也可以了解到「諸蘊體」,也就是五蘊,它是沒有自性的。了解「我」之上的無自性時,諸蘊的自性執是沒有辦法在內心産生的。他就做了一個譬喻,譬喻到說「譬如燒車則亦燒毀輪等支分」,就比如一輛車它在被燒得精光的當下,你不會去懷疑,這輛車它的輪子到底有沒有被燒毀?如果你知道這輛車已經被燒毀的話,你就可以了解它的支分,比如它的輪子已經被燒毀了。所以要是能夠通達「我」之上的無自性,對于諸蘊之上的自性執,是沒有辦法産生的。
《毗缽舍那講記 第叁講》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