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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钵舍那讲记 第三讲▪P5

  ..续本文上一页」以及「我所执」等一切的执着,这个就是所谓的真实义。

  悟入真实者,如果你想要趣入真实义,应该透由什么样的方式来趣入呢?接下来就引了《入中论》的一个偈颂,慧见无余烦恼过,皆从萨迦耶见生,通达我为此缘境,故瑜伽师当灭我。《入中论》讲到中观的时候,有一个部分会讲到「断我」的特色。所以讲到断我的部分时,就是引了《入中论》的这个偈颂。所以这个偈颂,第一句「慧见无余烦恼过」,透由智慧能够了解到,一切的烦恼以及过患,「皆从萨迦耶见生」这一切的烦恼过患,皆是从萨迦耶见而产生的。「通达我为此缘境」既然一切的烦恼以及过患,是从萨迦耶见而产生,我们必须要先了解到,什么样的执著称之为萨迦耶见?透由什么样的方式,才有办法断除萨迦耶见?因此「通达我为此缘境」,我们必须要了解到,萨迦耶见它所缘的这个「我」是名言的「我」。萨迦耶见它所缘的「我」,这个是我们平常就能够感受到的「我」,这个「我」它是存在的,是一个名言的「我」。「故瑜伽师当灭我」虽然它所缘的这个「我」,是名言的「我」,它是存在的一个「我」,但是我们在执着「我」的当下,会在内心生起一种「我」是真实的感受,但是真实的那个「我」是不存在的。因此萨迦耶见它所缘的这个「我」是存在的,但是在「我」之上所生起的那个真实的感受是不存在的。因此「通达我为此缘境」当中的这个「我」,是名言的「我」,这个「我」是存在的。「故瑜伽师当灭我」虽然这个名言的「我」是存在的,但是我们的内心当中,在执着这个名言「我」的当下,会有一种真实的感受生起,因此我们所执着的是执着着真实的「我」,但是这个真实的「我」是不存在的缘故。因此「故瑜伽师当灭我」所以对一位瑜伽师而言,他必须要断除这个真实的「我」,才有办法断除萨迦耶见。此等应从入中论求。」对于这部分的内容,《入中论》当中有阐释得相当清楚。之前我们有谈到,月称菩萨他有造一本论,叫做《明显句论》。过去印度的大成就者们,他们都有谈到,天空当中最显耀的,不外乎是太阳以及月亮,而在地上最显耀的两部经论,就是月称菩萨所造的显教的《明显句论》,以及密教的《明显义论》,这两本论著是地上最显耀、而且最重要的两部论著。

  之前在《入中论》所谈到的这个偈颂相当的重要,平常应该多去思惟这个偈颂的内涵,甚至将这个偈颂背起来,对于你们会有绝对性的帮助。接下来看到407页的第一行下面这个地方,又云:「修观行者,若于真实起悟入欲,修观的行者,就是修《毗钵舍那》的瑜伽行者。如果这一位瑜伽行者,他想要趣入真实义,而欲无余永断烦恼及诸过失,应如是观何者为此生死之本。如果他想要趣入真实义,或者是想要断除烦恼及其所生的诸多过失的话,刚开始必须要先了解,何者为生死的根本?彼若如是正观察已,则见生死以萨迦耶见而为其本。观察之后会发现到,其实生死轮回以及烦恼等等的诸多过失,是以萨迦耶见为根本而产生的。又见我是萨迦耶见所缘境界,既然诸多的过失,是藉由萨迦耶见而产生的话,那萨迦耶见它的所缘为何?它所执取的境界为何?在这个当下我们必须要先了解。因此刚开始的时候,必须要了解到,名言的「我」是萨迦耶见的所缘境,萨迦耶见的所缘境的这个「我」是存在的,因此在破的当下,并不是要破除所缘境之上的「我」。如果破除了所缘境之上的「我」,那「我」就没有办法安立了,如果「我」没有办法安立,则业以及烦恼也没办法安立,因此所要破的「我」,并不是所缘境上的这个「我」。

  又见我是萨迦耶见所缘境界,由我不可得故,则能断除萨迦耶见。因此我们必须要先了解到,名言的「我」是萨迦耶见的所缘境,「由我不可得故」萨迦耶见所执着的这个「我」,是没有办法证得的。所以萨迦耶见所缘的「我」,跟他所执着的「我」,这两者之间并不相同。为什么人的内心会生起萨迦耶见?就是因为对着外境,就是对着某一种境界,或者是缘着我们自己本身的当下,会生起一种真实的感受。我们所要破的,就是破除这种真实的「我」,这种真实的「我」,以专有名辞来说,就是所谓的「所破我」。所以我们要破的是「所破的我」,而不是「名言的我」。「由我不可得故,则能断除萨迦耶见」,如果你能够断除「所破我」,而了解无我的内涵的话,就能够藉此而断除萨迦耶见。由断彼故,永断烦恼及诸过失。透由断除了萨迦耶见,就能够永远的断除烦恼以及诸多的过失。故于最初唯应于我谛审观察,因此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必须要仔细的观察,「我」的真实内涵为何?我、名言我、所破的我、真实的我,这之间有什么样的差别?我们必须要先认识。何为我执所缘之境?何等名我?」我执它所执着的「我」,跟一般名言的「我」之间,有什么样的差别,我们必须要先能够了解。如果这两者之间,没有办法做出分别,也就是「所破的我」跟「名言的我」之间,没有办法做出分别的话,那在破除其中一者的当下,就会将「我」也断除掉。因此文殊菩萨在对宗大师作教诫时,特别有强调说:「名言是相当珍贵的」。所以我们必须要能够在名言之上安立万事万法,并且了解万事万法并不是如此真实的内涵。

  今天宗大师在诠释《毗钵舍那》,也就是讲述空性内涵时,引了许多经文以及论文的内容。因此我们在阅读《毗钵舍那》的当下,必须要先了解到,宗大师他引用了什么样的经文内容?他是如何的来作解释的?我们必须要先把它分辨出来。如果能够将所引的论文、经文,以及宗大师所做的解释分辨出来,在阅读的过程会有助于我们阅读的。

  接下来看到的是第六行,「又于无量各别之法,佛说无量破除自性之理」,藏文版并没有讲到是「佛」所说的,他只有说,又于无量各别之法,说无量破除自性之理,刚刚仁波切在讲释的时候,他是有讲释到,所谓的「于无量各别之法,说无量破除自性之理者」是龙树菩萨在《中论》有这样谈到。《中论》总共有二十七品,在二十七品当中,比如以第一品而言,它所探讨的内容,就是在「生、灭」之上,而探讨有无自性。第二品就是在「来、去」之上,而探讨有无自性。因此「又于无量各别之法」,就是有各式各样不同的法门,在这个地方,龙树菩萨在《中论》当中说了无量破除自性的道理。然修观行者悟入之时,应略决择修习我及我所悉无自性。虽然在《中论》里面,对于不同的法门,在阐释它之上的无自性时,透由不同的正理来证成,甚至透由不同的正因来破除所破的当下,对于修学《毗钵舍那》的行者,也就是瑜伽师而言,当他要趣入时,应该以简略的方式,将诸法无自性的内涵,总摄在「我」以及「我所」之上的无自性而作观修。因为在万事万法之上,都会有个别的无自性的内涵,如果没有办法将它总摄的话,刚开始我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所以我们应该将诸法的无自性的内涵,总摄在我以及我所之上的无自性来作观修。此是中论第十八品之义,为什么要将诸法之上的无自性,总摄在我以及我所之上的无自性来作观修呢?这是龙树菩萨在《中论》的第十八品里面有特别的讲述到。

  龙树菩萨所造的《中论》里,总共有二十七品,除了第十八品以外的二十六品,都有分别的宣说诸法之上无自性的内涵。在第十八品里面就是将其余二十六品当中所诠释的内容,融会在我以及我所之上的无自性来作讲述。因此此是《中论》第十八品之义,月称论师依佛护论师所说而建立。月称论师他本身在阐释中观正见时,就是依着佛护论师所说的观点,而提出了这样的看法。入中论说补特伽罗无我,亦即广释第十八品之义。月称菩萨他在造《入中论》的当下,有讲到补特伽罗无我的观念。在讲述补特伽罗无我时,也有特别的解释到,龙树菩萨所造的《中论》,第十八品里面所阐释的内涵。

  接下来他宗就提出了两个问难,这边就有讲到,若谓此中,岂非宣说悟入大乘真实之法,故唯灭尽我、我所执,非是所得真实性义,这是第一个问难。第二个问难就是讲到,又唯决择我及我所悉无自性,亦未决择诸法无我,故名悟入真实之道不应正理,这是第二个问难。第一个问难就是讲到,「若谓此中,岂非宣说悟入大乘真实之法」,在这个地方,他就问了自宗,你不是要宣说进入大乘的真实义的善巧方便吗?「故唯灭尽我、我所执,非是所得真实性义」,但是在解释的当下,如果说仅仅是要灭除我以及我所执,就能够进入、就能够获得大乘的真实性义的话,这一点他不认同。因为他觉得,像小乘的声闻以及缘觉的阿罗汉,也能够断除我执以及我所执。因此在讲大乘真实义的当下,仅仅讲到,灭除了我执以及我所执,就能够获得所得真实性义的这一点,他方并不认同。因为之前,在第406页的倒数第四行当中有讲到,「如是于我、我所无少自性,获定见已,由修此义而得法身」,也就是能够断除我以及我所执的话,就能够获得佛陀的法身,也就是无住涅槃。但是实际上声闻以及缘觉的阿罗汉,他也能够断除我以及我所执,但是他并没有办法获得佛陀的法身,所以你阐释的方式是错误的,这是第一个问难。

  接下来第二个问难,「又唯决择我及我所悉无自性」,之前在阐释法无我的时候有特别的讲到,我们必须将《中论》当中,除了第十八品之外的二十六品所诠释的内容,总摄在第十八品里面。第十八品当中,就是将诸法之上无自性的内涵,总摄在我以及我所之上的无自性,而宣说了法无我的内涵。但是实际上仅仅只有决择我以及我所之上的无自性的话,「亦未决择诸法无我」并没有办法真正的阐释到法无我的内涵,「故名悟入真实之道不应正理」,因此藉由这种方式,来宣说法无我的话,这种宣说的方式是错误的,因此你所提出的观点是不合理的,「故名悟入真实之道不应正理」,这当中有提出两个问难。

  接下来,答曰:无过。这个时候自宗就做了回答,对于第一个问难,自宗的回答就是讲到,于一切种永灭我、我所执略有二种:之前我们谈述到的,要断除我执以及我所执的方式,大略上来说有两种:第一种,一若以烦恼更不生理而永断者,虽于小乘亦容共有,如果这边所谓的断除我执以及我所执的方式,是断除了烦恼而不让烦恼再一次的产生的话,虽然是住于小乘道的行者,他也有办法达到这种境界。如果以这个角度来作解释的话,你所提出的观点,我是认同的,这个时候自宗就做了回答。然由永断内外诸法戏论之相,皆无可得,即是法身。但是我在阐述断除我执以及我所执之后,能够获得佛陀的法身的这一点,并不是仅仅说让烦恼能够不再次的产生。如果不让烦恼再次的产生的这一点,是永断烦恼的话,这一点小乘的行者他是有办法达到,而且我也认同。但是我在阐释,断除我执以及我所执之后,能够获得佛陀的佛身,它不仅仅要断除我执以及我所执,而且要断除这两者所留下来的习气。如果没有办法断除这个习气的话,「内外诸法戏论之相」就会在我们的内心产生。这当中所谓的「戏论之相」就是讲到了,诸法之上谛实的影像。因此在断除我执以及我所执时,我所要强调的内容,是希望能够断除我执以及我所执,以及这两种执着所留下来的烦恼。所以这当中就会讲到,「然由永断内外诸法戏论之相,皆无可得」,我们必须要了知到,内外的诸法,它并没有谛实的影像,甚至要断除内心这种谛实的影像;如果断除了谛实的影像,就能够获得佛陀的法身。所以在讲述的当下,我是以第二种角度来作讲释的,跟你所提出来的问难,是没有相违的。

  接下来,又若通达我无自性,于彼支分诸蕴亦能灭除有自性执,譬如烧车则亦烧毁轮等支分。之前第二个问难有讲到,在诠释法无我的当下,要是你仅仅只决择我以及我所之上的无自性的内涵的话,是没有办法藉此而清楚的阐释法无我的内容。因为我以及我所之上的无自性,仅仅是补特伽罗无我罢了,它并不是真正的法无我。所以你不能说我透由宣说我以及我所之上的无自性,来阐释法无我的内容,因为它根本就不是法无我啊!这时候问难它是这样问的。所以答的时候就回答说,「又若通达无我自性,于彼支分诸蕴亦能灭除」,在通达我之上的无自性时,「诸蕴亦能灭除有自性执」我也可以了解到「诸蕴体」,也就是五蕴,它是没有自性的。了解「我」之上的无自性时,诸蕴的自性执是没有办法在内心产生的。他就做了一个譬喻,譬喻到说「譬如烧车则亦烧毁轮等支分」,就比如一辆车它在被烧得精光的当下,你不会去怀疑,这辆车它的轮子到底有没有被烧毁?如果你知道这辆车已经被烧毁的话,你就可以了解它的支分,比如它的轮子已经被烧毁了。所以要是能够通达「我」之上的无自性,对于诸蕴之上的自性执,是没有办法产生的。

  

  

《毗钵舍那讲记 第三讲》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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