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不得解決,因此有數論二元論的思想出現。從此以後,“依彼”數論“少分差別”不同的意“義”,在印度思想界中,所有“諸外道類”,便分“成”了很“多”的“派”別。如勝論外道,計我有德,是作者等。雖說彼此思想稍有出入,大體不出二兀論與二元論。而主常住、自在、離蘊我的,可以皆同此破。所以只要擊破數論外道的神我,其余一切類似這個我執的,皆可不攻而自破了。
子二 破執
醜一 破我不生執
如石女兒不生故 彼所計我皆非有 此亦非是我執依 不許世俗中有此
由于彼彼諸論中 外道所計我差別 自許不生因盡破 故彼差別皆非有
如上所說,神我是永恒而不變易的,現在不妨先來問彼:你所說的神我,是生法還是不生法?假定說是生法,那就不應說它是常;假定承認是常,自然是不生法。好了,“如石女兒不生故”,不生的石女兒,不論在世俗勝義中,都是沒有的,你神我亦是不生的,當然如石女兒是沒有的了,所以說“彼所計我皆非有”。現據頌文,立因明量如下:
彼所計我皆非有——宗
以不生故——因
如石女兒--喻
數論聽了這話,當然不肯立即承認神我非有,所以即刻轉救說:我所立的神我,不能說沒有,因爲這是衆生我執之所依的,假使真的沒有神我,衆生依于什麼而起我執
現在告訴他說:“此”神我“亦非是”一般衆生的“我執”所“依”。衆生具有我執二這是事實,但他是依如幻如化的五蘊假相而起的妄執,並非足以你所說的神我爲所依的。如幻如化的假我,在勝義谛中雖不許有,在世俗谛中是承認其存在的。可是你所說的神我,不但勝義谛中,沒有其存在的痕迹,即在世俗谛中,亦是根本不可得的,所以說“不許世俗中有此”神我。因凡世俗中承認其有的,一定有其如幻如化的德相可得,如大家眼前明白所見的講桌,假相宛然存在,這才可以認爲世俗有。你的神我,不是現實有的東西,怎麼可以說爲世俗有
神我之有,尚且是個問題,如何能爲衆生我執所依?所以你雖挽救,仍然挽救不了神我非有。
“由于彼彼”外道所著的“諸論”典“中”,各個“外道所計”的“我差別”,如所計的受者我、非受者我、作者我、非作者我,以及其他種種不同的我執,因爲大同小異的關系,所以不需逐一破斥,只用“自許不生因”的這個理由,就可“盡破”種種差別我執了。不生因爲什麼有這樣大的功用?因外道所執種種我,都認爲是常住的,常住的必然是不生的,不生而說是有,當然就成問題。如我是有的,你所計的我不是我所計的我,我所計的我不是他所計的我,這樣方可說有我的差別,我若不生,如龜毛兔角,根本不可得,那還有什麼差別可說
所以頌說“故彼差別皆非有”。這樣,從他們所執的中心下手破,使他們無法逃避所犯的過失,問題白易解決,否則,反而愈破頭緒愈亂。
醜二 破離蘊無我
是故離蘊無異我 離蘊無我可取故 不許爲世我執依 不了亦起我見故
有生傍生經多劫 彼亦未見常不生 然猶見彼有我執 故離五蘊全無我
從現實世間方面來看,要說明我之所以爲我,必須以五蘊來說明我的存在,如離開五蘊,要說明我相,事實是做不到的。中觀論講記觀法品說:“不以五陰爲我相,那我就不是物質的,也不是精神的,非見聞覺知的,那所說的離蘊我,究竟是什麼呢”
“是故”當知:“離”了五“蘊”之相,是“無”有“異”體之“我”的。爲什麼
因“離”五“蘊”之外,“無”有“我”這東西“可取故” 。不但如此,同時我亦“不許”汝所說的神我,“爲世”間一切衆生的“我執”所“依”。爲什麼
因世間的衆生,特別是現實的人類,根本就“不了”知有個什麼具有種種條件的神我,但他們同樣的“亦”生“起我見”,執著有個實有自我,可見你所說的神我,不是現實世間人們的我執所依。
神我論者又這樣救說:現在不知有神我的人們,是現在的事,但他過去曾經習知有神我的,所以現在雖然不知,仍然依于神我而起我執。因而進一步的破道:這是休想像中以爲如此,事實並不如此,要知有我執的,不是人類一份衆生所獨有的,而是六道一切衆生所共有的,如“有生”于“傍生”的衆生,“經”過“多劫”長時間的沈淪,“彼”等在這長時間中,從來“亦未”曾“見”過像你所說的“常”住的“不生”的神我,“然”而“猶見彼”諸傍生“有我執”。怎麼知道?因現見畜類,皆貪生而怕死。如在我人身上吸血的一只蚊蟲,當你要去拍死它時,它就警覺的立刻飛去,以避生命的傷亡,證知它是有我執的,其他一切有精神活動的生命,只要危及到它們的生命生存,它們總是盡最大的努力,爲生存而掙紮的,證知它們是有我執的。假定如你所說的,現在有我執的,是由過去曾經習知有神我的,則經多劫沈淪的傍生,不說過去未曾習知,就是曾經習知過的,可說早就已經忘失,但爲什麼皆執有我?當知所有執我衆生,都是依于如幻的五蘊而起執的,是“故”若“離五蘊全無”有“我”執的。
衆生所共有的我執,是俱生我執,外道所建立的神我,是分別我執;分別我執雖說亦是由俱生我執而來的,但這要在知識程度高的人中,才會有這思想産生。我們所謂印度外道,都是具有高度知識和豐富思想的學者,所以他們從分別推論中,巧立種種不同我說。本于緣起正觀,破了外道神我,只是破除他們邪思惟所有的分別我執,而深藏在他們內心與生俱來的俱生我執,並還沒有破掉。分別我執破了,生死並未解決,因這不是生死根本,只不過是思想上的錯亂。爲一切衆生所普遍具有的我執,是生死根本,唯有破除這個我執,生死才得解脫。從料正思想錯誤方面來說,古今中外所有一切邪惡思想,我們都應本于緣起正觀以破除,從生死解脫方面來說,我們更要破除衆生無始來的俱生我執。
癸二 遮即蘊我
子一 敘計
由離諸蘊無我故 我見所緣唯是蘊 有計我見依五蘊 有者唯計依一心
上面遮離蘊我,主要是針對外道思想而破的;現在遮即蘊我,則以佛教內部學派思想,爲所破的對象。佛教是無我的宗教,大聖佛陀出現于印度,在印度思想流中,特別在反吠陀的學流中,所以如月胡秋空,而使繁星失照,即在其宣示“緣起無我”,而以“緣起無我”利劍,橫掃一切。因此,爲佛弟子,不論修學大乘小乘,都應本于無我宣說一切。事實,凡佛弟子,都接受如來無我教說的,因爲這是佛法的特色而有異于外道的。唯識學采源說:“小乘學者,雖或有有我論的傾向,但敢明白提出有我論的,占有部派佛教重要一席的,那要推上座部的犢子系”。所以佛法雖是無我論的,但在佛弟子的弘傳中,從他們的思想所流露出來的,有意無意間的,走上有我論的學派也不少。殊不知一有了我的思想存在,就與佛法的根本精神不相契合。聖龍樹爲了顯揚佛法無我的真面日,特本性空緣起的無我正見,勘破一切有我的執見。但要破斥他人的執見,先要了解他人的思想所在,所謂知己知彼,才能得到勝利。是以在這頌中,先來敘述叁派不同的妄計,然後再針對他的所執,而子以痛切的一擊。
佛教學派所以執著有我,也不是無因的,因爲佛在經中,曾說五蘊即我,或說一心是我。如雜含第四五經說:“若諸婆羅門、沙門見有我者,皆于此五受陰見有我”。成唯識論引與此類似的契經說:“苾必刍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等,所有我見,一切皆緣五取蘊起”。這是以心識爲我的教說,亦即是說,唯有精神心識,才是輪回的主體。小乘學派本此教說,紛紛提出不同的有我主張。“由離諸蘊無我”可取“故”,所以就在蘊上執著有我,是爲即蘊我。這是總說,以下叁句,是敘叁派不同的主張:
“我見所緣唯是蘊”,這是犢子系的本末五派所主張。犢子系是公開提出有我說的學派,他所說的我,究竟是怎樣,到下遮不可說我時,有詳細的說明,現在暫且不談。于此我們所要知道的,就是犢子所計的不可說我,是在五蘊不息的演變中,發現到它內在的統一,而就在這統一性,建立非即蘊非離蘊的真我。而這雙非的不可說我,在見色聞聲等的個別蘊上,都可體驗覺察到它是有的。
“有計我見依五蘊”,這是說一切有系的學者所主張的。頌文的大意是:衆生的我見,是依五蘊而生起的,五蘊爲衆生的我見所依,假定沒有五蘊,我見失其所依,亦即無從執我。關于有部所有的我執,現引婆沙的一段話來說明。婆沙卷九說:“我有二種:一者法我,二者補特伽羅我。善說法者,唯說實有法我,有性實有,如實見故,不名惡見”。有部的意思:每一個衆生的生命自體,都是由五蘊和合組織成的,而組織生命的五蘊,是實有法,這是大家所如實見到的,誰也不能否認它的非有。一個真正善說法要的人,應當毫無顧慮的,宣說有個實有法我,不要以爲說有我,就是惡見,說這樣的實有法我,是不名爲惡見的。因爲五蘊是實有法,而這實有法的當體,就是真實有的實法我。如有不了解前前後後的刹那生滅,而在身心相續中妄執有個恒常存在的自我,有部認爲這是認識的錯誤,是顛倒的執見,是生死的根本,是所謂補特伽羅我,亦即諸法無我所無的我。性空學采源說:“依法自體,說有“法我”,是不錯的;執有補特伽羅我,才是愚癡錯誤,是薩迦耶見。有部所說的這種“法我”,不是平常說的“我”,而是諸法的體性”。
有部所以依法自體說有法我,原來他是叁世實有論者,法體恒有論者。從法體恒有說,他們有句名言,叫做“法法各住自性”,過去過去如是安住,現在現在如是安住,未來未來亦複如是安住。所以有叁世差別的安立,這完全是從用上安立的。如作用的已生已滅是過去,作用的已生未滅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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