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有因緣和合無有實性;畢竟空叁世清淨。有如是等差別”。所以說了畢竟空,複說此本性空。由于以上所說的種種因緣,證知諸法的自性,是絕對不可得的,所以說爲本性空,如真了解到這本性空,是就再也不會執著諸法有實自性了。
癸十叁 一切法空
十八界六觸 彼所生六受 若有色無色 有爲無爲法 如是一切法 由彼性離空
這是解釋一切法空。一切足總括之詞,即所有諸法,無不包括在這裏面。如是所有一切諸法,沒有一法是不空的,所以叫做一切法空。假定有一法不空的話,一切法空的這個名詞,就不得成立。所謂一切法,不用說,是很多的,當然不能一一予以說明,因而佛特歸納起來,分爲幾大類告訴我們。佛法的分類法,亦有多種不同的,而最原始的分類法,是蘊處界的叁科。現在就從可以包括蘊處的十八界說起。因自阿合以及性空大乘經,都是從十八界開始而說到一切法的。謂由內六處與外六處相接生起六識,根境識叁者的“十八界”和合,于是就有“六觸”隨之生起。如經說:“眼識所生觸,耳識所生觸,乃至意識所生觸”。簡言之,根境識叁者的和合,引起各種不同的感觸,是爲六觸。所謂“叁和生觸”,正是指此。觸在心理活動中,是占有其重要性的,因爲所有認識,都是從識觸來的。由觸而起內心的反應,就有五受的差別,受是由觸來的,所以說“彼所生六受”。觸有六觸,從觸而生的受,也就有六受。依六受而有六想,依六想而有六思,依六思而有六愛等。這都是從六根門頭而來的種種分別。如雜阿含經說:“二因緣生識。何等爲二?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眼、色因緣生眼識……此叁法和合觸;觸巳受;受已思;思已想”。這在阿含經中,稱爲六六法門。
從六根門而來的內在心理活動,以及因此而與外在接觸的諸法,不論是“有色”物質性的東西,“無色”精神性的東西,或者是因緣合生的“有爲”法,不從緣生的“無爲”法,“如是一切法”,無不是空的。爲什麼說諸法空
“由彼”諸法的自“性”遠“離”不可得,所以說它是“空”。
有人間道:一切法假定真的皆空,爲什麼還說一切法的種種名字
既說一切法的種種名字,就不應說一切法是空。答曰:諸法的名字,都足假施設的,並不代表法的實有,衆生不知假名性空,而于空法中,無明顛倒的,妄取諸法的相狀,以爲是實有的,所以就生種種的煩惱,造種種的罪業,以致在生死中,受種種身,領納諸苦。因此我們可說:衆生所受的痛苦,都是從執著實有名字而來,聖者運用他們的智慧,分別一切法的本末,了知它們無不是空無自性的,但是爲了度化衆生,乃針對衆生的所執著處,不得不方便的假名說有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的一切法,你如認爲真實,這不是說者的錯誤,而是你的無明顛倒妄想分別的過失。所以不能因爲見有諸法名字,就以爲諸法不空。
又有說道:諸法應該是有的,不可說爲皆空,爲什麼
因凡夫與聖者的認識,根本就有所不同,如幾夫所認識的是虛妄法,而聖者所認識的則是實法,即以聖者所有的實在聖智,舍棄凡夫所有的虛妄之法,這才是合乎道理的,決不可能說是依虛妄而舍虛妄。不錯,這個說法很對,但要知道:說聖智是真實,是爲對破凡夫所知虛妄法的,假定沒有凡夫法,所謂聖者法亦即不可得了。如因病而始需要用藥,設若沒有病的話,試問要藥做什麼
所以經說:“離凡夫法更無聖法,幾夫法實性即是聖法”。同時要知道的:說聖法爲真實,是因聖者在諸法上,既不取著其相,亦不執爲實有的原故。說凡夫法爲虛妄,是因凡夫在諸法上,不但取著其相,亦複執爲實有的原故。再者,在凡夫位上,分別執著,這是凡夫法,那是聖者法,終日在虛妄分別中討生活,因而反不能夠見到諸法的真相;到聖者果位,再也沒有這種種分別,但爲斷除衆生分別的大病,有時亦說這是虛妄,那是真實。“如說佛語非虛、非實、非縛、非解、不一、不異,是故無所分別清淨如虛空”。
更有難曰:我們認爲諸法不是真實皆空的,假定真的一切皆空,則佛在叁藏教典中,爲什麼多說苦空無常無我法
不錯,佛在聲聞法中,確實多是這樣說的,但佛這樣說的原因,是有其用意在的,即諸衆生多在常樂我淨方面執爲真實,而實際這些都是不可得的。如我原是一切煩惱的根本,可是衆生不知,先在五蘊生命體上,執著有個實在自我,然後又在外界諸法上,執著有個實在我所,因而爲我我所所縛,生起貪嗔等的煩惱,由貪等煩惱的因緣,造業而流轉在生死苦海中。“如佛說無作者,則破一切法中我;若說眼無所從來,滅亦無所去,則說眼無常,若無常即是苦,苦即是非我我所,我我所無故,于一切法中心無所著故,則不生結使,不生結使,何用說空?以是故,叁藏中多說無常苦空無我,不多說一切法空”。這樣,我們豈可因小乘法中多說無常苦空無我,就以爲一切法不空嗎?不可以的。
癸十四 自相空
子一 總標自相
變礙等無性 是爲自相空
這是解釋自相空。此空,可說緊接一切法空來的,因爲有人聽了了切法空後,不以一切法空爲然,他們的理由是:諸法各有它的自相,如地是堅相,水是濕相,火是熱相,風是動相,心爲識相,慧爲知相,如是一切法,各自住其相,怎麼可以說它是空子現在同答這個說:一切法所以是空,就因爲其相不可得,所謂“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沒有一法之相,是固定而不變的。如水本是濕相,亦即所謂液體的,但因冷度的增加,液體可以變爲固體,假使熱度再增加,固體又可變爲氣體。智度論說:“相不定故,不應是相。如酥、蜜、膠、蠟等,皆是地相,與火合故,自舍其相,轉成濕相。金、銀、銅、鐵與火合故,亦自舍其相,變爲水相。如水得寒成冰,轉爲地相。如人醉睡,得無心定,凍水中魚,皆無心識,舍其心相無所覺知。如慧爲知相,入諸法實相,則無所覺知,自舍知相。是故諸法無有定相。複次,若謂諸法定相,是亦不然。所以者何?如未來法相不應來至現在,若至現在則舍未來相,若不舍未來相入現在者,未來則是現在,爲無未來果報。若現在入過去則舍現在相,若不舍現在相入過去,過去則是現在。如是等過,則知諸法無有定相”。正因爲諸法是沒有決定相的,所以說爲自相空。
諸法各有自相,因而所有自相,從凡夫法的自相,乃至佛果位上的諸功德法的自相,無不是空的,所以此中所說的自相,也就很多。現在先總標諸法自相:“變礙等無性”。變礙是色蘊的自相,等是等于下面說的受、想、行、識的自相,乃至佛果位十八不共法,一切智的自相,如是一切自相,都無其實在自性,所以說:“是爲自相空”。
子二 五蘊及處界等
色相謂變礙 受是領納性 想謂能取像 行即能造作 各別了知境
是爲識自相 蘊自性謂苦 界性如毒蛇 佛說十二處 是衆苦生門
所有緣起法 以和合爲相
從此以下別釋自相空,于中先明蘊處界等自相空。“色相謂變礙”,是說的色蘊自相。大小乘法相都說:“色以變礙爲義”,所以變礙就顯示了色法的特性、狀態、定義。佛法說的色,就是現代說的物質。變是在時間方面說的,即所有物質性的東西,受時間的限製,隨時間的遷流,作著不斷變化,終有毀壞的一天,所以說名爲變。礙是在空間方面說的,即所有物質性的東西,不論粗如眼所見的,細如眼所不見的,都各有其體積,有體積即占有空間,比方講臺是有體積的,把它放在這兒,這兒的空間就爲其占領,其他有體積的東西,要想放在同一空間,就爲其所障礙,而不能夠容受,設若硬要放在一處,彼此就將發生沖擊。一切色法都不出時空的毀壞與障礙,所以說爲變礙。
“受是領納性”,是說的受蘊自相。如人送東西給我們,我們把它接受下來,或者將之領納過來,是即爲受,有情的觸對外境,對外境生起反應,而有一種情緒的生起,不論頤不願意,都得有所領受。而所領受的是苦是樂,那也很難子以決定的界說。因爲這種反應,純是從主觀心識所泛起的,隨各主觀的認識不同,則其所感受的自然有別。如所領受的同是月光,有的因此生起“對月當歌”的情緒,有的因此撩起“低頭思故鄉”的情緒。又如吃煙暍酒,本是消耗精神及金錢,甚至鬧出不愉快的事,可說是最不好的習慣,有人卻以爲是一樂事,而且樂此不疲。所以情緒的好壞,完全是主觀的。
“想謂能取像”,是說的想蘊自相。如照相機攝取外境,外境是怎樣的,能如它怎樣攝取下來。吾人的心識,認識客觀外境時,“心即攝取境相而現爲心象;由此表象作用,構成概念,進而安立種種名言”。萬有諸法,我們各各說出它是什麼名字,這完全是想心所的作用,因爲由于想心所的構想,然後才能木其所構想的,安立某法的特有名字。如沒有取像的想心所,諸法即將無有名言安立,而我們亦即無法開口了。所以這在心理活動中,亦是一個重要的心理。
“行即能造作”,是說的行蘊自相。造作,是行的自相,亦行的定義。大乘以思心所爲行蘊的自體,實即吾人的意志作用。“對境而引生內心,經心思的審慮,決斷,出以動身、發語的行爲”。吾人內心不與外界發生接觸便罷,一接觸了,對于境界,自然有所取舍,接著就是采取行動,自己認爲需要的,就想方設法的取來,自己認爲不需要的,就又設法子以排拒,于是在這之間,就造成了種種業。這是行蘊亦即思心所的主要特能。
“各別了知境,足爲識自相”,是說的識蘊。通常說:“識以了別爲義”,亦即是此。識有六識,它們各各以了別自己的境界爲主。如眼識能了別色塵境界,耳識能了別聲塵境界,乃至意識能了別法塵境界。由于前五識所了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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