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勝義」的簡別語是毫無意義的。
因此,我們不會以「是否于所破境加上簡別」來區分「自續中觀」和「應成中觀」,它們的分別乃是在名言之中是否破除「自體有」或「自性有」。所以,應成派認爲在破除內法和外法的「自體」或「自性」時,是不必重新加上「勝義」、「真實」、「谛實」等簡別語,因爲若有自體或自性便已經成立「勝義」等一類的意思。自續派認爲若不加上「勝義」等諸如此類的簡別語,便不能把它們破除,所以便加上「勝義」、「真實」、「谛實」。但是,兩派中觀均不認同不加「勝義」或「自性」等類的簡別語而能破除生、滅、系縛、解脫等(于世俗名言是存在的)事情。
那麼,「勝義無」(藏:don dam par med pa。即是于勝義之中不存在)是什麼意思呢
「義」(梵:artha。藏:don)是指某種所知事。「勝」(梵:parama。藏:dam pa)是指「第一」。「勝義」(梵:paramartha。藏:don dam)就是兩者同屬一事。「勝」亦可指「無分別智」,這種「勝」(亦即無分別智)的「義」(亦即所知事)便是「勝義」,因爲它是這種「智」的「義」或「境」。還有,與現證「勝義」的「無分別智」相順的「慧」亦稱爲「勝義」,(清辨論師的《中觀心論》)有:
地等大種均非勝義。
《分別熾然論》對它的解釋是:
由于「勝義」是「所知事」,所以稱爲「義」,它是「所觀事」及「所識事」的同義詞。「勝」是「第一」的別名。「勝義」便是由「第一」和「義」兩詞合成,由于「空, 性」是「義」亦是「第一」,所以稱爲「勝義」。
「勝義」又可指「第一」的「義」(梵:paramasyaartha。藏:dam pa”i don),因爲「空性」是「第一」亦即「無分別智」的「義」,所以稱爲「勝義」。
還有,「勝義」亦指「與勝義相順」,因爲與現證勝義相順的「慧」是具有這種「勝義」,所以稱爲「與勝義相順」。
所以,當他們說某些事物是「勝義無」或「勝義非有」時,
便是上述叁種意義之中的最後一種。因爲同論(《分別熾然論》)又說:
(诘難:)「勝義」是超離一切心識,而破除諸法自性卻屬于文字範疇,這樣,豈不是無可破除嗎
(回答:)「勝義」是有兩種:第一種是不依分別活動運作,它是出世間、無漏、沒有種種戲論。第二種是依與福慧二資糧相順的分別活動運作,它又名爲「世間智」,而且具有種種戲論。我們在這裏是取後者作爲立「宗」(勝義無)的簡別,所以沒有過失。
這就是指如理觀察其實的聞、思慧及它們之上的慧,而非僅指聖者的「後得智」。《中觀光明論》亦說:
所謂「勝義無生」的意思是指:由聽聞、思維、修習真實所成的慧,皆是不顛倒的有境心,所以它們被稱爲「勝義」,因爲它們是這些慧的「勝義」。雖然它們是有現前或非現前的分別,但是它們的思維勢力能令其了知一切諸法悉皆無生。所以,「勝義無生」的意思是指證知真實是不會成立諸法是「生」。這種說法與前論(《分別熾然論》)的說法頗爲一致。《中觀莊嚴論釋難》(梵:Madhyamakalamkarapanjika。蓮華戒論師造)亦說:
法無自性的,性質是什麼
寂護論師對于這個問題的答複是:「于真實之中」。所謂「真實」是指某些由事勢比量而證知的真實性。這就如同觀察真實性時說諸法是空,而解釋「于真實之中」及「于勝義之中」等等。
又「真實」等術語亦可單指「真實智」,因爲這是它的所緣境。真實智的力量能令我們獲得宣說諸法無自性的了解。
在《般若燈》及《分別熾然》兩論常會對「無自性」加上「真實」等簡別語。《般若燈論》在解釋(《中論》)第十五品時更說:
假如諸法沒有自性,它們又怎會是諸法
假如它們是諸法,便不是沒有自性。所以你的說話是有毀謗自宗的過失。
這是質疑清辨論師立宗所說的「諸法無自性」是犯了自語相違的過失。(自語相違,梵:svavacana-viruddha。是因明叁十叁種過失之中的「宗九過」之一。即是在因明辨論時,立宗者或立論者所在的「宗」或「命題」的前陳與後陳互相矛盾乖違之過失。例如:「我母是石女」。由于「宗」的所依者便是「法」及「有法」。「有法」是體,「法」是其義,「義」須依「體」,兩者相順不違。但「我母」的意思是指有子,但石女卻表示無兒。「體」-我母與「義」-石女,相違不順,自語前後矛盾,故屬過失。)請辨論師在同論作出以下的答複:
我們不承認諸法于勝義之中有自性,然後又立宗而說諸法無自性。所以我們沒有毀謗自己的宗義。由于這並非「因不成」(因明用語,即是理由不能成立),所以沒有過失。
清辨論師認爲他並沒有因爲承認諸法于勝義之中無自性而否定諸法,所以他顯然認爲若說諸法于名言之中無自性便是毀謗。同論又說:
種種內法于勝義之中皆無自性,因爲它們是被造作的。又由于這種「被造作」的特殊說法是指諸法是觀待所依,如同幻師所變的幻人一樣。
(據妙音笑論師所說,「被造作」或「所作性」是指諸法皆是依仗因緣。見《廣論》英譯。)
所以,請辨論師在遮破自性時必定會加上「勝義」的簡別語。
所謂「勝義無」的意思是指以如理觀察的理智觀察某種事物的本性時,這種理智是不會成立它的存在,這是各大論師一致認同的。所以,即使清辨論師在論中安立世俗時亦這樣說:「不從事與觀見真實相符順的觀察」。他在破除自性時常說:「以正理觀察便不存在」。所以這些說法與上述各大論師所說相同。
然而,這些論師對于有自性的事物是否一定經得起觀察本性的正理考察,並沒有一致的看法。正如前文所說,佛護、月稱二師認爲有自性的事物,就必定經得起觀察真實的正理考察,所以亦必定是勝義成立。
二、以應成規還是以自續規作爲能破:
應以應成規還是以自續規來在遮破「所破境」是分爲兩部分:(一)應成和自續的意義。(二)應依哪一派的教規在心相續中引生正見。
申一應成和自續的意義:
佛護論師的疏釋並未明確建立應成派,把「應成」(梵:Prasangika。藏:thal ”gyur pa)和「自續」(梵:Svatantrika。藏:rang rgyud pa)作出區分。但是,他在解釋《中論》開首所說的:「諸法非自生,非從他生、既非共生、亦非無引因生。在任何情況皆不會有“生”」時,是舉出其它宗派的過失來破除四種「生」。清辨論師認爲佛護論師的論點無力成立自宗或駁斥他宗,所以便遮破佛護論師的論點。月稱論師詳盡解釋佛護論師的宗是沒有犯上這種過失,又說明中觀師應以「應成」而非「自續」的論理來作爲引導別人生起中觀見的方法。所以月稱論師以遮破自續的論據來顯示應成的宗。
安立「應成」和「自續」的分別又分兩部分:(一)遮破他宗。(二)安立自宗。
酉一遮破他宗:
「遮破他宗」分二:(一)陳述他宗的觀點。(二)遮破這些主張。
戌一陳述他宗的觀點:
界定「應成」和「自續」的道理是這麼多,試問有誰人能盡言
所以此處只是略說一二:
(第一種錯見:)先說勝喜論師(梵:Jayananda。舊作慶喜)所持的觀點。在他的《入中論疏》(梵:Madhyamakavataratika)說:
(問:)若認爲「應成」的論理是「因」,那這種「因」是由正量成立(舊作「量成」) 的嗎
假如是由正量成立,對于(自他)雙方亦應成立,這樣你們又怎能說它是「他方」所承認。假如不是由正量成立,「他方」便不會承認不成立的事情,這樣你們又怎能說寫它是「他方」所承認
(能立,梵:sadhana。藏:sgrub byed kyi。是指因、喻二支。而「宗支」是「所立」梵:siddha。藏:bsgrub bya。因爲,在因明對論中「因支」與「喻支」是用于證成「宗支」能否成立,所以稱爲「能立」。相對而言「宗支」是有待證明的主張命題,故「所立」。)
(答: )也許有人會這樣回答:「凡是由正量成立的事情于雙方皆能成立」,但這明顯是我不知道的事情。當一方安立某些事情爲「能主」時,即使對于安立的一方來說是由正量成立,但他又怎能確定另一方也是認爲由正量成立呢
畢竟,他人的心思特征並不是「現量」和「比量」的「境」。而且,你們又如何能確定自己才是由正量成立呢
由于你們長久以來也被錯謬操控,所以你們也有可能是欺诳的。因此,我是基于立敵雙方認同的量而承認諸法的本牲,所以我是就他們的主張來破除他們的「宗」。
(現量,梵:pratyaksa。藏:mngon sum。或作現前知、現識。此量,梵anumana。藏:rjes dpag。又作推比知。)
勝喜論師的意思是說,立論者並不知道論敵的因(理由)是否由量成立。因爲兩種「量」(現量、比量)均不能讓立論者了解論敵的想法。還有,即使你們也不能確定自己是由正量成立,因爲就算你們肯定自己是由正量成立,但仍然有可能是欺诳的。既然沒有正量成立的因,所以便要基于雙方承認爲「量」的事情而進行辯論。因此,雖然任何一方均非正量成立,但是可因應立論者所承認的事情來破除他們。同論又說:
按照「自續因」的一方來說,令某種事情成爲自續的「能立因」便是能成立「因」與「所立」的「周遍」的「量」,然而,這種「周遍」並未成立。能成立「周遍」的「量」便是「現量」或「比量」,以下便要逐一說明。
「現量」不能成立「周遍」,透過可現見的事情及不可現見的事…
《新譯·菩提道次第廣論 下冊 學毗缽舍那法 依止毗缽舍那資糧》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