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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菩提道次第廣論 下冊 學毗缽舍那法 依止毗缽舍那資糧▪P58

  ..續本文上一頁情,你們才能得知于竈上的煙和火是有著必然的關系,于是便可以說此有即彼有,彼無即此無,但你們卻不能推斷一切有煙的地方便會有火。

  你們不能運用比量來成立周遍,因爲它同樣是局限于某些範圍之中。比量的範圍並不普遍,爲什麼呢

  以認識某種事情是無常的智爲例,這種智只會由與「所立」有關的「因」産生,並非在一切時間或地方也能産生。所以「周遍」只是依世間的認許而成立,並非由量成立。所以運用應成因來破除論敵的宗,又怎會不合理呢

  

  (周遍,藏: khyab pa。因明用語,亦即「同品定有、異品遍無」,意指在同類事情必定具有而不同類的事情決不會有的普遍關系。)

  所以,假如「量」確能成立「凡有煙即有火」又或「凡是被造作的事情便是無常」等「周遍」時,這樣才可以接受自續的論理,但是它們並非由量成立。假如以「量」成立「周遍」那麼亦必須要在一切時間和地方成立「凡有煙即有火」又或「凡是被造作的事情便是無常」的「周遍」。然而,由于「現量」和「比量」只會在竈和瓶子等特殊範圍之內才能成立「周遍」,所以這些「周遍」的範圍亦是有限。因此即使「周遍」亦只是由認許成立,而非由「量」成立。所以勝喜論師顯然是認爲運用以量成立的「叁相」爲因而作證成,便是自續派,假如只是完全使用他方認許的叁相而作證成,便是應成派。(叁相,梵: tri rupa。藏:tshulgsum。又作叁性。爲了能如實領悟所量未知的事物,其列舉的正因必須具備叁支:1宗法,梵:paksadharma。藏:phyogs chos。又作遍是宗法性。2 隨遍,梵:anvayavyapti。藏:rjes khyab。又作同品遍、同品定有性。3倒遍,梵:vyatirekavyapti。藏:ldog khyab。又作異品遍、異品遍無性。)

  (第二種錯見:)某些爲勝喜論師之徒的譯師說中觀師沒有自己的宗,他們只會遮破別人所宗的觀點。因爲這些「有法」(藏:chos can,指「宗」或命題的主詞)雙方並不一致認同,所以自續派的論理不能成立。正理觀察的結果只會令別人放棄他們的宗。除此以外,由于中觀師沒有自己的看法,所以在任何情況之下均不可使用自續因,只能使用應成的論理。事實上,能成立應成的論理即是究竟的自續因。所以只能允許使用能遮破論敵觀點的應成論理。由于應成是一種「因」及「周遍」僅爲雙方承認又或從雙方觀點衍生的歸謬論證,所以「因」和「周遍」並非由正量成立。應成便是基于這種歸謬論證來破除別人的主張或戲論,它的破法是有四種:

  (1)舉相違應成(舉出相違矛盾的應成論理)-

  例如,論敵若承認「生」是有意義及有窮盡,又假如他們認爲諸法是「自生」。「舉相違應成」便會這樣說:「假如諸法是由自己産生,也就是說已存在的事物是被造作,這樣“生”就應該是無意義及無窮盡,所以認爲它是有意義及有窮盡便不合道理。」如果他們認爲諸法是「自生」但卻認同這一點,這樣亦會不合道理。當論敵者了解其中的矛盾後,唯一結果便是放棄這種宗見。

  (2) 他許比量應成(舉出他人所認同的比量的應成論理)-

  意指以論敵所承認的有法及因等來破除論敵。例如,若你們承認「自生」的芽苗不是「自生」,因爲它自體有。雖然中觀師說它不是「自生」,但這只是破除他人認爲諸法是自生,而不是中觀師自己要成立「無自生」的觀點,所以中觀師沒有成立自己的宗見。

  (3) 能立同所立應成(舉出能立與所立相同的應成論理)-

  舉出論敵爲證成自己的「宗」而舉出的「因相」和「譬喻」跟所要證成的「宗」全無關系。

  (4) 因相相等應成(舉出理據相等的應成論理)-

  向論敵指出兩種難以分別的因是相等的,若承認這一種點便要承認另一點。

  (诘問:)那麼,你們是否相信這是遮破論敵所承認的觀點

  假如你們相信這是遮破論敵所承認的觀點,那你們便是建立自己的「宗」,這樣就應該有證成這種「宗」的「自續因」。假如你們不相信這是遮破論敵所承認的觀點,那你們遮除別人觀點的論據便沒有意義了。

  (勝喜論師的弟子回答:)在觀察勝義時,若你們承認「無自性」或「無生」等爲「所立」,那你們就必須承認自續宗及自續因。但由于我們不承認這種「所立」,所以沒有過失。假如只因爲相信某些事情便是有宗見,那麼人人對任何事情也會有宗見了。

  以上使是勝喜論師的弟子所說的立場。他們顯然認爲自己完全沒有立宗,只是遮破別人的宗。他們雖有信仰,但卻沒有宗見,沒有自己的宗見便是在觀察勝義時不成立「無自性」等宗見。看來他們是認爲在觀察勝義時,若承認「無自性」爲「所立」並成立「無自性」爲自己的「宗」者,便屬于「自續派」。若不承認這種「所立」而只是遮破他人者便是「應成派」。

  (第叁和錯見:)現今有一些自命應成中觀師之輩,聲稱自宗在才名言之中亦不承認任何于勝義或世俗事情。因爲若有這種「宗」,就必須承認有能證成的「因」和「喻」,這樣便屬于自續派。所以,應成派是完全沒有自己的「宗」。《回诤論》說:

  若我有少許的宗見,我便會有這種過失,但是我沒有宗見,所以絕不會有過失。假如根現量等能真的看見某些事情,才會有要成立或遮破的事情,但它們卻看不見,所以我不會被難倒的。

  《六十正理論》說:

  大雄(世尊)沒有宗見也沒有語言。他們尚且沒有自已的宗見,又怎會有和別人相反的宗見呢

  

  《四百論》說:

  不論你們怎樣長期努力,也不能駁倒那些沒有「有」、「無」、「亦有亦無」等宗見的人。

  上述各種教典均說明中觀師是沒有自己的宗見立場。《明顯句論》說:

  假如你是中觀師的話,就不應該使用自續的論理,因爲我們並不認同其它的「宗」。

  同論又說:

  應成破斥的意義是屬于論敵,而不是屬于自已,因爲我們沒有「宗」。

  《入中論》亦說:

  由觸及所破而進行遮破,還是由不觸及所破而進行遮破呢

  有宗見的人就一定會出現這種問題。我沒有宗見,所以便不會遇上這種問題。

  論意是說中觀師由于沒有宗見,所以不會犯上這些過失。因此,中觀師只是因應對方的觀點立宗。正如《入中論》所說:

  你們承認真實的依他起事,但我們即使在世俗之中亦不承認它們。由于「果」的緣故,我才會說這些不存在的事情是存在。我是順應世間的觀點而說「我」。

  《回诤論》說:

  由于沒有所遮破的事情,所以我完全沒有要破除的事情。所以,若你們說我要破除某些事情,這就是誹謗。

  按照他們的說法,就連遮破他宗的事情也沒有。

  (第四種錯見:)早期的西藏中觀智者效法月稱論師遮破各種宗見,他們聲稱:我們要徹底遮破這些認爲中觀師沒有自己的「宗」和能立的「量」。而自宗是要破除以能經得起正理觀察的自相建立的能量和所量及依其事勢的現、比二量(亦即事勢量。藏:dngos po” i stobs zhugs kyi tshadma),但卻承認在于名言之中不以正理觀察的世間公認能量和所量。雖然,自宗中觀師對論敵建立能成立的語言,以正因成立諸法無實有,即使這樣,我們仍不是自續師,因爲我們是依世間公認的「量」,不作觀察而安立無實有。

  

  戌二遮破這些主張:

  

  (遮破第一種見:)在勝喜論師的「入中論疏派」之中,「因」和「周遍」並非由「量」成立。但是,勝古論師認爲「因」不是以「量」成立的理由並不適當。因爲:(1)即使在那些認爲立敵雙方均須首先以「量」立「因」的派別之中,亦不能僅因爲立方未能確定敵方成立的「因」,便不承認某種事情是「因」。所以勝喜論師的理由對于敵方必須以「量」立「因」並無損害。(2)假如你們說由于自己不知道敵方的心意,所以便不知道敵方是否以「量」立「因」,那麼,你們也應該無法確定別人所承認的特殊觀點,這樣亦不可能以敵方所承認的事情來遮破他們。爲什麼呢

  因爲當敵方說:「這是我所承認的事情」時,雖然你們對他的說話是具有現知的確定,但是按照你們的說法,你們是不能確實了解他們話中所承認的事情,因爲你們不了解別人的心思。

  勝喜論師對于「周遍」不是以「量」成立所提出的理由亦不適當。因爲當你們于「竈」上成立「有煙即有火」時,「竈」便是你們認知「周遍」之處。由此而得知的僅是「有煙即有火」的「周遍」,而不是認取「有竈煙即有竈火」的「周遍」。所以,你們又怎能認取局限于特定時間地點的「周遍」呢

  否則,假如這種「周遍」是有特定的局限,便不能以「竈」來作爲確定這種「有限的周遍」的根據,而必須舉出其它確定「有限的周遍」的根據。譬如:若要在「聲」之上確定所要成立的「無常」性質,(這種無常性質)就必須適用于「聲」和「瓶」兩種事物,而不能單獨把「聲」的無常方式安立爲所立的性質。由這種道理即能證明「“比量”成立的“周遍”並不是“量”」的說法並不正確。

  又勝喜論師認爲「因」是不能以「量」成立,所以只能以立敵雙方承認的「周遍」成立。這種說法同樣不合理,爲什麼呢

  因爲如果你們僅把所承認的「宗」視爲它的因由,便不能遮破論敵,蓋敵方所承認的意義亦能成立它,所以立敵雙方均沒有任何能遮破它的「量」。

  (問:)若說承認的方式是有不同,一者能成立「因」或「周遍」,而另一者則不能成立,這樣區分又會怎樣呢

  

  (答:)假如你們僅由已承認的事實來證明這種區分是合理,你們的理據便是和你們要證成的事情相同,而沒有提出自己的「宗」。但是,假如你們基于這種主張是否有「量」支持來作出區分,那你們便已偏離自己這種沒有「量」的看法。

  (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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