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二障(有法),勝義中無生者,謂勝義中自、他、俱(自他)及無因隨一皆不生故,如虛空之蓮花。二障(有法),勝義中無生者,謂勝義中有亦不生,勝義中無亦不生,有無二俱亦不生,勝義中有無二俱非亦不生故,如虛空之蓮花。二障(有法),勝義中無者,是緣起故。如幻。(以上見《辨中邊論》及《七十空性論》)是故現證垢盡無谛實生究竟的智,是真皈依處究竟大菩提的定相,如是之智,是此處正說大菩提的定相。
癸二、許實有性不應道理
2、破以分別假名大菩提分二:一破實事師宗;二建立無自性師宗。
(1)破實事師宗分二:一以正理相違破;二以所許相違破。
一、以正理相違破分叁:
(一)結合:通達二障勝義中作生滅的智,彼不應爲大菩提,因爲二障在勝義中盡無生故,二障礙谛實空任持故,名結合。由所有法壞滅想,于盡以爲盡智,以法不生想,于彼不生以爲無生智,亦說爲盡無生智,菩提亦說爲盡無生智,于彼等唯盡無生應不合理,此處以頌說明。
(二)根本:
頌曰:無滅自性中,謂當以見道,盡何分別理,得何無生相,
若有余實法,而于所知上,說能盡諸障,吾以彼爲奇。
(叁)解釋:就詞義門釋,已生與未生如其次第,遠離盡與生障破相的滅,若是勝義中真如性,若是有自性,即是于法顛倒執著,汝說以見道力分別等的自性生者有何盡,未生之有法尚未生者有何生,因爲唯是少許亦無,是故應以我宗所許是其密意。
論義是說:所知(有法),名對治見的道,如實事師所許見所斷分別之理,先有雲何能盡,從當生未生,尚未生有何得,如是能得之盡應無有,已生與未生諸垢未成,是無滅的離戲論自性故。是故若許得盡無生智的智,于我們中觀宗所說,一切法無谛實性,必須唯應許可,因爲倒執諸法無谛實性者,即執爲有谛實性。汝事實師假立之垢盡及無生之理,唯是少許亦無有故。因成立者,如汝所說假名,由對治見道力所斷分別,所知障與煩惱障體性,先已谛實生,何物爲盡,先未生當生之垢有谛實者,以後未生之有法,如何生或如何得,因爲得盡尚未盡未生,得體無有故,已生之諸垢盡相已滅,未生當生之諸垢,遠離生的障礙相已滅,所以勝義中真如離戲論體性是有自性故。
二、以所許相違破分叁:一取根本義安立所釋;二明總結根本義;叁後當廣釋。
一取根本義安立所釋:中觀宗許諸法無谛實,若不爾者,若許色等一切法在真實中有谛實,那麼,佛說所知障與煩惱障一切分別,無余永斷最希奇之處應非有,因爲二障在真實中實有故,是此處頌文所說。名結合。若不爾者,若許一切法真實中有,那麼,世尊說煩惱和所知障一切分別永斷,是最希奇之處,頌已宣說。
二明總結根本義:除中觀宗外,諸事實師雖說所取能取及自證法,但許爲勝義中有,于大師佛說爲所知障盡,我以慈氏怙主所說算爲最奇可笑了。因爲相違所許故。是故唯識師許二障有谛實,大師佛說永斷障宗,依極尊慈氏怙主所說,算爲有最希奇之因由者,若許二障有谛實,必須說大師佛說障未永斷故。
叁後當廣釋分:一所許相違的因由;二所許相違法。
一所許相違的因由:廣說中觀師斷障修習次第圓滿,實事師不圓滿等。(文長不譯,見藏釋325-332)
(2)建立無自性師宗分叁:
一、結合;如是遣除許能取所取等勝義中有的宗後,其後由許解脫圓滿菩提,宣說一切法無谛實宗,此唯應許可。謂此處依頌文安住宗法,以教及正理決定的宗派(有法),有所爲者,謂許一切法無谛實宗法作爲堅定,是所爲故,名結合。如是遣除有的宗法後,由堅定無自性宗法,諸欲解脫者唯應許此,是說以頌文安住宗法。
癸叁、欲證究竟大菩提當許諸法皆空
二、根本:
頌曰:此中無所遣,亦無少可立,于正性正觀,正見而解脫。
叁、解釋:此中亦分叁:一遠離增益損減之中事(法);二不執增益損減之中道;叁由彼道所得的中道果。
(一)遠離增益損減之中事:是由自性清淨,此中二我若先有應新遣除;二無我若先無應新建立,少許亦無者,因爲二種我先已有不曾見,是二無我的自性故。謂“此中無所遣,亦無少可立”。何以故,耽著法不應解脫,是故于任何法,皆應遣除損減與增益的性,及不作可安立。
(二)不執增益損減之中道:現證真如之智(有法),是正觀者,謂是現證真理的見故,即是“于正性正觀”。是說色等緣起有爲世俗中有正之體性,此即應觀察無自性等之體。
(叁)由彼道所得的中道果:以殊勝方便智慧二者任持門,修真理(本性)(有法),有所爲者,謂當得佛位有所爲故,即是“正見而解脫”。如是由幻化的象,敗于其它幻化象,由滅除顛倒,若見真如當得解脫,是故名“此中無所遣”等。此爲《現觀莊嚴論》自論所說。
壬叁、見道頂加行之自性分二:癸一、正說;癸二、斷德自在。
(二)通釋分二:一法與如何修習之理趣;二取舍自在理趣。
癸一、正說
{一}法與如何修習之理趣分:經說與論釋二種。
1、經說:(458卷末):(不錄)
2、論釋分叁:
(1)結合:以論身建立頌不攝,隨後頌說,真正或一般說見道頂加行的體性,名結合如是隨後說真正見道。
(2)根本:釋彼經義謂
頌曰:施等一一中,彼等互攝入,一刹那忍攝,是此中見道。
(3)解釋分:一正說見道頂加行;二彼見道頂加行的作用二種。
一、正說見道頂加行:于施等六波羅蜜多,于各各施等體性,一一如前互攝,以一刹那攝苦法智忍,以叁輪清淨差別分生起叁十六種行相,彼即頂現觀,即是此中所見的道。
二、彼見道頂加行的作用:若彼已生,以欲色無色界分,有四種分別,各各有九,以斷所取分別,及能取分別一百零八[43],由彼等所攝斷能生分別習氣煩惱一百零八,當得緣起法性。
論義是說,于施等六種一一中者,謂施等六種彼等互相攝,似修般若慧任持的見道,以一刹那苦法智忍所攝(有法),是此處頂現觀的見道者,謂見所斷分別種子能正對治住種類,即是大乘谛現觀故。此中所說見道頂加行(有法),作用殊勝具足者,謂汝以修習力,俱能斷除見所斷能取所取之一百零八分別種子,彼由緣起力當得故。見所斷能取所取分別(有法)[44],于汝應分爲一百零八者,謂于汝以叁界之差別有一百零八種故。見所斷分別種子,能正對治住種類的大乘谛現觀者,是見道頂加行的定相。若分有見道忍智十六刹那,以後得住修習門分,見道頂加行的體性,于施等六一一中亦分施等六,即有叁十六種。
癸二、斷德自在
{二}取舍自在理趣:釋如何修習理趣道斷德自在分:經說與論釋二種。
1、經說:見道頂加行,住一一六度中,各攝取余五度,安住般若波羅蜜多,乃至攝靜慮處。八解脫及九次第定,廣分彼等,有獅子奮迅叁摩地,及觀察順逆緣起十二支等,如經廣說。
2、論釋分叁:
(1)結合:見道頂加行的體性,能數數修習,此處以頌文所說(有法),是有所爲者,謂于彼見道頂加行證德自在是所爲故,名結合。于彼自在故能再再修習。
(2)根本:釋彼經義
頌曰:次由入獅子,奮迅叁摩地,觀察諸緣起,隨順及回逆。
(3)解釋:就詞義門釋,即得所見的道。此中分:由根本定所攝的見道頂加行,于後得位的見道頂加行二種。
{1}由根本定所攝的見道頂加行,此即“次由入獅子,奮迅叁摩地”。是說已得見道瑜伽,于煩惱所知障無怖畏故,入獅子奮迅叁摩地。
{2}于後得位的見道頂加行分二:一、能觀順緣起;二、能觀逆緣起。
一、能觀順緣起:以後世緣起由無明緣行等,名爲順觀緣起。由生滅則老死滅,名爲回逆觀緣起。
此處分:論義及抉擇二種。
(一)論義是說:住見道頂加行的菩薩(有法),是斷德自在的作用具足者,謂根本定時入獅子奮迅叁摩地,後得位時觀順逆緣起是安住谛現觀的菩薩故。住見道解脫道的菩薩(有法),是入獅子奮迅叁摩地者,就正斷所知障遍計種子門分,是住見所斷二障無怖畏谛現觀的菩薩故。菩薩見道(有法),後得位時能觀順逆緣起者,謂是證悟四谛真理安住谛現觀的菩薩故。
廣釋十二緣起支
經雲:“善現,諸菩薩摩诃薩,如是觀察十二緣起,遠離二邊,是諸菩薩摩诃薩衆不共妙觀。善現,諸菩薩摩诃薩菩提樹下坐金剛座,如實觀察十二緣起,譬如虛空不可盡故,便能證得一切智智。善現,若諸菩薩摩诃薩以如虛空無盡行住,引發般若波羅蜜多,如實觀察十二緣起,不墮聲聞及獨覺地,疾證無上正等菩提”“善現,諸菩薩摩诃薩,應當如是觀察緣起,修行般若波羅蜜多。”(《般若經》卷四百五十八。)
斷德自在分二:一、釋緣起總建立;二、別釋雜染品緣起。
第一、釋緣起總建立分四:一、性相;二、差別;叁、甚深的因由;四、名義。
一、性相:觀待自分成就是緣起的定相。若是成實(真實存在的事物)悉是緣起,因爲若是成實悉由緣起故,如《中論》雲:“故非緣起法,少許亦非有,是故不空法,少許亦非有。”
二、差別:總之,于緣起若分有:觀待體性緣起,及名言安立緣起二種。初如依火生煙,及依種子生芽。二如觀待彼山安立此山,及觀待長安立短。又于緣起可分爲:有爲緣起及無爲緣起二種。若是成爲自己的因從叁種緣所生(不動)無作緣,堅定不移;無常緣;能力(勢力)緣或功用或性能緣;(或所緣緣、增上緣、等無間緣)觀待自分成就,是初有爲緣起的性相。此中若分:有外緣起和內緣起二種。若不由內身心相續所攝,觀待自分成就,是初外緣起的定相。譬如器世間。若由內身相續所攝,觀待自分成就,是第二內緣起的定相。如有情世間。此中若分有:雜染品緣起和清淨品緣起二種。若不從自因生,觀待自分成就,是第二清淨品的定相。譬如所知…
《現觀莊嚴論·選集要義釋(任傑 藏譯漢)》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