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蛇,爲蛇所傷也。色等法謂色聲香味觸法,本如幻化,增益之以爲實有。空花妄認爲實,是壞勝義谛也。
墮無,則執斷見,墮有,則執常見,此二爲惡趣之因,故應遠離也。
(2)、應學。
頌雲:
人生實難得,正法尤難遇,此身如聚沫,無常大鬼吞,
日夜衆苦逼,相續恒無盡,壞井毒蛇泉,智者善思之,
分別熱渴想,求水飲鹽海,由鹽轉增渴,由渴飲更多,
鹽海水可涸,此渴莫能已,求五欲自娛,癡人亦如是,
涅槃界清涼,無諸渴熱惱,尋求善知識,隨行般若教。
相續無盡,謂生死相續,應觀行苦。壞井毒蛇泉,喻世人貪世間名利,慧命即爲所傷,如貪飲毒蛇泉之水,生命即壞也。人生實難得,至智者善思之,此二頌觀苦谛。
煩惱由分別熱渴而起,熱渴喻瞋癡。熱渴者不知尋涅槃甘露,而求五欲毒泉,故愈欲止渴,愈不能止渴,如渴飲鹽海水然。分別熱渴想下二頌,是集谛涅槃界。清涼半頌,是滅谛。尋求善知識半頌,是道谛。
(3)、聞。
頌雲:
不驕慢障蓋,恭敬不怯弱,不貪應時請,依義不求過,
佛如大醫王,般若阿伽藥,我如待死人,得法藥以生。
謂聞法無驕慢蓋障,自思如待死之病人,求佛大醫王而治以般若之阿伽陀藥,阿伽陀藥能治百病,喻般若能斷一切煩惱也。
(4)、思。
頌雲:
于法樂正思,善稱量觀察,攝持精密義,諸默說大說,
秘密深隱義,勿以世智忖,于諸離言境,不加邪思議,
未知義求知,已知無忘失,甚深理不達,仰推如來境。
謂于諸法性、相、顯、密,如理思惟,不加邪思及邪義也。
(5)、修。
頌雲:
如所求所受,叁業無倒轉,佛止不造作,令行勤精進。
謂于善知識前,所求所受之法,凡關于身口意叁業者,皆依次而修,絕不倒轉。佛所令止者不作,佛所令行精進。
(6)、生善。
頌雲:
能依此善學,無錯不倒反,行空不住空,了空不作證,
由正空見生,亦不壞余義,欲學修不斷,轉起勤施與,
于戒能正受,受已能住持,複相續而轉,解空性大悲,
發生大忍持,聖者諸所作,能學能修行,恒常力精進,
靜處解脫生,乃至究竟邊,般若悲皆具,皆回向有情。
依此善學,謂依此般若而善學。無錯不倒反(即次第,次第最重要。),謂依菩提道次第修習,不錯不倒。由叁士前導親近善知識起、漸次修至大士,于其中無越級而修,則菩提心之輪,自易動轉六波羅蜜亦易行修矣。
行空不住空,謂菩薩行空爲用,住于因果而不住惡空。此行空不住空,禅宗處處注意者在此。
了空不作證,所謂此是學時,不是證時,如果大地平沈,此際仍當作觀,不可證空也。
由正空見生者,謂由般若見而生。亦不壞余義者,謂不壞前五度波羅蜜。欲學修不斷者,謂已得正空見,還要時時修學而不間斷。轉起勤施與者,謂證般若後起用;質言之,即得般若後,重行五度等以增福也。有施之因,則于人道享福報,有福報之憑藉,方易修行。但修行必依戒律,而不致墮惡趣。于戒能正受者,即于師前正受戒律。受已能住持者,即受戒已能住于淨戒,持而不犯,設或有犯,忏悔複原,故相續而轉。解空性大悲二句,謂解空性及大悲,方能得大忍持。聖者諸所作,謂諸佛及菩薩之難行苦行。能學能修行,謂不以難苦而自阻,恒常力精進,謂如此常常精進,而修止觀。無止觀不能生般若,但有般若無大悲,固無度生之行;有大悲無般若,亦無度生之智,二者皆須具足也。
般若大悲,自是至究竟邊後方能圓滿究竟邊,即到彼岸之義。回向有情,謂修六度皆爲一切有情。前五波羅蜜爲般若波羅蜜助伴之俱有伴,故無前五度,則第六度無作用也。五度如電燈、電車、電報等,般若如電;將般若置之五度中,猶將電置之電燈、電車、電報中,如此大作用方起,非五度外別有一個般若也。
(五)依止何人學習般若?
頌雲:
具調伏寂靜,惑除叁德增,有勇阿含富,覺真善論議,
悲深離退息,十德堪依止,複解般若理,圓滿之教義,
得方便善巧,能作之正士,完全次第知,如法引隨引。
調伏謂戒、寂靜謂定,惑除謂慧,有勇以下十德之師堪能依止學習般若。圓滿教義,謂深廣皆具。能作之正士,謂師不但知,而且能行,具依次第,如法引導也。
(六)、如是學修般若之果如何?
頌雲:
若善修學人,了證般若理,不執蘊處界,谛緣諸度等,
流轉還滅法,智照皆如幻,度一切苦厄,知色空義故,
是心無挂礙,亦無諸恐怖,離顛倒夢想,得究竟涅槃,
及至大菩提,悉由佛母生,能聞如是法,福慧無比價,
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了證般若理,謂了解修證般若之理,聞思爲了修爲證。蘊、處、界,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谛、緣、度,謂四谛、十二緣起、六度。以上皆不執著,善能學。流轉法,謂蘊、處、界,有爲法。還滅法,謂谛、緣、度,無爲法。智照如幻,謂照見五蘊皆空之義。知色空義,謂知色有無自性、知空無有作用,即行空不住空之義。住空即有挂礙,住有亦有挂礙,了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即無挂礙。爲色挂礙,爲空挂礙,皆不自在。若無挂礙,自無恐怖,亦自能遠離顛倒夢想,而得究竟涅槃矣。
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謂過去如夢、現在如幻、身子如泡、業果如影、世事如露、刹那如電,此六喻有爲法不實,不可貪著,應作如是觀。謂應起般若正見,而修無爲法也。
《入般若法門》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