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此二偈說弟子應如命成辦上師所吩咐的事。然而,這其中亦有例外情況,譬如說在自己有病而無能爲力時,如果實時說明理由,這便沒有過失。又或師長命弟子殺人,我們當然知道這是不如法的事,作爲弟子的便應實時婉言回答無法成辨辦。這裏的關鍵是,上師吩咐的我們應盡力辦成,但在真實無能力時或在該命令不合理時,我們便應當場婉言說明,這便不會有過失。如果我們沒有當時婉言推辭,卻含含糊糊地接受了任命,後來卻辦不到或者沒有進行,這便存在過失了。
上師諸物如自命 上師所愛亦如師 上師眷屬如親屬 依于等住恒思惟
對于與師長有關的人與物,我們亦當謹慎而恭敬,譬如說師長所養的狗或馬,我們出于師長之尊敬,亦不可打罵或輕視,其他如師長之親戚等亦同理。對于師長之財物乃至遺物,除非上師曾說明贈予,否則絕不可隨便取來自己使用,而且更應以性命保護它們。如果我們妄取一位修行極高的師長之財物,由于他在心中對財物無所執愛而施予叁寶及一切衆生,此偷業便等同偷取一切佛及一切有情衆生財物之業力,其果報很重,並不同于其他偷業,所以大家千萬要謹慎。
止憩床座或前行 或作束縛其頂髻 置足于墊手置腰 上師面前皆不應
在與上師同行時,我們不應走在他的前面。在上師面前,也不應以手叉腰或躺著。在上師坐下時,我們也不應該搶先坐下。至于偈中說不應作的「束縛其頂髻」,乃指印度的文化傳統,和大家無關;一般來說,我們注意勿在見師長時戴帽或奇裝異服便可。
上師安住或起立 不應偃臥或端坐 恒常于彼諸事業 善巧興作令圓滿
在上師站立時,弟子不應坐著。在上師坐著時,弟子則不應躺著。
除遣口唾液沫等 伸展其足于坐墊 往來經行或诤論 上師面前皆不應
在師長面前,弟子不應吐痰、無故來回走動或爭執,亦不可伸展腿部,特別是不可把腳底指向師長而坐。
摩擦支體或舞躍 歌詠伎樂皆不應 加行衆多雜言論 能聞近處不應作
此偈是說弟子不應在上師面前多說廢話、閑談無聊的事、摩擦肢體及興歌作舞等。
鞠躬從座而起立 當大恭敬而端坐 黑夜渡水道可怖 得教令已能前行
在上師起座時,我們要馬上起立示敬。前面說過弟子不應走在師長前面,但這裏列出了開許之情況。在黑夜、引路時或在陌生地方時,我們可以在師長的同意下走在其前方引路。
軌範所能現見前 具慧不應旋扭身 不應以背倚柱等 不應牽曳其指節
在師長在場的時候,弟子不應候著牆壁或柱子懶洋地倚坐,也不應屈曲指節發出聲響。
總之,以上幾偈所說的都是基本禮貌,與漢地對待長輩的禮節大致相同。
或濯其足或浴身 拂拭及與撫摩等 皆應先行爲作禮 禮已後當隨所喜
在替師長洗腳或作推拿、按摩醫療等事前,應先對師長恭敬頂禮,在事後亦應以頂禮作爲結束,而且應視這種事情爲淨化自己罪業之修行機會。
若當稱說上師名 名後隨行面前文 爲令所余起恭敬 故先稱說勝敬詞
在有必要提及師長名字時,弟子必須加上恰當的尊稱,絕不可以直呼其名。如果師長是一位具轉世者身份的人,我們稱呼爲「某某仁寶哲」便沒問題,因爲「仁寶哲」一詞本身便是一種尊稱。假設師長並無轉世者身份和名號,我們不可以對別人說:「我老師名叫『慧海』」,而應該說:「家師是尊貴的慧海法師」一類的恭敬語。
若于上師請教令 即應說雲如命行 雙手合掌勿散亂 當善聽受上師教
發笑及與唾痰等 當善以手遮其口 作所命事究竟已 當以柔順語啓白
在師長有所吩咐時,弟子應合掌而認真地聽令,然後回答說:「弟子會如命照辦!」。在辦完事後,又應向師長報告:「師父交代的事已經辦妥了!」
在上師面前,不應吐痰及應避免咳嗽。實在有必要咳嗽時,則應以手或手帕遮口。在離開上師時,應後退而行,不可用背對著上師。
師前調順而端坐 善護所著衣等相 以膝著地而合掌 爲求聞等叁啓白
在求上師開示或灌頂時,弟子應合掌而啓請叁次。在聞法或接受灌頂時,我們應穿著整齊,比丘應披上法衣,在家人則穿幹淨衣服,而且依傳統最好不要穿黑衣。在坐著聽法的時候,應該用心聽,身體也應端正及安靜。
于作敬事一切行 其心應離于我慢 慚羞怖畏善防護 住于初適嫁女相
一切輕佻等所作 開演師前應遠離 所余類此諸所作 自內觀察應遣除
這兩偈是說,弟子應遠離傲慢之心及切戒輕佻,而應像新嫁入門的媳婦般規規矩矩,做事及說話小心翼翼。如果我們以前曾經犯獵,則應當改正!。
以下由第四十至第四十二偈,主要針對具備當別人上師之資格的弟子而說,與今天在座的衆居士沒有太大關系。
善住中圍及護摩 攝收弟子及講說 其處若與師同住 未得許可不應作
第四十偈是說,如果我們與師父同住或師徒在同一地區,在有人要求我們爲佛像開光、傳授灌頂、說法、收徒或舉行火供法會時,我們必須先求得師長同意方可進行。若師長不同意,我們便不應進行。偈中的「善住」一詞是指爲佛像開光;「中圍」是指啓建本尊壇城而授灌頂;「護摩」便是指火供儀式。
這一偈的前提是弟子已具備作這些事的資格。若自己無資格,當然就根本不存在問師長同不同意及進不進行的問題了。
若開眼等隨所得 一切皆當獻上師 師于所獻取受已 有所余者隨所喜
在爲利益他人而作開光、說法、灌頂或火供等事後,若得供養,應先供奉自己的師長。如果師長推辭,我們才可自己留起。偈中的「開眼」一詞,是第四十偈中「善住」一詞的另稱而已,此亦即漢人稱爲「開光」的佛事。
上師弟子非弟子 弟子亦非上師前 隨行所有諸敬事 及作禮等當屏退
第四十二偈是說,在自己師長面前,不應接受自己弟子的頂禮或供養等。此亦即指在師徒共叁代同時在場時,作爲自己師長之徒而又是自己弟子之師的人,不應在自己師長面前接受自己弟子的頂禮或供養等。如果在自己的弟子中有同時亦是自己師長之弟子的人,我們固然不可在師長前受其頂禮等、爲其說法或以師長的身份自居;如果在場的全是自己的弟子,我們同樣亦不可在自己師父面前接受頂禮等。
今天在座的聽衆全是在家人,恐怕不太可能在未來收徒傳法,所以前面數偈的內容與大家關系並不大。
隨于軌範有所獻 或軌範師有所賜 具慧于彼應鞠躬 以其二手而持取
在師長賜予東西或在把東西呈予上師時,弟子應當恭敬地以雙手接受或奉上。
能以正念無忘失 自遍行皆精進 同 法違越自所行 以歡喜心相勸阻
我們對自己的行爲及心態應小心規範,不令出錯。如果有同門犯了錯誤,我們則應好好提醒及勸說他。
有病恭敬師事業 亦未得師賜許可 于諸遮製雖現行 具善心故不成罪
第四十五偈講授例外的開許情況。如果我們患了重病,師長來時我們無法坐起或無法頂禮,或者我們因病而無法辦到師父要求的事,這是沒有過失的。在情況許可下,即使在這種情況,我們也應盡力求得師長開許,但若實在無法進行敬事又未得開許,只要心裏存著善心及敬心,亦不存在過失。
此中多說何所用 令師歡悅所應作 令師不悅皆遠離 于彼于此當精進
悉地隨順軌範師 大金剛持所親說 既曉了巳以諸事 一切爲令上師悅
前面說了許多如何敬師及如何遮止不敬的教授,而第四十六及第四十七偈則把它們歸納了起來。
此二偈是說,總之一切能令師長悅意的事都應積極進行,而任何會令師長不高興的事切勿做,這便是依止師長的關健。如果能做到這兩點。任何成就皆輕易能得。
本論說至第四十七偈,已講完依止金剛上師的要訣。
意樂清淨諸弟子 已正歸依于叁寶 隨順上師而轉者 便應施與令記誦
第四十八偈說明應該對什麼人宣示上述教法。一般來說,如果有人已皈依叁寶及進入大乘,且對修學密法有興趣,我們便可宣說此論,以對其說明欲修學密法必須注意的事項,令其不犯過失。有些人誤以爲本論涉及密法,所以不應公開講授,但宗喀巴大師卻曾解釋:「此論雖與密法關連,但並未真正談及密法不共內容,而爲了讓准密乘弟子有所准備,對其宣說本論並無不妥!」
次乃施與咒乘等 令得成爲正法器 一十有四根本墮 正所應誦及受持
這一偈是說,在弟子對顯學有了一定基礎後,應對其說示本論中之依止金剛上師教法,然後授予正式的大灌頂,再令其學習並守持十四根本等密戒,令其不至犯錯。
如是弟子隨師轉 生無余利無過患 集此我積無邊善 願諸有情速成佛
最後一偈是著本論者之回向及圓滿文。
以上已說完五十偈內容。大家在對顯學有了基礎後,若又欲學密,則應先學此論,看看自己能否達到這些要求。如果肯定自己能做到這裏所說之標准,我們便可依論中所說准則尋找堪作依止的金剛上師。
拜師不是一件可輕率進行的事。現在有不少人看報紙宣傳後,便盲目地拜師求法,這是十分危險的事。如果我們閱讀過往祖師之傳記,便會明白應該如何謹慎地挑選上師。對宗座等大師,由于其特殊身份,我們可以盡管參加其傳法。此外,如遇上藏地公認爲大德之鈴仁寶哲及赤江仁寶哲等宗師大型傳法時,我們亦可少作觀察便決定依止,但仍然需要預先象征性式地向其侍者說明:「我想接受大師之灌頂傳法!」,然後才能正式成立師徒關系,否則不能算作師徒,也不見得能真正得到灌頂。在受法後,我們便應如論中所教地依止上師。
修密法並不是容易的事。如果離開了本論所教內容,不論你如何在山洞中苦修,也不可能有任何成就。
至此,衲已說完【事師五十頌】,希望這些開示對大家的修行有所幫助,也祝願大家吉祥如意。
《《悉地本源》師徒關系與敬師之道 事師五十頌 釋義開示》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