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所以這個罪也很重。
「及知如來不能殺害,而以惡心出其身血。」當然佛陀的色身,我們是沒辦法殺害的,佛陀身是金剛那羅延身。但是你對佛有惡心,以瞋恨心來破壞佛像、破壞他的身相,或者是泥土做的佛像、紙做的佛像。你用瞋恨心來破壞他,這個罪也是重。因爲你所對的境界是佛的境界。以上是宗喀巴大師提出七種的情況,後後的罪是超勝前前。反過來你造的是善業,也是後後超勝前前。就是後面的田比前面的田來的肥沃,你能夠少許的善業惡業,都會滋長出廣大的果報。你在不同的境界,所創造的因果就不同。
「叁、約相續、加行故重」以下分六小段。
「謂或已殺生,或正或當,具歡喜心具踴躍心。」
舉殺生作例子,你在殺生的時候,已殺生或正殺生或者當殺生。把殺業分成叁個時段。道宣律祖,經常把造罪,分成叁個時段來判罪。方便時、根本時、成已時。你在造殺生之前,內心充滿了期待,就是有預謀的,不是臨時起意的。方便時,有期待的殺訊。到根本時,正在造做的時候,生起很大的歡喜心、踴躍心。造了罪以後,念念的隨喜,哎呀!我這件事造的太好了,沒有一點慚愧心。造殺業的時候,方便時、根本時、成已時,完全都沒有生起忏悔的情況。這種情況,在到宣律祖的意思叫做定業,重忏不惘。你在造業的時候,你的心情,從造殺業之前的准備,正殺的時候,殺了以後,念念相續無有間斷。你得果報的時候,那個果報特別堅固。這個人業障現前,誰都沒辦法。這個人拜八十八佛,業障現前,拜了一百部也都沒有效果。怎麼回事呢?因爲你造罪業的時候,你的心特別堅固。在造之前誰勸你都不聽,正造的時候念念歡喜,造了以後別人叫你忏悔,你又不忏悔,叁時有心。這個時候,你得果報的時候就很堅固,不容易消滅這個果報,不容易。律祖說:重忏不惘。很難忏除的。一切法因緣生,忏悔總是有它的效果。律祖說:重忏不惘。不是說不能改變,而是忏了以後,你很難變成沒有,可能會重報輕受。可能忏完了以後,可能會眼睛痛、頭痛,或者發生一些小的災難,把它給重報輕受。因爲你在造做的時候,這個業太重。
「或有自作,或複勸他,于彼所作稱揚贊歎,見同行者,意便欣慶。」
這件事情不但是你做,你自己做也就罷了,你還勸他,找了很多人跟你做。做了以後,你對于這件事情,別人所作或你自己做的事情,稱揚贊歎。隨喜贊歎。遇到同行者,別人造作這件事情你很歡喜。這種情況,自作又教他作,見作隨喜。不管善業惡業,都是很重的。
「由其長時思量積蓄,怨恨心已,方有所作,無間所作,殷重所作。」
你造殺業的時候,是經過長時間的思量,一次一次的去想,這個人實在是對我不起,我對他這麼好,他對我這樣子。你一次一次去思維他的過失,去累積恨心。一天一天的去累積,等到這個恨心特別的猛利堅固以後,才采取行動。采取行動以後是無間所作,殷重所作。內心的狀態是沒有任何的慚愧心現前,無間的,念念相續,沒有間斷。而且是殷重的,猛利的心所作。
「或于一時頓殺多生」你殺的衆生數量太多了。雖然螞蟻是下品罪,你殺了螞蟻殺了太多,你今天殺,明天殺,天天殺。在律上來說,不能把下品罪累積爲上品、中品,下品永遠是下品。但是業果不是這樣子的。你殺的是下品,但是你經常殺,次數太多,就會使令變成上品的罪業。次數的關系。花蓮證嚴法師,幾十年前在蓋醫院的時候,他要跟大家募款。他就要大家一個月出叁十塊,一個人一個月出叁十塊,蓋花蓮的醫院。但是他的辦法不是一次繳齊的,而是每一個人,一天繳一塊。後來我想,證嚴法師有智慧,因爲一個月繳叁十塊,一個月只起一次的善心,那麼你鼓勵這個信徒一天繳一塊,他每一天都起一個善心。今天起善心,明天起善心,什麼事情相續的造作,都不可思議。滴水常流,則能穿石。水滴雖微,漸盈大器。一個小的善業或一個微小的惡業,經過你數數造作,都不可思議。一天拜一部八十八佛,拜不了四十五分鍾,但是你今天拜,明天拜,拜個十年二十年,這件事情就不可思議。因爲你天天造作,這個業的力量就不可思議。一件事情天天造作,雖然是一個微小的善業或微小的惡業,這個業的力量就很大,有可能去主宰我們下輩子叁界的果報。一時頓殺多生。指數量。
「或令發起猛利痛苦而行殺害,或令怖畏作不應作而後殺害。」你在殺害他之前,使令他生起很大的痛苦,你把他的雙手砍掉,眼睛也挖掉,鼻子也挖掉,再去殺害他。或者是使令他怖畏,作不應該作的而後殺害。
「若于孤苦貧窮哀戚悲泣等者而行殺害」對于完全沒有抵抗力的人,孤苦貧窮的人。或者這個人已經對你哀戚悲泣,已經向你求饒了。這種悲田,你還是把他殺死,這個罪也是重。從這個地方看,也能夠對于我們所造作的業性,不管善業惡業,就以叁種情況來判斷,約心、約境、約相續的情況。
佛在世時,佛陀在祇桓精舍說法,很多人來聽法。很多人供養蠟燭,佛在世的時候沒有電燈。有一個貧窮的女孩子,他也來聽法,聽得很高興。他看國王大臣供養蠟燭,他也很想供養蠟燭,但是他沒錢怎麼辦呢?把他頭發剪斷,使自己破相。一個女孩子最珍貴的就是頭發,他把頭發剪掉,拿去換錢。他頭發所換的蠟燭是一個小小的蠟燭,但是他很真心的把它供養在佛說法的地方,第二天天亮以後,佛陀就叫目犍連尊者把蠟燭熄掉。目犍連尊者就把國王大臣的大蠟燭一一熄掉,到這個小蠟燭的時候,目犍連尊者沒辦法熄掉。目犍連尊者在所有大阿羅漢當中神通第一,他一只手可以把八萬四千由旬的須彌山撐起來。但是他用神通力不能熄滅這個蠟燭。他就把這件事情報告佛陀,佛陀說:這蠟燭不是你的神通力能夠熄滅的。這個小女孩供養的蠟燭,他的果報體,死了以後到四天王天去。四天王天死了以後到忉利天,如是輾轉到六欲天,如是的輾轉以後,生在一個有佛出世的地方,證了初果。我們看這個小故事。國王大臣他也供養蠟燭,蠟燭都很大。但是蠟燭的火很快就被目犍連尊者給熄滅。這個小女孩的蠟燭特別的小,但是他卻沒辦法熄滅。這是心力不可思議。你在布施蠟燭的時候,那一念的心。這根蠟燭是小女孩的頭發換來的,國王大臣他錢多的是,花個幾萬塊、幾千塊買蠟燭不算什麼。所以我們造業,心是業主。我們修行也是這樣。你持大悲咒,他也持大悲咒,但是他持大悲咒的力量比你大。同樣的所緣境都是大悲咒,叁寶的功德力。爲什麼他持大悲咒比你有效果呢?因爲他專注,因爲他相續。我們講置心一處,無事不辦。從修行的角度來說,你與其今天持大悲咒,明天持往生咒,後天持觀世音菩薩,改天持地藏王菩薩。你這樣悠悠泛泛,到不如專一個法門。蕅益大師在靈峰宗論說:滴水常流,則能穿石。屋檐上的水滴,他今天滴,明天滴,後天滴,因爲他滴到同一個點上,時間久了可以把這堅固的石頭穿破。水滴今天滴到這個地方,明天滴到那個地方,後天滴到那個地方,所緣境換來換去,一輩子不能穿石。祖師大德講,我們今天在修行法門的時候,當然解門是要廣泛,使令自己的見地開闊,但是行門要專。你念阿彌陀佛,我持大悲咒,你今天一天持他個五百遍、一千遍,專心在一個所緣境上,相續的。心與所緣,專一安住,相續安住。這個法門對你來說,不可思議。因爲你的心力經常灌注在一個所緣境上,這個所緣境在你心中運作的時候,他就特別有力量,因爲他熟,生轉熟。我們從這個地方看業性的輕重,內心的專注跟相續,同樣在叁寶境界活動,但是你的心的相續跟專注都有關系。
問:?
答:宗喀巴大師的意思是後後超勝前前。這個是約影響力。一般殺父母是逆罪。殺父、殺母、殺和尚、阿阇黎、破和合轉*輪,破僧,的確,它是逆罪。應化身會出血,因爲如來、佛菩薩、還有余報,過去可能跟這個人有惡因緣,提婆達多用石頭去害佛,將石頭從山上推下來,護法神用金剛杵把它打碎。打碎的時候,因爲佛陀還有余報,一顆石頭記打倒佛陀的腳指頭,出佛身血。那羅延身是他的果報體,但是他因爲有業,有余報。當然佛陀是得大自在,「佛爲法王,于法自在。」但是從事相上來說,佛在受余報的時候,表面上看,也有這樣的問題。就像釋迦牟尼佛也有頭痛,還有沒有飯吃,只吃馬麥。外表的事相看,感覺上都有余報。也可以這樣講,說示現。但是示現是示現,他們過去的確有一些因緣。所以說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沒有一個是真實的,都是在演戲。其實所有的人都是在演戲。不過他是在表達一種因果軌則的運轉,因果絲毫不爽。就是說,釋迦牟尼佛雖然成佛,成就聖道,他自己清淨。但是他跟衆生的惡因緣,一種世間的因果尚且不失。這種就有警惕我們弟子要注意,這是有警惕的作用,有這一層意思在裏面。佛陀是業盡情空。
戊五、結示法要。
前面把業果的觀念,分成五段來作一個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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