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通往五乘功德的一個保證書。古時候這個券,銀行守住右券,一般人拿左券,左右一對就能夠換錢。這個左券就是成就安樂的一個保證書,那麼我們對于這種清淨明誨的信心,“此信不可壞也”,就是剛開始修行的一個基本的信心。
這個事情是這樣子的,我們在從凡夫到成佛,這是一條非常複雜的道路。返妄歸真,這個是一個充滿了陷阱、充滿了障礙的一個成佛之道。當然我們今天生長在佛世,我們有什麼問題——這件事該不該做、那件事該不該做,我們馬上問佛陀,佛陀那種無障礙的正遍知,他馬上爲我們解答。問題是佛陀滅度以後,大智慧的善知識滅度以後,那麼我們的行爲的標准,我們就只好以戒爲師,佛滅度後以戒爲師。就是佛陀留下了這個戒法,告訴我們這件事該做、那件事不該做,這件事做了以後它隨順于聖道,這件事做了以後它障道,留下了一些教法,讓我們有一個修行的指導。
這當中有個地方值得我們注意,現在有些人提出一個看法,他說我們現在的戒律是兩千五百多年前佛陀製定的,這個時代改變了,很多因緣也就有一些差別,那麼換句話說呢,他們認爲說戒律應該稍微做一些修正。這個事情是這樣,當然,四根本重戒那是四種清淨明誨,叁世諸佛共同製定的,這個是大家沒有話講。就是說雖然有些遮戒佛陀是一時的因緣而製定,但問題是誰有資格修正?這是個問題,誰有資格修正?經通五人,律爲佛說。我們講經,有五個人可以說,佛、菩薩、諸天、阿羅漢都可以說法,但是爲什麼製戒只有佛能製戒?因爲你要在事相上引導衆生這件事不該做、那件事可以做,那你一定是通達一切的緣起,就是《華嚴經》說的,佛陀“二障永除,名正遍知”,佛陀的一念心當中每一個念頭知一切法。那麼等覺菩薩他還有一念的無明,生相無明,他對于緣起的觀察還不能夠完全透徹。等覺菩薩都不能夠爲我們抉擇出這件事該做、那件事不該做,何況是凡夫呢!你今天修改了戒律,誰肯相信你呢?你能夠保證我根據這樣子做能夠解脫,你敢保證?問題不是敢不敢,問題是有沒有這個能力。緣起法甚深甚深。所以蕅益大師強調,雖然我們今天有些戒我們不是馬上做得到,但是我們保存了這樣的傳承,使令我們知道“佛世芳規”。這個很重要。佛世的時候是什麼因緣發生了什麼事,佛陀製定什麼戒, 起碼保存了一個完整的傳承。假設今天這一代改一下,那一代改一下,到最後我們不知道哪些戒是佛製的、哪些戒是後人交代下去的,到最後大家只好全部都不持。所以說呢,因爲戒法的特色,它是佛所抉擇出來的,他明白地指出何路可行、何路不可行,何路超生脫死,何路墮坑落塹,具足這樣能力的只有佛陀。所以只有佛陀能夠製戒,也只有佛陀能夠修改戒律,我們只有完全地傳承下來。這就是“清淨明誨的是樂邦知左券,此信不可壞也!”佛在世的時候我們以佛爲師,佛滅度以後我們只好以戒爲師了,以這個當我們行爲的判定標准,是這個意思。
這一段是把持戒在我們修行當中的重要性,有兩個:第一個,它是一個基礎,第二個,我們可以從戒法當中來判定這個人跟這個法的邪正,它是“以戒爲初基,以戒辨邪正”。這個戒法在我們的修行當中扮演的一個基礎的角色,也扮演一個判定邪正的角色,它是這兩個功能。
我們看下一段,我們先把它念一遍,大家請合掌。
(叁)二死大海,戒爲舟楫。欲受戒品,尤以發菩提心爲本,蓋菩提心正出世戒體,大小律儀則菩提心之相也。發出生死心,降伏愛見,是聲聞戒體;發上求下化心,自調調他,是大乘戒體;發生佛體同平等普度心,是最上乘戒體。既發心已,專精護戒,微細無虧,即叁乘正行也。持戒不發心,止得世間樂果;發心不持戒,難免叁塗苦輪。故須本末兼舉,始終一致,方能保任解脫,名波羅提木叉;不然,有目無足,有足無目,何能速到清涼池哉?[C2]
前面兩篇的論文主要是說明持戒的功德,這以下是說明持戒的方法。我們先看第一段:二死大海,戒爲舟楫。“二死”指的是分段生死跟變異生死,兩種生死。這兩種生死是深廣無涯,猶如大海,那麼這應該怎麼辦呢,“戒爲舟楫”——以戒爲舟,這個舟就是船,這個楫就是船上的槳,透過這個槳的劃動,使令這個船前進,換句話說,在生死大海當中,戒是我們的依靠。我們透過持戒的行爲能夠趨向于涅槃的彼岸,這是贊歎戒的功德。
戒的方法這以下說明:欲受戒品,尤以發菩提心爲本,蓋菩提心正出世戒體,大小律儀則菩提心之相也。
關于“欲受戒體,尤以發菩提心爲本”,我們看《附表第十一》,講到戒體的觀念。《附表第十一》——圓教宗之戒體。持戒基本上是兩個部分,一個是體,一個是用。戒體當然指的是菩提心;從持戒的這些威儀,這個是戒行,菩提心所發動的一個作用。首先我們解釋這個戒體。我們分叁個部分,第一個釋名,第二個述意,第叁個功益。
先解釋它的名稱:《資持》雲:“納法成業名體。”這是道宣律祖的一個扼要的解釋。什麼是戒體呢?“納法”。納就是我們這一念心去領納戒法,這個戒法當然是一個聖法,聖道之法。我們這一念心去領納聖法,在我們的心中成就一種業性。這個“業”就是造作,這個造作就是說在內心當中有一種防非止惡的功能,這就是業性,叫戒體。這個觀念我們解釋一下,戒法是佛陀製定的一個聖法,但是它是無情物,它本身沒有造作的功能,一定是經過我們去領納在心中以後才能夠從我們這個明了的心性去發動一種防非止惡的功能。所以他一定要去“納”,關鍵這個戒體就是在這個領納。我們舉個例子,比如說現在有一個美好的食物,但是這個食物再怎麼美好,我們一定要把它吃下去以後轉成一種營養才能夠去滋養我們的色身,如果我們不去吃這個食物,這個食物不能發動這種滋養色身的功能,一定要你去吃它。這個戒法亦複如是,雖然它有引導我們趨向聖道的力量,但是你一定要去領納戒法。“納法成業”,變成一種造作的業性,這個才能叫戒體。這是一個簡單的解釋。
怎麼去領納呢?這以下《事鈔》,靈芝律祖把道宣律祖的觀念開展出來,怎麼樣去領納戒法而成爲一個戒體呢?我們看靈芝律師的說明:
《事鈔》雲:“謂法界塵沙二谛等法。以已要期,施造方便,善淨心器,必不爲惡,測思明慧,冥會前法。以此要期之心,與彼妙法相應,與彼法上有緣起之義,領納在心,名爲戒體。”
這一段我們分成叁小段。第一小段:爲法界塵沙,二谛等法。這是第一段,說明我們所領納的戒量,戒的數量。所領納的戒量有多少呢?“法界”,這個十法界這些有情無情的境界,佛的境界、衆生的境界。“塵沙”是一個譬喻,就像虛空的灰塵,像恒河的沙這麼多。像塵沙的二谛,這個“二谛”是真谛,是無爲法,世俗谛是有爲法。就是十法界的有爲、無爲諸法,這個都是我們所要領納的戒量。這個地方值得我們注意,持戒的對象是遍該生境,是普遍地涵蓋一切有情無情的境界。這個意思就是說,我們過去沒有受戒之前,這些十法界的有情無情是我們造惡的對象,現在我們持戒就是翻無始惡緣俱爲戒善。翻就是把它翻過來,過去的十法界的有情無情是我們造業的對象,現在我們持戒,我們還是根據這個十法界的有情無情,他是我們斷惡修善度衆生的對象。心態的改變,但是這個境界是完全一樣的。所以這個持戒的對象是誰呢?是“法界塵沙二谛等法”,十法界的有情無情、有爲無爲諸法,這都是我們所要去領納的一個戒量。這個是所領納的戒量。
這以下說明能領納的心,你是用什麼樣的心態來面對法界塵沙、二谛等法呢?以已要期,施造方便,善淨心器,必不爲惡,測思明慧,冥會前法。這是第二段,說明能領納的心相。我們在受戒的時候首先觀想十法界的有情無情的境界現前,一切聖人的境界、凡夫的境界、有爲的境界、無爲的境界現前。然後呢“以已要期”,“要”就是你心中要有一個目標,有一個誓願。這個時候你面對十法界的有情無情,你心中正式地宣布:我從今天開始,我某某人,我過去的就不要再提了,過去的種種譬如過去死,我從今天開始我要誓斷一切惡、無惡不斷,有無量無邊的身口意的罪業,雖然我不是馬上能夠斷,但是我希望要把它全部地消滅掉;對于善法的態度,是誓修一切善、無善不修,佛菩薩無量無邊的功德莊嚴,無量無邊的叁昧陀羅尼,我一定要慢慢地全部成就;誓度一切衆生,無量無邊的如母有情我都要去度化他。這個時候你在叁寶的證明之下,在你的得戒和尚的證明之下,你內心當中正式地對法界宣布,你某某人從今天開始你要朝叁個目標去努力:誓斷一切惡,無惡不斷;誓修一切善,無善不修;誓度一切衆生,無一衆生而不度化。這個叫作“要”,你心中有一種明確的希望。這個“期”就是說,這個多久的期限呢,你要做這件事情是多久呢?或者是一日一夜,八關齋戒一日一夜,或者盡行壽,或者菩薩是盡未來際,這個“期”就是期限。這個是指的一種意業的造作。
那麼身口怎麼配合呢?“施造方便”。這個施造方便是指的身業、口業的配合,你身業要禮拜,口要去陳辭請師,身口要遵守受戒的儀軌。總之,“善淨心器,必不爲惡。”你一定要好好地摒除妄念,攝心專注,當時的心態。
在這個摒除妄念、攝心專注的當中,有一個關鍵要注意——“測思明慧”。這個“測思明慧”啊,靈芝律師解釋,它是成業之本,得戒之因。你爲什麼能夠納法成業,成就一種無漏的業性?“成業之根本”,它是得戒的因。這個“測思明慧”就是你當時的內心主要有兩個心態,兩個心所:第一個…
《《靈峰宗論》導讀講記 第十五卷》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