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四十二章經講記(五)
淨界法師講述
和尚尼慈悲、諸位法師、諸位居士,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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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叁章 割愛去貪
蕅益大師他把《四十二章經》的內涵分成二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一章、第二章的正道法門;其次,第叁章之後共有四十章都是助道法門。正道法門的修學重點是甚深見及廣大行,也就是說,佛法的修學內容有二:
(一)甚深見:這是觀照我空、法空的真理,以消滅我們心中的顛倒,因爲這無爲法的真理是甚深微妙,所以稱爲甚深見。
(二)廣大行:這是有爲諸法上的修因證果,包括廣大的戒定慧修學。
以上戒定慧的廣大行與無爲法的觀照,基本上這兩種內涵有互相的關系,也就是說,對無爲真理的觀照這當中有所差別,所帶動戒定慧的修因證果也就有所不同。譬如佛法的甚深見,主要有大乘及小乘的甚深見,小乘空觀的重點在于滅色取空,所以小乘空義的建立,必須等待因緣所生法消失了,空性真理才顯現,故小乘對生命空有的觀照是一種對立性的,也就是說,若不是在有相的因緣中流轉,就是在無相的空性中安住,二者不能互相融通,所以小乘空義的內涵是滅色取空,當然天臺智者大師說這是偏空的真理。大乘的空義是建立在「遍計本空,依他如幻」的思想上,大乘空義所要駁斥的是內心的我執與法執,也就是所謂的遍計執。雖破除遍計執,同時又建立依他如幻,對于染淨因果的假名假相假用,大乘佛法是承認存在的,所以雖觀一切法空,但又主動的斷惡修善度衆生。故若依止小乘空義的滅色取空,所帶動戒定慧的廣大行只偏重在斷惡,對廣大善法的修學則不生好樂,所以一定要建立大乘的甚深見,觀察「遍計本空,依他如幻」。大乘法在面對因緣法時,它所要破除的是內心的執取,而對諸佛菩薩廣大的因緣善法,卻是主動追求,因爲「依他如幻」,我們不能否定修因證果所産生的假名假相假用的功德,所以起初所建立的宗見,影響了以後戒定慧的修學內容。以上都已在第一章、第二章中,詳細分別甚深見及廣大行的內涵,這都是正道法門,它在我們修學佛道上是主要的法門。以下第叁章之後的內容是助道法門,是比較次要間接性的,但助道法若有過失,則會影響正道法,所以我們也必須遵守助道法的教義。
好!我們看第叁章割愛去貪. 割愛去貪簡單的說就是少欲知足.
佛言:「剃除須發而爲沙門,受道法者,去世資財,乞求取足。日中一食,樹下一宿,慎勿再矣。使人愚蔽者,愛與欲也。」
消文 第叁章割愛去貪,佛陀要求修道人對生活資具要能割愛去貪,少欲知足。佛陀開示說:「剃除須發而爲沙門」,沙門是修道人的總稱。《瑜伽師地論》說沙門有四:
(1)聖道沙門:聖道沙門是覺悟聖道的聖人,他與我空、法空真理相應。
(2)說道沙門:說道沙門能善說正法,對佛陀的正法能深入學習也能善巧演說,他的修學偏重在般若。
(3)佛道沙門:佛道沙門能修諸善業,他的修學偏重在修習布施、持戒的福德資糧。
(4)汙道沙門:這類沙門廣造邪行,違背佛陀戒法而造作種種的惡行。
以下的教義是聖道沙門、說道沙門、佛道沙門都應遵守的道法。一位有志于追求生命增上的沙門,雖然內心仍有煩惱罪業,但他內心能領受道法,隨順戒定慧的修學。佛陀對于能領受道法的修學者,開示四種法門:
(一)去世資財:如果想要成就道業,就必須放棄對財物的積聚。欲界衆生容易生起對財色名食睡的欲望,這五種欲望以財物爲根本,因爲有財物就容易得到其它的欲望。佛陀在製戒上,對修道人的財物,有些地方製的比較寬松,有些地方製的嚴格。在聲聞法中,財物偏重在個人的受用,所以佛陀的製戒是特別嚴格;在菩薩戒中,積集財物的目的是爲成就廣大的叁寶事業,因此製定的戒法就比較寬松,能積集百千萬億的資財。這段經文是就個人的受用來說,修道人住在僧團,吃穿住都沒有顧慮,應該放棄對財物的積聚,因爲財物會造成很多的妄想與罣礙,障礙止觀的修學,所以應該放棄無常的資財。
(二)乞求取足:平日應該過著乞食的生活,避免從事生産事業,耗損太多的精神體力。
(叁)日中一食:每天的飲食只在日中受用一餐。
(四)樹下一宿:處所的受用是在樹下睡覺,這是簡陋的住所。
以上是佛陀對有志于修習戒定慧的修道者,以四個法加以勉勵。爲什麼要少欲知足呢?「使人愚蔽者,愛與欲也。」一個過著榮華富貴生活的人,內心容易産生對叁界果報的愛欲,愛是對已經得到資具的染著,欲是對尚未得到資具的希求,這種對叁界果報的愛欲,會蒙蔽我們修道的道心及觀察真理的智慧,故愛欲是障道的因緣。
釋義 佛在《八大人覺經》及《佛遺教經》都提過少欲知足,但佛陀在這二部經所講的少欲知足,其重點在于離苦得樂,所謂「少欲者少煩惱,知足者常安樂。」一個人要得到安樂果報,當然要有善業,有善業則物質的受用就能充足,但只有善業卻不一定快樂,內心與受用的物質接觸時能少欲知足,這時快樂的感受才能增長廣大。所以佛在《八大人覺經》及《佛遺教經》的開示重點,偏重在離苦得樂,但本經的這段經文,它是強調修學聖道,如果不能少欲知足,內心就會産生貪欲,貪欲煩惱的生起會障礙出世道心,及對真理的觀照。
我們以前研究的《佛遺教經》及《八大人覺經》,佛陀對正道法門的禅定與智慧,不斷的強調勸勉我們修學,而對助道法門的少欲知足,佛陀也不厭其煩的提醒勸修。我們思惟佛陀教法的涵義:今天我們遵循佛陀的道法,忏悔業障,積功累德,在修布施、持戒的種種善業過程中,雖然仍未能與我空、法空的真理相應,仍以有所得心修習善法,但在成就聖道之前,一定會先成就福報,福報力漸漸增強以後,自己的生命就有堪能性,有堪能性的衆生,受用的資具比以前更好,生活品味也提高。假如我們對這樣的福德因緣,沒有産生少欲知足的警覺性,則會對現前安樂的果報産生一種愛著心情,如是對追求清淨無上菩提的道心,及對般若智慧的學習就會産生障礙。所以佛陀提醒我們,在修道過程中,成就聖道之前雖先成就福報,但應該以少欲知足之心,檢點自己的生活,避免産生對聖道的障礙。好!我們看第四章
第四章 善惡並明
「善惡並明」的善是指善業,惡是惡業,善業與惡業都是由身、口、意的造作而顯現,所以我們應該注意自己身口意的造作。
佛言:「衆生以十事爲善,亦以十事爲惡。何等爲十?身叁、口四、意叁。身叁者,殺盜淫。口四者,兩舌、惡口、妄言、绮語。意叁者,嫉恚癡。如是十事,不順聖道,名十惡行。是惡若止,名十善行耳。」
消文 佛陀開示說,有十種因緣能成就善業,反過來說,也有十種因緣能成就惡業。這十種因緣分布在我們身口意叁業的日常生活的造作之中,身體的造作有叁種,口業的造作有四種,意業的造作有叁種。以下先解釋身體造作的叁種罪業:
(一)殺生:殺生是斷有情命,若殺生或斷絕有情衆生的生命,所召感的果報是短命多病。有些人的果報體有衆多的病痛,病痛的生起是由于過去生或今生,造作了傷害衆生的罪業,這罪業就會表現出多病與短命的果報。如佛陀有一弟子名叫薄拘羅尊者,他的壽命活到一百六十歲,而且在一百六十歲的生命中從未生病,他的身體特別康健,這是因他過去生持不殺戒特別嚴謹,故不殺生的善業特別強,果報體就特別堅固。所以殺生是應該斷除的罪業。
(二)偷盜:不與而取他物,稱爲偷盜。若未經過對方的同意,而奪取他人的財物,即犯偷盜戒。他人的財物不只是有形的財産,也包括無形的智慧財産,所以若侵犯版權、所有權乃至于逃漏稅,皆屬于盜戒所收攝,偷盜所召感的果報是資財不堅固。同樣的資財,有些人特別堅固,如發生地震,隔壁鄰居的房子皆倒,惟獨他的房子卻堅固不倒。有些人的資財,水不能淹,火不能燒,地震不能破壞,爲什麼呢?因爲在積集善業時,他能持不偷盜戒,所以這善業所召感的資財果報,特別堅固。反過來說,我們雖曾努力布施,但犯偷盜戒,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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