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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談中國佛教之叢林製度

  漫談中國佛教之叢林製度

  菩提法師

  一、引子

  叢林是佛教特有的名詞,通指禅宗的寺院,所以也把它叫做禅林。又以芳香之梅檀樹林比喻佛門龍象所住之清淨叢林,故也稱之爲旃檀林。《大智度論》卷叁載:僧衆和合居住於一處,猶如樹木聚集之叢林,故以之爲喻;《大莊嚴經論》謂:衆僧乃勝智之叢林,又《禅林寶訓音譯》載:“叢林”二字系取其草木不亂生長之意,表示其中有規矩法度。《四分律名義標釋卷》曰:“梵語貧婆陀那,此雲叢林……草叢生藐。”《百丈叢林清規正義記》曰:“叢林二字喻也,叢林乃草木葺聚集之義,喻僧坊爲衆所止之處,行人棲心行道之所。能生道芽,趨登聖果,福利群生也。又此名義,具經解,《華嚴離世間品》頌曰:“菩薩妙法樹,生於直心地,信種慈悲根,智慧以爲身,方便爲枝杆,五度爲繁密,定業神通花,一切智爲果。”又法華經藥草品亦卉木叢林,喻隨機受化。又律中,凡四僧以上,至百千,同住一處,作法遊事,如水乳和,皆名叢林。”

  佛教傳入中國,至隋唐之際,大放異彩,同時形成了佛教的黃金時期。叢林製度在此一時期亦應運而生,于是就有馬祖設叢林,百丈立清規的中國佛教之叢林製度。本文,就中國佛教之叢林製度,略抒管窺之已見。

  二、佛教原始製度簡介

  偉大的釋尊在青少年時代,曾受過宮庭式的高級教育,對古印度之各種禮教,都有非常深入的認識和了解。但是爲了探發解脫自我與衆生苦迫的大道,他決意擺脫一切入山修行,熱腸而冷眼的透視人間,審思、參究、體證,以敏銳的智慧,從中道的緣起觀,完成了圓滿的正覺,成爲人間的佛陀。

  釋尊創覺佛教後,凡是正式出家的弟子們都必須剃除須發,身披袈裟,離情絕俗,斷家室之累。男的名爲比丘,女的名爲比丘尼。比丘(尼)們嚴格遵守佛陀的戒律和製度,立志精勤,以求佛道。除了應當守心修性,和行爲上等等的戒律以外,佛陀又爲他們定下了個人生活上,衣、食、住、行的各種製度:

  1、衣:如《叁中彼經》說:“佛告迦葉周那沙彌,舍糞掃中物至阿耨達池浣洗,諸天遙爲作禮,取其浣汁以自沐浴,外道持淨氈次後將洗,諸天遙遮,勿淤池也,然此糞衣,竟是世人所棄碎帛收拾抖綴以爲法衣,欲令節儉,少欲少事,一納之外更無余物。”從修行的立場著想,摒除牽累,只許披糞掃衣,所以比丘行住坐臥無所不適。減少物質生活至最低極限的作法有十種利益:“一、于叁衣外無求受疲苦;二、無守護疲苦;叁、所蓄物少;四、唯身所著爲是;五、煙蘊戒行;六、行來無累;七、身體輕便;八、隨阿練若處住;九、處處住無顧惜;十、隨順道行。”但是,糞掃衣傳到中國以後,就無法適應了,只有象征性地在衣上補上一塊。也有乞化百家衣布,補破衲雜而成的,名之爲破衲衣、補衲衣或百衲衣。

  2、食:佛法說:“*輪未轉,食輪先轉”。要過修行生活,以假修真,必借這四大組合的身體,所謂“身安則道隆”。但是若欲身安,須要靠吃飯才能維持下去。而原始佛教的生活方式,則以乞食爲主。做梵行人,修行與弘法並行,有道之人不恥向人乞食,其目的在于隨處說法利生,並不在貪口福,也不是無謀生能力的落泊者。所以,在《行事鈔資持記》卷叁十六中說:乞食有十種利益:“一、所用活命自屬不屬他,二、施我食者含住叁寶然百歲食,叁、施我食者當生悲心,四、順佛教行,五、易滿易養,六、行破驕慢法,七、無見頂善根,八、見我乞食作修、善法者效我,九、不與男子大小諸緣事,十、次第乞食于衆生中起平等心。”至于時間,則是過午不食。至多是早上、中午兩餐。因爲修行者把吃飯只看作維持生命和治療餓病的藥物吧了。

  3、住:原始佛教對住,是隨遇而安;屋檐、廟廊、樹下、曠野、荒冢,兩足跏趺,便心安理得地參悟去了。冢間坐者,在《十住毗婆沙論》中說有十種利益:“一、常得無常想;二、得死想;叁、得不淨想;四、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五、常得遠離一切所愛人;六、常得想心;七、遠離戲說;八、心常厭離;九、勤行精進;十、解除怖畏”。“樹下坐者,無有房舍臥所受用疲苦,及隨四依地易得無過,複無有衆鬧等,在露地坐者,如《大智度論》說:“我觀樹下如半食,無異蔭覆闵樂,難受者,便受露地日光遍照,空中明淨,易入空定。”《行事鈔資持記》卷叁十六亦說有露地坐有十種利益:“一、無求好精舍住疲苦;二、無求好臥具疲苦;叁、不惱上座,四、不令下座愁惱;五、少欲;六、少事;七、趣得而用;八、少用則少務;九、不起诤因;十、不奪他所有。”由此可見原始佛教修行者的風格。

  4、行:佛門有一句老話說:“出家不參方,猶如菩薩不開光。”原始佛教的苦行者們,爲了立志求道,光頭赤足安祥而走。所謂:“一缽千家飯,孤身萬裏遊”。目的只有一個:發明自心的本地風光。頭陀不叁宿空桑之下,無不是要行者莫再對事物留戀不舍,因爲“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爲樂。”才是修行者所追求的。

  叁、叢林製度之由來

  佛教戒律,是由釋尊所製定的,它規範了僧衆的集體生活及主個人生活的准則。叢林製度的建立,亦是源于佛教戒律的演變。佛教傳來中國,到梁武的時,達摩祖師渡海東來,傳佛心印的法門,就在東士紮根了。傳到六祖慧能大師,此一法門大弘其道,盛極一時,如日麗東方,光芒萬丈。此後馬祖道一與百丈懷海禅師,鑒于中國的風士民情與地理環境等各方面的因素,所以改變佛教東來的製度,因地製宜的創立了中國佛教的叢林製度。叢林製度的規範,尤得力于百丈懷海。據禅門正統載:“元和九年,百丈懷海禅師,始立天下叢林規式,謂之清規。”因此就有了馬祖創叢林;百丈立清規的說法。

  四、中國佛教之叢林製度

  中國佛教的叢林製度,創于唐憲宗元和年間的百丈懷海禅師。他參照大小乘經律,製定清規二卷,一時流通極廣,但後來散逸,至後世已查不到原卷。但是他倡導的“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農禅佛教,卻曆千余年而不衰。他所製定的清規。後人即以百丈清規而命名。叢林本是僧衆集團的特稱,但在中國是以禅宗爲代表的,發展到以後,叢林便不單指禅宗的寺院,其它宗派的寺院也名之爲叢林了。

  (一)叢林的規模

  1、住持和尚:他是職掌全寺的修持(教育)、寺務(行政)、戒律和清規(法律)、弘法(布道)、經濟財務等事權的主僧。他在寺內住的所在,叫做方丈。意取維摩诘居室僅有一丈,卻可容八萬四千獅子之座,所以通常把一寺的住持和尚叫做方丈。有時也叫作住持,就是佛經上住持正法之意。《禅苑清規》尊宿住持條雲:“代佛揚化,表異知事,故雲傳法,各處一方,續佛慧命,斯曰住持。初轉*輪,名爲出世師承有據,乃號傳燈”。《敕修百丈清規》第五住持章雲:“佛教入中國四百年而達磨至,又八傳而至百丈,唯以道相授。或岩居穴處,或寄律寺,未有住持之名,百丈以禅宗浸盛,上而君相王公,下而儒老百氏,皆響風問道,有徒實蕃(繁)。非崇其位,則師法不嚴,始奉其師爲住持,而尊之曰長老。如天竺之稱舍利弗、須菩提爲上座,以齒德俱尊也。作廣堂以居其衆,沒而序以分其職,而製粲然矣!至于作務,猶與衆均其勞。常曰:“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烏有庾廪之富,與仆之安哉?故始由衆推既而命之官,而猶辭聘不赴哉!後則貴鬻豪奪,視若奇貨。然苟非其人,一寺廢蕩,又遺黨于後,至數十年蔓不可圖。而往往傳其冥報之慘,有不忍聞者,可不戒且懼乎?”(《大正藏》第四十八冊第一一一九頁)。這一段對于“住持”短短地曆史敘述,顯明地指出住持意義與責任,並一寺住持之重要性。

  (1)、住持和尚的産生:叢林爲十方道場,非子孫嫡傳的家廟,所以每一叢林的住持必是年高德劭的有道之士任之。《百丈清規證義記》說:“叢林興衰,在乎住持,住持善惡,在乎舉請。荷擔常住,在此一舉,敗壞常住亦在此一舉,而受請者禍福升沈亦因之,是故兩者,俱不可不慎”!由此可見,一寺住持的重要。俗語說:“一人有慶,兆民賴之”。所以住持的産生,向爲叢林所重視。叢林住持是僧衆們推選出來的,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第一、是禅宗的得法弟子,要確有修持見地,是爲大衆師範,而且形體端正,無有殘缺。第二、要德孚衆望,經諸山長老和其叢林的住持們贊助。第叁、得政府的同意等。具備這些條件,經過一次隆重的儀式,才得升座作住持和尚。如果有老和尚存在,在升座的儀式中,還有付法、嗣法、入院、視篆等手續,才算正式完成接座的一幕。

  (2)退院的和尚:叢林住持是來自十方、去至十方,有一定的任期,至時候必行交接儀式。《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雲:“監院具領須知一冊,載明本寺所有田産物業及迎接儀從……新住持,即擇數親信人,同專使到彼,收萬年簿及文契莊嚴,錢米用物等,唯盤結文契,不清不接,以常住文契關重也。”又《百丈清規》卷第一雲:“住持如年老有疾,或心力疲倦,或緣不順自宜,知退常住錢物。須要簿書分明,方丈什物點對交割具單目一樣兩本,住持兩序勒舊簽押,用寺記印,住持庫司各執一本爲照”。前任的住持和尚退位,便稱爲退院老和尚,他閑居養靜,再不問事。新任接位接法的住持和尚,對老和尚務須恭敬侍奉供養,一直到老死。否則,會被諸山長老及大衆們所指責的。但是,退院的和尚,多半仍拾起到位時的包袱,不多添分毫,謙稱自己德行不夠,兩袖清風,飄然遠引,再雲遊十方去了,這即是叢林大德和尚的風範。

  (3)住持和尚執行的任務:住持在職位上,是全寺首腦的住持,由他選拔僧衆,分擔各種執事的職務,叫作請職。請職等于說以禮聘請,並不以命代行。各種執事的職位,雖然由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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