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人與禅修
對于一個修行的僧人而言,行、住、坐、臥皆可修禅,但在四者之中,以坐姿最爲適宜,故多雲“坐禅”。以打坐來修習禅定的方法,略稱“打坐”。
關于坐禅的方法,《大比丘叁千威儀》卷上指出,應該四時隨時坐禅,有能夠舒適的床坐,有柔軟的坐墊,有安靜的空閑處,有一起修行的善知識;另外,還需要無所求的好護法,能夠提供飲食、醫藥等供養。這些,都是外在的條件,修行者自身應該善于觀察自己的思想,能夠調伏自己的身心等。此外,智在《修習止觀坐禅法要》、《釋禅波羅蜜次第法門》等書中,對坐禅方法也頗多論述。日本、朝鮮佛教界,對于坐禅也都十分看重。
中國禅宗對于坐禅方法與時間等相關事項,也有很多規定。如《敕修百丈清規》卷五《大衆章》“坐禅儀條”對坐禅方法記載非常詳細。禅林中,上堂以前于僧堂坐禅少時,稱爲“坐堂”。小參之前及每日晚參之前,于僧堂坐禅少時,稱爲“坐參”。定式坐禅之後再坐者,稱爲“再請禅”。得法的住持,爲勉勵大衆而伴隨大衆的坐禅,稱爲“伴禅”或“陪禅”。
對于坐禅的時間,一般講究“四時坐禅”,即一日之中四次定時坐禅。《永平清規·辨道法》,以黃昏(下午八時)、後夜(淩晨二時)、早晨(上午十時)、晡時(下午四時)之坐禅稱爲“四時坐禅”。北宋《禅苑清規》中並未記載有“四時坐禅”的說法。但是,爲了能夠集中精力,克期求證,修行者必須經常做限期的修行。在一定時期內,除了必要的飲食睡眠之外,專心致志地坐禅。通常大多以7日爲單位,稱爲“禅七”。禅七的時間是以7天爲一個七,最長時間達到七七四十九天。禅七最早起源于何時,目前尚不清楚。但是,在明代戒顯《禅門鍛煉說》記載:“欲期克日成功,則非立限打七不可。立限起七,不獨健武英靈,奮迅百倍。即懦夫弱人,一求入保社而心必死,亦肯捐身而舍命矣!故七不可以不限也。”這就是指“禅七”。估計在宋元時期,禅林可能已經出現了“禅七”。揚州高寺、西安臥龍寺、江西雲居山真如寺每年冬天都在舉行“禅七”。一般由方丈、首座,或傑出的雲水僧主持,稱爲“主七”。禅七的目的是要使修行者在經曆睡眠缺乏的折磨及參話頭的挫折後,克期取證。在長達49天的7期禅七中,禅僧只能在吃飯、一個禮拜一次的沐浴時間,離開禅堂。其余時間,都在禅堂內坐禅、跑香、止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