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破不了,我執就有安住處,就有立足點,怎麼能破我執而得解脫?我執是什麼?講透了就是永恒存在的意欲!只要有那個永恒存在的意欲,我執就有立足點,破不了!這是很難了解的地方!
所以很多人修行,由于在信仰、崇拜、依靠的觀念裏,在保護那個我的存在,即使很虔誠、很敬愛、很慈悲、很善良,還是不能解脫!原因就是我執破不了。很多人不了解,有的宗教教人練功、練法,靈魂能夠出竅,能來來去去,還能身體健康,能得什麼大法,這些都在 「我」裏面,這就是外道不能解脫的原因!外道雖然修禅定,能夠暫時把分別心、執著心降伏下來,甚至可以達四空定的境界,到了無色界的時候沒有形象、物質不見了,但是還有一點點的意識形態。因爲都還在「有」裏面,出定後還是一樣的輪回。所以修行要到究竟處,談何容易!講得清楚明白都很難,何況是體證!
所以,千萬不要看輕了叁法印,叁法印是宇宙的真理法則。一個無常法則,要明白就很不容易了。但是一般人卻以爲叁法印很簡單,「無常、無我、涅槃」誰都會講,問題是你體會有多深?所體會的是否真正的與法相應,那種相應度有多少?所以不要輕視這個無常法則,真正的明白無常就解脫了,真正明白無我也得解脫,真正明白涅槃同樣也得解脫。叁法印中任何一法印,只要真的明白,都能解脫。所以,對于這個常常談到的叁法印,不要輕忽就過去了,要用心的去體會,注意!這是佛法最根本的內容。
這諸行無常的真理,是從縱的時間方面來說明的。
無常從哪裏來顯現?從縱向的、時間的相續相來顯現,因爲過去會到現在,現在會到未來,剎那剎那的在遷流變化,這叫無常,也就是從時間的遷流變化,我們說他無常。
2.諸法無我:我,在佛法裏有它特殊的定義。一般人總以爲事物上有一個獨立存在的東西─—我。
從「無常」進一步體會到「無我」。這裏先解釋什麼是「我」?先了解「我」的定義,才知道「諸法無我」的「無我」在講什麼?「我」在佛法裏有特殊的定義,一般人總以爲有一個獨立存在的東西叫「我」。獨立就是不靠其它條件,單一的因緣條件可以成立的,這個叫「我」。我們前面講:一切法必是條件的組合,不是單一的條件能存在的。凡爲一法的因,還是組合而成的。所以那個因也不是單一的存在,怎麼找也找不到第一因。也就是說,作爲一法的因,一定有它的條件,然而條件的形成還有它的條件……,第一因永遠不可得,沒有單獨存在的第一因。所以這裏講「我」的意思就是:有一個單獨、獨立存在的、那個叫「我」,也叫自性,是不變的、單一的條件可以存在的。
依佛法講,存在的事物都不過是因緣和合的假相,其中沒有什麼可以獨立自存的。如一幢房子,看來好像是整然一體,然仔細推敲起來,房子是由衆多磚瓦木石所合成的。五指伸開來,拳還能存在嗎?這說明了物體是因緣生的,只有假相,沒有實體。
譬如:拳與掌也是緣起的,手握起來叫拳,掌就不存在了;伸開的時候叫掌,拳就不存在了;所以拳沒有拳的自性,掌也沒有掌的自性,因爲是緣起的。這說明物體是因緣生的,只有假相沒有實體。
任何一法都一樣,包括我們的身心,都是因緣的假合,沒有實體、沒有實在性。通過對物質的分析就會知道,原子就很細微了,而現在又發現了更微細的質子、中子、還有誇克。但是誇克還不是最微細的,誇克還是六個條件的組合。
就是分析到了一微塵、一電子,也還是因緣的假相,沒有什麼獨存的個體。
從現實的科學就可以了解,確實是這樣。這就在告訴我們「諸法無我」。現在有人會講,物質會轉化成能量,能量是看不到的。我們對物質的分析到微塵的時候還是有,但是最後轉化成能量的時候,物質就不存在了。雖然能量是肉眼看不到的,但是能量也不是永恒不變的,隨時在無常的變化中緣生緣滅。所以,找不到物質實有的第一因、不變的因。所以世間絕對沒有獨存的、單一條件的個體!
這諸法無我,是從橫的空間方面說的。
無常,是從縱向的時間變化來講的;無我,是從橫向的空間觀念來了解的。
了知空間的一切法,都是沒有獨立存在性的,如國家是由土地、人民、主權所合成的,人是筋骨血肉發毛爪齒所合成的,除去了這許多合成國家、人身的質素,是沒有實體或是形而上的存在。
千萬不要以爲現實中的物質(包括我們的身心)是實在的有,它是緣起的、因緣條件的組合。因爲我們不了解這個真相,就想象有一個靈魂,或一個形而上的存在,那是不可得的,這就是「無我」之意。「我」就是不變的、單一的、永恒存在的,事實上根本沒有這樣的東西!
其實,從「無常」就已經能了解「無我」了,「無常」與「無我」一個是從時間,一個是從空間的角度來了解和說明,但是內容與涵義是一致的,都是讓我們了解遷流變化的萬法,是沒有不變的、實體的存在!這些內容都是在現實的現象上可以發現的,在我們身心的作用中也可以理解與觀察的。所以,學法不是只有理論的探討,更重要的是在實踐中去體驗。
所以,我一直強調:佛法不是形而上的宗教信仰,佛法是理性的智慧之學,沒有離開我們現實生命的身心與世間一切的現象,佛法是那樣的如實!有理論可以了解,有方法可以證明,依據這個方法一定能證明得到!這個才是佛法!
科學家所了解的只是物質的一部分,那不叫般若,還是世俗的知識。能探討到無常、無我的真理法則的、了解了這些真相和內容的智慧,才是真正的般若的智慧!
3.涅槃寂靜:這說明了動亂變化、假合幻現物的最後歸宿。都是平等無差別的。
注意!這個地方很重要:緣起的萬法是因緣和合的,只要是因緣和合的,最後必歸于滅,這就是真理法則中最重要的一個法則。由于因緣而有,最後也必然由因緣的變動而消滅,最後的歸宿都是平等無差別的,叫做寂滅,也就是涅槃寂靜。這是真理法則中最重要的一點,因緣而生的,最後也必由于因緣的變化而滅!這是一定的,是真理法則的必然!從古到今沒有一個人不老、不死、不變的!沒有一個物品永遠不變的!包括現在科學探討的結果,也知道地球有一天也會滅,何況是地球上任何一物!總有一天太陽系也會壞的,叁千大千世界,有無數的太陽系,也都是無常的産物,而且是必歸于滅!這就叫真理法則!真理法則有他的必然性,必然就是「一定」的意思,那麼我們求不老、不死,可能嗎?我們希望所得的名利、恩愛不會消失,可能嗎?
注意!這些看似很平常的觀念,卻非常重要!但是我們都沒有深思!很多人修行有了境界,就誤以爲自己解脫了:有的是天人合一,有的是與虛空合一而進入所謂無人、無我的境界,身心充滿喜樂。請問:我們這個五蘊身心是不是因緣所生法?因緣所生法是不是無常?那麼我們的五蘊身心所生出的感覺會是常嗎?注意!這個地方很重要!如果執著在自以爲很高深境界,執著很多與衆不同的體會,那些帶來的喜樂、清淨、自在,還是無常的産物!包括四空定的境界還是無常因、無常緣所生的産物!
一切法必歸于滅,一切的感受也必歸于滅,那麼我們到底執著什麼?如果明白了這個真理,一個人活著只是維持可以生活的基本條件,那麼這個條件就比較容易達到。但是我們現在的要求都不是維持生活的基本條件,而是有很多額外的需求,這些虛幻的要求從哪裏來?如果我們真正的明白了無常的真理,人間沒有什麼可讓我們執著的。很重要!只有徹底的了解了無常、無我、涅槃寂靜的真理法則,就一定能究竟解脫!
這不是戲論!佛陀講的「叁法印」是宇宙的真理,是必然如此的。我們只是沒有體會到,我們就生活在這樣的法則中而不自知,並且我們每天所求的都是與這個真理法則相違背的東西!那麼我們必定會痛苦、煩惱、執著。宇宙的真理法則是必然如此的,任何人都無法超越于真理法則之外!那麼還能希望永遠存在嗎?還會夢想有一個形而上的「我」可以通過修煉得到嗎?有沒有這樣的東西?我們的五蘊身心都是無常因緣下的産物,這樣一個無常的五蘊身心,能夠修煉出常而不變的東西出來嗎?注意!《雜阿含經》中說:「無常因、無常緣,所生之法雲何有常?」這就是佛法在破的實在感的自性見!
人類充滿著理想,總想要創造一個完美的國度,從物質上去提高生活水平,從科技上去發明創造,可是這一切能常恒不變嗎?我們所知道的,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每一種産品都在更新變化,過去認爲最好的産業,現在都沒落了,叫夕陽工業,新的行業和産品又出現了,一直在更新替換。過去認爲最圓滿的、最棒的,現在一文不值,那麼新的科技産品出來,請問它能永恒嗎?將來還是要被淘汰的。注意!一切萬法就是在這樣的遷流變化中,展現萬法的本來面貌—無常。如果我們通過觀察事物的現象,了解宇宙真理真的就是這樣!就決不會執著在某一遷流變化中的一點以爲是永恒的、實在的!
真正的般若空慧,看到的是宇宙真理的整體性,不是只看到片面的某一點。當全然了知的時候,對萬法的點點滴滴就不會産生執著了,而是從宏觀的眼光看到全然的整體。所以我們爲什麼要了解緣起?爲什麼要了解般若空慧?只有了解了緣起,了解了般若的空慧,才能宏觀的看到整體的問題,而不是在片段中執著一點就自以爲是了。但是,涅槃還有更深刻的意義!雖然萬法必歸于滅,這個滅,還要了解它的真正內容,才不會落入斷滅、空無!
這個最後的歸宿——滅,大家都是一樣的平等無差別。不論你是什麼身份,有什麼特殊的功業,最後都一樣歸于滅!這是人間最平等的!
一切事物,是動亂差別的,也是寂靜平等的。
注意!很重要!能體悟到這裏的人,才能真正的受用而解脫!我們看到的萬法是在無常的遷流變化之中,所以他顯現的是變動的差別相,在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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