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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P22

  ..續本文上一頁上看是如此,但是,法法即生即滅、必歸于滅,這個滅不是現象消失以後才叫滅!遷流變化、變化的當中,所看到的變動相,其實就是在滅。有一句話:「生生不息」,就是說我們看到生的部分,一直生起,但是又何嘗不是「滅滅不已」呢!這樣生滅是不是同時都看得到。注意!動亂是生滅的現象,而必歸于滅是寂滅的實相。在動亂中能不能看到它的寂滅性?注意!這裏最重要,不然怎麼解脫!

  衆生看到的是萬法生生滅滅的現象,而佛陀和聖弟子們看到的是法法的寂滅性!注意!凡夫和聖者的差別就在這裏!如何在動亂的、差別的生滅相中,去體會他的寂滅法性?寂滅法性在哪裏?就在動亂的差別相中!注意!不是離開動亂的差別相,離開無常的現象,有一個寂滅法性的存在。明白了這個內涵,生活中哪一剎那的無常相不是讓我們體會的因緣?就在萬法、生命身心的當下去體會!這就是下功夫的地方!有正見的人、有智慧的人,每一法都是觀察的對象,每個當下都是開悟的因緣!那麼修行需不需要到一個特殊的地方去用功?不需要!注意!這是很重要的理念!

  如審細的觀察諸法,就可以發現動亂差別的事物,即是平靜無差別。

  「審細」就是很用心的、很細膩的觀察,當然最好是有定力的時候來觀察諸法,「就可以發現動亂差別的事物,即是平靜無差別。」所以我們要體證涅槃,體證寂滅法性,要在哪裏體會?就在現象無常的變化中!如果不是透過無常的變化,怎麼能體證它的必歸于滅!如果我們懼怕無常,那就錯了,無常就是我們要觀察的現象。透過觀察無常變化,才能體證法的真實內容。絕不是去找一個常久、永恒不變的地方來逃避無常!沒有一法能離開無常的法則,每一法的當下都在無常遷流,怎麼能離開?應當藉助無常的因緣去了解法的真相,這就是下手的地方!

  這種種差別歸于平等、動亂歸于平靜的——涅槃寂靜,如枝葉花果的形色各殊,但對光的影子,是沒有差別的一樣。

  導師譬喻:樹的枝葉花果的顔色雖然千差萬別,但是它們的影子都是一個色調;人也是一樣,長得高、長得矮、長得美、長得醜、身份高、身份低,千差萬別,可是光線下的影子沒有差別。這個譬喻是讓我們明白在差別相中,如何看到共同的地方。一個叫自相,自相就是差別相;一個叫共相,共相就是大家都一樣的叫共相。一個是相、一個是性,法性的部分都是一樣的,相是差別的,性是共同的。所以,當我們體證到:一一法的法性都是歸于寂滅,一一法的法性都一樣的時候,這個叫無差別相,也就是無差別智。就是共同的共相,叫法性!

  涅槃寂靜,是依諸行無常、諸法無我體驗所得到的。

  我們要解脫,要體證涅槃的寂滅法性,要從哪裏體證?就要從諸法無常和諸法無我的體驗中親證的。如果是這樣,那麼修行要在哪裏修?在哪裏體驗?就在一切法的無常相中去觀察,去了解諸法的真相——無我!無我就是沒有永恒性,沒有不變性,沒有單一性!這樣我們還會不會有永恒存在的意欲?如果還有那就是給自己找麻煩、要和自己過不去、要執著、要生死輪回,那是自己的事!

  如對前兩真理不能了解,這涅槃寂靜的真理,也就不會正確的了解。

  這是非常重要的地方!對無常、無我的真理不能深入的體驗,就不可能達到寂滅涅槃的體證。我們修行下手的地方,就在一切法的當下!尤其是我們這個身心,如何去觀察他是不是真的無常?如果是無常,那就是常不可得,這個常就是「我」、就是永恒不變的。可是,根本就沒有這樣的東西!怎麼找也找不到的!明白這一點,我執就會破了。希望不變的、希望永恒的、希望永遠生存的意欲就會消失,我執就沒有地方可以安立。注意!這個很重要!這些看似很簡單的,很平凡的理則,其實已經涵蓋了整個佛法的精要!但是我們都忽視了這個理則,都偏離了佛法的根本,高談什麼虛無缥渺的境界,怎麼能夠解脫呢?

  如果佛法的正知正見能在我們的觀念中建立,而且願意去實踐體驗,每個人都有解脫的機會!因爲我們觀察萬法,觀察自己身心的機會平等。所以,最根本的道理明白了,還要靠別人來操縱嗎?還要靠外面的神力來主宰嗎?還要依賴誰來救度嗎?自然就能超越外道的迷惘與執著,這很重要!

  佛法講「自覺、自知、自受用」。阿羅漢爲什麼能自證?唯有自證的才是阿羅漢!才能真正的解脫!注意!我們在無明中造作,貪瞋癡的煩惱習性很重,時時刻刻都可以發現自己有痛苦煩惱,直到有一天真的明白真理了,然後依據真理的法則去實踐,貪瞋癡煩惱真的可以消除,煩惱再也不起了!如果真的明白的時候,難道還會不知道嗎?如果還有一點貪瞋癡難道自己看不到嗎?真的沒有貪瞋癡了,真的煩惱不起了,那是完全可以自知自證的!所以,我常常講:我們能騙別人,但是絕對騙不了自己,如果有煩惱自己絕對清楚!真的清淨了也絕對知道!這個時候還需要別人來印證或肯定嗎?很重要啊!

  佛法講的是體證真理法則的般若智慧,是人人都能體驗、人人都能證明的。但是,因爲我們觀念的無明顛倒,身在幻相中而不知是幻,以爲是實在的才産生執著。當我們有了般若空慧,從一一法的觀察中了解真相的時候,你還會胡塗嗎!。我常常講:真正明白真相的人,即使你讓他煩惱,他也煩惱不起,即使你讓他顛倒他不會顛倒,因爲他已經回到了本來。這個本來,不是說有一個本來的東西或本來的地方,而是說一切法的本來就是這樣子,是由于我們觀念的顛倒、無明才産生了誤解。

  這如在波浪的相互推動激蕩──無常無我上,了知水性的平靜一樣。

  這裏用波浪和水的關系來譬喻:水,因爲風的作用才起波浪,波浪又是前後互相推動的,意思是說從遷流變化的過程中去了解無常、無我,了解無常無我,就像了知水性的本來平靜一樣:水如果沒有風的推動,它本身是平靜的,因爲有了風的作用,所以它才會波動起來。雖然大海看起來每天都在那裏波浪洶湧,但是,如果我們能從這波濤的過程中去了解本來的水性,一樣可以知道水的平靜性。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大海表面看起來是洶湧波動的,如果我們到達最深的海底,就會發現海水仍然是一樣平靜的。

  波浪是依水而有的,波浪因風而起,風若息下來,水自歸于平靜。但這平靜不必要在風平浪靜的時候,就在波濤洶湧動蕩不停的時候,水的本性還是平靜的。

  這幾句話是很有深義的!我們觀察這個世界,包括我們的身心,都在無常的遷流波動之中。雖然說法法必歸于滅,但是不一定要等到事物滅後才知道他的寂滅性,就在事物存在的當下,如果能深刻的觀察法的無常性,就能體證法的無我性,在無常中也能體證法的涅槃性!如同水不一定要等到風平浪息才了知其平靜性,就在風浪洶湧的過程中去觀察,同樣可以了解、體會水性本身的平靜性。

  這個譬喻的意思是說:看起來我們在生滅的萬法的過程中好像波浪洶湧一樣,不需要等到身體壞了、死了,才知道歸于滅了!就在生命的無常動蕩中,去觀察生命的無常性,就能體會生命的無我性,就能體證生命的涅槃寂靜!從佛陀的體證就可以證明,佛陀證入涅槃不是死後,而佛陀是在他悟道的當下就體證了涅槃。佛陀悟道後,弘法利生四十幾年,他也沒離開涅槃的。所以,涅槃是在生命活著的時候體證的,不是等死後!如果死後才能體證涅槃,那麼我們活著就不能親證,而佛法已經證明了涅槃寂靜是在活著的時候就能體證的,不是死後的事!建立起這個觀念很重要!

  現在有很多法門,修學的內容或目的是要等死後才能如何。事實上,不管學那一個法門,你活著的時候不能受用,你死了怎麼受用。真正的佛法解決的是我們現實生命中存在的問題,如果活著的時候都不能解決,死後的問題可能更大!

  我常常講:如果在當下的生命中不能體會法的本來,不能改善現在的身心與現在的一切,那麼下一秒鍾還有同樣的困擾,明天也會有,後天也會有,死後還會有,未來際還會有!如果在生命的當下把問題解決了,那麼下一秒鍾就不會再有困擾,明天也不會有問題,後天也不會有問題,死後也不會有問題,未來還是沒有問題!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但是我們都沒有深思!而修行要在哪裏修?就在生命的當下,我們能把握的每一個因緣中!如果修行要等待未來,那麼永遠也沒有機會!因爲明天永遠不會來,何況是未來!明白了這個道理,我們就不會等待!

  如果一念的生滅能明白,就能解除我們一期的生滅;一期的生滅能解決,大期生滅也就解決了。如果我們現在的生命根本沒有改善,煩惱、無明依舊,下一秒鍾乃至未來的身心行爲還是無明的産物!所以,修行把握的就是生命中每個當下的因緣!我們的顛倒執著、煩惱無明、如同波浪洶湧,但是沒有關系,關鍵是在煩惱的當下如何發現他的寂滅性!注意!這就是我們入手的地方!如果沒有這些煩惱的因緣,我們要在哪裏悟道?如果在沒有人的地方,沒有事的地方,身心都不動的地方,怎麼去悟道?

  所以爲什麼六道的衆生中,只有人道最可貴?因爲人道有悟道的機會。其它五道都是承受果報的地方:享福的太快樂了,不想修行解脫;受苦報的太苦了,也沒有辦法修行解脫。而人類是苦樂參半的,有理智可以思惟,又有堅強的毅力可以克服困難,這些條件是人道最可貴的地方。注意!修行得人身是最難的啊!人身一旦失去了,要再得人身就難了!如果墮落到地獄、畜牲道要出頭就很難了!天報享受天福,樂不思蜀了,哪裏還會修行?修禅定的,執著在禅定的清淨中,到禅定功夫退的時候,即使八萬大劫的壽命,最終還是要墮落。所以我們一定要在活著的時候、在人間做人的難得機會中,把握生命中每一個當下的每一個因緣,都是我們悟道解脫的機會!所以在等待未來的人,耽誤的是自己的解脫!注意啊!

  人在生死的流轉裏也是一樣,苦樂、人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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