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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之道講記 b6 十二因緣 第八項 愛▪P2

  ..續本文上一頁菩薩道的立場,了解一切法的如幻無我,所以起悲憫利他心,希望大家都能離苦得樂。菩薩對衆生的關懷是無私的大愛,只有體證無我真相的人,才能展現無我的美德。他會很積極的應用全部的能力與生命,來創造人間的和諧。譬如說做企業的人還是可以做企業的,但不是只有私欲與個人的享福與染著,而是無私無我地去貢獻你的所有,這就是六度中的布施(財施、法施、無畏施)。有我有私的人怎能去行布施利益衆生而行菩薩道?只有真正了解無常、無我、一切法如幻非實的人,才能展現生命的無私,創造人間的和諧,去利益一切衆生而行菩薩道。這樣的人才能真正的破我執、斷貪愛,才能真正解脫。所以千萬不要以爲學法會對一切失去希望而消極了,剛好相反,無我才會積極起來。下面講的“逐物與離世”是貪愛的結果,而破除我見與貪愛的人,就不會産生這種負作用。

  “二、逐物與離世:

  情愛的活動,又必然是自我的活躍于環境中。以佛法而言,人類的一切愛,不盡然以男女性愛爲根本。如欲界以上的有情是可以無性欲的;一類動物僅依自體分裂而繁殖。故情愛的根本,應爲「自體愛」。”

   這一段也蠻重要的,很多人把修行當做只是離欲(尤其性欲)。導師點出,人類真正的愛是對自體的染著,是希望永恒存在的自我保護的實在感。如果說是以性欲爲本,欲界天以上的色界天與無色界天是沒有性欲的;還有一些自體繁殖的動物也不存在性欲,但這些衆生都屬于六道的範疇。所以性欲不是根本問題,而我執我見的自體愛,才是真正取著的地方,情愛的根本是自體愛。

  “「自體愛」是對色心和合的有情自體,自覺或不自覺的愛著它,即深潛的生存意欲。”

  我們有意無意的總是要保護這個身心,那種永恒存在的意欲才是真正的生死根源。

  “有了我(主宰),即自由支配者,又名我愛。以自體愛爲中心不斷的向外擴展,于是關連自體的環境也愛著,愛著于境界,即「境界愛」,又名我所愛。”

  我愛就是“我”,我所愛就是“我所”,我與我所是我們最執著的地方。

  “自體愛與境界愛,有此必有彼,是相依共存的。”

  因爲有“我”才有“我的”,如果我見我執破了,我所也會隨之而破(“我所”因“我”而有)。我與我所是相依共存的,一邊有,另一邊就會有;這一邊沒有,那一邊也沒有。

  “有我即有我所,這本爲緣起依存的現實。如在家庭中,即認爲我的家庭而樂著;我的身體、衣物、事業,我的朋友、國家,我的名譽,我的意見等愛著,也是境界愛。”

  不管愛的是“我的”名譽利益、朋友家人,還是“我的”國家世界等,仔細分析其原因只有一個——因爲有“我”故,對我所的執著表明我執還沒有斷,沒有我即沒有我所。人類之所以會鬥爭,是由于觀念不同而已,觀念的不同來自個人的主見不同,符合我的觀念就好;不符合我的就不高興而鬥爭,人與人、國與國之間的鬥爭,都是觀念不同,個人利益不同,其實出發點都是從“我見”引申出來的“我所見”。

  “由于情愛的愛著,想自主,想宰他,想使與自我有關的一切從屬于我。”

  人們處處都想占有與主宰,這種主宰欲在家裏表現得更明顯,外面作不了主,回到家就要做主宰者:我今天不高興,回來大家要看我臉色,孩子要聽我的,因爲你是我生的。我們處處都在表現“上帝、大我”,從這些小地方都可以看得出來。

  “然而自我的自由,要在我所的無限擴大中實現;不知我所關涉的愈多,自我所受牽製愈大。”

  我們的欲望不止是對自己生命的執著(我執),擴散開來表現在外,希望擴大外在條件的占有,那個“我”才能覺得安定。如果我沒有錢,心也不安,錢就是我的依靠;希望擴大占有事業以及人際關系等外在的種種條件,然後就覺得心比較安定。但是導師就點出:外在的攀緣越大,占有愈大,關涉愈多,自我受的牽製就越大。比如說,家裏的牽涉範圍就是管老婆(老公)或孩子,讓你生氣痛苦的範圍就是這裏而已。但是當你的事業越多,官做得越大,人際名利條件愈複雜,煩惱痛苦就愈多,因爲條件變化愈大。

  “想占有外界以完成自我,結果反成爲外界的奴隸。或者由于痛感我所的拘縛,想離棄我所而得自在。”

  我們每天想占有更多的東西,有人就感覺到了自己的欲望愈大,牽涉愈大,就越痛苦,感覺到了被“我所”控製與束縛了,又想把“我所”抛棄掉。

  “哪知沒有我所,我即成爲毫無內容的幻想,從何能得自由?”

  你認爲那個“我”被外在的條件束縛了,因而想丟棄,但由于內在的“我執”沒有去掉,只想去掉外在的條件,一旦失去了外在的條件,你執著的內心反而就空洞沒內容了,更苦了,如何有真正的自由?所以真正的自由是去掉內心的執著、不是外在的東西!比如說,看到社會種種的問題,我們能厭離社會嗎?看到人間這麼苦,難道活到太空中去嗎?我們要超越的是內心對外在的這些束縛與執著,而不是厭離外面的條件。我們覺得家庭和工作很苦,難道不要家庭和工作嗎?我們要找出家庭産生苦的原因,找出事業與人際關系痛苦束縛的原因,要去掉的是我見我執與束縛,而不是去掉家庭、社會、工作。

  “從愛染出發,不能理解物我、自他、心境的緣起性,不能契合緣起事相,偏于自我或偏于外境,造成極端的神秘離世,與庸俗逐物。”

   與無明相應就不能了解外在的一切條件和我的關系,我們的心境爲何起落?由于不了解緣起法則故。你和人事物就無法和諧相處,也就是不能契合緣起的一切事相,就會有所偏,不是偏于自我就是偏于外在條件,就會造成極端的神秘離世與庸俗的逐物。什麼叫神秘的離世?很多人認爲人間是汙染的,要去深山與世隔絕,到很神秘的那種境界中去苦修——修禅定等種種有爲的造作。以爲這樣就可以不受外面的束縛而得到快樂,然後他在禅定中又得到一些身心的感受,就以爲得到神的啓示、外力的加持,得到其它的特殊能力,外道的修行都偏于這個觀念。什麼叫庸俗的逐物?在人間只是庸俗地追逐名利等一切外在的條件。這就是兩個極端,就是因爲不能契合緣起事相,也就是不了解緣起的真義。如果知道自他、物我、身心與外在一切是相依相緣的,就不會相對而偏頗。相依相緣很重要,什麼叫相依相緣?彼此互利、兼容、利他、和樂,不會偏于一邊,不會只關心自己而不關懷他人,也不會只注重物質或心靈。一切法是緣起的,緣起就是相依相緣的,那就不會偏于一邊——世俗的享樂主義或苦行的修道主義。

  “不過這二者,自體愛是更強的。”

  自體愛與境界愛相比,自體愛比較深而強烈。因爲自體愛是“我”,而境界愛是“我的”,是從“我”而引申的。

  “在某種情形下,可以放棄外在的一切,力求自我的存在。例如:遇火災、海難。進一步,在某種情形下,只要生命不斷,甚至連手足耳目都可以犧牲,就是「殺身成仁」「舍生取義」,也是覺得這是更于自我有意義的。”

  如果遇到海難,有人要求你把家裏所有的財産(即使價值上十億)給他,才來救你,你會想,只要活著就有機會,財産不重要,保命要緊。從個體的執著與金錢的執著相比,個體的執著就比較深。英雄烈士爲了國家願殺身成仁、舍生取義,他認爲這樣做對自我是更有意義的。我們還有一種講法――舍小我完成大我,以小我的犧牲可以完成大我的成立,還是站在“我”上進行比較。

  我們對自體的愛比對境界的愛還深。最近常看到電視報導發生火災,碰到這樣的危險,是物品重要還是生命重要?自然是人先跑出來再說,不會因貴重東西沒有拿而放棄逃生。從很多行爲就可以看出我們對自我的染著比較深,即自體愛比較重要。

   “此自體愛與境界愛,如以現在、未來二世說,即四愛:

  (1) 愛:爲染著現在有的自體愛。(2) 後有愛:渴求未來永存的自體愛。 (3) 貪喜俱行愛:現在已得的境界愛。(4) 彼彼喜樂愛:未來欲得的境界愛。”

   自體愛和境界愛會引申從現在到未來的四種愛。

  愛:爲染著現在有的自體愛,也就是我們現在産生的愛。

  後有愛:渴求未來永存的自體愛。四愛中的第一是“愛”,希望這一生過得幸福自在。然而不得已非死不可,那就希望永存,死了並不是什麼都沒有,還可以到某一地方永生,這叫後有愛。後有愛是從自我的愛引申到未來。

  貪喜俱行愛:現在已經得到的境界愛,對現在的名利財産等外在條件的占有。

  彼彼喜樂愛:未來欲得的境界愛。希望未來比現在更好。注意:我們希望保存現在,還希望未來也存在,不但現在愛染,還希望未來永遠存在,這就是愛染的特質。破我執其實就是破除這個執取愛染。

  “叁、存在與否定: 愛不只是占有的戀著,經中說有叁愛:

   (1) 欲愛:對色、聲、香、味、觸欲的貪愛和追求。貪著物質境界的美好,如:飲食要求滋味,形式貪求美觀,男女之性愛,也是欲愛之一,這是屬于境界愛的,又名欲求。”

  這是對現存在的産生愛取,也就是我們六根觸六塵,對外面的色聲香味觸法産生貪取,希望吃得好,穿得比別人漂亮,希望永遠不老像十八歲,還要漂亮的白馬王子或白雪公主,一切都如意……,這就是我們一般的欲求,現存的欲求叫欲愛,屬于欲望。

  “(2) 有愛:于有情自體起愛,即自體愛。又名有求。”

  有求其實是最嚴重的,如果沒有這個有求,前面的欲愛也不會起,這就是我見最主要的地方,對自己産生愛著即自我保護。

  “(3) 無有愛:否定自我的愛。凡是緣起的存在,必有他相對的矛盾性,情愛也是。對于貪愛之五欲久之又生厭惡;對自己身心的存在,有時覺得可愛而熱戀他,有時又覺得討厭。”

   無有愛就是自我否定的愛,一般比較難了解。比如說很喜歡吃某種東西,但如果一直吃到看見就害怕,那就不喜歡了。你覺得一個人很英俊,所以很喜歡他,但是真正跟他相處後,不見得永遠都會愛他,甚至會産生厭惡。否則爲何現在的離婚率高達百分之四十?原來是很愛的,久了變成不愛而討厭了。再比如,我們很執著這個身體,但有一天又老又病時,你就會討厭它,覺得這個身體是種拖累,感到非常痛苦。爲什麼有人會自殺?可見緣起的一切法都有矛盾的相對性。

  “例如:印度外道,覺得生活苦惱,身心難以調治,因此企圖擺脫而求出離。這種修遠離行,以圖否定存在的愛求,又稱梵行求。”

  認爲人間是汙染、痛苦的,身體是束縛心靈的東西,所以要擺脫它,這就是無有愛(自我否定),其實這還是站在“我”見上面。認爲內在有一個清淨的靈魂叫自我,肉體是束縛它的,把這個肉體磨壞後,“我”就清淨自在超越了,他只是否定這個肉體,而認爲內在有一個靈魂是真正的我,所以還是在我執上。

  “總之,染愛不但是愛著喜樂的,凡是感情掀動而不得不愛,不得不瞋,戀著而難以放下的一切都是。”

  瞋心跟愛染是同一體的兩面,其實是同樣的,根本是我執,沒有我執不會瞋恨。貪欲是愛染,瞋恨不滿也屬于愛的範圍。觀察的下手處是自己的“觸”産生“受”(苦樂、貪愛瞋恨)的過程與內容,明白“受”以後“愛”,愛以後“取”“有”。

  

  

《解脫之道講記 b6 十二因緣 第八項 愛》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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