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傳佛教就是密宗嗎?
——如何正確認識藏傳佛教討論之一
作者:義成
目前在漢傳佛教界內部,仍有一些人對藏傳佛教持一種錯誤的認識,即認爲藏傳佛教(很多人俗稱之爲“喇嘛教”)就是密宗,而密宗,不是神秘莫測,就是異端邪說。因爲對藏傳佛教的實際情況不了解,再加上接觸到非正規途徑的宣傳,不少人對藏傳佛教的正統性抱有懷疑態度。這些錯誤認識和懷疑態度,也導致了在對待藏傳佛教,包括漢族人學習藏傳佛教及漢族地區藏傳佛教道場的一些問題上,出現偏頗和排斥。爲了說明事實,端正對藏傳佛教的態度,以利于今後漢、藏佛教與文化之間的進一步交流,並在更遠的前景中,順應世界佛教不同語系各教派之間互爲補充、共同促進的潮流,本文擬從佛教自身的角度和立場出發,通過如下幾個問題對藏傳佛教的實際情況作一些介紹並引發探討。
一、藏傳佛教是否釋迦如來的教法?
從語系上劃分,當今世界上公認有叁大語系的佛教,即漢語系佛教、藏語系佛教和巴利語系佛教;這也是與佛教從印度向外傳布的地域劃分相對應的,即漢傳佛教、藏傳佛教和南傳上座部佛教。至于印度作爲發祥地的佛教,雖然是上述叁大體系佛教的母體,但卻在公元十叁世紀初由于伊斯蘭教勢力的不斷侵略,已趨消亡。直至從十九世紀起,佛教在印度本土才有複興勢頭(關于叁大語系佛教的概況介紹,可參閱趙樸初先生所著《佛教常識答問》及其他有關書籍)。
漢傳佛教與藏傳佛教又可並稱爲北傳佛教。其中漢傳佛教開始的時間比較早,但傳入的路線比較曲折,最初大多經過西域地區,後有法顯、玄奘、義淨等求法高僧西行求法,加上不斷延請印度高僧來華傳教,才使佛法直接傳入漢土。反之,藏傳佛教開始的雖然較晚(據文獻記載,最早也只能推至公元五至六世紀),但傳入途徑卻比較直接,並且持續時間較長,下限可一直推到十叁世紀佛教在印度衰亡以後。這當然是由于西藏與印度直接毗鄰的地理優勢所形成。藏傳佛教是主要從印度直接傳入這一事實,不僅有大量藏文文獻可查,而且也被不斷從西藏地區發現的大批珍貴的梵文寫本及考古發掘的實物所印證。
從藏傳佛教發展史上看,藏傳佛教分爲“前弘”和“後弘”兩個時期。關于這兩個時期佛法在西藏地區傳布發展的情況,已有不少專著作了詳細介紹,有意者可參閱法尊法師《西藏民族政教史》及有關藏傳佛教前弘、後弘時期的介紹文章。這裏只想特別介紹一下藏傳佛教後弘期比丘戒律傳承和教派建立時期(屬後弘期)佛教傳入、發展的情況。
藏傳佛教的後弘期,是從比丘戒律與僧團的複興開始,而到教派建立時期(相當于內地趙宋年間)達到鼎盛藏傳佛教的戒律傳承有叁大系統,即:(一)下路律統,是在朗達瑪滅法後,衛藏地區僧團被破壞的情況下,由安多人喇欽,貢巴饒賽從避難至朵康的“叁賢十”出家受比丘戒,並在安多重建僧團,此後有衛藏地區十人左右到安多從喇欽的僧團得戒,後返藏弘化而形成;(二)上路律統,是由古格王朝智光王從印度迎請高僧達磨波羅及其叁大弟子至藏弘傳戒律而形成:(叁)釋迦班欽律統,是由古格王朝拉德王在位時,于1204年迎請克什米爾(舊譯迦濕彌羅)大班智達釋迦室利至藏弘傳戒律,後又分成四系而形成這叁大戒律系統都屬于根本說一切有部傳規,所依據的律典與羯磨儀軌等和唐義淨法師所譯《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完全相符。並且西藏還譯傳了印度德光論師對有部津所造注疏,計一萬四千頌,爲漢地所無(但據義淨《求法高僧傳》載,唐智弘律師曾赴印就名師學習此論疏,惜未流傳)。
在教派建立初期,印度北部的尼泊爾和西北的克什米爾等地區成爲佛教直接傳入西藏的紐帶。當時迎請印度高僧大德到藏地弘法,和藏人或官方派遣或私人赴印度留學求法風氣盛行。許多印藏大德不惜身命,致力于弘傳教法的事業,如阿裏王智光(西藏人稱“天喇嘛”)爲迎請阿底峽尊者入藏,在籌集黃金時被異教部落俘虜,當部下持黃金前往贖身時,他卻要求人們用所籌得的黃金到印度去迎請能講傳釋尊教法的大德,而自己則甘願死于獄中。又如大譯師仁欽桑布、卓彌·釋迦益希、瑪爾巴等先輩大德,爲求無上教法,數次往返于印藏高寒雪嶺與低熱谷地之間。正是由于他們的努力,使大乘佛教在印度全盛時期,大小五明、性相顯密各派學說都先後系統完整地傳譯到西藏地區。而此後佛教在印度趨于衰微時,釋迦如來的大寶教法沒有中斷地在西藏地區繼續弘揚。因此可以說,藏傳佛教在相當程度上起到了對印度大乘佛教的直接繼承作用。
從印度延請到西藏傳播佛法的高僧大德中,最有影響的是阿底峽尊者。阿底峽尊者在印度時曾是金剛座、超戒寺的首座,他一人繼承了深見、廣行兩大教法的傳承,戒行嚴謹,智悲雙運,獲得印度一切部派,包括外道人士的頂戴。在西藏,正是由于阿底峽尊者的影響,藏傳佛教才進入到建立教派的高度發展時期。尊者曾專講“業果”和“皈依”等看似初級簡單的教理,而實際上是培植了西藏人民對佛法最真實的信心。在此之上,尊者針對當時佛教界對顯密見地執此非彼,修行不知次第等弊端大力整頓,著有《菩提道炬論》,用“叁士道次第”將佛說一切顯密教法都攝集于一人所應修習,如此殊勝的教授是前所未有的。
後來,宗喀巴大師秉承阿底峽尊者的遺教,針砭時弊,整頓僧團,提倡聞思修相結合,注重別解脫戒的行持。對于顯密教法,要求嚴格按照修行次第而行。著出《菩提道次第廣論》等劃時代的巨著,樹立了釋迦一代教法本來清淨的面目,並深得西藏人民的信受。綜上可知,藏傳佛教實在堪稱正統釋迦如來教法,並無半點含糊。
二、藏傳佛教是否等于密宗?
“密宗”一詞的使用範圍需要注意。如果僅從概念上講,“密宗”一詞不能用來稱呼藏傳佛教。因爲“密宗”一詞本指在中國(漢傳)佛教史上先後出現的幾大宗派之一,如叁論宗、天臺宗、慈恩宗、華嚴宗及禅宗等。在這個意義上,密宗又稱“真言宗”。但後來“密宗”一詞,在更多人的使用中,逐漸成爲對不同于顯教的密教的代名詞,並相沿成習。(如法尊法師也隨順這一習慣而將西藏宗咯巴大師所造論述密教修行理論的《勝遍主大金剛持道次第·開顯一切密要論》,譯作《密宗道次第廣論》,但在正文前則明確標出如前所引的直譯原名。)而在確切意義上講,“密宗”一詞的內涵比較狹窄,既不能指稱全部的藏傳佛教,也不能指稱藏傳佛教中所傳的密教。原因在于,所謂顯密之分,是教法有別而非宗派差別,在正統的藏傳佛教那裏,這兩者是相結合的,可能會有側重的不同,但在整個藏傳佛教的教派史上,是從來沒有出現過一個專門修密教的宗派的。對此近來有研究者提出:“說中國密教,在更大範圍之內包括藏傳密教和漢傳密教,而通常習慣指中國曆史上的漢傳密教,包括從漢末就傳進來的所謂雜密、唐代傳入的密教和宋代傳入的密教。但說中國密宗,則特指唐代由善無畏、金剛智傳入並形成爲唐代一個佛教宗派的密教,它與同時期的其他宗派相對應。……由此,如果說藏傳密宗或西藏密宗就不准確了,……因爲藏傳佛教的宗派不僅是以地區性和不同曆史時期爲主要特征而形成的,而且顯密之間只有學說的不同,而沒有宗派的不同”(呂建福《關于密教研究的幾個問題》,載《南亞研究增刊·印度教與中國佛教》,重點號爲引者所加)。這一提法是合理的。
藏傳佛教在顯教理論上的高度發展。如果從實際內容上講,藏傳佛教絕非僅有密教(當然更不等于密宗)。如前所述在叁大語系佛教中,以藏傳佛教在顯教理論上從印度繼承的最爲全面,不但各自形成系統,而且講傳修習沒有中斷。概括起來有五大方面,即:(一)因明學,主要是陳那的《集量論》、法稱的《釋量論》等“因明七論”,于公元十一世紀後弘期開始以後,因明學在西藏得到廣大弘揚;(二)慈氏般若學,主要是對佛說大般若經密意的解說。般若經中所說空性之理有實說和密意兩種不同角度的闡發,其中從密意方面並配合修行實踐的次第來解說的,就是慈氏彌勒所造《般若波羅密多現觀莊嚴論》。此論在藏傳佛教中極受重視,並與同爲彌勒所造的《莊嚴經論》、《辨法法性論》、《辨中邊論》及《寶性論》共稱“慈氏五論”而得以廣大弘揚。此外還有《集論》、《攝論》、《瑜伽師地論》等大乘對法及唯識學的論典;(叁)中觀學,藏傳佛教對中觀學的傳譯可以說是最爲全面,不僅有作爲中觀學說根本的龍樹所造《中觀論》等六大中觀典籍(即“中觀理聚六論”),以及提婆所造《中觀四百論》等,而且還傳有中觀學後期在印度高度發展時叁派中觀學論典,即中觀順經部行(以清辨等爲代表)、中觀順瑜伽行(以靜命、蓮華戒等爲代表)、及中觀應成派(以佛護、月稱爲代表)的教授;(四)戒律學,包括大、小乘律,小乘專弘說一切有部;(五)對法學,除傳譯迦多衍尼子所造《發智論》等“七部對法”外,主要弘傳世親所造《俱舍論》(有關藏傳佛教在此五大理論方面譯經、注釋及弘傳的詳細情況,可參閱拙譯西藏拉然巴格西·益希旺久著《雪域辯經學興盛史》一文,刊《佛學研究》第一期)。
藏傳佛教在對印度佛教理論的繼承上,可以說有兩大特點:一是注重師承及來源的可靠性。西藏佛教各大學派都有自己上起釋迦,中經印度祖師,下至西藏祖師的師承世系,中間各代均有名可查。並且在立說上僅以印度祖師所傳爲憑。藏傳佛教主要依據的是所謂“瞻洲六嚴二勝”的教規,“六嚴”即龍樹、提婆、無著、世親、陳那、法稱;“二勝”即德光與釋迦光(弘傳戒律者)。藏文大藏經相當于論的部分稱“丹珠爾”,僅載印度論師的著述。西藏祖師的著作分別收入各自的語錄集,不得進入大藏。二是傳譯比較全…
《藏傳佛教就是密宗嗎?——如何正確認識藏傳佛教討論之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