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次重問法身並答
譯文
慧遠問道:法身實相,無去無來。這一點,在般若類經典中,記載有法上菩薩回答常悲的話,已經說得很明白。又,法身同於變化,就像鏡中影像之類一樣虛幻不實,正如有的經典比喻道:日宮、月宮雖然原地未動,在江河之中卻可以看到它們的光影。這種日月的光影,不就如同沒有實在體性的法身嗎
這兩條,我沒有什麼疑問。
現在要問的,是所謂法性生身,妙行所成。《毗摩羅诘經·善權品》說,所謂如來身,是佛法所化而成。您回答中的要點,似乎便是《毗摩羅诘經》所說的這個意思。但是,此經的<善權品>列舉了成佛的種種方法,這些方法是否法性生身之前因呢
如果是前因,因必致果。請問:這些方法所導致之果,是否符合於實相
如果所致之果可以與實相符合,不會摻雜惑業的殘余,便不應該受生。請談談法性生身受生的道理,以便能夠理解經書上的類似論述。
從凡夫之人,到聲聞人得羅漢果的最後邊身,都從煩惱而生,是結業所化之身。從得無生法忍菩薩舍肉身所得的法身,到一生補處大士坐菩提樹下悟道成佛,則從煩惱的殘余習氣而生,是本習余垢所化之身,自此以後,感得肉身的因緣都斷了,才不再受生。這就是說,凡是談生,都應該和無明聯系起來說。關於證悟後的法性生身之生,是否也是這樣呢
如果也是這樣,請容許我提出疑問:得無生法忍菩薩舍煩惱所成肉身而受法性生身時,憑藉什麼而得生呢
如果說是由於愛習的殘氣而生,得無生法忍菩薩已經除盡煩惱,心無依附,連法中之愛都沒有了,那裏還有本習之愛的殘余
就算還有這種本習之愛的殘余,這種本習之愛的殘余怎麼能發生作用,産生法性生身
所産生的這個法性生身,是實生的生,還是不生的生
如果說是不生之生,則不叫實生,不生自然不死,這種不生之生應該是生理無窮的永恒之生。如果說是實生之生,則從凡夫到羅漢的受生,豈不都和菩薩的受生一樣是清淨的。即使是法身菩薩,已住入實相,有各種妙法爲善因,在受生之時,也必須憑靠余垢才能化成法身。我說這些,不過是以此來說明受生之理罷了。
現在還不懂的是,輪回已斷,「神識」所寄寓的形體,已不是原來的肉身。那麼,本習之愛的殘余,沒有依托的形體,便不能發生作用。何以見得呢
因爲煩惱殘氣,必定從結業後邊身(肉身)産生。這一點,請容我來證明。舍利弗曾受到教訓,常行禅定叁昧之時,面對著豐富多彩、美妙誘人的形像和悅耳動聽的音樂,不用耳目,則感受似有若無。一用耳目,盡管音樂美色只是暫時爲鼻眼等感官所接受,就會墮爲凡夫,退墮佛道,失去七覺支等覺照的工夫。所以會造成這種情況,是因爲習氣尚在,耳目有所接觸的緣故,由此可見,僅只是暫時忘失所對之境,外境對我們即不産生作用,更何況是棄絕肉身,沒有五根的法性生身呢
這便是煩惱殘氣依托肉體五根而産生的證明。假如法身菩薩的慈悲之身,可以由本習之愛的殘余而化成,由「神識」而産生,不需要五根,那麼,連四大都沒有,又由什麼構成爲法身菩薩的形體呢
難道現實的世間肉身,可以憑感應而化成嗎
如果不能,那就實在找不到任何理由可以說明了。即使把法性生身比作水月鏡花,水月鏡花的形象也是有來因的,因爲有真的花和月,那麼,那個真的法性生身又是怎麼來的呢
羅什答道:佛滅後五百年來,諸論師各自追隨所好的觀點,於是有了大乘小乘的區別。小乘之說,以佛菩薩所得的無漏功德,即叁十七品及佛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等爲法身,又以經、律、論顯示佛理,也稱爲法身。所以,天竺各國都說:雖然佛的生身不在了,法身還在。大乘之說,認爲一切法(現象)的實相本來無生無滅,斷離語言文字,超越思維活動,不會産生煩惱也無所作爲,其多無量,其廣無邊,如涅槃之相,這叫法身。當然,小乘所說的諸無漏功德和諸經法,也叫法身。爲什麼小乘所說的法身也是法身呢
因爲由這些無漏功德和經法,可以悟解實相的緣故。又,大乘理論中,沒有生身和法身的明確區分。爲什麼呢
因爲一切法相畢竟都是一相,即清淨相,何必認真區分呢
只是爲了隨順一般人的理解,區分生身與法身,把菩薩得無生法忍舍去肉身(生身)以後所受之身,稱爲法身。爲什麼要有個法身的名稱呢
因爲這種菩薩依據無生法忍力,已斷各種煩惱,卻不像聲聞、辟支佛那樣證入涅槃,又沒有成佛,在生身與佛之間,有個所受之身。於是,把所受的這個身稱爲法性生身,也就是法身。
但是,小乘各論師對這個法身有各種不同的說法。
如《自在王經》說,佛告自在王菩薩,我在燃燈佛時,通達四自在,便在那時,已得佛道,後來入於涅槃,那就是我的末身。自在王菩薩問:如果那時已得涅槃,那麼,從那時以來,您作什麼呢
佛答道,自利、利他二者,自利已辦,只是爲了教化衆生,淨佛國土,具足諸神通力威德的緣故,仍在世間。了解這種因緣,可知佛的肉身雖然不存在了,但常以化身度脫衆生。
有人說,事實不是這樣的。爲什麼呢
如果那時佛已得涅槃實道,肉身不存在了,心意也沒有了,怎麼能在五道中現出化身,度脫衆生,淨佛國土呢
比如實在有幻師,然後能施行幻術,出現幻事,若沒有幻師,便不會有幻事。所以,佛在那時並沒有證入涅槃。菩薩也是這樣的。菩薩得無生法忍,雖然煩惱已經沒有了,應該還有殘余的習氣,就像阿羅漢成道時,煩惱斷絕了,還有殘余的習氣一樣。只是諸羅漢對衆生沒有大悲之心,所以雖然有殘余的習氣,他們依然選擇證入涅槃,不再受生。菩薩不同,菩薩深入衆生之中,大悲之心徹於骨髓,立誓濟度衆生,雖已證悟實相,卻不肯進入涅槃,而是隨順應度衆生,在余氣中受身,此身存亡自在,不隨煩惱而輪回。直到坐道場成佛之時,余氣才消失乾淨。當然,佛和菩薩還是有所不同的,不同就在於菩薩由殘氣而生,如果不是這樣,菩薩便和佛沒有區別了。
有的人說,得無生法忍菩薩有兩種:一種得五神通,另一種得六神通。得五神通的,也會形成煩惱,但不起作用,就像捕獲了可恨的盜賊,關在監獄之中,不會有什麼禍害。這種菩薩,由於無生法忍之力,能夠控製各種煩惱,永遠不會讓它們發生作用,只是以清淨之心,修行六波羅蜜功德。欲界的凡夫,既有欲界煩惱,還有色界、無色界的煩惱,不過,色界、無色界的煩惱不會表現出來,雖有這二界的煩惱,不能起作用。住五神通的菩薩,現化爲種種身份,度脫衆生,爲此而有意保留余結(殘氣),以便繼續受生,要是沒有殘結,就不會再受生而會證入涅槃了。這就像把米借出去,有意留下谷種,以便再生一樣。當六波羅蜜漸漸具足,教化衆生、淨佛國土的任務完成之時,才坐道場舍去殘余的煩惱結,然後成佛。具有六神通的菩薩,該做的事已經做了,自利的功德已足,和阿羅漢、辟支佛一樣,肉身已盡,更不受生。只因本願大悲之力的作用,不斷地以應化身出現,直到度脫衆生的任務完成,自然成佛。度脫衆生的任務完成,應化之身自然也就消失了。原先肉身之滅是實滅,爲了吸引衆生,有了變化之身,吸引衆生結束,便連變化身也滅了。
又,有的叁藏論師說,菩薩雖然已得六神通,諸漏並沒有全盡。當年釋迦佛行四無量心,生於色界之中,以至在末後身還生下羅睺羅。在尼連河洗浴,被大水漂走,不能抵抗大水的沖力。後來反對苦行,又有五位弟子嫌憎而離去。坐道場時,以十六心得阿那含,以十八心斷無色界的結,以叁十四心破一切煩惱,得一切智,仍然具有凡人的饑渴、寒熱、老病、死等煩惱。可見,心得解脫,身體還受著種種苦難而不得自在,只不過具有一切智慧和大悲之心,超越常人而已。
原典
遠問曰:法身實相,無去無來。般若經中,法上菩薩答常悲①,已有成觀。又,法身同化,如鏡像之類,方等諸經②引喻言,日月宮殿③不移,而光影現於江河。此二條,是所不疑。
今所問者,謂法性生身,妙行所成。《毗摩羅诘經·善權品》雲,如來身者,法化所成④。來答之要,似同此說。此一章所說列法⑤,爲是法性生身所因不
若是前因者,必由之以致果。問:致果之法,爲與實相合不
若所因與實相合,不雜余垢,則不應受生。請推受生之本,以求其例。
從凡夫人,至聲聞得無著果⑥最後邊身,皆從煩惱生,結業所化也。從得法忍菩薩⑦受清淨身,上至補處大士⑧坐樹王下取正覺者⑨,皆從煩惱殘氣生,本習余垢之所化⑩也。自斯以後,生理都絕。夫生者,宜相與癡⑾言。若大義所明,爲同此不
若同此,請問所疑:得忍菩薩,舍結業受法性生身時,以何理而得生耶
若由愛習之殘氣,得忍菩薩煩惱既除,著行亦斷,尚無法中之愛⑿,豈有本習之余愛
設有此余,雲何得起,而雲受身
爲實生爲生耶
不生爲生乎
若以不生爲生,則名實生,便當生理無窮⒀。若以生爲生,則受生之類,皆類有道⒁。就令法身菩薩以實相爲已住,妙法爲善因,至於受生之際,必資除垢以成化。但當撫之,以論所有理耳。
今所未了者,謂止處已斷,所宅之形,非複本器。昔習之余,無由得起。何以知其然
煩惱殘氣,要從結業後邊身生。請以效明之。向使問舍利弗⒂,常禅定叁昧⒃,聲色交陳於前,耳目無用,則受淡泊而過。及其任用,暫過鼻眼之凡夫⒄,便損虛大業,失覺支⒅想。所以爾者,由止處未斷,耳目有所封故也。至於忘封,猶尚無用,而況絕五根者乎。此即煩惱殘氣,要由結業五根之效也。假使慈悲之性,化於受習之氣,發自神本,不待諸根,四大既絕,將何所構,而有斯形
陰陽之表,豈可感而成化乎
如其不可,則道窮數盡,理無所出。水、鏡之喻,有因而像,真法性生,複何由哉?
什答曰:後五百歲⒆來,隨諸論師,遂各附所安,大小判別。小乘那⒇者,以諸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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