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決疑論》講記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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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土決疑論》科判
爲釋此論,謹遵通例,試爲科判,略爲提要。但爲闡述方便,未及周全允當,達者詳之。
一、序分
按天臺教家解釋經或論的芳軌,在講解正文之前,須以五重玄義來說明此經或論的要義。
五重玄義第一釋名。對經或論的題目名稱,先要解釋。
此論名曰“淨土決疑”,故須先明白何謂淨土?首先對淨土有一個大概的理解,這對“決疑”是很爲必要的。
淨土,對穢土曰淨土。
淨土,即阿彌陀佛極樂世界以及無量諸佛淨土。
穢土,即此娑婆世界,五濁惡世,衆苦充滿。
土,即世界,爲衆生所依居處。衆生爲正報,世界(土)爲依報。衆生不能離開所居世界,既有正報,必有與之相當的依報,所以,說依報便包含了正報。如所謂佛國土、佛世界,便意味著即爲諸佛菩薩。乃至如所謂地獄世界,便意味著地獄中受苦衆生。
世界衆多,大類爲十。這種種世界,都是由于衆生的同、別二業所成。同業亦稱共業,亦稱引業;別業亦稱滿業。同中有別,別中有同,同別互緣,安立刹網。因爲染淨業緣不同,世界的淨穢差別,無量無邊,非言可窮。
略而言之,爲四種土:一、常寂光土;二、實報無障礙土;叁、方便有余土;四、凡聖同居土。
以四土攝十界,則是:常寂光土,是佛世界;實報無障礙土,是菩薩世界;方便有余土,是聲聞、緣覺世界;凡聖同居土,是六道衆生的六凡世界。
(一)常寂光土
常,即法身;寂,即解脫;光,即般若。此之叁德,互爲融攝。叁德皆常,性無遷故;叁德皆寂,離塵勞故——不受塵勞影響;叁德皆光,極明淨故。此種境界,名秘密藏,乃是清淨法身所遊居處。從主體的“智”來說,名之曰“身”;從客體的“理”來說,名之曰“土”。然而,這不過是從凡夫能夠理解,故作此說。其實際,此境界中並無什麼主體、客體的分別,乃是身土一如,非有二相。
此身土一如、叁德圓明、理智不二的常寂光,猶如水的濕性,雖然沒有各各別異的特征,可是,卻實實在在地周遍于各各別異的世界之中。其各各別異的世界,離此常寂光性體以外別無安立之處。須知!
(二)實報無障礙土
由于全性起修,全修合性,所以稱性所感而得此真實果報。色心自在,心物圓融——心能轉物,塵刹互含,地上大士之所遊居。地上大士者,爲破無明、見法身的分證即佛地位的大菩薩,爲圓教初住菩薩以上,即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菩薩,別教初地至十地以及等覺菩薩。身能現土,土能現身,不違法性,勝妙莊嚴,如同《大方廣佛華嚴經》蓮華藏世界、法界安立海所明。
(叁)方便有余土
超出欲、色、無色之叁界以外的叁乘聖衆——聲聞、緣覺、菩薩,未斷塵沙無明者,修方便道——七方便道[1]:五停心[2],別總相念[3],暖、頂、忍、世第一法位者之所遊居。
因修七方便道,超脫叁界,所以叫作“方便”。爲何稱爲“有余”呢?
此方便有余土人,但離分段生死,未免變易生死,但斷除了見惑與思惑,未能斷除根本無明的別惑,所以叫作“有余”。以此修七方便道而斷盡叁界內枝末無明的見思惑[4],而由于有叁界外的別惑,即根本無明未能斷除,故稱方便有余土。
方便有余土中衆生的成分是:四教(藏、通、別、圓)中已斷見思惑的聖人。叁藏教的兩種人:聲聞、緣覺(已斷見思惑故);通教中叁種人:聲聞、緣覺及六地以上菩薩;別教叁種人:十住、十行、十回向;圓教一種人:十信。這九種人,純是菩薩種性,雖有聲聞,而非定性,但斷同惑——見思惑,故稱聲聞。
(四)凡聖同居土
叁界(欲、色、無色)九地(四空、四禅及五趣雜居地共爲九地)二十五有[5],主要是凡夫有漏的善業、不善業和即有漏禅定功夫之所招感。所謂“有”,即有業報、有生死之謂。
而聖人也來同居者:有兩種聖人,一是實聖,二是權聖。
實聖:謂此人原來是凡夫,由其業力,牽生此界。生來這世界以後,因修道的力量,證得或聲聞、或緣覺(辟支佛)、或菩薩果位,轉凡成聖了。
權聖:謂此聖人,他的本際或爲常寂光土之佛,或爲實報無障礙土之菩薩,或爲方便有余土的聖人,因爲他有大悲願力,哀愍衆生,與此世界衆生有緣,欲來度化之,示生于此世界,非由業力牽生。
有這兩種聖人同居此土,故名凡聖同居土。
除常寂光佛土惟實(佛)無權(聖),實報無障礙土、方便有余土中皆隨其因緣,而有權聖示現,化導諸聖人、諸菩薩。
四土的淨穢、橫豎理論等分別,于此從略。若欲求知者,可參閱蕅益大師著《梵網經玄義》等。
如上四土並非互爲隔礙地並立著,不可按常情理解爲四土分別存在于四個地方。須知,四土其實是互爲融攝著的。四土是唯心所現,心無分劑,心無邊界,所以四土互爲圓融。“常寂光”在何處?若人果能一念承當,與佛相應,那麼,當下即是!乃至地獄世界亦然。
所以說:貪瞋癡等煩惱心起,即成叁途世界;四攝六度、慈悲喜舍心起,便是菩薩、諸佛世界。
佛經雲:“心淨則國土淨。”這是從理性而言。理性是一切法即一切事物、事相的根據。《華嚴經》言:“叁界唯心,萬法唯識。”叁界萬法即事相,心、識即理性。又說:“心如工畫師,能造諸世間,五陰及國土,無法而不造。”所以,叁界萬法等一切世界國土,皆無不都是理性的,即心識的具體的顯現。
如《金剛經》雲:“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這是《金剛經》有名的“六喻”,即六個譬喻。是譬喻什麼?怎樣譬喻的呢?
夢:譬喻已經過去了的事物。
幻:譬喻由此心爲工畫師幻化出來的時﹑空世界。
泡:譬喻五蘊之中的受(領納)、想(取相)、行(遷流)叁蘊生起的狀態如漚泡不可撮摩,當體空寂。
影:譬喻五蘊中的識蘊的法塵緣慮。是即由唯識了別而生起見分和相分。
露:譬喻五蘊中的色蘊,如說四大色身如朝露。朝露若日出即消,色身則須臾而老病相尋,迅速而無常即至。
電:即閃電,譬喻現前刹那之間,不可把捉。
頌雲:
世界(時、空)變成如幻化,受想行起似浮泡。
法塵緣慮同觀影,身似露珠垂樹梢。
過去翻思事若夢,現前如電耀荒郊(現前閃念如荒野漫漫)。
須知畢竟常空寂,自是(凡夫)無端與物交——庸人自擾,一場懡 。
然而,如《妙法蓮華經》說,諸佛出世,惟令衆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佛知見,是即一切衆生現前一念心的真如實性。
龍樹菩薩著《中觀論》頌雲:“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谛觀現前,介爾一念之心: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無因生。
若是“自生”,六根未對六塵時,心應自起;今則不然,對境生心,故不自生。那麼,此心是從他六塵境生的嗎?若然,塵境是他,于自何幹?故不他生。若是根塵(自他)共生,應起兩心。又心若不生,境雲何有?故不共生。有因尚不生,何況無因!故亦不無因生。
四句推考,現前這一念心畢竟不可得。
又這一念心,未生時無潛處,欲生時無來處,正生時無住處,生已無去處。所以此心無相,其相無生。
無生故無住,無住故無異,無異故無滅。如是無生住異滅,即真如法性。此真如法性,橫遍十方,豎窮叁際,不可思議。
如果把這無相妙心,妄謂有心相可得,則佛知見便成衆生知見;若即妄相幻心,了知其本非有相,則衆生知見便成佛知見。
這一念心性,既然當體全空,而另一方面,卻是森羅萬象,炳現昭彰。是即色即空,真空不妨妙有,妙有當體即是真空。若以天臺宗祖師的話來說,便是空假中叁谛。空,即真谛,泯一切法;假,即俗谛,立一切法;中,則雙統空有二邊,亦空亦有,非空非有,統一切法。這樣叁谛宛然,所以叁觀法爾。以法爾的叁觀,觀照宛然的叁谛,則能所不二,境智圓融,是即佛國淨土的境界。
現在講“淨土決疑”的淨土,具體地說,便是指阿彌陀佛國土極樂世界。如《佛說阿彌陀經》雲:“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有世界名曰極樂。其土有佛,號阿彌陀,今現在說法。”
這兩個“有”字,吾人應須大爲著眼,禅宗語謂“高著眼”,莫忽視。如是西方極樂世界,圓滿具足如前已述的四土(常寂光、實報無障礙、方便有余、凡聖同居)而唯淨無穢。由于阿彌陀佛四十八願度衆生的願力,使衆生生者,皆得不退轉,直至成佛。
如是殊勝方便的、而迥異于通途常規脫離分段生死的特別法門,人們往往迷事昧理,或者執理廢事而狐疑不信,或信而不深。以致如是殊勝無比的法利,失之交臂,實堪痛惜。印祖悲愍及此,乃造此論,決疑起信,爲如來使,代佛宣揚,以暢達諸佛如來度生的本懷。
以上釋論題名義竟。
五重玄義第二:顯體。吾人皆知諸大乘經論皆以真如實相爲體,本論亦無例外,如前所述“常、寂、光”、“心本無生”諸義即是。
“體”是本體,是主質,爲名言文字之所诠。施設種種名言文字,其意不過是教人透過名言文字而得其體。如常所言:因筌(筌quán:捕魚的竹器)得魚,依指見月。如果只是一味地隨逐于名相文字而迷昧本體,就如同捕蛇時捉其蛇尾,反遭其螫,而受其害。所以,釋迦世尊常爲弟子們說“筏喻”,如《金剛經》雲:
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衆生,若心取相,則爲著我、人、衆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即如這篇論文,一一言句,無非能诠之名;于茲名下,一一皆顯所诠之體。吾人若能認得此體,方能全性起修,以修合性。此體人人本具,個個不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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