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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空性論今诠 第七章 根、境、識等▪P2

  ..續本文上一頁現出來的識別能力,對科學來說,其中沒有什麼未知成分。但如果試圖找出這種識別能力的安立處,則同樣沒有答案:不在硬件,不在系統,不在編碼;但依賴硬件,依賴系統,依賴編碼,依賴被分別的目標。所以人工智能的無自體無自性非常明確。

  像了別能力這樣建立在基礎結構上的高層功能,並不能夠用還原論的方式,在基礎層面找到其功能的安立處。而高層功能的無自性、無自體、無自相,也並不需要用找不到所在處作爲論據,如在預備部分“元素特性與集合特性”已經討論過的那樣。尋求“識”在哪裏安立的,本身不是一個合理的問題,但對自己的第七識,大衆普遍有尋找安立處的本能傾向。這樣的傾向,實際是執實有的某種表現。

  [小結]

   要說明識無自性,只要說明識必須依賴外緣才能生起就已經充分。尋不到識的安立處,並非必須的論證方式。

  第二節 根、境

  第一條 直約能見、所見義破

  第一款 約不自見義破

  問:眼等諸處是有,眼所見等亦有,謂眼見色、耳聞聲等。

  答:若眼不自見,雲何能見色,故眼色無我,余處亦同爾。(五二)

  若眼不見自性,雲何能見于色?由不自見,亦不見色,故說眼無我,即無自性。又色亦無我,如不可見,即非是色。余處亦爾。以此次第,則余諸處皆成無我,即無自性。

  攝曰:眼不自見甯見色,故知眼處無有我。色非可見亦無我。余處無我例亦爾。

  本頌五十二: 若眼不自見,雲何能見色,

   故眼色無我,余處亦同爾。

  [分析]

   眼無自性也可由依賴外緣才能顯現,眼與眼外部不能割裂來說明,而不必從見自、見它處去推敲。同理可用于耳、鼻、舌、身等其余四根。

  

  第二款 約自性他性空義破

  問:眼能自見,非是識見。何以故?識是能取故。由能取細色等,故名曰識。眼能自見,眼以清淨大種爲體,此即眼之自性。能取此者,是識;如是能見顯色、形色等諸色差別者亦唯是識。是故汝說若眼不自見雲何能見色,不應正理。答:是事不然。何以故?

  眼由自性空,複由他性空。色亦如是空。余處空亦爾。(五叁)

  眼由依他起故名空,即眼是依他而成,凡依他成者即自性不成,故眼是自性空;眼由自性空者,自性即自體也。若許有他性,亦非正理。何以故?自性若無,豈複有他性?他性亦無,故是他性空。又言他性空者,他即是識,即是眼由識空之異名。何以故?以眼無知故,若無知者,則不應有識性,故亦是他性空。又識亦即是空也。由何知空?以識是依他起故。雲何依他?謂識依所知等而有。凡是依他有者即無自性,故識無自性;是故說識能取細色等,不應正理。

  色亦如是者,謂與彼相同。如眼是自性、他性空,色亦是自性、他性空。雲何色是自性、他性空耶?如前已說一切法自性于一切非有;若審觀察, 一切法皆非有,即是一切諸法皆無自性之異名。空者,即不可得之異名也。又由緣起故,亦說名空。如色由大種爲因而成,是依他成,凡依他成者,則非自性成,故色是自性空。亦是他性空:色之他爲眼及識,眼與識是有境,色即是境,境非有境,故他性空。又識屬內,色是所行是外非內,故亦是他性空。亦爾者,謂如色由自性、他性空,如是余處亦由自性、他性空。

  攝曰:淨種眼性自能見、識唯能取亦不然。眼、色及識自、他無。余處亦同無自、他。因緣生故自性空。自性無故他性無。

  本頌五十叁: 眼由自性空,複由他性空。

   色亦如是空。余處空亦爾。

  [分析]

   此頌總結,眼,色塵及眼識均性空,無自體自相。眼因依賴外緣,依他而成,故無自性。所依的“他”等因緣也都各自依賴其他因緣而成,也都無自性。同理,色塵,眼識均無自性。

  [小結]

   一切法性空。

  

  第二條 由就觸俱、不俱義破

  複次:若觸俱一起,則余者皆空,空不依不空,不空不依空。(五四)

  若時一處與觸俱起,則余者皆空。是空則不依不空,不空亦不依空。

  攝曰:一處觸俱余處空,空與不空不相依。

  第叁節 觸、受、識、識者

  複次:叁非有自性,不住無和合,則無彼性觸,是故受亦無。(五五)

  叁非有者,謂彼無。于不住自性中則無和合。和合無故,則無彼性觸,謂無從彼所生之觸。由無觸故,受亦無。

  複次:依止內外處,而有心識生,是故識非有,如幻如焰空。(五六)

  由依內外處而有識生,故識非有。如幻事、如陽焰,其性本空。若作是念:有識、有識者。亦不應理。何以故?

  由依所識生,是故識非有,識所識無故,亦無有識者。(五七)

  識依所識而生,故識非有。由所識、能識俱非有故,識者亦無。

  攝曰:根、境、識叁無和合,彼等不住自性故;叁和無故性觸無。性觸無故受非有。識生依止內外處,即是無性如幻等,又依所識故無識。識、所識空識者空。

  本頌五十四: 若觸俱一起,則余者皆空,

   空不依不空,不空不依空。

  本頌五十五: 叁非有自性,不住無和合,

   則無彼性觸,是故受亦無。

  本頌五十六: 依止內外處,而有心識生,

   是故識非有,如幻如焰空。

  本頌五十七: 由依所識生,是故識非有,

   識所識無故,亦無有識者。

  [釋名]

  觸:佛教裏,觸有二義。一者,六根緣六塵中的身根緣觸塵,對應通義之觸覺。二者,爲十二支因緣中之觸支:六入緣觸、觸緣受。

  六入:根塵和合現起了別之識,繼而是名色,觸,然後進入意識,稱入,因有六根六塵六識,故稱六入。

  [分析]

   引用預備部分所建立的引理,容易說明十二支因緣中任何一支,六根、六塵、六識等十八界中任何一界均無自性。特別是意根、法塵、意識非實有無自性。這四頌的結論成立,破斥所用的推理頗爲曲折,不必推敲。

   六入産生觸。注意,入雖有六,觸只有一。前五根對應之入,同交意根處理。然而雖交意根,此時明確的主觀覺受還未生起。比如工作很專心時額上流汗而不知,此時觸支已經生起,但受支還沒生起。受是領納意,當感覺到流汗時,就是受支已經生起了。所以說,受明顯有我相,是明確有主觀感覺的觸,而觸是尚未明顯形成主觀感覺之受。如此等等,十二支之間都是不可割裂的逐漸過渡的過程,相互依賴,而且依賴內心外境,所以都無自性,非實有。

  [小結]

   十二支皆無自體,如幻非實,其中無能無所無主宰者。十二支之間是不可割裂的逐漸過渡,相互依賴,而且依賴內心外境,所以都無自性,非實有。

  

  

《七十空性論今诠 第七章 根、境、識等》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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