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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空性論今诠 第四章 特究生滅▪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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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頌二十五: 若滅應成斷,異此則成常,

   涅槃非有無,故無生與滅。

  [分析]

   如果一切都消失滅除,那是斷滅見,與法界森羅萬象不符合,不是涅槃。反過來,如果一切都恒常存在,那是常見,與法界萬象變遷不符合,不是涅槃。涅槃並不是“存在”與“不存在”這樣的認識方式所能描述的,更談不到生滅。

  

   一般語義上的存在是建立在“彼”與“此”不同、相異上的,是爲觀待、割裂、對立而成。涅槃無相對,超越這些割裂,法界本無這樣的割裂與對立。停止這樣的割裂與對立,法界並不會因此而停止顯現進入斷滅,也不會因此就停止變遷,僵化恒常。細心深入而具正見的禅修者,可以借觀察自心開始,逐漸調整自己超越割裂對立,借此對法界超越生滅、有無、存在、不存在獲得初步的現量體會,所謂管中窺豹略見一斑,從而對佛門無我解脫教法獲得初步的實際了解。

  

  第二款 滅非常住

  第一項 直斥常滅不成

  問:滅應是有,是常住故。答:滅若常住者,離法亦應有。

  若滅常住者,應離法有滅;複應無依。然此非理。

  複次:離法此非有,離無法亦無。(廿六)

  若離法及無法,俱無有滅。

  攝曰:常滅離法無依故,不成何況離無法。

  本頌二十六: 若滅常住者,應離法有滅,

   離法此非有,離無法亦無。

  [分析]

   如果滅是恒常的話,應該有獨立存在的“滅”而不依賴其他諸法。但是,若沒有諸法,離開諸法,滅就成爲一個類似兔角的名詞,沒有意義。這裏滅的意思是指某法的變異消失過程,是有爲法。在《七十空性論》別處的文字裏,滅也可以指法經變異而完全消失這一種後果。這兩種意思有所不同,但在本論中混用並未加以簡別,這或許是不同語言與翻譯造成的問題。如果滅指“某法不再存在”這樣的後果,離該法則失去觀待對象,不知所指,失去意義。

  第二項 明常滅不成之總因並例余法

  雲何應知?

  能相與所相,相待非自成,亦非輾轉成,未成不能成。(廿七)

  能相待所相而立,所相亦待能相而立,離此,不能自成。亦非輾轉成者,謂互不成。由此理故,能相、所相二俱不成。此自未成之能相、所相,亦不能成諸法。

  複次:因果受受者,能見所見等,一切法准此,皆當如是說。(廿八)

  攝曰:能相、所相相待有,自成、互成皆不成;彼二自身未有故,是亦不能成諸法。余如因果、受受者,能見所見、明暗等,相待而有都無性,反是一切皆不成。

  本頌二十七: 能相與所相,相待非自成,

   亦非輾轉成,未成不能成。

  本頌二十八: 因果受受者,能見所見等,

   一切法准此,皆當如是說。

  [釋名]

  能相:我們的主動能力,一般是主格。

  所相:主動能力處理的對象,賓格。

  [分析]

   能所是同時俱起,互相依靠互相對待而成立的,並非各自成立,也非由能生所或者由所生能。所以,能相所相都不具備自體自相自性。實際上,能所對立是最根本的執著,是大家二元對立執著串習的基本處,隨語境不同,也稱自他對立、主客對立、心境對立,等等。

  

   一般割裂法界爲諸法的串習可以分成兩類,一類是枝末的次生的割裂,比如將黃海從太平洋水域割裂出來,認作一獨立事物。如此割裂之虛幻,相對而言比較容易用語言表達出來,從技術層面可以設法解決。另一類是基本的結構性割裂:割裂自身與外境爲二。其他次生的割裂都以這個基本割裂爲基礎,並在此基礎上輾轉割裂,愈趨複雜,積累成堅固難壞的執著。結構性的割裂也可以用語言表述,但語言表述本身卻沒法脫離這個基本割裂,造成表達無法完全准確。即使我們思維上認識到基本割裂,思維卻仍舊處在此割裂中。結構性割裂無法用技術性手段獲得根本解決,因爲操作也總是在這個割裂中。但這並不意味著能所對立這個基本割裂是完全不能解決的,事實是自從佛陀、龍樹以下,曆代成就者都解決了這個問題。具體的解決方式方法和從根本割裂裏跳出的過程,則不是這次討論的內容。

  

   注意,能相與所相的相待,不是相依緣起,而是觀待緣起。因爲人心最基本的能所對立是“我”與“一切外境”,並無更高層次的總體概念隱含在內。

  或有人問,若把“心(能)”與所有的“境(所)”合並一起,此有自性嗎?答案是,“此”已經把自心漏計在外,成爲境了。

  [小結]

   能所對立是最基本的對立執著,其他對立建築在能所對立的基礎上。然而,對立雙方是觀待而成,相依而現,均無自體。

  第叁節 特破生滅存在之形式

  問:諸時論者說有叁世,故時應有。

  答:不住相待故,亂故無體故,無性故叁時,非有唯分別。(廿九)

  時不成,何以故?不安住故。時不安住,作不住想。若不住者,則不可取。不可取者,雲何施設?故時不成。又相待故,謂互相觀待而立:由依過去成立現、未,依待現在成立過、未,依待未來成立過、現:由是相依而立故時不成。又即此時觀待現在說名現在,觀待未來則是過去,觀待過去則是未來;如是雜亂故時不成。又無自體故,由自體不成故時亦不成。又無性故,時亦非有。要先有性,其時乃成,遍求彼性全無自體,故時亦非有性,唯分別耳。

  攝曰:不住、相待、雜亂故、無性、唯想“時”不成。

  本頌二十九: 不住相待故,亂故無體故,

   無性故叁時,非有唯分別。

  [分析]

   這個比較其實有點問題。叁時中的“現在”是普通詞義,類同牛角,其意義是特指實事的。“將來”則類同兔角,詞義指向的是一抽象概念,並無實事。沒人能直接接觸將來,將來也不能在現在被觀察。“過去”類同將來,是思維的推斷。或許認爲過去是可觀察的,因爲過去的事情對我們現在的影響非常明確。但深入分析可以發現,所有觀察到的影響都發生在“現在”,我們只是根據現在的觀察與記憶,推斷並陳述過去。這樣,“現在”與“過去”、“將來”性質完全不同,不可比較。所以,叁時是作爲割裂觀待的産物,其實非常脆弱,作爲一種相依緣起的形式,實在有點依靠不住。

  

   但是,從現代物理知道,時空是相當堅固的東西,獨立性相當強,經常被認作事物演化的不動背景,並不像上述的叁時那樣脆弱。實際上叁時並不等價于時空,叁時說明的是變遷的前後順序,而時間的意義則不僅僅是變遷的順序,而且變遷中存在穩定且可公度的均勻速度:時間恒穩地流逝。如果僅僅以上述叁時的推理去說服現代的科學家們“時間非實有”,相信幾乎無人接受。廣義相對論以後的科學界明確認識到,時空與物質不可分割,互相影響。時間的流逝過程並非恒常均勻,而是受物質運動的影響。故從觀待緣起的角度看,時空是將法界割裂觀待爲萬法過程中,被割裂出來的背景,是與“實體事物”相對而成立的。其中,空間主要對應法界萬象森羅之廣大,時間主要對應法界日日新時時新之變異,而時間的單向性主要應對于因果律的單向性。法界之廣大與變異不可分割,故時空也不應分割,分割後各自都脆弱了很多。

  [小結]

   此頌破過去、現在、未來叁時實有,所用的方法基本是相依緣起,所以過去、現在與未來是依比較而成立,是割裂分別的結果,依此說明叁時非實有。此外龍樹還指出叁時中的“現在”流逝不住,故不可能有自性。

  

  

《七十空性論今诠 第四章 特究生滅》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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