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緣起法,所依緣亦無。
[釋名]
別業、共業:業是因緣法中的相互作用,沒有絕對的別業,但相互作用所涉及的範圍可以不同。所涉範圍很小,只涉及少數人,稱別業;所涉範圍廣大的,稱共業。共業之所謂“共”,其中必有自己參與的一份,或多或少或疏或密,隨各人具體緣起而不同,但絕不可能于己完全無關。若完全無關,就連知道都不可能了。
[分析]
緣起所成法,離不開心的觀待割裂,是心的産物,如同夢境一樣不真實。所依的因緣支分也類同。現在講中觀時很少有人涉及心的作用,似乎一講心的作用就跟唯識劃不清界限了。中觀與唯識雖然體系不同,都是佛法,又何必分成井水河水?也不應該作井河之分。實際上依中觀說緣起,心的執著最基本地方是將觀待緣起誤爲諸法獨立,而觀待緣起恰恰與心的作用無法分開。這裏,既是中觀與唯識的一個連接點,又是中觀學人進入禅修時的重要關節點。
佛典裏常用夢做比喻,借用的是醒、夢有相似之處。但醒時之境與夢中之境畢竟有差別,不了解這個差別,就不免時有引喻過當或引喻失當的錯誤。夢醒相同處爲,都依因緣業力而現;差別處爲,夢以別業爲主,醒以共業爲主。別業跟共業相比要脆弱很多。例如,叁人開會,屬于別業一類,其中若有一個人不參加,會就開不成了。若是天安門國慶數十萬百萬人集會,少來叁五萬人對集會都不構成大的影響。顯然,共業比別業堅固穩定得多。如果某些共業所涉極其廣泛,則其穩定性堅固性可以非常非常高,高到幾乎所有的人都會認作恒常不變,用作基准。比如宇宙學裏涉及的某些相互作用常數,又如電子躍遷發出的光波頻率,這些是涉及我們這個宇宙所有生命的共業,極其穩定,但仍然不是絕對恒常。
[小結]
緣起法如夢非實。大衆一般認爲的“真實”,是比較堅實的共業,並非絕對堅實。一般認爲的“幻像”則近乎別業,更爲脆弱。但這只是量的差別,其間沒有絕對界限。
第二節 無性
第一條 法上無自性
問:若諸法無性,應無勝劣等,及種種差別,亦無從因生。(十五)
是故汝說諸法皆無自性,不應正理。
答:有性不依他,不依雲何有?不成無自性,性應不可滅。(十六)
若謂諸法有自性者,應非依他之法。若謂雖不依他可有法者,故曰:不依雲何有,謂不依他則不成法。若謂雖不依他亦成法者,則應不成無性;性若是有,應不滅壞,終不成無。
攝曰:汝謂無性不成法,實則有性法不成,有性即不依他故,不依他性則叵滅,是故果法及勝、劣,種種差別非性有。
本頌十五: 若諸法無性,應無勝劣等,
及種種差別,亦無從因生。
本頌十六: 有性不依他,不依雲何有?
不成無自性,性應不可滅。
[分析]
頌十五是問難,頌十六是回答,回答得很巧。所謂有自性即不依賴外緣而存在,也不與外緣相互作用。因爲一切觀察都離不開心的作用,不跟外緣相互作用就完全不可能觀察到,于是,對完全不可觀察的東西就無從談起,沒法談什麼存在性、有沒有。而且有自性則恒常,于是就永遠不可觀察,永遠不能說有。
由此可見,有(存在)與有自性相互矛盾。存在的必要條件是能被觀察,即需要與外緣相互作用;而有自性卻是與外緣無相互作用的充分條件。兩者互斥是邏輯學裏的簡單推論。或許會問,有沒有不可觀察的“存在”呢?自從量子力學發展以來,科學界發現量子力學裏有很多公式上可以存在的物理量,在量子層面有它概念上的物理意義,但是這些物理量不能夠形成“經典物理效應”,就是說,這些物理量不能形成可觀察的效應,本身不可觀察。怎樣從認識論的層面對待這些抽象的“物理量”?經過相當討論後,大致形成的共同看法是,對這些抽象物理量采取“不談”的態度。這種不談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明智態度,而不是回避和颟顸,意思是無法觀察的東西根本不應該談“存在”與“不存在”,更別談意義了。同時量子力學家們非常明確地指出,觀察就是相互作用。換到佛教術語來說就是,能觀察就是有因緣聯系,而非因緣法不能觀察,無法顯現,根本談不到“有”,經雲,“尙無其名,何談其事”。
[小結]
“空中如何生種種法?”空不生法,法爾性空。法界非斷滅,因觀待割裂而見種種法。
設若某法有自性,則該法不可接觸、不可作用、不可顯現,即無該法。
第二條 緣性心是倒
問:緣自性、他性、無性之心非無所依,故性不空。
答:自他性及滅,無中雲何有,故自性他性,性無性皆倒。(十七)
無者,謂非有義。于此無中,豈可說有自性、他性及以滅壞?是故自性、他性、有性、無性皆顛倒攝。
攝曰:勿以能緣成有性,自、他、有、無皆倒故。
本頌十七: 自他性及滅,無中雲何有,
故自性他性,性無性皆倒。
[釋名]
他性:他法之自性。
[小結]
前面推理論證了諸法均無自性,既然沒有,就更沒有自性他性的滅(無性)。所以認爲有自性、他性,有自他性之滅,說有性、說無性,都是思維混亂顛倒。
《七十空性論今诠 第二章 即法破相》全文閱讀結束。